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经济史之东汉后期社会经济的分化与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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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后期社会经济的分化与崩溃
自和帝以后,东汉社会内部固有的经济矛盾越来越尖锐。而且,东汉王朝开始形成外戚、宦官交替专政的局面,中央集权的统冶日益衰落。从此,东汉政权对社会经济秩序基本失去控制,只能任凭国民经济自发地朝着两个极端分化瓦解:一方面是东汉王朝经济体系的解体,国家财政日益困难,广大劳动人民日益贫困破产、流亡;一方面是地方豪强的经济势力日益扩张,社会财富高度集中在官僚豪族集团手中。这两个经济极端的进一步发展,最终炸毁了东汉统一王朝的外壳,使东汉社会经济陷入分崩离析之中,为几个豪族集团瓜分天下提供了经济舞台。
(一)豪强地主田庄经济的壮大
豪强地主田庄是在汉代政权的基本经济制度阻碍租佃关系顺利发展的情况下,封建经济自发调节的产物。豪强地主田庄经济实际上是与两汉大土地占有制的发展同步前进的。它在汉武帝时期已初具雏形,但由于当时封建政权的干扰太大,豪强地主难以稳定地占有依附农民,故发展缓慢。西汉后期,中央集权的力量衰弱,豪强地主的社会势力增长,他们通过非法、隐蔽的方式,比较稳定地占有大量土地和依附农民,标志着豪强地主田庄经济基本形成。接着,地主田庄经济遭到王莽改制的严重干扰,却随后在王莽末年的社会动乱和无政府状态下得到进一步发展。东汉王朝建立后,地主田庄经济再次遭到光武帝度田度人政策的打击,但最终以妥协告终。从此,地主田庄经济在 柔道 和 俱存不扰 ①的环境中确立下来,使之更加迅速发展。由此可见,豪强地主田庄经济虽然是在封建经济规律——土地兼并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但它也是在封建政权干扰的非常状态下成长起来的。这种非常的经济形势,必定影响豪强地主田庄经济的正常发展。因此,在客观经济规律与国民经济局势的交互作用下,豪强地主田庄经济以变态的方式发展壮大。
1。豪强地主田庄经济的发展状态东汉时期,豪强地主田庄经济的发展可以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王莽末年至汉光武帝年间,这是豪强地主田庄经济的确立时期。第二阶段是从明帝开始到黄巾起义前夕,这是豪强地主田庄经济相对平和发展时期。第三阶段是从黄巾起义至东汉末年豪族混战,这是豪强地主田庄经济在动乱中求生存发展的时期。这里,我们主要探讨相对平和时期豪强地主田庄经济的土地、人口、生产、组织诸方面的发展状态。
① 《后汉书?和帝纪》。
土地是豪强地主田庄经济存在的基础,地主田庄就是在占有大量成片土地的条件下建立起来的。两汉时期, 田宅逾制 是非法行为,因此豪强地主必须依靠一定的权势才能占有大量成片土地。那些雄张乡里的强宗豪右,一般利用族权和地方基层组织的行政权以及手中的财力,强购、接纳或侵占小民的土地。《后汉书?樊宏传》载,西汉末年,樊重为乡里著姓,三世共财,课役童隶, 至乃开广田土三百余顷 ,并被推为乡官三老。在王莽末年的社会动乱中,樊重之子樊宏与亲属作营堑自保。附近小民为了求生存,只得将田产投献出来,以便包括在营堑之中,故 老弱归之者千余家 ,因而进一步扩大了樊氏田庄的规模。像这种情况在当时是很普遍的。自明帝、章帝以后,封建国家的地方机构逐渐瘫痪,强宗豪右完全控制了基层乡里组织,他们更是乘机扩大地盘。如 三辅豪强之族,多侵枉小民 , 郡内豪姓多不法……夺人田宅.于是形成 豪人货殖,馆舍布于州郡,田亩连于方国 的局面。