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古三代科技史之新石器时代的科学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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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石器时代的科学技术
大约在距今 1 万年前,我国的先民进入了新石器时代。大约与此同时,原始农业出现了,并开始饲养家畜。人们聚族而居,在平原地区开始了一种与旧石器时代很不相同的生活。考古学家将新石器时代分为早、中、晚三期,这三个阶段被认为与农业发展中的火耕(刀耕火种)、耜耕和犁耕这三个阶段大体是一致的。
新石器时代的居民来到平原地区后,因没有洞穴可供栖身,于是开始了建造房屋;为了满足日常生活的需要,他们发明陶器,挖窑烧造各种器皿;为了穿衣保暖,开始了纺纱织布……。人们在各种活动中对技术进行的一系列创新,使他们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内容逐渐丰富起来,并为科学的产生与发展作了很好的积累和准备。
(一)新石器时代制石技术的改进
新石器时代制作的石质工具以磨制加工为其特点。它适应农业与其他手工生产的需要,在石器制作技术方面是个很大的进步。
新石器时代的先民对石料的选择、切断、磨制、钻孔、雕刻等工序都有一定的要求。人们初步认识到因材施用,根据工具的功用不同,对材质的要求也不一样。如制作斧、铲、锛、凿类的石料都选用硬度较高的岩石;而刀、镰类收割用的工具,其硬度有不少并不很高。仰韶文化的先民所用的石料包括玄武岩、片麻岩、石英岩、辉长岩、花岗岩等。各地居民都是就地取材,以其硬度与节理而选择合用石料。他们认识到按需要选择大小、形状、长短、厚薄适中的石材,可以减少切割等工序,节省工时。如果有的石材形体较大,而所制工具较小,则还要切割。石材选定以后,一般先打出工具的雏形(毛坯),然后把它放在砺石上加水和沙子磨光。新石器时代先民对工具刃部的加工尤其重视。如锛、凿类工具,均为单面出刃,而斧、铲类器具则是双面出刃。刃的弦度有平刃、弧刃等。在磨砺成形后需要钻孔的,则在工具或饰品上再钻出圆孔。
磨制石器的制作,目的性很强。它们的形状、大小、厚薄等等都与不同用途密切地联系在一起。每一件石器的形体及各部分的比例都较合理。一件石器哪一部分需要厚些,哪一部分需要开刃,以及在什么地方钻孔,需要钻几个孔,甚至工具本身的光洁度等等,都有一定的要求。每件石器的形制由它的用途来决定。从总体上看,大部分工具的刃部都因磨砺而增强了锋利度,可以减少使用时的阻力。同时,因用途不同而制作的各种工具,其形制也更趋规范化了。特别是到了新石器时代中晚期,用于农耕的铲、斧、锄、耘田器以及刀、镰等;用于木工生产的凿、锛、斫等;用作兵器的矛、镞,它们的形制都已相当规范了。其中许多工具与兵器同后来金属铸造的工具与兵器已非常一致了。
新石器时代磨制石器的进步,还表现在穿孔技术的提高。当时大致有钻穿、管穿和琢穿 3 种方法。钻穿是用一端削尖的硬木棒,或木棒一端装上石质钻头,在要穿孔的地方加放潮湿的沙子,再用手掌或弓子的弦转动木棒进行钻孔。管穿则是用削尖了边缘的细竹管来钻孔,方法跟钻穿相同。琢穿是用敲砸器在大件石器上直接琢出孔,有的则是先琢后钻。薄的工具为单面钻孔,较厚的工具从两面对钻。穿孔的目的是便于系绳,使石器能牢固地捆缚在木柄上,制成复合工具。新石器时代的先民们所制作的石质工具,磨成见棱见角、方正规矩的特定形状,所钻的孔又选在适当的位置并与木柄很好地结合起来。它与打制石器相比,大大提高了使用效率。
为适应社会生产发展的需要,当时制作的石质工具的种类比以前增加了。除了上面提到的农业用具、木工加工工具和兵器外,还有谷物加工用的石磨盘、石磨棒、石杵、石臼等;有纺织用的石纺轮;捕鱼用的石网坠;制陶用的拍子等。此外,还有建筑房屋用的石础及切割用的石刀、石俎等等。
除了石质工具外,当时还有用木、骨、角、蚌、陶等制作的工具。木质工具因不易保存,仅知有耒耜、弓箭等,其他的已不可详知。但是斧、锛、凿等木工工具的出现,说明当时是有木工手工业的。例如木构建筑及车、船等交通工具的制作,非用这些工具不可。至于骨制的刀、锥、镞、针、匕、鱼钩、簪;角制的锥、勾;蚌制的铲、刀、镰、镞;陶制的纺轮、网坠、陶拍等等,也涉及农耕、渔猎、纺织、制陶、缝纫等方面。其中骨、角、蚌、木器,都是用磨制的石器加工制作的。它们用于生活的许多方面,使人们的衣、食、住、行等方面都有了改善。
总之,新石器时代制作工具的技术不断改进,提高了社会生产力,增强了人们向自然界斗争的能力,人们的生产与生活的天地相对地变得宽广起来。不过,从总体来说,当时的技术改进是缓慢的。人们只是利用天然物质进行加工制作,这就限制了工具的创造与发展。只有当金属被发现并用于铸造工具以后,人们的生产才能出现新的变革。新石器时代晚期虽然也有铜金属,但大多为红铜制品,而且数量很少。所制的刀、削之类,在社会生产中还不能起到很大作用。只有到了文明时期,大量出现了青铜器,特别是铁器被广泛使用以后,人们的社会生产才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史前时期这些进步为后来文明时代的到来创造了条件。
(二)原始农业与家畜饲养
农业的出现,被认为是新石器时代的一次革命。农业的出现,表明人类开始摆脱对自然的依赖,从此将通过从事农业生产去获取食物,开辟一种新的生活方式,过相对安定的定居生活。
在农业出现以前,人类的生活来源主要靠渔猎和采集。哪里有可供渔猎和采集的对象,人们就到哪里去捕猎和采摘,所以人们还不能在一个地点长期定居下来。农业出现以后,虽然最初收获的食物还不足以完全满足人们自身生活的需要,不得不从渔猎与采集中补充相当部分食物,但是播下的种子总能有所收获,每年都能使他们获得一定数量的谷物,使他们的食物来源相对有了保证。这是极为重要的。它使人们选择适当的地点定居下来成为可能,并在一个地点的附近不断扩大耕地,改进耕作技术,增加农作物的产量,去满足人们对农产品不断增长的需求。
农业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原始人在长期的采集活动中,逐渐掌握了一些野生植物的生长规律。他们看到了果实与落地的种子跟禾苗生长、发育的关系,于是进行人工栽培的尝试。其间,他们还创造了一些适合于农业耕作的工具。《易?系辞》中说“有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耜之利,以教天下”,把农业的出现与神农氏联系起来。
农业种植的对象是禾本科植物。农业的出现是和原始人对野生植物的驯化与改造联系在一起的。禾本科植物的野生种与栽培种的差别很大。如野生的禾本植物,其同穗各粒分期成熟,随时脱落;而栽培种同穗各粒一起成熟,不易脱落。两者谷粒的形态也有差别。因此,栽培种对野生种的原有习性,在培育过程中有很大改变。这是需要很长一个过程的。把农业的出现与“神农氏”联在一起,显然不符合历史事实。但它反映了古代先民对农业的出现在改变人们生活方面的巨大作用给予充分肯定,所以创造出一个神农氏来进行祭奠与膜拜。
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已经证明:农业是社会发展的基础。人类为了生存与发展,首要的问题是要解决食粮的供应。这就要求农业生产提供足够的农产品去满足因人口增长等因素对食物不断增长的需求。当农业为社会提供的产品数量超过人们自身的消费所需部分而有剩余的时候,才有可能使一部分人从农业生产中分离出去,从事其他活动,包括手工业生产活动。社会提供的剩余农产品数量越多,手工业的专业化程度发展也越快。所以,农业生产的发展直接影响社会分工的出现,影响全社会的发展进程。
有关我国农业起源的问题,是学术界十分关心的课题。中国考古学界几十年来一直把它作为一个重要的学术课题进行探索,在江淮河汉诸流域及广大地域内进行调查、发掘,发现了一批遗址,如广西桂林甑皮岩、江西万年仙人洞、河北武安磁山、河南新郑裴李岗、河北徐水南庄头、湖南澧县彭头山等地点。前两处遗址的年代距今约八、九千年。武安磁山遗址和新郑裴李岗遗址的年代,也比中原地区的仰韶文化年代要早,距今已有七、八千年之久。其中最令人注目的是 1986 年在河北省徐水县发现的南庄头遗址。在发掘的 60 余平方米的范围内,发现了一条小灰沟和草木灰层,出土了兽骨、禽骨、鹿角、蚌、螺壳、木炭、石料,以及石器、骨角器、木板、木棒、夹沙红陶片等与居民生活有关的遗物。特别是作为谷物加工工具的石磨盘和石磨棒在遗址中出土,说明当时已有农作物栽培业出现。据碳 14 测定,它的年代为距今 10510±u65297X10—9690±u65305X5 年(未作校正)。它比磁山文化还早,甚至比江西万年仙人洞、广西桂林甑皮岩遗址还早千年之久。它是我国发现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年代最早的一处,因此,它把我国农业起源的时间上推至万年以前。
南庄头遗址位于太行山东麓前沿,华北冲积大平原的西部边缘。周围的地形西北较高,东南低缓,与白洋淀接近。遗址座落在萍河和鸡爪河之间,面积两万平方米,海拔 21.4 米。据孢粉分析证明:在度过了晚更新世冰期之后,当时的气候虽然较凉偏干,但针叶树和阔叶树乔木花粉形成小的峰值,生活环境比全新世之初要好。因此人们已从丘陵下到离山较远的平原地区活动,并开始了种植业。当时种植的农作物应是粟类谷物①。
① 保定地区文管所等:《河北徐水南庄头遗址试掘简报》,《考古》1992 年第 11 期。
