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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成氏》記載堯舉舜事較爲詳細。其中有與傳世文獻合者,也有與傳世文獻異者。今試比較如下:
《容成氏》簡13:“昔舜耕於歷丘,陶於河濱,漁於雷澤,孝養父母,以善其親,乃及邦子。”
傳世文獻中,也有類似的記載:《墨子·尚賢中》:“古者舜耕曆山,陶河濱,漁雷澤。堯得之服澤之陽,舉以爲天子,與接天下之政,治天下之民。”《呂氏春秋·孝行覽》:“舜耕於曆山,陶於河濱,釣于雷澤,天下說之,秀士從之。”《史記·五帝本紀》作“舜耕歷山,歷山之人皆讓畔;漁雷澤,雷澤上人皆讓居;陶河濱,河濱器皆不苦窳。”記載較爲詳細。這三處文獻來源各異,但均提到舜“耕曆山”、“陶河濱”、“漁雷澤”事,與《容成氏》簡相合。
《容成氏》簡12:“ [堯乃老,視不明,]聽不聰。堯有子九人,不以其子為後,見舜之賢也,而欲以爲後。”
堯有子之數,傳世文獻有兩種記載:《孟子·萬章上》有“帝使其子九男二女,百官牛羊倉廩備,以事舜於畎畝之中”的記載,以爲堯有子九人;《史記·五帝本紀》:“於是堯乃以二女妻舜以觀其內,使九男與處以觀其外。舜居媯汭,內行彌謹。……堯九男皆益篤。”亦以“堯有九子”爲數。但《呂氏春秋·慎行論》:“堯傳天下於舜,禮之諸侯,妻以二女,臣以十子,身請北面而朝之。”同書《孟春紀·去私》:“堯有子十人,不與其子而授舜,舜有子九人,不與其子而授禹,至公也。”是以“堯有十子”爲數。《容成氏》以“堯有子九人”,與《孟子》、《史記》合,而與《呂氏春秋》的兩處記載有別。
按:《容成氏》所載堯舉舜之事,陳劍先生以爲當以簡13、簡14、簡8、簡12編聯綴合而成,此說可從。這幾支簡所記載的內容,除了与傳世文獻记载相合者外,尚有部分內容,與《尚書·堯典》、《史記·五帝本紀》及《孟子》中的相關記載有別。其中簡14、簡8中“堯於是乎爲車十又五乘,以三從舜於畎畝之中。舜於是乎始免執幵耨鍤,謁而坐之子。堯南面,舜北面,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