①至于贵族官僚地主依靠权势占夺土地的现象更为严重。如济南王康有私田800顷,马防兄弟皆买京师膏腴美田。他们除广占良田外,还肆意侵占山林川泽。《后汉书?刘翔传》云, 阳翟黄纲恃程夫人权力,求占山泽,以自营植.《梁冀传》记外戚梁冀占有的土地 西到弘农,东界荥阳,南极鲁阳,北达河琪,包含山菽,远带丘荒,周族封域,殆将千里.《刘祐传》载宦官 中常侍苏康、管霸,用事于内,遂固天下良田美业,山林湖泽,民庶穷困.这些豪强地主通过种种非法手段占有的田园大多不向国家申报登记,他们凭权势瞒上欺下,不交纳田租。这就是自和帝以后封建国家登记的垦田数量反而减少的重要原因之一。
两汉时期,豪强地主超额占有劳动力(包括奴婢和依附农民)也是非法行为。封建国家一直实行以人头税为主的租税制度,为了确保国家的赋役来源,东汉政权坚持 八月算人 的政策,比实行度田抓得更紧。但由于当时封建政权对农民的赋税(徭役多以代役钱——更赋过更缴纳)剥削日益沉重,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土地破产流亡,封建政权又无法解决流民的土地和生产救济等问题,所以流民不得不投靠豪强大地主请求庇护。豪强大地主却以自己的权势和财力有选择性地收留部分流民,于是许多流民先后逃离国家户籍荫庇于大地主门下,为其佃作纳租,充当田庄的依附农民。因此,封建国家实际掌握的户口数量日益减少,而豪强地主田庄的土地、人口不断增加,经济势力日益膨胀。
由于汉代农村长期保留聚族而居的习惯,所以豪强地主田庄的劳动人民大多为同姓的 宗族.地方自发的宗族组织与封建国家的行政组织既相适应又有矛盾。宗族组织过于强大往往干扰国家行政职能的运行。因此,封建国家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常常打击或遣散强宗豪右的势力。因为东汉皇权日益衰弱,地方行政组织日趋瘫痪,所以这时自发的宗族组织形式更加活跃。在《四民月令》中,可见地主田庄的主人又是家族宗法组织的族长,还有 宗人父兄、父友、友亲、乡党耆老 等,所有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构成 九族.大地主田庄的生产救济活动亦以宗族组织的形式出现。如 振赡匮乏,务先九族 , 存问九族孤、寡、老、病不能自存者,分厚彻重,以救其寒.这类生产救济活动当然对同宗族的贫民有一定的吸引力。大地主田庄的劳动力除 宗族 外,还有奴婢和他乡流亡来的宾客,他们大都依靠田庄主人的生产条件养家糊口,与庄主的人身依附关系极强。《仲长统传》说: 豪人之室,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计。 一般田庄设家吏管理生产活动,由徒附佃种农田,由奴婢从事工商业活动。
① 《后汉书?阵龟传》、《苑康传》、《仲长统传》。
豪强地主田庄的生产经营状况,可以东汉帝乡南阳樊氏田庄、帝都河南洛阳附近的田庄(即《四民月令》所记载的田庄)为例说明。田园里在农业生产方面,种值稻类、豆类、麦类、黍、稷、桑、麻,还栽种蔬菜瓜、瓠、葱、蒜等;在林业方面,有竹、漆、桐、梓等经济林木和果树;在牧业方面,注重喂养耕牛、马、猪、鸡等六畜;在渔业方面,放养鱼群于陂池沟渎;在手工业方面,进行酿酒、制酱、制糖、制脯、织布、织缣帛、染彩色、治屋室、作器物、造兵械等;在商业方面,贩买各种农副手工业产品,既可 闭门成市 ,又可交通远方,而且还从事高利贷活动。因为东汉豪强地主大量占有山林川泽,所以有资源之便的地方亦从事冶铁、煮盐。如山东滕县宏道院的画像石,有描摹地主田庄冶铁的情景;在四川各地的画像砖,刻画了地主田庄内山林、盐井之类。《华阳国志?巴志》也说:东汉巴郡临江县 其豪门亦家有盐井.总之,豪强地主田庄经济应有尽有,表现出一定程度的计划性和 有求必给 的自足性。