粟,俗称小米,是黄河流域古代居民主要的农作物。目前在河北、河南、陕西、甘肃、内蒙、辽宁、山东等省的数十处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均有发现。由于这一地域气候干燥,雨量变率大,又缺乏灌溉设施,使古代居民选择了耐旱的粟作为主要粮食作物。它宜于在黄土地带生长,耕作简单,成熟期短,又易于保存,所以是我国北方地区古代居民首选的栽培作物。在河北省武安县磁山遗址清理的 300 多个窖穴中,有三分之一的窖穴内都发现了粟类作物的遗存,说明 8000 年前生活在磁山遗址的居民已将粟作为种植的主要作物。在磁山文化、裴李岗文化等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址中出土的石磨盘和石磨棒,是加工粟类作物的工具。因此,徐水南庄头遗址中虽然尚未发现粟类谷物的遗存,但从出土的石磨盘、石磨棒等谷物加工工具来看,有理由认为古代中国北方地区种植粟类谷物的年代很可能上推至万年以前。
南庄头遗址中发现的灰沟、灰层、陶片及猪、狗等家畜,反映了居民们已经过着相对安定的定居生活。但遗址中出土不少鸡、鹤、狼、麝、马鹿、麋鹿、狍、斑鹿及水生的鳖、中华原田螺、蛛蚌、萝卜螺、扁卷螺、微细螺等动物,反映了渔猎在经济生活中仍占有重要地位。
在长江以南地区,由于雨量充足,气温较高,古代先民选择水稻作为栽培的农作物。1973 年在浙江省余姚县河姆渡遗址中发现了丰富的稻作遗存。在第 4 层居住区内,稻谷、稻杆、稻叶和谷壳的堆积一般厚 20—50 厘米,最厚的地方超过 1 米。出土时稻谷已经炭化,但许多谷壳和杆叶保持原来的外形,有的颖壳上稃毛尚清晰可辨,有的叶脉和根须还很清楚。经鉴定,这些稻作属栽培稻的籼亚种晚稻型水稻。从文化层中发现水生草本植物■粉以及有关动物的习性等方面考察,这个遗址的周围,当时为大片沼泽。这为种植水稻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据碳 14 测定,河姆渡遗址第四层的年代大约距今 7000 年。
河姆渡遗址出土的生产工具有石器、骨器、木器等多种,其中以骨耜的数量最多,仅第四层中出土的骨耜就有 170 余件。它是主要的农业工具。这种工具用大型哺乳动物的肩胛骨制成,长 20 厘米左右,肩臼处一般横凿方孔,骨板正面中部琢磨出浅平的竖槽,浅槽两侧各凿一孔。木柄则竖向紧贴骨板的浅槽安装,方孔中穿缠藤条与木柄绑紧。此外还有石耜和木耜。这些工具的出土,反映了河姆渡遗址的居民们所用的耕作方法,已超越了刀耕火种的阶段,进入了耜耕农业的时期。
1988 年在湖南澧县彭头山遗址中发现的稻谷与稻壳,把我国出现稻作农业的时间又向前推了 1000 余年。考古工作者发现,这里出土的陶器碎片中夹有大量稻壳和稻谷,唯因全部炭化,已无法从陶片中将它们完整地剥离出来。但经体视显微镜观察,属稻谷和稻壳无疑。通过显微放大,稻壳的内部层理及中间网络结构均较清晰,经碳 14 测定,彭头山遗址的年代为距今 8200—7800 年(未作校正)间①,比河姆渡遗址还要早。因此,这里发现的稻作遗存是我国目前所知年代最早的一处,也是世界上已知年代最早的稻作农业标本。
彭头山遗址地处澧水北岸的澧阳平原,是湖南境内最大的平原之一。它介于武陵山余脉与洞庭湖盆地之间,东连湖区、西北邻近山地,海拔 36—40米,属河湖平原。对遗址文化层的孢粉分析表明,该地属暖性针叶林为主的森林——草原环境,气候暖湿,气温较现代略低,但正处于全新世早期的升温期。森林——草原环境既可保证狩猎与采集,获得主要的生活来源,又可在水系边缘开荒种植水稻。因此,森林——草原环境很可能是最有利于农业起源的地方。不过,居住在彭头山遗址的先民能够建造地面建筑,制作釜、缽、盆、碗、盘等多种陶器,生活条件较旧石器时代明显改善。这里发现的水稻可能还不是我国最早的稻作遗存。
① 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湖南澧县彭头山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址发掘简报》,《文物》1990 年第 8 期。
过去,人们对亚洲水稻的起源,一般认为印度最早,然后传入我国。现在河姆渡、彭头山等古遗址出土的稻谷、稻壳及有关遗物,证明最早的栽培稻是我们的祖先培育出来的。
我国的栽培籼稻被认为是从普通的野生稻演变而来。以后,在籼稻的传播与栽培过程中,为适应气温较低的生态环境,产生变异分化,又出现了粳稻。据鉴定:上海市青浦县崧泽遗址下层出土的稻谷和米均为粳稻。桐乡罗家角和吴县草鞋山遗址第 10 层出土的稻谷,大部分是籼稻,一部分是粳稻。在长江中游地区的京山屈家岭、天门石家河、武昌放鹰台等遗址中出土的稻作遗存全是粳稻。其中屈家岭出土的粳稻是我国稻作中颗粒较大的粳稻品种,和现在长江流域普遍栽培的粳稻品种比较接近。
据碳 13 测定提供的古代居民食谱讯息,证实我国古代居民的食谱存在南稻北粟的格局。同时证实北方地区居民食谱中粟的比重在增加。例如居住在西安半坡、宝鸡北首岭的仰韶文化的居民食谱中,粟的成分占了将近一半;到了龙山文化时期,山西襄汾陶寺的居民食谱中粟的成分占了 70%。而且猪的食谱中也有较多粟的成分,说明家猪的饲料中粟或谷糠的数量也增多了①。
① 蔡莲珍、仇士华:《碳十三测定和古代食谱研究》,《考古》1984 年第 10 期。
农业出现以后,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不断摸索,积累经验,使耕作技术逐渐得到改进。但是,无论是北方还是南方,最初的耕作方式都是很粗放的。他们大概都经历过火耕阶段。所谓火耕,是用石斧等工具把树木砍倒,晒干后用火焚烧。这样既开辟了荒地,烧后的草木灰也成了肥料。经火焚烧后的土地也较疏松,人们就用一端砍尖的木棒掘洞,在洞内点播种子。此后,人们就等待谷物成熟,届时再去收获。那时,人们还不懂得施肥与中耕。一块地种了几年,等肥力减少时,就弃置不用而另开耕地。这种耕作方法在近代的一些落后民族中仍能看到。
大约在距今六、七千年前后,我国古代先民已掌握了锄耕或耜耕方法。在一些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出现了石铲、石耜、骨耜等掘土工具,表明人们已经懂得播种前要先翻土地。用工具翻土,能使土质疏松,改良土壤的结构,延长土地的使用年限,并扩大耕地面积。这对提高农作物的产量有重要意义。石锄、蚌锄的出现,可用于中耕锄草;石镰、蚌镰、带孔的石刀、陶刀等则是收割谷物的工具。原始农业发展到这个阶段,农作物的收获相对有了保证。人们可以较长时间定居在一个地点,在几块土地上轮流倒换种植农作物,不必经常为开垦新荒地而迁徙流动。
新石器时代的居民们大多选择在河流的二级台地或河网地区居住。那里离水源较近,居民的饮用水就近汲取,比较方便。当掘井技术被人们掌握以后,井水除了供人们饮用外,有的还可用于灌溉。崧泽遗址中发现的属马家浜文化的直筒形水井,是迄今发现年代最早的直筒形水井,距今约 6000 年左右。此外,吴县澄湖、昆山太史淀、嘉兴雀幕桥、余姚河姆渡(上层)等地距今 5500 年—4000 年间的古遗址中也都发现了水井。这些水井是否都已用于灌溉,似还不能一概而论,但据水稻生长的特点推测,河姆渡遗址的居民在耕种水稻时,已初步掌握了依地势高低开沟引水和做田埂等排灌技术。
随着农业生产技术不断改进,农作物产量增加,人们居住在一个地点的时间也就越来越长。因此,在新石器时代中期出现了具有一定规模的居民聚落。例如秦安大地湾、西安半坡、临潼姜寨等遗址,就是其中有代表性的地点。考古研究证明,一个聚落中的人群世代相传,在劳动、生息、繁衍中,前后经历的时间可达一、二百年至数百年之久。
由于耕作技术的进步,人们培育的品种也越来越多。郑州大河村遗址一座仰韶文化的房屋基址中出土一件陶瓮,瓮内储藏的粮食已经炭化,经过鉴定,被认为是高粱。甘肃东乡林家遗址,在马家窑文化的一个袋形窑穴中,整齐地放置着当时割下的捆成小把的稷穗,其储量达 1.3 立方米。50 年代在安徽亳县钓鱼台的一个陶鬲中发现了小麦。因有人怀疑陶鬲并非龙山文化遗物,故不被引用。后来在甘肃民乐县东灰山遗址中发现了炭化粮食,经鉴定,有小麦、大麦、粟、高粱、稷等品种。碳 14 测定的年代为距今 5000±u65297X59年。其中炭化小麦大多为短圆形,形态完整,胚部清楚。大粒型被认为是普通小麦种,小粒型可能属密穗小麦。这些发现表明,虽然粟是北方地区先民们耕种的主要作物,但人们还培育了其他谷物品种,人们对谷物的需求已逐渐多样化。
同时,生长在长江以南的水稻,也逐渐向黄河流域落户。本世纪 20 年代在河南省渑池县仰韶村曾发现过稻壳;50 年代在陕西华县泉护村的仰韶文化遗存中也发现了类似稻谷的痕迹,不过数量很少。近年在发掘陕西扶风的案板遗址时,发现了水稻遗存,经灰像法鉴定得以确认。在河南临汝李楼遗址的龙山文化遗存中也发现了炭化稻谷。这说明黄河流域的居民至少在龙山文化时期已经种植水稻了。水稻虽然起源于热带与亚热带地区,但它的适应性较强。只要满足它对水与日照的要求,气温较冷的地带也是可以种植的。
在新石器时代许多遗址中都发现了植物果实,如裴李岗遗址中有梅、酸枣、核桃;河姆渡遗址中出土有葫芦、橡子、菱、酸枣、薏米、桃等等,这些都是当时的居民所采集的野生果实。但到仰韶文化时期或其前后,许多地方已经出现了初级园艺,种植了蔬菜。如西安半坡遗址的 38 号房基内一个小罐中貯存的芥菜或白菜的菜籽;秦安大地湾遗址中出土的油菜籽;杭州水田畈、吴兴钱山漾遗址中出土了西瓜籽和甜瓜籽等。长期以来,西瓜被认为来自西域,但上述发现说明西瓜早在新石器时代即被长江下游的居民所培育。
经过鉴定,吴兴钱山漾、杭州水田畈遗址中还出土了花生、芝麻、蚕豆、菱角、毛桃、酸枣、葫芦等植物种籽。其中花生已经炭化,形状近似小粒种;芝麻的内部已空,所剩种皮比较新鲜,颗粒比现代的栽培品种略大;蚕豆呈半炭化状态,与现代的栽培品种不很相似;菱角已炭化,形状与现在嘉兴南湖所产的双角菱相似,但个体略小。有人认为上述品种中有相当一部分种籽是良渚文化先民种植的农作物。它们的形状与现代品种的差异,是 5000 年来在长期栽培过程中因人工选种等因素造成的。
新石器时代晚期的耕作技术又有进步。一些地方已进入犁耕农业的阶段,还出现了原始灌溉工程,这使农作物的产量进一步提高。农业提供的农产品除了满足农业生产者自身的消费外已经有了剩余,因此社会中有一部分人已脱离农业生产,去从事其他生产活动,出现了农业与手工业的分工。继专业陶工之后,琢玉、牙雕与金属冶铸业等陆续出现。在这种情况下,私有制迅速得到发展。一些地方出现了早期城市。所有这些,预示着社会正朝文明时代过渡。
