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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古三代政治史之远古暨三代政治概述

时间:2024-07-05访问:7来源:历史铺

远古暨三代政治概述
  远古暨三代政治史是中国古代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叙述的内容,包括远古和夏、商、西周时期的历史沿革、重大事件、代表人物、婚姻形态、社会结构、政治制度、民族关系等问题。
  远古暨三代政治史,前人已多有著述,内中不乏精辟的见解。但因远古及夏代尚属古史传说时代,文献记载十分匮乏,有关著述略嫌简短。随着田野考古工作的广泛进行,实物资料陆续出土,丰富的历史遗迹、遗物不断被揭示,极大地开阔了人们的眼界。加之民族学的调查与研究工作深入开展,近现代少数民族存留的古代社会残余形态,也使人们的认识颇受启迪。
  本书在前人论著的基础上,尽量介绍最新的学术观点。对尚存歧异者,则采用流行的说法。事实胜于雄辩。书中广为引用考古学、民族学资料以及文献记载,希冀以科学、求实的态度取信于读者,力求避免空洞的赘述。中华民族源远流长。至迟在 100 多万年前,我们的祖先就生活在辽阔的中国大陆上。远古社会处于人类历史进程的初期,先后经过原始人群、母系氏族社会和父系氏族社会三个发展阶段。远古社会的生产力水平总的来说十分低下。随着人类思维和技能的进步以及劳动工具的改良,生产力水平有所提高,因而促进了社会的发展。
  婚姻制度的演进是远古社会形态变革的关键因素。原始人群实行内部婚配。血缘内婚制向氏族外婚制的转化,则使人类历史过渡为母系氏族社会。妇女具有崇高的地位,子女的血统按母系计算,是母系氏族社会最重要的特征。族外群婚过渡为不稳定的对偶婚,进而转化为一夫一妻制家庭,父系氏族社会因而取代了母系氏族社会。子女按父亲的血统计算世系。妇女沦为男子的附庸。阶级压迫最早出现于家庭之中。
  剩余产品的增加,导致私有制的发展。父系氏族社会末期,为了掠夺财物,氏族、部落之间的战争频繁,加之诸如猎取人头等原始宗教的影响,致使战争愈演愈烈。氏族、部落首领的军事职能突出,权力不断加强,其聚敛的财富也远超一般民众。
  考古发掘的资料表明,相当于父系氏族社会末期的龙山文化时代,已形成反映部落、氏族权贵之间级别序列,以及与普通民众于财富、地位上存在巨大差异的礼乐制度。奴隶制国家的诞生始露端倪。
  禹之子启以武力废止了父系氏族社会的禅让制度,并诛杀禹的继承人益,成为夏朝的第一任国王。父子因袭的家天下,自此开始。约公元前 21世纪,中国历史进入奴隶社会。
  夏、商、西周都是奴隶制国家。奴隶处于社会最低层。平民也深受贵族的压迫。奴隶、平民与奴隶主贵族的矛盾十分尖锐。国王是统治阶级的代表人物,集军、政大权于一身,但是又与封建社会的专制君主有所区别。其作为,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贵族、甚至平民的制约。夏王太康沉迷田猎,不理国政,民心沸腾,致使东夷首领后羿篡权,史称“太康失国”。商王太甲暴虐,不遵祖训,被权臣伊尹放逐。太甲居桐宫 3 年,悔过自责,才得以重掌朝纲。周厉王昏庸无道,国人忍无可忍,终于将其驱逐。国人推举共伯和执政。共和元年(公元前 841 年),是中国历史有确切纪年的开始。
  军队、官吏和监狱是维系国家政权的支柱,夏朝已初具规模,商、西周时期更加完备。商朝在讨伐异族的战争中,曾动用军队万余人。西周军队以师为最大建制,2500 人为一师。戍守成周的军队达八师之多。“正”,是夏朝负责具体事务的官吏之通称。商朝的最高官吏称“相”,辅佐商王治理国家。伊尹是历史上著名的贤相。殷人崇尚鬼神,掌管祭祀、占卜的官吏地位显赫。西周的官吏有内、外之分。在朝中为官者称“内服”,被封至王畿之外的官吏则称“外服”。夏朝已有刑罚,并设置监狱。夏桀曾囚禁商汤于夏台。商代刑法十分残酷,不仅有墨、劓、刖等肉刑,流放、劳改等徒刑,还施行斩首、脯、醢、炮烙之法。西周的法律在前世的基础上趋于健全。除刑法之外,还有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等。
  尚礼是中国古代政治的特色。《左传?隐公十一年》云:“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礼制形成于父系氏族社会末期,经夏、商两代的发展,至西周时期,已成为规范人们活动的准则。
  民族关系在远古暨三代政治史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据古史传说,远古社会末期,黄河、长江流域出现华夏、东夷和苗蛮三大集团。地处黄河中上游流域的华夏集团,以黄帝和炎帝部落最为强大。黄帝战胜炎帝,统一华夏部落,进而击败黄河下游流域的东夷集团,成为华夏和东夷集团共同尊崇的部落联盟首领。黄帝之后的尧、舜、禹是传说中黄河流域的部落联盟领袖。舜对苗蛮的战争取得巨大的胜利。禹更将华夏集团的势力扩展到长江流域,使苗蛮集团处于依附地位。
  夏、商、西周王朝位居中原,对邻近的方国战争不断,彼此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也十分频繁。黄河、长江流域的诸多部族,逐渐融合成以夏、商、周族为主体的华夏民族,共同创造出光辉灿烂的古代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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