豪强地主经济由西汉前期的 专业 到东汉时期 兼业 的发展,反映出豪强地主经济势力的扩张和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但也是自汉武帝以来,国家对社会经济的干预,破坏了民间经济自然分工的必然结果。东汉王国建立以后,虽然减少或中止了官营工商业活动,但仍然承袭西汉后期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使国民经济秩序日益混乱,各种经济活动陷入恶性循环,社会产品和商品经济萎缩,使社会日益动荡不安。因此,豪强地主田庄在这样的经济环境中求生存和发展,除了多种经营,尽可能自行解决生产生活用品外,没有其他的道路可走。由此可见,地主田庄实行综合经营,形成自给自足的经济体系,也是被国民经济形势逼出来的。这种兼业自给的豪族经济体系以及宗族生产组织形式,加上修建坞壁营堡,部勒部曲家兵护卫田庄经济系统的产生,都是在封建政权反动经济政策影响下所形成的变态的经济结构,这类经济结构表现出一种明显的复古退化倾向。它对社会产生的不良后果并非仅仅导致分裂,而是延缓了社会经济的发展速度,使工商业更加紧密地与地主经济结合,从而妨碍了社会的分工和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当然,豪强地主田庄经济的出现也是中国封建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
2。豪强地主田庄的经济地位豪强地主田庄内部的经济结构是一种退化,然而田庄经济在东汉社会生产中的地位却非常重要。除了那些执政的外戚、宦官地主田庄经济外,一般官僚地主、特别是豪民地主的田庄经济,对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
由于东汉政权不顾客观经济条件的变化,依然执行西汉王朝已经过时的经济制度,所以使社会经济矛盾日益尖锐,导致国家财政严重亏损,农民日益破产流亡。封建国家用于兴修水利、救济贫民等费用日益减少,其经济职能基本丧失。于是,豪强地主田庄承担起组织社会生产的职能。这些豪强地主荫庇依附农民,能使破产流亡的农民重新与土地结合进行社会生产,而且避免了在籍佃农(即贫民)向国家和地主双重纳税的困境,实际上保护了社会劳动力。当时田庄地主或 与田户中分 ,或让 浮客输大半之赋 ①,故使田庄的依附农民能够勉强度日和维持简单的再生产。同时,地主田庄还以宗族形式 赈赡贫乏 ,进行生产救济,并有能力进行水利建设,改善生产条件。如樊宏的田庄内 陂池灌注 ,《四民月令》也提到 可利沟渎 等。
因此,豪强地主田庄的农业生产活动能够顺利进行,有时还有粮食及农副产品出售。
当时,豪强地主也比较关心田庄的生产活动。有的豪强地主还是 世善农稼,好货殖 , 营理产业,物无所弃 的生产管理能手。田庄的地租仍为对半分或四、六分的分成制,所以农户生产的好坏直接影响地主的收入。
他们往往在田庄里设 田监 、 视田 等,监督农民的生产情况。在东汉豪族墓中的明器,也有 管家 站在田边监视农民劳动的形象。有的豪强地主还亲自到田间巡视,以奖勤黜懒,使人人 兼功自厉,邑聚相率,以致殷富.①而且豪强地主还根据田庄消费及其手工业生产的需要,对农田进行整体规划,确定粮食作物和各种经济作物的耕种面积。还以雄厚的经济实力,开办各种类型的手工业作坊, 课役童隶,各得其宜 ,促进手工业生产的发展。
① 《水经注?河水二》、《通典?食货七》引荀悦语。
总之,东汉豪强地主田庄经济是自发形成的社会生产实体。它既是家庭经济的扩大,又是国家经济的缩影;既是一个生产单位,又是一个消费单位。