畜牧业与农业一样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时期的产物。它只有在人们的生产技术与经验积累到一定水平的时候,家畜的饲养才能产生。原始人类最初的食物来源主要靠狩猎和采集,动物的驯养则是狩猎经济发展的结果。弓箭出现以后,提高了狩猎的效果。网罟、陷阱、栏栅等在狩猎中的使用,使人们能够捉到活的动物。人们捕获的动物时多时少。当捕获的动物数量较多的时候,人们没有立即将它们全部屠宰,而用绳索捆绑或用圈栏圈养起来,待食用时再去屠宰。特别是捕获的幼仔,食用又嫌肉少,它本身又不伤人,圈养以后还日见长大,这或许是引发人类去驯养动物的始因。其中,狗经过驯养以后,还成为狩猎时的帮手,因此,狗被认为是最先驯养的动物。
河北徐水南庄头遗址出土的动物遗骸,经过鉴定,认为狗与猪可能均已被驯养成家畜。南庄头遗址是迄今我国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年代最早的一处。因此,这一发现为我国的家畜饲养业起源于万年前后的推测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家畜饲养业一经出现,驯养动物的品种也不断扩大。例如武安磁山遗址中,发现除了猪、狗在当时已被驯养为家畜外,出土的鸡骨经过鉴定,证明鸡在当时也已成为家畜。其中,家猪遗骸中,未成年猪占了将近 30%,新郑裴李岗遗址中也发现了这三种家畜。余姚河姆渡遗址中,除家猪外,还有羊和水牛,特别是水牛的数量很多,在出土的动物遗骸中占有相当比例。猪与羊还被做成陶塑品,在遗址内也有出土。我国是世界上最早饲养猪的国家之一。河姆渡遗址中出土的小陶猪体态肥胖,腹部下垂,四肢较短,前后躯体的比例为 1∶1,介于野猪(7∶3)和现代家猪(3∶7)之间,整个形态和野猪相去甚远。在考古发掘中,几乎每个新石器时代遗址内都发现有猪的遗骸。许多实例表明:凡是以农业为主要经济的氏族部落,都以猪作为主要家畜来饲养,并成为人们食用肉类的主要来源。河姆渡遗址出土的水牛遗骸是目前已知年代最早的家畜标本。作为家畜,它供人们役使,肉供食用,牛肩胛骨还被制成骨耜来使用。所以,长江下游地区可能是饲养水牛的发源地。在黄河流域,大约在仰韶文化时期已饲养黄牛。在龙山文化时期,又增加了马和猫。这样,到中国新石器时代晚期,马、牛、羊、猪、狗、鸡这“六畜”,均已成为家畜而被人们饲养了。
反映这种饲养情况的,还有圈栏遗迹。河姆渡遗址中已发现木栅圈栏。在临潼姜寨遗址内也发现了两处圈栏,呈圆形,直径约 4 米,周围有木栅,栏内有 20~30 公分厚的畜粪堆积。此外还有两个牲畜夜宿场,面积达 100多平方米。这说明当时饲养的牲畜已有一定的数量。
动物驯养成家畜以后,它们繁殖的后代也陆续传播到各地。例如水牛虽然最初在长江下游被驯养,但从考古发掘的情况看,在年代较晚的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中也已被发现。其中,河北邯郸涧沟与陕西长安客省庄都距长江下游甚远,但在龙山文化遗址中都发现了水牛的遗骸。
家畜饲养业与农业是差不多同时出现的。在这之前,由狩猎与采集而得到的野生动植物,是人们食物与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自然界的恩赐。自从农业与家畜饲养业出现以后,虽然仍有狩猎与采集活动作为获取食物与生活资料的来源之一,但已基本上改变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们开始从耕地上获得粮食,从家畜饲养业中得到肉食,这是人类靠自己的劳动来增殖天然产品,为自己找到了比较稳定、可靠的衣食来源。同时,家畜饲养业为制作骨质工具与用具、武器及装饰品等提供了部分原料。例如,河姆渡遗址中出土的农业用工具骨耜,有一部分来自饲养的水牛。用骨料制作的骨匕是人们的食具;骨簪、骨珠、骨管是人们常用的装饰品;骨镞则是当时重要的武器。因此,家畜饲养业的出现与农业的出现一样,在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
当家畜的价值被人们逐渐认识之后,人们饲养家畜的数量也逐渐增多,并被视为财富,成了人类最早的私有财产之一。这种情形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已经出现。少数人将家畜与其他随葬品一起放入死者的墓穴,以显示死者生前的富有。随葬家畜的数量与墓穴的大小成正比,墓穴越大数量也越多。山东泰安大汶口墓地的 133 座墓葬中,有 43 座放有猪头、猪下颌骨,一共放有96 个,最多的一墓放有 14 个。山西襄汾陶寺墓地的大墓中随葬的猪下颌骨,少的有几个,多的达几十个。这种情况正说明当时的家畜饲养业有了较快发展。它的发展,为农业与畜牧业、手工业的分工创造了条件。而农牧业的发展,是使脑力劳动从体力劳动中分离出来的物质基础。
(三)陶器的发明与制陶技术
早在 1 万年前新石器时代的早期,人们就发明了制陶术。从徐水南庄头遗址中出土的两片夹砂红陶片可知,它已不是最原始的陶器。它的发现,说明我国古代先民至少在 1 万年以前就已掌握了制作陶器的技术,并已懂得了在做炊器用的陶器中要加进砂粒,以防烧裂。
陶器的发明,在制造技术上是一个重大的突破。用泥土烧制的陶器,既改变了物体的性质,又塑造出便于使用的形状。它使人们在处理食物时,除了烧烤之外,又增加了蒸煮的方法。陶制的食器为人们进食提供了方便,陶制的容器可用于储存谷物、饮用水和各种食物;陶制的纺轮、陶刀、陶拍子,又是纺织与制陶的工具,在生产中发挥着特定的作用。因此制陶技术出现以后,陶制品成为社会生活与生产的必需品而被人们所接受。特别是对定居下来从事农业生产的人群,更成为不可缺少的物品。他们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不断总结、提高,因而在制作技术、器物造型和装饰方面,都在不断改进,创造和制作了一批批精美的生活用品与艺术品。陶器是新石器时代先民制造的物品中数量最多的一种,也是这一时期工艺技术水平的代表性器物。
世界上很多地方的陶器,是人们在竹木编制的容器上涂上粘土,想使它能够耐火烧烤而偶然被发明的。经过一段时间,人们发现成型的粘土只要里面有个孔腔,也可以烧制成陶器,这才促使陶器真正出现。当然,这是经历了很长的过程的。
制作陶器的陶土一般都就地掘取。最初只取泥土中比较纯者,故包含较多杂质。后来人们学会了淘洗,并按实用要求加入各种羼和料。因此,考古学家将它们分为“细泥陶”、“泥质陶”和“夹沙陶”等等。前两种用作容器、食器的制作。制作炊器时,为使它受热时不致裂开,就必须在泥料中加进适量的砂粒。此外,也有羼入其他原料的。如河姆渡遗址、彭头山遗址中均发现有羼入稻壳的陶器,而北方一些地方的陶器有的加入一些蚌壳的碎末。到了新石器时代中晚期,有的地方还选用高岭土为原料,烧制出白陶制品。
陶器的制作,最初是用手捏成泥坯,一般都是小型物品。另一种是搓成泥条,盘筑成形,再从里外两面加工(主要是通过挤压使之结合,外表也变得光滑)。这可以制作器形较大的陶器。这些方法都称为手制。这两种方法是新石器时代陶工们最常用的方法,延续的时间很长。大约在仰韶文化中期又出现了慢轮修整的方法,即将成形的泥坯放在可以转动的圆盘——陶轮上,在转动中整修泥坯的口沿等部位,使之更加规整。后来,陶工们发明了快轮制陶法,即将陶土坯料放到快速转动的陶轮上,用双手直接拉出陶器的坯型。采用快轮制陶能够一次拉坯成型,使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都有很大提高。这种方法大概在仰韶文化和马家浜文化的晚期即已出现了,盛行于龙山文化时期。不过,制陶技术的发展也不平衡,如齐家文化中甚至不见轮制法。
新石器时代的陶器,一般都有花纹作装饰。即使是素面陶器,有的也在陶坯尚未干透时,用工具在陶坯表面打磨光滑。这样烧出的陶器器表光亮,称为磨光陶器。在陶坯表面还有压印绳纹及各种刻划花纹的。有的用细的骨、木工具在陶坯上划出弦纹、几何形纹或戳印成点状纹等。有的在器物表面堆塑泥条或泥饼,有的则在器柄上镂出圆形、方形、三角形等各种孔作为装饰。在陶坯表面施一层薄薄的特殊泥浆后,再烧制的陶器,在施以泥浆的部位,其颜色与陶器的本色形成反差。这叫施加“陶衣”。在陶坯上绘以黑色、红色或其他彩色花纹后再烧制的,被称为“彩陶”。它与烧成后再绘制彩色纹样的彩绘陶不同,这种彩陶的图案是不易脱落的。
烧制陶器的工作,最初是在露天进行的。人们把凉干的陶坯放在柴草堆上,点火燃烧柴草,烧制陶器。用这种方法烧陶,由于温度较低,陶坯受热不均匀,烧成的陶器表面往往出现红褐、灰褐等不同颜色,陶胎的断面上可以看出未烧透的夹心。后来出现了陶窑,因温度较高,陶器在窑内受热均匀,质量明显提高,颜色也较一致。以后在烧陶过程中采用渗炭的方法,烧出的陶器呈黑色,被叫作“黑陶”。
从目前发现的考古材料看到,我国古代的先民虽在 1 万年前即已掌握了制陶技术,但在距今七、八千年前的磁山文化、裴李岗文化时期,制陶技术仍较原始。当时制作陶器均为手制,火候也不够。据测定,磁山文化的陶器的烧成温度在 700C°u65374X930°u65315X,质地比较粗糙。但已有夹砂陶与泥质陶之分。陶器多素面,约有 1/3 有纹饰,主要是浅细绳纹、划纹、剔刺纹等。还发现了一片简单的彩陶。制作的器形有椭圆陶盂、敞口浅腹罐、小口双耳壶、圈足碗、圆底缽、锥足缽形鼎、长方浅盘、四足鼎、小陶杯等。
到了仰韶文化时期,无论从陶器的质地、造型、装饰,还是从焙烧技术看,制陶技术已经达到相当成熟的程度。
