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满仓儿案件”
时间:2024-07-31访问:5来源:历史铺
明孝宗弘治九年(1496),北京发生过一桩下层武官家千金小姐被骗卖为妓的案件,颇有传奇意味。由于太监插手,袒护逼良为娼的乐户,审案官员反受处分。全案过程错综复杂,本已弄清真相的小小案件,发展为“三法司”会审、最后由部院大臣和谏官们组织“廷讯”的大案。又因都御史附和厂监,初审的官员依然受累。此事激怒了刑部一位小官,上书揭露厂、卫不法行为,要求改良司法。因此,被同时代的文人作为典故加以记述,后来还载入正史。
本案广泛涉及明代中期的政治、社会等多个方面。事实经过如下:
彭城卫千户吴能,家庭贫穷,闺女满仓儿虽不乏姿色,但长期无人前来提亲,只得把女儿交付媒婆,物色人家。
千户乃五品官员。彭城卫为京卫军的一部,但非“亲军”,不隶属都督府,地位比较卑下。媒婆也并未把这位穷千户放在眼里。她见利忘义,很快便告诉吴家,皇亲周或要了姑娘。实际上是使用欺骗手段,把满仓儿卖给“乐妇”张氏。吴能不久病故。姑娘又被张氏卖给乐工焦义,焦义再转手倒卖给同行袁磷,从此被追当上了卖唱的歌妓。
吴能的妻子聂氏,长期不见女儿回来,产生怀疑。四处打听,终于在歌场中找到满仓儿,要她回家。但满仓儿认为父母出卖自己,以致沦落为妓,由怨生恨,便横下心来,不认生母。聂氏只得率同儿子,强迫她返回家中。可是,袁磷不愿失去这棵摇钱树,最初向聂氏说好话,表示愿出10两银子赎回满仓儿,被聂氏拒绝了。
袁璜认为,满仓儿原是自己花钱向焦义买来。尽管姑娘的亡父是个官,但无钱无势,他同样不放在心上。用银子赎回姑娘的要求碰壁后,就无所畏惧地直接向刑部提出控告,希望能够索回满仓儿。
刑部郎中丁哲传集双方当事人,和员外郎王爵会同审理,弄清了满仓儿被卖的真相。袁磷因强词夺理,被当堂笞责,回家后过不几天一病不起。经御史陈玉、刑部主事孔琦验尸,由袁家安葬。满仓儿则断归聂氏。
当时的歌妓,虽说以卖唱为主,但如果被有钱有势的人看中,被迫陪宿,司空见惯。东厂太监杨鹏的侄儿,就不只一次和满仓儿奸宿。此人不满丁哲,唆使袁妻向东厂上告。还亲自出马找到乐妇张氏,要她一口咬定满仓儿是她妹妹,已经卖给周皇亲。另派校尉杨某,找到满仓儿串通供词,还撺掇她离家出走,到外面躲藏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