它是由若干家庭农业和手工业结合的群体,更加强化了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体系。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生产方式虽然可以解决耕织即衣食的基本生活需求,但不能解决全部生活的需要。以衣着而言,衣服染色需要染料、染坊;以食品而言,油、盐、酱之类也需要油坊、盐工场、酱坊等。所有这些仅靠五口之家是无法自己解决的。他们必须依靠团体,依靠田庄的分工协作,才能比较完满地解决生产生活的一切问题。可见,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田庄是一种唯一可行而完善的社会经济实体。
随着东汉时期经济形势的发展,豪强地主田庄的经济实力不断扩张。这样的豪强地主田庄有多少呢?据仲长统估计,东汉末年, 百夫之豪,州以千计 ,似乎豪强地主田庄非常普遍。而且东汉豪族墓中出土的田庄坞壁图像,在河南、河北、山东、江苏、广东、四川、甘肃、内蒙等地都有发现,似乎也很广泛,但却难以根据这些资料估算出一个适当的比例。因豪强地主田庄是建立在地主大量占有土地和依附农民的基础上,故可以根据宋代客户的数量进行推导。当然,东汉与宋代相距千年之久,生产力水平差别较大,地主土地占有制的发展程度不同,特别是宋代政权的经济制度已基本适应大土地占有制的社会状况,而东汉时期的这一经济矛盾却很尖锐。这些情况都说明不可作简单的类比。不过,我们从中国封建经济的缓慢发展及其经济结构的顽固性来看,又有一定的可比性。据统计,宋代客户占全国人口的35%,地主占全国人口的15%①,那么东汉地主田庄的总人口最多占全国人口的50%。又因为东汉豪强地主田庄大多为脱离国家户籍的隐蔽户口,故可以据西汉平帝时的全国户口数与东汉桓帝时的户口数量,估算出当时大概隐蔽的户口,约占全国户口的19%。那么,东汉地主田庄的总人口至少占全国人口的19%,即在19%至50%之间。我们可以大致从这些数据了解东汉豪强地主田庄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和地位。
在东汉豪强地主田庄经济内部,贫富两极分化已很严重。豪强地主因广占田园和奴婢、依附农民,又兼营农工商业,所以每年的收入相当可观。史书中所载东汉时财产达数百万数千万者不计其数。《后汉书?方术列传》载广汉折国 有资财二亿,家僮八百人.《三辅决录》卷二说: 平陵士孙奋资至一亿七千万,富闻京师 ,又说他 少为郡王官椽,起家得钱资至三亿七千万.而西汉末年富豪的财产最多只有一亿。可见东汉时财富集中的程度。豪强地主把大部分钱财用于奢侈性的消费,或进行厚葬带入坟墓。
① 《后汉书?樊宏传》、《王丹传》。
① 参看漆侠:《宋代经济史》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7 年版。
而地主田庄依附农民的处境则日趋恶化。崔寔《政论》说:下户踦■,无所跱足,乃父子低首,奴事富人,躬率妻孥,为之服役。故富者席余而日织,贫者蹑短而岁踧,历代为虏,犹不赡于衣食。生有终身之勤,死有暴骨之忧。岁小不登,流离沟壑,嫁妻卖子。 这样的依附农民,实际上是得不到国家法律保护的农奴。可见东汉豪强地主的田庄并非世外桃源。田庄经济也受到整个社会经济形势的制约。特别是田庄主人有的兼任地方乡官,有的是世代为官的世族子弟,他们与东汉朝廷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当时的豪强地主田庄经济只有相对的独立性。
(二)封建王朝社会经济危机的加深
随着豪强地主经济势力的膨胀,东汉王朝的经济状况日趋恶化。由于两汉政权的基本经济制度都是建筑在以小自耕农经济为主体的基础上,所以当社会人口及土地兼并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国家经济制度与大土地占有制的矛盾就会激化,导致严重的社会危机。据《帝王世纪》所载,汉章帝章和二年(公元88年),在籍户口达43356367人,这个数字大体与西汉宣帝时期的户口数量接近。它向人们暗示,这是汉王朝经济制度所能容纳的最佳常数。