仰韶文化的陶器生产,虽然以手制为主,原料也就地取材,但都经过一定选择,即选择那些适合制陶工艺要求的陶土。如半坡附近浐河河谷的沉积土,它的可塑性和操作性能都较好。细泥陶的陶土,一般经过淘洗。制作炊器和大型容器的夹砂陶,都掺入了颗粒均匀的砂粒,以改善陶土的成形性和适应炊具所需要的耐热急变性能。用泥条盘筑的方法制作大件陶器时,先要把底、腹、颈分别做好,然后结合成形。成形的陶坯先放在席子上阴干,所以器底常常留有席纹的印痕。有些器物的口部和上腹部留有轮修的纹样,说明使用了慢轮修整技术。在华县泉护村、磁县下潘汪、郑州大河村等地的中晚期遗存里,还发现了周身有旋纹、底部有割痕的器物,有人认为仰韶文化晚期已经出现了快轮制陶术。
仰韶文化的陶器多为红色。除一部分陶器表面为磨光素面外,不少陶器表面施以弦纹和粗、细绳纹或篮纹。绳纹与篮纹,系用陶拍拍印而成。仰韶文化中的彩陶是新石器时代制陶业最有代表性的成就之一。彩陶是在制成陶坯后由陶工绘上去的。前期以红陶黑彩为主,多施于盆、缽类的口沿与上腹部。中期以后,在一些地域,如洛阳、郑州一带,盛行在陶器表面饰加白色、黄色或红色陶衣为衬,再绘以黑、棕、红色的单彩或双彩。其中白衣彩陶,因在白色陶衣上绘以黑、红色双彩,利用色泽的反差,产生良好的艺术效果。彩料经光谱分析,认为赭红彩中的主要着色剂是铁,黑彩中的主要着色剂是铁和锰,白彩中除少量铁外,基本上没有着色剂。这些彩绘用的原料都取自天然的矿物质。赭红色彩料可能是赭石;黑色彩料可能是含铁很高的一种红土;白色彩料则可能是配入熔剂的瓷土。彩绘的工具很可能是原始毛笔或钝头工具。西安半坡、临潼姜寨、宝鸡北首岭等地的墓葬中,发现过盛有颜料的小罐和带有红色颜料的研磨用锤、磨石、石砚等物,可能都是陶工生前所用的遗物。
仰韶文化遗址中发现的陶窑已有近百座。它们在居民聚落中往往三五成群地出现。陶窑的结构比较简单,大致分为横穴窑和竖穴窑两种。它们都由火门、火膛、火道、窑室等组成。横穴窑可举半坡 3 号窑为例。火膛长约 2米,底部平整,上部略呈穹形的筒状通道,火膛后部为 3 条火道,向上汇成1 个圆形通道,经窑箄上的火眼与窑室相通。窑室近圆形,直径 80 厘米,窑箄四周有火眼,但靠近火道处的火眼稍小,远离火道处的火眼稍大,似为调节火力而有意设计的。竖穴窑的特点是火膛与窑室基本垂直。为支撑窑箄,火膛中有时留一竖柱。偃师汤泉沟发现一座完整的竖穴窑,窑箄中间有一个圆形火眼,四周为 6 个弧形火眼。发现时,窑室中还有三件小口尖底瓶、一件双耳平底壶,但均已变形。
根据仰韶文化陶片的高温涨缩率来看,一般陶器的烧成温度可达 950℃~1050℃。
反映仰韶文化时期制陶水平的另一方面是制作的陶器种类明显增多,且造型规整、装饰纹样华美。就器形而论,常见的有盆、缽、罐、瓶等,大者有瓮、缸;小者有陶杯。此外还有陶制的釜、灶、镂空器座等等。它们的造型为用途与功能所规定,已相当规范化;它们的彩绘花纹主要是条纹、涡纹、三角涡纹、圆点纹、方格纹等组成的花纹带,以及人面鱼纹、蛙纹、鸟纹、植物花纹图案等等。特别可贵的是:不少陶器本身就是艺术珍品,如华县太平庄出土的鹰鼎、宝鸡北首岭的船形壶、北首岭与临潼姜寨出土的细颈壶及壶上所绘鹰鱼画面、临汝阎村出土的鹳鱼石斧图等,其造型别致,形象生动,殊为难得。此外,一些陶器上还有陶塑附件,如西安半坡的陶塑人面、华县泉护村的隼形饰、陕县庙底沟的壁虎、临潼姜寨的羊头陶塑器钮等等,都是难得的装饰艺术品,具有较好的观赏性。大汶口文化、马家窑文化中也有这类艺术品,如泰安大汶口的猪形器、大通上孙家的舞蹈纹盆、乐都柳湾出土的雕塑裸体人像彩陶壶等。这些艺术品的出现也反映了当时人们在创造物质生活的同时,对精神生活方面的追求也是很迫切的。尽管他们的生活水平还很低,但是他们创造的这些艺术品本身,反映了人类对美的渴望与追求始终是很强烈的。这种追求是人类创造力的源泉,在一定意义上说也是科技发展的原动力。
新石器时代晚期的制陶业又有很大发展。在龙山文化中,快轮制陶术已被普遍使用。陶器生产可能由氏族的共同事业变为由少数掌握制陶技术的人所专管,成为专业化生产的产品。他们制出了一批漆黑光亮的泥质黑陶器,其中山东两城镇发现的磨光黑陶上还刻有纤细的云雷纹、兽面纹纹样。当时制作的造型复杂却并无实用价值的高柄杯,薄如蛋壳,厚仅 1 毫米左右,轻若纸杯,但较坚硬。制作这种陶器,在泥坯和制作技术方面都有特殊的要求,非一般工匠所能胜任,是专业化生产的产品。这种陶杯只在少数大型墓中出土,如山东胶县三里河 2124 号墓中出土 4 件。它们在当时也是弥足珍贵之物,故为少数权贵所占有和享用。
这一时期,陶窑的结构又有改进,烧制温度可达 1000℃,并掌握了在高温时密封窑顶,再从窑顶渗水入窑,使窑室内氧化不足,让陶器在还原焰中焙烧,从而使其中的铁质多转化为氧化亚铁,以获得黑色或灰黑色陶器的效果。
白陶是新石器时代发展制作的另一种物品,它在仰韶文化晚期已经出现,大汶口文化和山东龙山文化中发现较多。长江流域也有发现。它是用高岭土或瓷土为原料烧制而成。由于瓷土中氧化铁的含量比陶土低得多,所以烧成后呈白色。白陶烧造温度较高,可达 1000℃以上。由于尚未发现陶窑等遗迹,其烧制技术还有待研究。高岭土是制造瓷器的原料。我国原始瓷的出现约在商代中期,但白陶的烧造,为后来瓷器的出现创造了条件。
(四)原始社会的建筑技术
建筑业的出现是人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一个重要成就。人类最初的居住形式,可能是巢居与穴居,所以古代文献中有巢居和穴居的记述。如“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有圣人作,构木为巢,以避群害,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有巢氏”(《韩非子?五蠹》)。“古之民未知为宫室时,就陵阜而居,穴而处,下润湿伤民,故圣王作为宫室”(《墨子?辞过》)。也有的说“冬则居营窟,夏则居橧巢”(《礼记?礼运》)。所谓巢居,主要是指那些借树木构筑的窝棚,如同鸟巢那样,它既可避免猛兽侵害,又可脱离潮湿的地面。这种建筑形式,到后来发展为干栏式建筑。所谓穴居,是将山洞作为居室,这就是今天在一些山洞中找到旧石器时代遗址的缘由。不过,洞穴不是人类最理想的棲身之处,因为它们的位置多在山腰以上的高处,距水源较远。一旦被雨水浇灌、淹没、或被鬣狗等凶猛的野兽侵占,他们就不得不转移它处,另觅栖身之所。进入新石器时代以后,人们从丘陵地区进入平原,已无洞穴可以棲身,于是仿照旧石器时代的洞穴而用石器、木器等工具,人为地在黄土地带的台地断崖制作横穴,以满足遮阴蔽雨防风御寒的要求。这种横穴制作简易,黄土高原的地质也适于制作这种居室,所以它一直延续了数千年之久,成为近代民居之一的窑洞。在没有山梁断崖的地方,人们则向地面挖掘,出现了穴居、半穴居的居室:即将居室的全部或一部分置于当时的地面之下,再在坑穴的上部架设固定的顶盖。它的缺点是潮湿。一旦被水浸淹,只得搬家。于是后来又出现了地面建筑。这是用墙体与屋顶组成的空间。人们在这种空间中居住与活动,比上述两种居室要优越得多。地面建筑的出现,在建筑史上是个进步。
我国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发现的居址,有窑洞式居址、地穴、半地穴式居址、地面建筑居址和干栏式居址等。在距今 8000 年前构筑的居址,其结构已比较合理。如河南密县莪沟发现的五座裴李岗文化居址,平面为圆形,直径2 米多,门向西南,门前有一条斜坡阶梯门道,与外界相通。室内沿周壁有 6个立柱朽后留下的柱洞。居室的周壁及居住面光滑平整。室内未见灶坑,但偏东北处有圆形烧火面,可能是炊煮食物时留下的遗迹。年代最早的地面建筑是在湖南澧县彭头山遗址发现的。它的平面呈方形,东西长约 6 米,南北宽约 5.6 米,门设在西南角。地面为黄色粘土掺入数量较多的粗砂粒加工而成,厚 5—10 厘米。居室四周均发现了立柱时留下的圆形柱穴。这座房舍的面积较大,梁架的跨度有 6 米,结构已比较复杂。显然,从最初出现的极为简陋的居室发展到这种地面木构建筑之间,已经历了相当长的过程。
人类生存离不开水源。因此,人们选择聚居地点时,大多选在距河流较近的地方,一般都在河岸的二级台地或与支流交汇处的滩地。这样,人们构筑居室时,不能不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例如在没有断崖的地方,就难以建造窑洞式的居室;而竖穴式居室,因排水性能太差,久住使人体感到不适,出入又不方便。所以,目前见到的原始居址中,以半地穴和地面建筑最多。
窑洞式建筑居址,在宁夏同心县的菜园遗址等地发现较多。它在黄土的断崖上向里掏出一个空间。周壁为墙,窑顶多作穹窿形。墙面与地面经过修整,比较平整,面积较小,一般只有数平方米。
在黄河流域,约当仰韶文化时期,先民们建造的半地穴式和地面居室,已经考虑到生活的方便而趋于规范化。例如一般的居址,平面多为 3—5 米方圆。在这些居址的内部设有炊煮、取暖及照明用的火塘或火台,灶旁边往往有保留火种的陶罐。粮食大多储放室外。门内右侧多为卧寝的地方,左侧则是放置炊具杂物之处。南向房舍的东北隅,是先民进食与活动的地方。有的居室中筑有一道坎墙,以防火焰烧灼人体。这些居址,有的在室内中间立柱,有的在周边或四角立柱。可以推测,立柱的上部架有横梁和椽子,再铺柴草,并抹草泥土以防雨水渗漏。室内没有立柱的房子,它的房顶直接搭在墙上。门前设一条坡状或阶梯状门道,在门道上部也搭有遮雨的门棚,以防雨水倒灌。这种房舍是为适应对偶家庭而建造的。这些房舍发掘时只剩基座,其形体已不可确知,但从陕西长安县五楼、武功县游凤等地采集的多件陶屋模型或陶器上的屋形装饰图案可知,有的建筑形体呈圆囤状,有的已采用密排版椽。这种结构能合理承受屋面的荷载,檐部能起到防雨的功用。
当时,人们以血缘为纽带,聚族而居,所以在聚居地内都造有大房子。这种大房子在陕西西安的半坡、临潼的姜寨、华县的泉护村、西乡的李家村遗址以及河南洛阳的王湾、甘肃秦安的大地湾等地均有发现。半坡发现的大房子,它的内部分隔成 4 个空间:前面是一个大的空间,应是公社成员议事用的地方;后面 3 个空间则为卧室。这种一堂三屋的结构,是前堂后室的雏形①。姜寨发现的大房子,面积百余平方米,中间没有分隔,只在中部偏东处有两根直径 25 厘米的立柱。在中部近门处设一个圆形的深火塘。它也是公共议事厅一类的场所。这种房舍比较高,跨度也较大,所用的木材也很粗。它的建筑技术比小房子要复杂得多。
