时间:2024-11-13访问:38来源:历史铺

♦ 当年关于波士顿大屠杀的绘画,引自维基
二、现代历史学家的还原
辩方——某些现代历史学家——发现事情并不像激进派说的那么简单。波士顿的市民同英国士兵的关系恶劣这件事并不假,但真相却要复杂得多。
事情还要从五年前讲起。

♦ 另一种强调黑白混血儿克里斯普斯·阿图克斯的“波士顿大屠杀”绘画,引自维基
三、律师的辩护与司法判决
值得庆幸的是,“波士顿大屠杀”没有演变成军队与民兵之间的全面冲突,而是付诸司法审判。马萨诸塞殖民地最高法院接手了此案。由波士顿群众构成的大陪审团,决定起诉普雷斯顿和他的士兵。
辩护律师队伍由三人组成,分别是约书亚·昆西(Josiah Quincy)、约翰·亚当斯和罗伯特·奥克穆蒂(Robert Auchmuty,未全程参与辩护)。这一年,约书亚·昆西26岁,约翰·亚当斯35岁。两人都是美洲权利的坚定拥护者,同样也是法治理想的虔诚信徒。
代表控方出庭的,是约书亚·昆西的兄长塞缪尔·昆西。命运在这两人身上开了一个玩笑。塞缪尔是一个坚定的托利党人,主张维持与母国英国的良好关系,现在他的职责却是起诉国王陛下的军人。约书亚则是一个热血沸腾的辉格党,但他现在的职责却是要为英国的军人辩护。虽然政见不同,但这两兄弟的一个共同点就是,他们都有一份职业上的骄傲。从审判的进程来看,没有人可以指责这两兄弟没有尽到职业上的本分。
从10月24日到10月30日,除开休息日,这场审判整整持续了5天时间。这是破纪录的时间安排,在殖民地司法史上从来没有过这么长的庭审时间。由于这场审判并没有留下庭审记录,所以我们现在不知道具体的审判过程是怎么样。从私人的转述中,我们知道尽管有几名证人指称说他们亲眼看到普雷斯顿下令开枪,但有更多的证人作证说普雷斯顿并未下达这样的命令。此外,波士顿代理总督也走上证人席位,为普雷斯顿的人品作证。激进派人士理查德·帕尔马也作证说,他当时就站在普雷斯顿面前,没有听到普雷斯顿下达这样的命令。
在辩论过程中,约书亚·昆西曾经想使用一种辩护策略,那就是把城市居民同母国和军队的不和谐关系尽量表现出来,使陪审员们可以看出士兵们有自卫的需要。约翰·亚当斯反对这样做。他认为,一则没有充足证据能够证明普雷斯顿上尉下达了开火命令,这就已经足够开释普雷斯顿上尉了,没有必要把政治扯进来;二则如果说得过火,有可能激起波士顿居民的怒火,诱使他们将政治意见和法律意见混为一谈。万一如此,岂不弄巧成拙,搭上普雷斯顿的性命?
普雷斯顿上尉得知这一消息之后忧心忡忡,担心约翰·亚当斯是在出工不出力,想过要换一个律师。但约翰·亚当斯对他的用户确实是忠心耿耿的,他没有在“磨洋工”。在庭审的最后,亚当斯是主要负责结案陈词的人,他的陈述,据旁人所言,极为精彩,“与其让一个无辜之人蒙冤受难,不如让五个罪人得以逃脱。”他将反对派的证词一一驳倒,“人是一种社会动物,其情绪和想象易于传染。当时的场景如此激动,足以挑起任何人的激情,也易于在我们所有人的心中制造阴暗与忧郁。这就是为什么许多诚实的人的证词大相径庭的缘故。”他更指出,在士兵开火的时候,普雷斯顿是站在士兵前列的,如果他下令开火,自己有中弹的危险,其人岂会如此愚笨呢?
律师发言完毕之后,陪审团做出了裁决:普雷斯顿无罪。