一旦社会经济的发展突破这一界限,汉代固有的经济矛盾将会日益恶化,必然引起国民经济的严重失调和经济危机。东汉后期社会经济滑坡的总根源就在于此。
1。国家机器的反常运转与财政危机东汉和帝、安帝、顺帝时期,外戚、宦官交替专政,使朝廷政治更加昏暗。桓帝、灵帝时期,逐渐形成宦官独擅朝政的局面。这时宦官、外戚、官僚士大夫三大集团之间的政治斗争达到白炽化程度,朝廷政治日趋腐朽。混乱的政治局面使汉代社会内部的经济矛盾,在更广泛更深刻的基础上继续向前发展。这时东汉王朝的官僚机构因其腐败逐渐解体,大小官吏除了想尽办法聚敛财富、压榨人民外,基本失去了组织生产的社会职能。《后汉书?左雄传》记顺帝初年左雄上书曰: 汉初至今,三百余年,俗浸凋敝,巧伪滋萌,下饰其诈,上肆其残……谓杀害不辜为威风,聚敛整辨为贤能,以理己安民为劣弱,以奉法循理为不化……视民如寇仇,税之如豺虎。 而且各级官僚机构 轻忽去就 ,大量缺员,出现了 官寺空旷,无人案事,每选部剧,乃至逃亡 的局面。桓帝初年,外戚梁冀专权,官僚体系完全腐烂。其时 公赋既重,私敛又深,牧守长吏,多非德选,贪聚无厌,遇人如虏.①梁冀被迫下台自杀后,因牵连被杀被免的公卿故吏达300多人,据说 朝廷为空 ,拍卖梁冀的家产共得30余亿,相当于国家全年的财政收入。但接着上台的宦官更是 宗族宾客虐遍天下,民不堪命.而桓帝在宦官怂恿下大造宫室,广选宫女五、六千人,沉溺酒色之中。灵帝即位后更加贪得无厌。
他开西邸公开卖官,又造万金堂,把司农所储金钱缯帛都积满于堂中。还派人到河间 买田宅,起第观.虽然劳动人民在统治集团的残酷掠夺下早已出现河内人妇食夫,河南人夫食妇 的悲惨景象,但灵帝竟于桓帝之后,下令 税天下田,亩十钱.①可见这时官僚机构已完全蜕变成不顾人民死活的聚敛机构。
① 《后汉书?朱穆传》。
① 《后汉书?灵帝纪》。
由于官僚机构日趋腐败,已基本丧失救济贫民、假民公田、兴修水利等组织社会生产的能力,所以破产流亡的农民纷纷逃脱国家的户籍,投靠豪强地主田庄充当依附农民。这种 民或流散 的情况在东汉前期就很突出,自和帝以后更为严重。《后汉书?和帝殇帝纪》载延平元年(公元106年),天降灾戾,民多散亡, 而郡国欲获丰穰虚饰之誉,遂复蔽灾害,多张垦田,不揣流亡,竞增户口,掩匿盗贼.《陈忠传》亦指出安帝时期 百姓流亡,盗贼并起,郡县更相饰匿,莫肯纠发.正因为东汉后期 民多流亡,皆虚张户口 ,所以这时案户比民的户籍制度已经破坏,地方官吏编造的户籍和上计簿只是应付公事而已。东汉末年 户口漏于国版,夫家脱于联伍 的现象更为严重,故人们呼吁 明版籍以相数阅,审什伍以相连持.②但在当时条件下企图恢复已经破坏的户籍制度,挽回紊乱的统治秩序,是完全不可能的。
由于流民不断脱离国家户籍荫庇于豪强地主,东汉政权实际掌握的垦田户口越来越少,所以严重地影响了封建政权的赋税收入。而地方官吏为了逃避上司责罚, 采获虚名 ,往往 多张垦田,虚张户口 ,把逃亡人户的赋税摊派到未逃亡人户的头上,故激起更多的人逃亡,使国民经济陷入恶性循环,从而导致国家的财政状况更加恶化。早在章帝时期,统治集团就为 用度不足 发愁。到东汉后期,由于国家控制的人户不断外流和生产不足, 税源 日见枯竭,国家的财政收入日益困难。这种统治集团内部瓜分劳动人手和社会财富的斗争由内郡扩大到外郡,由中原地区扩大到少数民族地区,终于激起少数民族特别是羌族人民的反抗。而东汉后朗约70年间连续三次镇压羌族人民反抗的战争,耗资巨大,使国家财政 府帑空竭 ,更进一步激化了东汉社会的经济矛盾。据《后汉书?西羌传》所载,仅前两次战争就损耗军费320多亿。从此,国家财政严重亏损,只能靠借私债、减俸禄、增赋税来维持。而且战争使整个西北地区残破不堪,社会生产造成巨大损坏。东汉政权的赤字财政,必定使国家经济职能的运转完全失灵,导致官僚机构更加腐败,劳动人民更加贫困,国民经济进一步恶性循环。