① 杨鸿勋:《仰韶文化居住建筑发展问题的探讨》,《考古学报》1975 年第 1 期。
这些房舍的发现,说明人们已经掌握了用树木枝干作骨架架设空间结构的技术,出现了柱与椽(斜梁)。其中的立柱起到承重的作用。而地面建筑中墙体的出现,除有防火的作用外,还在外围结构上出现了人工构筑的承重直立部件。这样,就有可能建造形体更高大的房舍。因此,这种承重墙的出现,在建筑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半坡与姜寨遗址都出现了厚重的垛泥墙,在应力集中部位内加支柱。在柱基处理上,也出现了掺有红烧土块、碎骨片、碎陶片等物质,以增加柱脚的固定性。在庙底沟遗址 301、302 号房基的中心柱下,垫有扁砾石作为柱础。这说明先民们已经懂得,为防止立柱下沉,应该增强柱基部的硬度。这在客观上是符合了加大地基承压面、减小压应力的科学原理。与此相应的是,先民们为使居室干燥,想出了许多防潮的办法,如半坡遗址中的居室地面,有的涂上 5—10 厘米厚的细泥涂层;有的经过烧烤,使地面呈坚硬、光滑的红褐色或青灰色的硬面。这是制陶术发明以后,人们认识到泥土烤烘后可以隔水的道理而在建筑上的运用。有的则是平铺一层厚 30 厘米的红烧土块;有的用木板铺满居室,上面涂一层防火层,烧成红色硬面。在豫西地区,开始出现了涂一层“白灰面”的做法。安阳鲍家堂的一座房基在黄土底层上垫有黑色木炭防潮层,上面涂有一层白色光滑而坚硬的石灰质面料。秦安大地湾发现的房子居住面是一层用粘土掺和沙子和石灰质的材料,近似近代的三合土,十分坚固。
随着农业的发展,居民的生活更趋稳定,于是聚落也逐渐形成规模。例如宝鸡北首岭、临潼姜寨遗址,占地都在 2 万平方米以上,西安半坡则有 5万平方米。到了新石器时代晚期,这种聚落所占的面积也更大了,人们对聚落所在地的使用也比较合理。他们把居住区、墓葬区和制陶作业区安排在不同的地块。例如,半坡遗址中居住区占地 3 万平方米,周围有壕堑防护。壕堑的北边是墓葬区,东边是制陶区。姜寨遗址中,墓地与制陶区也在堑外。这样划分,虽与当时人们的意识有关,但将死者与生者分列在不同地块,是符合卫生条件的。将制陶区放在居住区外边,也可避免或减少泥水、烟尘对居住区的污染,这是有利于人们的生活的。半坡、姜寨遗址中,在居住区周围环绕的宽度和深度各 5—6 米的壕堑,既是防御设施,又是雨水的排放沟,这对确保居住区内免遭雨水浸淹或野兽的侵袭也是有益的。
为适应人们生活的需要,居住区内房舍的布局也颇有规律。半坡遗址中,居住区的中心是面积 160 平方米的大房子。它设在广场中部偏西处,门朝东面向广场。45 座中小型房舍环绕广场作环形布置。房舍建筑的间距,较近者为 3—4.5 米。姜寨遗址的中心是广场。广场四周有五组建筑群,东、南、西三个方向各一组,北边有两组。每组都以一个面积 80 平方米的大房子为主体,在它的附近分布有十几座至 20 几座中、小型房舍,总共有 100 余座。所有房舍的门都向中心广场。宝鸡北首岭遗址的墓葬区在北,居住区在南,相距 30 米。居住区内房舍分南北两组,相距 100 米。两组房舍的入口作相向布置。中部也是个广场。
在大溪文化中发现了外形为一座房舍,内部则分隔为若干居室,有的居室相通,有的则门向各不相同,而且还出现了推拉式门的大房子。
仰韶文化晚期及与它的年代相近的大汶口文化或其他文化遗址中,还发现了一次建造几间房子连间排列的房舍。如郑州大河村发现的 3 组连间建筑;蒙城的大汶口文化遗址中出现有 7 间以上连间建筑。大河村遗址中有一组建筑为 4 间相连,每间都是南北长方形,作东西向并列相连。最西端的一间门向朝南,内有 3 个土台,上放日用什物和粮食。余 3 间均朝北开门。中间偏西一间面积最大,有火塘与小套间。套间内也有火塘及土台,应为居室。东二室内也有一土台。东端的一间面积最小,只有 2 平方米,似非居室。这些连间式居址保存较好,墙壁的残存高度有 1 米。当时是先造地基,铺垫一、二层厚约 10 厘米的沙质草泥土,再铺沙质基面,然后沿房基四周栽立木柱。立柱之间加竖芦苇束或绑附横木,并在两侧涂抹厚 10—15 厘米的草泥土。筑好墙壁及室内土台以后,再铺垫数层沙质地面。最后是一层白灰粗沙硬面。这层硬面还拐抹到墙壁和土台之上,然后用火烘烤,使之陶化,以增强硬度。
在河姆渡遗址中发现的居住址,是一种栽桩架板的干栏式建筑。它以桩木为基础,其上架设大、小梁(龙骨)以承托楼板,构成架空的建筑基座。上边再立柱、架梁、盖项。
河姆渡遗址中的桩木有圆桩、方桩、板桩 3 种。圆桩的直径一般为 8—10 厘米,最大的直径 20 厘米。最大的方桩截面为 15×u65297X8 厘米,板桩的厚度为 3—5 厘米,最宽的有 55 厘米。一般木桩打入地下 40—50 厘米,主要的承重用木桩深入地下达 1 米。楼板距地表 80—100 厘米,厚度为 5—10 厘米,长约 80—10O 厘米,都浮摆在小梁上。位于第 4 层的一座干栏式长屋,作西北——东南走向,有相互平行的 4 排桩木。长屋的长度在 23 米以上,进深约7 米。面向东北的一边,还有宽约 1 米的前廊过道。这里发现的建筑木构件中,粗大圆木直径 23 厘米、长 6 米余。榫卯构件上的榫头和卯眼近似方形,都是垂直相交,常见于承托干栏式建筑的木梁、屋梁和柱头、柱脚上。其中较进步的燕尾榫和带梢孔的榫,可以防止构件受拉脱榫。此外还有两侧向里刳出了规整的企口的木板,是密接拼板的一种较高工艺。这说明距今 7000年前,我国木作手工工艺和建筑技术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
龙山文化时期建筑技术的一大进步是夯筑技术的出现。已经发现了多座用夯筑技术建造的城墙,而且出现了土台式建筑居址。目前在山东寿光的边线王、章丘县城子崖、邹平丁公、河南的淮阳平粮台、登封王城岗、安阳后冈、郾城郝家台、辉县孟庄等地的龙山文化遗址中,都发现用夯筑技术建造的古城。此外,湖南澧县城头山的屈家岭文化遗址中也发现了城址。从王城岗、城子崖龙山城址看到,城墙夯筑前,先挖基础槽,然后填土逐层夯筑。城墙宽度一般为 10 米左右。丁公古城墙基宽 20 米。这些城墙,多在四边开门。城外一般都有壕沟。城的平面均为方形或长方形。城的规模以城子崖古城最大,长 450 米,宽约 390 米。王城岗古城最小,长宽均不足百米。由于这些古城的发掘工作做得不多,古城内的建筑情况还不很清楚。但是这些城垣建筑本身就是大型土木工程,它们的出现是生产和技术进步的表现。
日照东海峪发现的九座房基,均为长方形土台式建筑。土台的四周呈漫坡状,以利散水,台面分层筑成。四周的墙壁由台基起筑,用黄粘土夹杂石块垛成,拐角处所夹石块增多。有的墙段在台基上挖槽,然后起墙。室内地面也分层筑成。有圆形灶坑及柱洞,柱子洞的底部垫有陶片。这九座房屋基址的方向均朝西南,并列成排,结构大体相同,似有一定布局。
安阳后冈龙山文化遗址中发现的建筑基址与日照东海峪的有所不同,但也有代表性。已清理的 38 座房基,都是圆形地面建筑。最大的直径为 5.7术。它的建造过程是先在地面垫土,筑成一个台形基址,随后在台基面上挖出建墙的槽,在槽内建墙。这里的墙有土墙、木骨泥墙和土坯墙 3 种,其中尤以土坯墙的出现最值得注意。这种土坯用深褐色土制成,它的大小尚无统一规格。每块土坯的长度为 20—45 厘米不等,宽约 15—20 厘米,厚度在 4—9 厘米之间。墙体系土坯错缝垒砌,以细黄泥做粘合料。墙建成以后,再在房内填土并经夯打,故夯窝清晰,直径为 3 厘米左右。然后铺抹一层草拌泥,在草拌泥上再抹一层白灰面,或者再铺一层黄土,夯打成硬面。墙的外面也垫黄土并拍打成斜面,以便散水。有的房舍地面上平铺一层木条,作放射状,排列很紧密。每座房子都开有一至两个房门,有的房门安有门槛。房屋基址的周围还发现了浸泡石灰的坑,坑中还有尚未用完的石灰及石灰渣。经鉴定,这是人工烧制的石灰遗存。遗址内还发现了涂抹石灰用的抹子。
龙山时期出现的夯筑技术,并用于建造城墙和台形基址以及使用土坯垒墙的方法,在我国建筑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因为版筑的发明不仅开辟了筑城的历史,版筑与土坯的出现,还为宫殿建筑向高大发展创造了条件。这一时期出现的错缝砌墙、以细黄泥为粘合料的做法;为防潮而在居室地面下设置隔水层或平铺木板(条)的措施;用石灰石烧制石灰作为建筑材料等等,对我国后来建筑业的发展都具有深远的影响。
(五)木、竹、漆器与船、车的制作
前面曾经提到,人类在远古时期就用木材制作成工具。只因木质器具不易保存,多已朽没,故在许多地方已不可能找到它的遗物。目前只有在南方地区新石器时代遗址中还保存了一小部分木质器具。它们的出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史前居民利用木材制作建筑构件、各种工具、用具的情况。
河姆渡遗址中出土的木器数量较多,包括渔猎用的木矛、与织造有关的木刀(纬刀)、木卷布棍以及木铲、木浆、木杵、木锤、齿状器、作为部件装配在多构件复合工具上使用的尖头圆木棒、带榫小木棒、蝶形器、凹形器等等。此外还有用木材制成的碗、盆一类生活用具以及圆雕木鱼等工艺品。
河姆渡遗址中出土的数千件建筑木构件,大者如直径 23 厘米、长 6 米多的圆木,小者如厚 2.4—4 厘米、宽 10—50 厘米的木板等,显示了距今 7000年前木作手工业的发达。这些木构件上有榫,有卯。大致有柱头和柱脚榫卯、平身柱与梁枋交换榫卯、转角柱榫卯、受拉杆件(联系梁)带梢钉孔的榫卯、栏干榫卯、企口板等 6 种。特别是为防止构件受力脱位而制作的燕尾榫和带梢钉孔的榫,以及刳出了规整企口的木板用于密接拼板的工艺,都具有较高的水准。在当时只使用石制工具的情况下,加工制作如此多样规整的榫卯构件,是一项了不起的成就。
当时除了使用有榫卯木构件营造干栏式建筑外,还用木构件制作水井的井圈。河姆渡遗址第 2 层发现的一口方形水井,边长 2 米。每边竖靠井壁向下打进几十根排桩。为防排桩倾倒,在排桩内侧支顶一个由榫卯套接而成的方形木框。排桩之上平卧 16 根长圆木,构成井口的框架。从出土物可知,这座水井的上部还盖有简单的井亭。它用 28 根木栅栏呈圆形分布于水井的外围,上面用细圆木构件作放射形搭接,并铺以苇席。