♦ 约翰·亚当斯,引自维基
接下来是为士兵辩护。
夺去五人生命的子弹,是从士兵们的枪膛里射出来的,这点怎么也无法否认。控方的策略很简单,他们会向陪审团展现这样一些问题:英军士兵在不在场?他们开没开枪?他们是不是事先就心怀恶意?有5个证人看见休·蒙特哥莫瑞开枪杀人,有4个人看见休·怀特也这么做了,剩下的英军士兵也分别有一至三名人证。许多证人还作证说士兵同当地居民曾多次发生冲突、相互辱骂和斗殴,听到有士兵说“如果能有一个机会朝当地居民开火,他肯定不会放过”。
于是,控方陈词中将波士顿人当晚的骚动描述成一次自卫行动:为了救火,大家集合到一起,而“一伙士兵从军营里冲出来,带着棍棒、短剑和其他致命武器”。
控方举证完毕之后,就轮到约书亚·昆西出马了。他首先提醒陪审员们,“你们应该如同一个陪审员那样思考、判断、决策,而不是把自己看作一个政治家” ,殖民地和母国之间的政治争端不应该影响他们的法律判断。然后简短回顾了一下波士顿同母国之间的麻烦,以及双方的激情与愤懑。他召来证人,说明3月5日那天晚上街道上挤满了手持棍棒、短剑的人群,描述了那些漫天飞舞的冰石块、那些骚动、撞击和激动的叫喊。辩方的证人描述了年轻学徒对哨兵的调戏、骚扰与攻击,也描述了枪击事件发生前现场的混乱与群众的挑衅。
对辩方来说,最有力的证词来自一位枪击事件受害者——帕特瑞克·卡尔(Patrick Carr)。当天晚上,他被子弹打中,几天之后不治身亡。临死之际,约翰·杰弗瑞医生向他询问了当时的场景:“我问他,他是否想到过士兵会开枪。他告诉我他觉得士兵们在老早之前就应该开枪了。我问他是否觉得当士兵们走到现场时遭到了凌辱,他说是的。我问他是否认为如果士兵们没有开枪的话,就会受到伤害。他说他确实认为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因为他听到许多人在喊杀掉他们。我接着问他,他认为这些士兵开枪是为了自卫,还是有意想杀害群众。他回答说,他确实认为这些士兵开枪是出于自卫。他并不责怪那个开枪打伤他的人。”杰弗瑞医生还转述了卡尔临死时的遗言:“他特别说道,无论是谁开枪打了他,他都原谅,因为这个人只是出于自卫,并无恶意。”
12月3日,约书亚·昆西结束了自己的辩护陈词,将下一阶段的任务交给了约翰·亚当斯。
约翰·亚当斯一上来就问陪审员,假设在当天晚上,居住在海关楼附近的托马斯·马歇尔上校走出家门,发现士兵们带着刀剑向他涌来,假如马歇尔上校因此召集了格雷和阿图克斯(枪击事件的受害者),命令他们站岗放哨,而三十名或四十名士兵用雪球、冰块、牡蛎壳、煤炭和棍棒袭击了他们,格雷和阿图克斯会作何反应呢?他们会不会像此案中受审的士兵们那样一直隐忍呢?亚当斯说道:“假如一项冒犯会危及人们的生命,(法律是)不会强行要求我们保持镇定的,假如一大群人围在我们身边,向我们投掷东西,(我们别无他法保护自己,法律也)不会要求我们站着不动(任由他人摆布)。”亚当斯强调自卫权是人类社会自由和财产的基础。
“事实就是事实”,亚当斯对陪审团说道,“无论我们的愿望、倾向、情感如何,他们都无法改变事实与证据。”法律是清楚的,如果士兵们遭到攻击,他们的生命遭到威胁,“他们就有权为自卫的目的杀人”。即使这种攻击并没有威胁到他们的生命,他们的行为也是可恕的,他们的罪过也不是谋杀,而只属过失杀人。
最后,亚当斯引用了英国哲学家阿尔杰农·悉尼(Algernon Sydney)的名句来做结案陈词,“法律是激情所不能扰,欲望、恐惧、贪求与愤怒无所用的场所”。他继续道:“无论贫富贵贱,法律一视同仁。法律是聋子,是无情和坚定的。在一方面,法律无视囚徒的眼泪与哀号,在另一方面,法律也对群众的抗议声充耳不闻。”
12月5日下午1点30分,陪审团开始讨论判决。4点,陪审团宣布了判决:8名士兵中的6名无罪释放,休·蒙特哥莫瑞和马修·克洛伊则被宣判为“过失杀人”。对后两人,约翰·亚当斯提出上诉,请求引用一条中世纪的法律免除其罪责。这条中世纪法律是这么规定的,凡是神职人员,均有不在普通法法庭上受审之权利。随着时间的演进,这个法律就变成对初犯的宽大之举。只要某人能识文断字,就有权获得宽大的处理。不过,一个人一生只能用一次,所以要在申请人的大拇指上烙一个印子出来作为标记。12月14日,蒙特哥莫瑞和克洛伊受此烙刑然后获释。
就这样,案件落下帷幕。
消息传来,英国方面长吁了一口气。波士顿人总体而言,也平静地接受了事实。隔年的3月5日,波士顿居民决定举办纪念仪式传承对这一天的记忆。在纪念仪式中,人们已经没有意愿要在普雷斯顿和他的士兵身上进行报复,而倾向于把他们仅仅看作暴政的可怜工具或者悲剧的一部分。
1773年3月5日,约翰·亚当斯回绝了担任纪念仪式主要发言人的邀请。那天晚上,他在日记中写道:
“我有理由来记得那致命的一夜。我为普雷斯顿和士兵们进行辩护,所收获的是自身的忧虑和他人的责难。然而,这是我毕生最英勇、最无私、最慷慨和公正的行动之一,这也是我为我的国家所做出的最好的事情之一。如果将这些士兵判处死刑,那么就像在过去处决贵格教徒或猎杀女巫那样,会给这个国家带来耻辱。正如证据所表明的那样,陪审团的裁决是绝对公正的。但是,本城将那夜发生的事情称为一场屠杀不是没有道理的,无罪判决也不能用来支持总督和大臣们的作为。”
(来源:腾讯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