2。劳动人民贫困化与生产危机前文指出,两汉政权的基本经济制度形成于西汉前期,主要由名田制度、户籍制度、赋税制度三个部分组成。随着土地兼并势力的自发发展,封建政权的名田制度瓦解,接着户籍制度瓦解,然后赋税制度瓦解。汉代赋税制度的特点是重人口 赋 而轻土地 税.荀悦曾批评 轻税政策说: 豪强富人占田逾侈,输其赋大半。官收百一之税。民输大半之赋,官家之惠,优于三代,豪强之暴,酷于亡秦,是上惠不通,威福分于豪强也。 杜佑曾指出 重赋 政策的后果是: 地数未盈,其税必备,故贫者避赋税而逃逸,富者务兼并而自若。 ①可见随着大土地占有制的发展,当时的赋税制度朝着优饶豪右,侵刻羸弱 的趋势演化。东汉政权为了挽回 优饶豪右 的经济损失,更加残酷地剥削贫民,使劳动人民日益贫困化。东汉后期,在籍自耕农的处境十分艰难。当时除日益沉重的公赋摊派外,还有贪得无厌的官吏私求。因 乡官部吏,职斯禄薄,车马衣服,一出于民,廉者取足,贪者充家,特选横调,纷纷不绝.所以自耕农民 寒不敢衣,饥不敢食 ,为的是 赋额繁重以解县官.甚至连皇帝也承认: 贫者有田业而以匮乏不能自农.①这就是说,农民连简单的再生产也无法维持。所以自耕农民破产、流亡只是迟早的问题。
② 徐干:《中论?民数》、仲长统:《昌言?损益》。
① 《前汉纪》卷八、《通典?食货》。
至于那些租耕地主土地,又没有摆脱国家户籍的依附农民(一般称 贫民或 下货 ),处境更为悲惨。他们既要向地主交租,又要向国家纳税,承受双重剥削,更难以维持生计和简单再生产。《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注引《魏书》指出:东汉末年, 豪强擅恣,亲戚兼并;下民贫弱,代出租赋,衍鬻家财,不足应命.像这样的下等贫民,必然再度破产流亡。
由于东汉后期国家机构的溃烂及其严重的财政危机,破产流亡的农民得到赈济或 假名公田 之类实惠的希望是渺茫的,即使得到一点好处,也只能缓解一时的困难,最终仍要受赋役之苦。《后汉书?和帝纪》诏曰: 隄防沟渠,所以顺助地理,通利壅塞。今废慢懈■,不以为负。 可知当时许多地方水利设施长期失修,劳动人民的生产条件日趋恶化。据有关史料初步统计,从和帝永元元年(公元89年)至灵帝中平六年(公元189年)共100年间,连续遭受水灾、旱灾、风雹之灾、蝗螟之灾的年份达75年,无灾之年仅25年。严重的天灾人祸使封建国家控制下的编户齐民大量流亡。虽然豪强地主田庄可以吸收部分流民,但数量总是有限的:一则安置流民需要花钱,二则田庄宗族势力的复活具有排它性,三则田庄营堑坞壁形式限制其规模的迅速扩大,四则官僚地主并兼的身份也不能毫无顾忌地隐匿流亡等等。而且,大量待业流民的存在,还直接影响田庄内部依附农民的处境。豪强地主往往因为社会劳动力的过剩,迫使依附农民接受更加苛刻的条件,强迫他们提供更多的劳役和剩余产品。因此,田庄内的依附农民在天灾人祸的打击下,日益贫困, 岁小不登,流离沟壑,嫁妻卖子.可见劳动人民的贫困、破产、流亡是东汉普遍的社会现象。崔骃的《博徒论》曾形象地刻画了当时农夫被剥削压榨的悲惨景象: ……谓子草木,支体屈伸,谓子禽兽,形容似人。
何受命之薄,禀性不纯! 东汉劳动人民之所以遭受的剥削特别沉重,最根本的原因是随着大土地占有制的发展, 舍地而税人 的赋税制度严重违反 臣民应尽可能按照各自的能力纳税 的公平原则①所致。
由于东汉政权的基本经济制度与大土地占有制的矛盾日趋严重,国民经济陷入恶性循环。所以越来越多的劳动人民丧失了生产条件,被迫长期流亡,在死亡线上挣扎。自和帝以后,这样的记载俯拾皆是。由于劳动人民陷入贫困、破产、流亡、饥死的境地,社会生产无法正常进行,使东汉帝国经济危机日益加深,出现了 田野空,朝廷空,仓库空 ②的局面。
