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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0年7月,中国列入名录的世界遗产已达40项,稳居世界第三,而且保持了连续8年申报成功的势头。迄今为止,《世界遗产名录》共列入了911项“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遗产,包括151个缔约国的704项文化遗产、180项自然遗产以及27项自然文化双遗产。2012年,《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将迎来40周年纪念,而对于保护世界遗产的“珍稀性”的论调也再次响起。
童明康介绍,近几年,每年通过的世界遗产数保持在20项左右,如2007年,22项;2008年,27项;2009年入选的只有13项;2010年21项。也就是说,申报项目有一半是不会通过的。
童明康表示,有四个原因导致世界遗产申报越来越困难。首先是世界遗产委员会[注: 1972年11月1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第17届会议在巴黎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是政府间组织。]的平衡原则,或者叫倾斜原则。世界遗产委员会一直强调要向还没有一处世界遗产的缔约国倾斜。目前《世界遗产公约》共有187个缔约国,只有151个缔约国拥有世界遗产,还有30多个缔约国没有一处世界遗产。比如在今年入围的37项遗址中,就有巴巴多斯、密克罗尼西亚、帕劳、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刚果、牙买加等国有望取得突破,第一次拥有一处世界遗产。
同时世界遗产委员会还将向多年没有申报过世界遗产的缔约国倾斜、向多年申报却鲜有成功的缔约国倾斜。像埃及、印度等文明古国,拥有的世界遗产数并不一定多,比如印度在1987年已经有13项世界遗产,20多年过去了只增加10多项,目前一共有26项。而像中国这样拥有世界遗产的大国和年年成功的国家,显然不在倾斜之列。
其次,是对遗产大国的要求越来越高,可以用苛刻来形容。世界遗产委员会对于世界遗产的评选有自己的一套规则,任何项目必须符合他们对于各项突出价值的要求,在文本编制,保护方案制订以及对缓冲区及周边环境整治方面都有明确的要求,专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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