吴兴钱山漾、杭州水田畈遗址中出土的木器具数量也较丰富。除了出土木构件建筑遗存外,还有不少工具、用具。出土的木桨有宽翼、窄翼两种。窄翼的木桨其桨身、桨柄都用独木削制而成;宽翼的木桨则是另安把柄。有一件木盆,系用整块木料剜成,口径 34 厘米,腹深 12.3 厘米。此外还有长方形木槽、似小畚箕形的有柄千篰以及木杵、木榔头等。在江苏昆山太史淀发现的良渚文化水井中,有用大树干剖开后刳成四、五块弧形木板,长约 2米,两端凿孔,围接而成的井圈。这些遗迹遗物的出土,说明新石器时代先民的木加工技术也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并为商周时期大型宫殿建筑与车、船的制作奠定了基础。
竹器的制作也有悠久的历史。因其易于腐朽而留传下来的数量很少。钱山漾遗址中出土的整、残竹编器物有 200 余件。这些遗物十分珍贵,有竹篓、竹篮、箅子、谷箩、刀篰、簸箕、捕鱼用的倒梢、竹席、篷盖、门扉、竹绳等等。这些编制品所用的竹料,多经刮刀加工过,均匀细薄。编制的方法多种多样,随器物的形状和用途而有所差别。它们用经纬篾条交织,采用一经一纬、二经二纬、多经多纬的方法,编成人字纹;还用密纬疏经的方法编成十字纹、梅花眼、菱形花格等等。这些竹器具编扎紧密、花色复杂、做工精细。有些器口用较细密的篾丝编结成“辫子口”,使器物牢固耐用。
这些手工制品可能不是专业人员所做,而是妇女们的业余劳动产品。但从篾片的细薄均匀、纹样繁杂,器物做工精巧等方面看,说明她们在用竹篾造形时的巧妙构思与编织才能都是很突出的。
我国古代制作漆器的时间,可上推到 7000 年前。余姚河姆渡遗址第 3文化层出土的一件瓜棱形带圈足的木碗,造型美观,内外有朱红涂料,出土时色泽相当鲜艳。经用化学方法和光谱分析,结果与马王堆汉墓出土的漆皮相似,鉴定为生漆。这是我国已知年代最早的一件漆器。
漆是一种粘液状涂料,天然漆来自自然界的漆树。它最早可能用于复合工具的粘接,起到加固与防腐的功能。当在天然漆中添加上不同颜色的颜料时,就能调制出各不相同的颜色。如调入硫化汞时,可得鲜红的颜色;调入氧化铁时,可得暗红的颜色等。木质日用品或工艺品的表面涂上这种涂料,就成了漆器。漆器不仅美观,还很耐用。因此,这一发明是古代居民智慧与创造才能的又一表现。
当漆的功能被人们发现以后,它就成为人们的装饰用涂料。它除在木器上使用外,还被移作它用。如吴江梅埝、吴县澄湖等地出土的陶器上都发现了用彩漆所绘的装饰纹样。它们均为马家浜文化遗物,距今有 6000 年左右。在年代稍晚的良渚文化中,漆器也不断被发现,如余姚反山、瑶山墓地中都发现有漆器,其中瑶山 9 号墓出土的一件朱漆嵌玉高柄杯,是我国目前所知年代最早的嵌玉漆器。
北方发现的漆器数量较少。但是北方居民掌握漆的功能的时间也相当早。山西襄汾陶寺遗址中出土的彩绘龙盘,是用彩漆在陶器上绘出花纹,就是一个实例。陶寺文化距今 4000 余年。所绘的龙纹除了作装饰外,可能还另有寓意。
这时期制作的漆器尚处于初级阶段,其工艺自然不能与后世相比,它们都是木胎,像河姆渡所出漆器,木胎较厚,髹漆工艺比较简单,主要有打底、上漆、装饰等步骤。若胎体本身比较光滑,也有不经打底,直接上漆的。装饰则是绘画纹样。当时主要使用红、黑两种颜色。黑色深沉,红色鲜明,由于这两种颜色之间对比较为强烈,原料也容易获得,所以成了古代漆器的主要色调。
随着生产的发展,人们之间的交换与往来增多了。于是人们产生了对运输工具的需求,并开始从事对交通工具的制作。
古书上有“伏羲氏刳木为舟,剡木为楫”(《易?系辞》)的传说。河姆渡遗址出土的木桨与独木舟残片,说明我们的祖先至少在距今 7000 年前已经制作出了独木舟。独木舟是先民们使用石斧、石■等工具将圆木的一面刳成凹形制成的,这样做的结果既增加了船体的稳定性,也提高了运载能力。当时人们从树干在河水中漂浮得到启示,把若干根树干捆绑成木排,成为一种有效的运载工具。在产竹的地方,则出现了竹排。由于这类木排、竹排的材质不易保存,至今已难以发现其实物。不过,制作这类工具远比制作木船要简便得多,以当时的技术条件,制作这类运输工具是完全可能的。河姆渡遗址和稍晚的钱山漾遗址中出土的木桨,与后世木桨的形制十分相似。这是最早的人工制作的船舶推进工具。船只的出现促使人们水上交通与运输的发展,也扩大了人们从事捕捞活动的范围。
作为陆上交通的车辆,它的发明可能也很久远。因为新石器时代的遗址中,一些产于沿海的物品常常在内陆腹地出现,正说明当时沿海与内陆之间存在交换与往来,虽然至今在新石器时代遗址中还没有发现车的实物。目前见到的最早的车的实物是商代的兵车,这种车的结构比较合理,制作技术已相当进步,这说明在这种车之前应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发展过程。最原始的车辆的木轮是没有轮辐的一块圆木,古人称之为“辁”。从辁变为有辐条的车轮,是车的行走部件发生的一大变革。这个变革是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完成的。
(六)原始纺织技术
自旧石器时代晚期人类制作骨针以后,人们就懂得了用针缝制衣服。但当时也还“未有麻丝,衣其羽皮”(《礼记?礼运》)。人们用针缝制皮毛衣服时,所用的原料可能是野生的植物或其纤维。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人们发现用几股纤维合成绳索可以加强抗拉力和耐磨性能,所以在捕捉飞禽、走兽时已经使用了编织的网罟。这种捕猎用具可能是最早的编织物。大概从中得到启发,人们后来又发明了利用植物纤维纺织成布,从而为人类抵御寒冷找到了一种新的材料。
目前发现的最早的纺织用具是河北省武安县磁山遗址中出土的陶纺轮。由于还没有发现同时期的纺织品,所以当时的纺织技术处于何种状态还难以了解。但是纺轮作为纺织工具,说明距今 8000 年前的磁山文化先民在探索纺织技术方面已经走出了重要的一步。到了新石器时代中期和晚期,我们的祖先已经掌握了以麻、丝为原料织成布帛的技术,并把这些纺织品用来制作衣服。
人们最初使用的织物原料是野生的麻纤维。他们可能从枯败的野生麻杆中发现其纤维很有韧性,于是用它来纺纱和编织。经过若干代人的摸索,最终发明了织布技术。仰韶文化时期,各地的遗址中经常发现布纹和为数甚多的骨针、骨锥、纺轮等用具,这是一些纺织与缝纫时使用的工具。它们的出土,表明原始纺织技术已为许多人所掌握,布已成为人们衣着的重要原料。
纺轮有石质与陶质两种,多为圆形,中间有一圆孔。这是将纤维捻成细线的工具。近代有些地方还用类似的纺轮,在孔中插一根 15—20 厘米长的圆棒,利用圆饼状物体转动时产生的力偶使纤维抱合和续接。
当时使用的织机是水平式的。一端固定在立桩上,另一端系在腰间,将麻线来回穿梭编织。织布采用密经纬的织法,成品比较稀疏,每平方厘米有经纬线各 10 根左右,大多为平纹麻布。陕县庙底沟、华县泉护村等许多遗址都发现过这种平纹麻布的印痕。
不过,各地的纺织水平并不一致。吴县草鞋山遗址的马家浜文化层中出土 3 小块炭化纺织物残片,是我们迄今所知年代最早的纺织品实物,经鉴定其原料可能是野生葛。它们都是纬线起花的罗纹织物,织物的密度为:经线每厘米 10 根,罗纹纬线每厘米 26—28 根,地部纬线每厘米 13—14 根。花纹为山形斜纹和菱形斜纹,织物组织结构是绞纱罗纹嵌入绕环斜纹,还有罗纹边组织。马家浜文化比仰韶文化的年代要早,因此这一发现显示了这一地区居民相当进步的织造工艺技术。
织造这种织物的技术比平纹布要复杂一些。河姆渡遗址出土的管状骨针、骨刀、木质纬刀、木卷布棍等遗物(它们的年代比草鞋山遗址出土的织物年代更早),经鉴定可能是原始腰机的部件和引纬工具。这些发现,说明这一地区居民使用的织机比上面提到的要进步。河姆渡出土的纺织工具是目前所知世界上最早的纺织工具。
良渚文化时期,纺织技术又有改进。钱山漾出土的苧麻织品有麻布残片和细麻绳。其中平纹麻布的经纬密度每平方厘米 16—24 根。有的每平方厘米经线 31 根,纬线 20 根,其密度与现在的细麻布相近。苧麻性喜高温、湿润。长江下游的气温较高,雨量充沛,是适合苧麻生长的地域。不少地方有野生的苧麻,为人工栽培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中国是苧麻的原产地,所以苧麻被称为“中国草”。
良渚文化的居民又开辟了饲养家蚕和生产丝织品的新领域,这是新石器时代居民的一大贡献。吴江梅埝遗址出土的黑陶器上有浅刻蚕纹的图案。钱山漾遗址中出土的丝织品有绢片、丝带和丝线。经鉴定,原料都属家蚕丝。细丝带宽约 0.5 厘米,是由 30 根单丝分 10 股编织而成的圆形带子。绢片的经纬密度为每平方厘米 48 根,可能是缫而后织的。这是我国迄今发现的年代最早的丝织品实物。这些实物说明早在 4200 年前的良渚文化时期,我国的丝织业已达到一定水平。
家蚕丝又叫桑蚕丝,与柞蚕丝、蓖麻丝不同(它们不属于家蚕丝范畴),是桑蚕化蛹前吐的丝,颜色洁白,有光泽,手感柔软。一只桑蚕能吐出 800—1500 米的天然纤维。它由丝朊(也叫丝素,是一种蛋白质)和丝胶(对丝朊起保护作用的蛋白质)组成。现代家蚕比汉代以前的家蚕形体大得多,吐的丝也粗。平均纤度为 2.4—3.2 旦尼尔,马王堆一号墓出土的单根蚕丝纤度为 0.78—0.96 旦尼尔。良渚文化时期家蚕的形体更小,所以钱山漾出土的蚕丝纤度偏细,通过增加经纬纱数以达到绢织物的密度,每平方厘米经纬密度为 48 根。在吴江梅堰袁家棣的良渚文化遗址内,发现一件带柄灰陶壶的腹下部,刻有 5 条头向一致的蚕纹,其形态与现代家养桑蚕酷似,也可证明良渚文化时期已有桑蚕。这一发现说明早在 5000 年前我国就已饲养桑蚕,并用蚕丝织出了世界上最早的丝织物。
原始织机的出现,使麻、葛与蚕丝等纤维被织成布、绢等织品。人们制做衣着的原料在毛皮之外又添了新的品种。人们衣着的式样、品种也多样化了,因而出现了以玉、石、骨、蚌为原料制作的坠、环、串等各种装饰品。用麻线织的网,使捕鱼的效率大为提高。各地遗址中大量出土网坠也证明了这一点。总之,纺织技术的发明,大大丰富了人们的生活内容。