① 《后汉书?左雄传》、《召强传》、《和帝殇帝纪》。
①参看亚当?斯密提出的赋税四项原则,《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第篇第2 章,坎南版,第310-312 页。
② 《后汉书?陈蕃传》。
(三)东汉末年社会经济的崩溃
东汉后期社会经济矛盾的激化,使阶级矛盾更加尖锐,当时破产流亡的农民不断发动起义。至灵帝中平元年(公元184年),终于爆发了全国性的农民大起义——黄巾起义。黄巾起义给东汉王朝以致命的打击,形成了东汉末年军阀割据混战的局面。在大动乱之中天灾人祸交互激荡,导致了秦汉时期第三次社会经济的大崩溃。
东汉末年黄巾起义的规模之大,范围之广,时间之久,均超过了秦末的陈胜起义和西汉末年的赤眉起义。黄巾起义曾进行了长期的准备, 十余年间,众徒数十万,连结郡国,自青、徐、幽、冀、荆、扬、兖、豫八州之人,莫不毕应.起义爆发后, 所在燔烧官府,劫略聚邑,州郡失据,长吏多逃亡。旬日之间,天下响应,京师震动.①20多万黄巾军主力经过9个月的激烈战斗,虽然被残酷地镇压下去,但分布在各地的黄巾余部,包括幽、冀、豫、并州的黑山黄巾,青、徐黄巾,益州黄巾,汝南、扬州等地的黄巾起义军共数百万之众,仍继续坚持战斗达20余年之久。东汉反动统治集团对黄巾起义军进行了血腥的镇压和屠杀。如张宝等在下曲阳失败后,十多万起义军被杀,其他 州郡所诛,一郡数千人 ,②估计在黄巾主力失败以后,全国范围内因牵连被杀害者有几十万人之多。接着,各地方军对黄巾余部进行残酷的围剿追杀,每次战役被杀的民众都是 死者数万.可见封建统治阶级镇压农民起义的战争,对社会经济的破坏和劳动力的摧残十分严重。
更为惨烈的破坏是在镇压农民起义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军阀混战。首先发生的是所谓 董卓之祸.中平六年(公元189年),董卓进京把持朝政。
他纵兵到处烧杀抢掳,无恶不作,流毒四方。董卓为了抢夺洛阳贵戚富豪的金帛财产,曾放纵士兵突其庐舍,淫略妇女,剽掠物资,谓之 搜库.董卓的部下还率领士兵到陈留、颖川诸县抢劫,杀略男女,所过无复遗类。他除了疯狂地掳掠残杀外,又强迫汉献帝迁都长安,临行时将京师洛阳烧成一片焦土,并徙洛阳数百万人于长安,沿途饥饿寇掠,积尸盈路。从此,洛阳一带空虚,数百里中无烟火。初平三年(公元192年)董卓被杀,又继之以卓将李傕、郭汜之乱,他们在长安一带放兵劫略,相互残杀,二、三年间就使关中无复人迹。自 董卓之祸 发生以来,全国各地的军阀纷纷割据独立,数十起军事集团之间展开了争夺地盘的大混战。军阀混战使社会生产力遭到极大摧残, 百姓死亡,暴骨如莽.①如曹操攻陶谦,杀男女数十万人,鸡犬无余,泗水为之不流。曹操与袁绍战于官渡,曹坑杀降卒8万余人。其他攻战都是 死者且半 、 鸡犬亦尽.在残酷战争中幸存下来的人们,又遭到天灾、饥馑、疾病的扫荡。史称灵帝、献帝之际,水旱虫蝗之灾纷至沓来,百姓饥穷相食,谷一石十万钱。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注引《魏书》说: 自遭荒乱,率乏粮谷。诸君并起,无终岁之计,饥则寇略,饱则弃余,瓦解流离,无敌自破者不可胜数。
袁绍之在河北,军人仰食桑椹。袁术在江、淮,取给蒲蠃。民人相食,州里萧条。 其中最严重的天灾是兴平元年(公元194年)的旱、蝗之灾,是时民人大饥, 谷一斛五十万,豆麦二万,人相食啖,白骨委积,臭秽满路.②灾荒饥馑之余,瘟疫亦频频发生。东汉末年的瘟疫从建和三年(公元149年)开始流行,此后不断扩展蔓延。《续汉书?五行志》记载其时 民多病死,死有灭户,人人恐惧.特别是在战火连年、灾荒饥馑遍野、流血漂杵、尸骸如山的时期,也是瘟疫病毒繁衍最猖獗的时期。因此自董卓之祸以后,全家、全族、整个地区死于疾疫者史不绝书: 家家有强尸之痛,室室有号泣之哀,或阖门而殪,或举族而丧者。
① 《后汉书?皇甫嵩传》。
② 《资治通鉴》:灵帝中平元年。
① 曹丕:《典论?自叙》。
② 《太平御览》卷 35 引《英雄记》。
东汉末年,在灾荒、瘟疫、战乱中苟延残喘的人们,为求生存到处流徙。
《后汉书?刘虞传》载刘虞任幽州牧, 青、徐士庶避黄巾之难归虞者百余万口.《三国志?魏书?卫觊传》:关中 遭荒乱,人民流入荆州者,十万余家.《蜀书?刘璋传》: 先是南阳三辅人,流入益州数万家 等等。
当时人民流徙的方向,大多数都是从中原地区流向边地。另外,还有一些豪强地主举族迁徙,聚众自保。《魏志?王修传》载,初平中 胶东人公孙卢宗强,自为营垒,不肯应发调.于是,中原人口骤减。东汉桓帝永寿三年(公元157年),全国在籍户口尚有5648万余,至西晋太康元年(公元28O年),在籍户口仅1616万余。经过120余年,人口反而减少了2/3,反映出动乱时期对国民经济的严重破坏。《晋书?山简传》说: 自初平之元,讫于建安之末,三十年中,百姓流散,死亡略尽,斯乱之极也。 这些都说明东汉末年社会经济的大崩溃,远远超过秦末、西汉末年经济残破的程度。
综上所述,可知东汉王朝在经济制度方面没有重大建树,基本沿袭西汉时期的制度。而西汉经济制度是在高祖、文帝、景帝时期,在自耕农经济为主体的条件下形成的。因此,这种经济制度与东汉大土地占有制基本确立的客观现实不相适应。于是,东汉时期以小土地为基础的经济制度与大土地占有制不断发展的经济矛盾日益尖锐。在这一基本矛盾的支配下,东汉政权的经济状况一直不太景气,而自发的豪强地主田庄经济则日益膨胀。就时代而言,东汉前期因人口稀少而比东汉后期经济发展迅速;以地域而言,南方地区因地广人稀而比北方的经济发展迅速。因此,随着时代的推移,虽然东汉时期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比西汉有所提高,但东汉王朝的经济秩序日益混乱,国民经济的运行陷入恶性循环,使社会财富越来越高度集中到地主豪强手中。而封建国家的财政日趋困难,广大劳动人民日益贫困、破产、流亡,阶级矛盾越来越尖锐,最终导致东汉末年的社会动乱和国民经济的大崩溃。
东汉末年社会经济的破坏程度比秦末、西汉末年更为惨重,又是汉代社会经济矛盾更为广泛、持久、深入发展的必然结果。
面对东汉后期封建政权严重的经济危机,当时的经济思想家纷纷提出解决社会经济问题的方案,其中以东汉末年的荀悦(公元148- 209年)和仲长统(公元179- 220年)的经济思想具有代表性。他们两人都反对豪强地主任意兼并土地,并且异口同声地反对汉代轻土地税的政策。前文已经引述荀悦的有关言论。仲长统的《昌言?损益》也说: 不循古法,规为轻税……如之何为君行此政也! 说明他们都已觉察到当时 三十税一 的轻税政策与大土地占有制的社会现实不相适应。为了解决当时的土地问题,他们吸取王莽改制的历史教训,主张在地广人稀的前提条件下实行以口占田之制。《文献通考?田赋》引荀悦说: 且夫井田之制,不宜于人众之时。田广人寡,苟为可也。既未悉备井田之法,宜以口数占田,为之立限,人得耕种,不得卖买,以赡贫弱,以防兼并,且为制度张本,不亦善乎。 仲长统亦云: 今者土广民稀,中地未垦。虽然,犹当限以大家,勿令过制。其地有草者,尽曰官田,力堪农事,乃听受之。 这些都反映了当时人们经济理论水平的提高。东汉王朝之所以产生如此尖锐的经济矛盾,就是因为没有根据社会现实制定适当的经济制度, 耕而勿有,以俟制度! ①代表了东汉末年时代的呼声。曹魏时期实行的民屯制度,就是根据社会现实制定的 耕而勿有 制度,西晋时期实行的占田制,就是根据社会现实制定的以口数占田,为之立限 的制度。吃一堑,长一智,中国封建经济的发展,每前进一步都必须交付昂贵的学费!
① 荀悦:《申鉴?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