(七)雕琢技术与原始冶炼术
新石器时代石器制作技术的改进,出现了不少专用工具,这使手工业内部进一步出现分工,出现了雕琢玉器的专业工匠,创造了一批具有相当水平的礼仪制品和工艺品。这些物品在今天看来虽貌不惊人,但在缺乏金属加工工具、又无专业设计人员的情况下能够制造成功,当可看做人类智慧的一种结晶。
玉器是新石器时代许多地区的居民都很喜爱的物品,所以各地出土的玉器数量很多。目前发现最早的玉器是辽宁省阜新市查海出土的玉龙等制品,距今已有七、八千年的历史。但在史前时期出土的玉器中以北方的红山文化和南方的良渚文化的居民制作的玉器数量最多,雕琢技术的水平也比其他地点要高。
玉在我国古代文献中是指一切温润而有光泽的美石。《说文解字》中,许慎给玉字下的定义是“石之美者”。因此,广义的玉,泛指许多美石,包括汉白玉(细粒大理石)、玉髓(石髓)、密县玉(石英岩)、岫岩玉(蛇纹石,包括鲍文石)等。狭义的玉,则专指软玉和硬玉。软玉的硬度为 6—6.5 度(莫氏计),比重为 2.55—2.65。硬玉的硬度为 6.75—7 度,比重为3.2—3.3。据鉴定,我国新石器时代至商周时期出土的玉器主要是软玉。来源主要有新疆和阗、河南南阳、陕西蓝田(独山玉)、辽宁岫岩等。玉之色泽与其含有微量元素有关。如含微量的铬,使其呈翠绿色;含亚铬酸盐(铬和铁的氧化物),则使其呈黑色或灰色;含氧化亚铁,使其呈淡绿色至黑绿色;而氧化铁使其呈黄色、黄褐至黑褐色;钛使玉呈淡黄色;硅酸锰使玉呈紫色或紫红色;氧化锰则使玉呈黑色或灰色。不过,不同元素或化合物的同时存在,也会在呈色方面互相影响。
古人对玉的喜爱,可能与它的色泽、质地等有关,这是古人在精神生活方面对美的追求所进行的一种新的创造。这种创造是对具体形象的创造,它藉玉的各种色泽与细腻的质地制作出各种装饰品与艺术品来丰富和美化生活。他们基于对美的事物的想象所进行的创造是存在于想象中的美的蓝图的再现,所以是对美的追求的一种体现。至于他们所做的玉器中有些形制奇特,所刻的纹样神秘,则与他们的意识、信仰等有密切的联系。例如阜新查海及红山文化中出土的玉龙和良渚文化中出土的玉琮上雕有“神徽”图案,可能与古代的图腾崇拜或人们信仰的某种神灵有关的。
制作玉器的工序与制作石器的工序大致相同,即也有选材、切割、琢磨、钻孔等步骤。但因多有纹样装饰,所以雕刻花纹并作抛光处理就成为制玉工艺中很重要的环节。同时,有些玉器要求显示其色泽的晶莹,或求其玲珑透剔,所以技术的难度也就更大一些。如良渚玉器中的几十厘米长的方形玉琮,琮体中空,既要其壁薄,又要雕刻出具有特定寓意的纹样,这就要求先选用合适的玉料,切割成合用的琮体,钻孔时上下直径一致,并雕出粗细、深浅不同的线条构成装饰纹样,最后进行抛光。这期间,每道工序都有特定的要求,制作时相当细致,其技术要求是很高的。制作这些玉器,若非专业工匠不能胜任。当时制作的玉器,除了上面提到的琮以外,还有礼仪用的斧、钺、刀、铲、璧、冠形器;装饰用的玦、璜、管、珠、镯、坠以及串饰等等。岩石作为制作工具的原料,人们最初只求其硬度达到一定要求,并不在乎它的色泽。但在选材时一旦发现这样一些美石,便引发出制作装饰用品,或礼仪性物品。这是社会生产力获得发展,人们的需求趋于多样化的反映。
在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工匠们还选择了水晶、玛瑙、绿松石、孔雀石等不同原料,制作各种装饰用品。有的还用于玉或象牙雕刻制品上,于是出现了镶嵌术。
新石器时代晚期出现的牙雕制品,如大汶口文化中出土的象牙雕筒、透雕象牙梳,是镂雕工艺发展的明证。此外还有模拟花朵的单环、双连环、四连环的花纹牙串等。大汶口文化晚期还出现了镶嵌绿松石的骨雕筒、象牙琮等比较高级的工艺品。红山文化中出现的女神像与孕妇塑像,是雕塑工艺用于宗教信仰而创造的另一种工艺品。女神头像的双目用玉石镶嵌,更能达到传神的效果。所有这些,都是雕琢技术不断得到改进的产物。在缺乏金属工具的情况下,能制作出这样一些工艺品,更体现了工匠们的智慧与创造才能。
冶金方面的知识,也是在生产活动中逐渐被认识的。最初发现铜金属,可能是自然界存在的自然铜。自然铜的含铜品位可以高达 90%以上,人们拣拾到自然铜块以后,只要冷锻即能制成铜刀一类小工具。以后,在烧制陶器时,偶然放进陶窑的铜矿石,在烧陶过程中,在高温条件下被熔炼成铜液(如陶器的烧成温度在 950℃~1050℃,已接近铜的熔点),冷却时又凝成一定的形状。久而久之,当人们认识到铜金属的这些特性时,炼铜术就被发明了。
我国新石器时代的中、晚期遗址中已经出土了不少铜金属制品。目前已知年代最早的人工冶铜制品是陕西临潼姜寨出土的圆铜片和铜管状物,经鉴定为黄铜。鉴于它所含的杂质较多,研究者指出这类早期黄铜是用含有铅、锌的铜矿石在炼炉中熔炼获得的。这两件铜制品的年代距今约 6400 年。甘肃东乡林家的马家窑文化遗址出土的铜刀,距今约 5000 年。据鉴定它含锡 6—10%,为锡青铜制品。距铜刀的刀口一、二毫米宽处有树枝状晶向排列,说明它是铸造的工具。这是目前所知年代最早的青铜铸件。
迄今发现的早期铜器,以甘青地区为最多,此外,中原、山东地区均有出土。甘肃永登蒋家坪的马厂文化遗址中出土的两件青铜刀,距今 4300 年左右。甘青地区的齐家文化遗址中出土的铜器有 45 件,包括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和装饰品三类。其中 12 件经过分析,确定为红铜 7 件、锡青铜 4 件、铅青铜 1 件。齐家文化距今约 4000 年。
山东地区的大汶口文化中,在一件骨凿上发现有附着的铜绿,含铜为 9.9%。这一发现或可说明,距今 5000 年前后的大汶口文化的先民对铜金属也有了初步认识。山东胶县三里河、诸城呈子、栖霞相家圈、长岛的店子及日照城安尧等地的龙山文化遗址中也发现了铜锥、铜片、铜炼渣等遗物。其中铜炼渣一再出土,说明采冶业已经出现。山东地区出土的铜制品中,成形者仅铜锥一种,是冶铜业处于原始阶段的反映。在中原地区的龙山文化中还出土有小件铜器,详情在夏代科技成就中介绍。
上述这些地点出土的铜制品都是工具、武器与装饰品等小件器物。它们的加工方法有锻造和铸造两种。其中红铜制品比青铜器要多。青铜器中锡铅的含量较低,每件铜器中锡、铅的含量也不一致。从这几个地区的出土物看,山东地区采用的锻造与铸造技术比较落后;甘青地区的齐家文化中,锻造技术要比同时期的铸造技术略高。如武威皇娘娘台出土的 30 件铜器中,锻造的四面体铜锥、铜凿和铜刀等,制作都很精致,而铸造的同类物品则显得厚重和粗糙。出现这种情况,说明锻造工艺较易适应各种铜金属材质,故发展较快;但铸造工艺因受到当时的铜金属杂质较多、铸造技术也较复杂等条件的制约,在人们还没有完全懂得青铜优于红铜的特性等情况下,铸造技术的发展比较缓慢。上述发现说明当时的青铜业还处于低级阶段。一旦铸造技术有所突破,青铜业就发展起来了。
(八)自然科学知识的萌芽
自然科学是研究自然界的物质形态、结构、性质和运动规律的科学。它包括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气象学等基础科学和农业科学、生物学、医学、材料科学等实用科学,是人类改造自然的实践经验即生产斗争经验的总结。它的发展取决于生产的发展。
原始社会中,人类对自然界的斗争,因生产工具简单、粗笨,还受到原始宗教及其他意识的影响,自然科学的发展是缓慢的。不过,人类取得的每一个科技进步,都推动了生产的发展,同时又促进自然科学知识的不断积累,预示着科技的新突破。因此,尽管当时的人们尚处于蒙昧与野蛮状态,但他们在与自然界的斗争中,以辛勤的劳动与聪明和智慧,不断地推动着科学技术的发展。
我国古代居民对天文学知识的认识与探索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旧石器时代,我们的祖先就已注意到暑往寒来的变化,月亮的盈亏圆缺,各种动物的活动规律,植物的生长与成熟的周期等等,并且逐渐摸索到它们的规律性。因此,差不多与进入新石器时代同时,农业与家畜饲养业便出现了。以后,人们为使农作物的生长不误农时,迫切需要掌握季节变化的规律。这就促使天文与历法知识的产生。从考古学提供的材料表明,可能在新石器时代早期,人们已经有意识地观测天象了,并用以确定方位、时间与季节。
方位的确定对人们的生产、生活有着重要的意义,所以人们很早就掌握了方位的辨别知识。他们从日出、日落及日落后北斗等星体出现的规律中探索出东、南、西、北的不同方位。他们在营造房舍、埋葬死者时,都注意到朝向。例如住房的朝向大多选择南向;同一个墓地,甚至同一个考古学文化的不同墓地中,绝大多数死者的头都朝着同一个方向。虽然其中有些朝向与正方向(正南、正北等)略有偏差,但基本方向都是不变的(少数不同方向的墓葬,应与死因有关)。如西安半坡墓地中墓葬的排列十分整齐,它们的方向基本一致,略有偏差者也与正西方向相差不超过 20°u12290X在年代更早的新郑裴李岗墓地清理的 114 座墓葬,均为长方形竖穴墓,排列密集,很有规律,所有头向均朝南或稍偏西。这些事例说明,距今 8000 年前的人们就已基本掌握了定向的方法。
季节的确定,大概是根据物候现象掌握农时而引发的。因为我国大部分地域地处温带,四季的变化比较明显:春暖花开之时,随着布谷鸟的啼鸣,人们开始播种;到了深秋,大地一片金黄,许多谷物都成熟了,人们进行收割;动物中的候鸟,如燕子春来秋去与大雁有规律的回归。自然界中如此年复一年的周期变化,使人们将寒往暑来、春华秋实与候鸟的有规律活动联系起来,寻找其间的变化规律,从而推定出农牧的时节。史前时期先民大概还缺乏春夏秋冬四季的明确概念,但是对农牧业的时节,则有了越来越多的认识。人们对天象的观测与探究,推进了天文知识的积累和天文学的出现。古代先民最早注意的星,大概是北斗七星。也有人说最早观测的星是红色亮星“大火”(心宿二)。传说在颛顼时代就有“火正”官,负责观测“大火”,以它的出没来指导农业生产。据推算,公元前 2400 年左右,黄昏时在地平线上见到“大火”时,正是春分前后,时值春播时节。像这样以观测天象来确定四时节令的方法,叫做“观象授时”。
相传黄帝时代已有了历法。帝尧时派天文官到东、南、西、北方去观测天象等等,都反映了古代先民对天象观测的重视。这些传说虽然还缺乏实物证明,但是,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出现原始的历法是完全有可能的。
远古时代的先民,在生活中已经注意到事物的数量与形状,但对数的概念是不清楚的。在分配与交换过程中,人们还不能确切地去判别多与少的差别。人们还不掌握 1、2、3、4……这些自然数的概念。交换是按照需要与意愿进行的,这是人类发展进程中必然要经历的一个过程。
到了新石器时代中期,可能出于记事或交换的需要,开始出现了刻划符号。距今 7000 年前的舞阳贾湖出土的龟甲上和七孔骨笛上都有刻划符号。骨笛上所刻的符号在孔的旁边。经过测试,这支骨笛的 7 个音孔各发一音,组成一个完整的音阶结构。而孔旁的符号作为等分的记号,反映了设计和制作这支骨笛的过程中的计算过程。因此有人认为它反映了 7000 年前的先民对数的认识。仰韶文化和年代稍晚的马家窑文化的彩陶缽口沿上也发现了各种刻划符号,据统计,总数有 50 多种。在龙山时期及稍后的考古学文化中也多有发现。传说古代有“结绳记事”、“契木为文”的时期,可能这些符号就已含有一定内容的记录刻符。所以,这些符号既有可能是我国古代文字的起源,也可能是数的起源。如果和商周时期的甲骨文或金文相比较,其中不少刻符与金文、甲骨文中的数字是一致或相似的,如一、二、三、五、十等等。有人提出仰韶文化的先民已具备了一、二、三……八的数的概念。
人们对形的认识也很早。当他们制作不同用途的工具时,无论是背厚刃薄的刀、斧,尖锐锋利的针、锥,还是滚圆的石球,或弯弯的木弓等等,都说明人们对各种几何图形有了认识,并加以应用。仰韶文化中,陶器的器形及其纹样,清楚地反映了人们对圆形、椭圆形、方形、菱形、弧形、三角形(包括等边三角形、直角三角形)、五边形、八角形等几何图形已具有明确的概念。同时,在几何图形的对称、圆弧的等分等方面都有许多实例。大溪文化中出土的空心陶球,球面上用三组一股的篦纹划出彼此相交的 6 个“米”字纹。在一个圆球表面进行刻划与分割,放置 6 个“米”字纹,若无一定的数学知识和计算能力是很难想象的。这些实例都说明仰韶文化与大溪文化的先民对数与几何图形的认识已达到一定水平。
正是人们对这些几何图形有了认识,因此,在当时的生产与生活实践中,大到建造房舍,小到制作工具、饰品,或者装饰图样的设计与记事符号的刻划,都能很好地体现方、圆、平、直的要求。如有些平面为方形的房屋,它的四边相等,木柱的对称和平行的排列。河姆渡遗址中发现的木构件,其梁柱与榫卯的受拉、受压都符合力学要求。彩绘花纹中所绘的直角三角形、菱形图案与人面比例的合理、匀称等等,都说明当时很可能已经掌握了绘划方、圆、平、直的方法与简单的工具。这种工具可能就是最早的规矩。
随着编织物与纺织品的出现,特别是有关花纹的编织,使人们对形与数的关系有了进一步认识。因为织出的花纹与经纬线数目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我国新石器时代中晚期的居民,对数的认识与运用可能已达到了一定的水平。
人类在与自然界的斗争中,除了要防御自然力的侵袭与野兽的伤害,以保护自己外,还要克服自身在生长发育与繁衍过程中遇到的许多病痛,这就要求人们在生活实践中摸索出一些治病与防病的办法。
前面已经讲到,火的利用使人类懂得了熟食,改善了摄食的条件,使身体得到较好的发育。同时,火能防寒、驱潮,为人体的健康提供必要的条件。或许正由于此,人们把烧热的石块用兽皮包裹后放在人体病痛的部位,发现能消除或减轻某些因受风寒而引起的疼痛(诸如腹病、关节病等),从而发明了“热熨(敷)法”。经过反复实践与改进,人们又掌握了用点燃的干草对人体病痛部位作温热刺激熏疗,这就出现了灸法。砭石是最早的医疗器具。《说文》谓“砭,以石刺病也”。这是用于挑破脓疮,刺破皮肉,排除脓血或刺激人体的某些部位,以达到治疗病患的目的所采用的一种治疗方法。砭石种类较多,有刀形、镞形、针形等等。这种方法实为针术的开端。因此,针灸疗法的渊源是很早的。
从人体的骨骼上看到,新石器时代居民中有少数人曾患有各种慢性疾病。如有因长期患风湿而使腰椎变形者;有骨折后重新愈合者;有的在战斗中被矢镞射中,射入肢骨的箭镞,长期留在体内,并与肢骨粘连与结合在一起的,等等。这些病例说明史前先民在与疾病的斗争中作了很多探索。看到这些风湿患者的病例,使我们对当时的居住地为防潮所作的种种努力的缘由有更深的理解。而后两种外伤,并未使受伤者致死,都出现了病灶愈合的情况,说明当时曾为治疗这类外伤找到了某种手段。这是当时已有了医术的明证。
我们的祖先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逐步认识到,某些植物的果实、根、茎对人体有益,能治某种疾病;某些物品吃了对人体有害,会引起呕吐、腹泻、昏迷甚至死亡。传说神农尝百草“一日而遇七十毒”(《淮南子?务修训》),正反映了古代先民在长期采集过程中不断探索各种植物的药用价值的情况。随着生产活动的扩大,人们还积累了不少动物药性和矿物药性的知识。
不过,原始社会中的居民,对自然界的许多现象还无法做出正确的解释,致使迷信活动盛行。进行原始宗教活动的巫师往往用鬼神作祟等来解释病因,祈祷、祭祀等活动也被用于治病。其中也有一些巫师兼用药物,因而出现了医、巫不分的情形。医学的发展,是对巫术的否定。但在社会的发展尚处于蒙昧、野蛮时期,巫术占着主导地位的情况下,医学的发展也是缓慢的。从总体上说,当时的医学水平还很低下。因此,从新石器时代墓地的死者年龄可以看到,老年人的比例不高,中青年和儿童的比例却是很突出的。
随着农业技术的改进,农作物种植面积的扩大,农产品的数量增多了,这就为酿酒业的出现创造了条件。
酒的发现可能是很偶然的。因为当淀粉在一定温度下受微生物的作用而发酵,引起糖化和产生酒精时,就成了天然的酒。当我们的祖先发现吃剩的食物(粮食、果实等)因搁置一段时间而发酵,并飘出阵阵酒香的时候,他们品而尝之,酒就被人们发现了。于是引发他们有意识地用粮食或果品通过发酵去获取酒浆。这样酿酒技术就出现了。
古代先民发现酒的时间可能是很早的。但有意识地用粮食发酵制酒的时间,是在新石器时代中期。传说我国最先发明酿酒的是杜康,或黄帝之女仪狄。从考古发现的材料表明,至少在龙山文化时期已经出现了酒,因为出土的高足杯、斝盉、觚等一些特制的专用酒器,反映出当时饮酒已有着区别于日常饮食的特殊地位,说明酿酒工艺在当时已被人们充分掌握。有人认为仰韶文化中出土的小陶杯、小陶壶都是酒器,因此,认为我国的酿酒业起始于仰韶文化。也有人提出酒的出现可上溯到磁山文化时期。
古代先民极为迷信,祭祀天地山川、鬼神图腾的活动相当频繁。在祭祀活动中,酒是重要物品之一。它既是供鬼神享用的祭品,又是巫师饮用的物品,所以酒的出现有它深刻的社会背景。
利用曲来酿酒是我国特有的酿酒方法。所谓“若作酒醴,尔惟曲蘖”(《尚书?商书》)。这是多少年经验总结出来的结论。用谷物制酒,谷物里的淀粉质需要经过糖化和酒化两个步骤才能酿成酒。曲蘖中的毛霉和酵母菌都是很敏感的微生物,它能把糖化和酒化结合起来同时进行。古代先民总结出用曲蘖酿酒,这是一项很重要的发明。欧洲直到 19 世纪 90 年代才从我国的酒曲中得到一种毛霉,在酒精工业中建立起著名的淀粉发酵法。
力学知识的出现也是从生产与生活实践中积累的。石器的制造和利用本身就是力学知识的运用,只是最初是不自觉的。新石器时代的人们把石斧、石凿、石铲、石锛等工具制成背厚刃薄、表面磨制光滑、平整的形体,就符合尖劈越尖,效率越大、越省力的道理。人们从中逐渐增加了对物品的物理和机械性能的知识。如打猎用的长矛类、投掷武器的弓箭和流星索等,必须使其在空间运动时,暗合颇为复杂的动力学和空气力学的原理才能奏效。仰韶文化的居民制作的一种小口尖底瓶,腹部有两个环耳,是专用的汲水器。这种陶瓶的制作者,巧妙地利用了力的平衡原理,把器形制成小口、鼓腹、尖底,平时放置难以直立。但当在两耳系绳入水面汲水时,空瓶在水面上会自动倾倒,入于水中,装满水后又会恢复平衡状态。使用者利用它的重心变化,能省力地从小口汲进水,解决了用平底器汲水带来的不可避免的阻力。说明 5000 年前的先民已经知道利用重心和定顷中心的相对位置同浮体稳定性的关系。
乐器出现的时间也相当早。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出土的乐器有土鼓、石磬、陶钟、铜铃等打击乐器;吹奏乐器则有骨笛、苇籥、陶埙等等。弦乐器是受弓弦震动发声原理的启示而制作的,在新石器时代可能也已出现了,所以有“舜作五弦之琴”(《世本》)的传说。只是弦乐器不易保存,至今尚未发现。河南舞阳贾湖发现的一批七孔骨笛,7 个音孔排列整齐、合理,距今已有 7000 余年,是竖吹管乐器的祖制。经过测音:骨笛的音阶结构是七声音阶齐备的、古老的下徵调音阶,可以吹奏旋律,而且发音较准,音质也较好。有的骨笛的音孔旁还有调音的小孔,以调正音差,说明这种骨笛的制作者对乐理的了解已达到很深的程度。反映了 7000 余年前的先民,在声乐方面已达到相当水准。
化学知识的萌芽应上溯到火的利用。燃烧使燃料所具有的化学能以热能的形式释放出来,人类一旦掌握了火,不仅用它来蒸煮食物,同时还促使烧制陶器、冶炼金属以及酿酒、缫丝、染色等技术的出现,这说明人们已经掌握了一些物质变化的知识。例如,当时制作的陶器中,食器都用较细的粘土,而制造炊器时,都有意识地掺进一定数量的砂粒,以改变陶土的成型性能和成品的耐热急变性能,使烧成的炊器不至于在冷热剧变时破裂。龙山文化时期制作的黑陶,是利用窑中不完全燃烧而产生的炭黑渗入陶器制成的,反映了当时已经掌握了在适当控制窑温的情况下使炭还原这一过程。这种原理的进一步发展,使人们掌握了通过氧化矿的还原熔炼以获得铜金属、利用陶土的上述特性制作模具以铸造青铜器的技术。这一时期人们还将石灰石烧成石灰,加水后调成灰浆作为建筑材料使用。酒的出现反映了人们已经掌握了利用酵母菌,在一定温度下促使谷物实现糖化与酒化两个过程,以获得酒精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