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31访问:4来源:历史铺
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设计的出发点、侧重点的差异
在中国传统社会,乡村是社会的主体,农业是民之本业,农业税是财政收入的主渠道,乡村社会是王朝统治维持和运转的基础。正因为如此,在以儒家伦理为指导的统治策略中,乡村是各项制度设计的立足点。乡村制度设计有两个中心任务:一是保证赋役的征收,二是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乡村社会保障制度正是实现这两大目标的各项制度安排中的重要环节,而保证国家政权安全、平稳地从农民手中取得赋役是乡村社会保障制度设计的出发点。明初的里甲综合功能体、明中后期和清前期的里甲、保甲、乡约、社仓“四合一”以及晚清的团练、保甲相结合等制度设计中的社会保障功能,无一不是围绕这个出发点来安排的。对有碍国家乡村统治目标顺利实现的社会问题进行预防和救助成为乡村社会保障制度安排的侧重点。在传统社会中,妨碍国家乡村统治目标实现的农村社会问题主要表现在灾害对农业生产的破坏、饥荒对农民生存的威胁、赋役负担过重造成的编民逃亡、贫富不均造成的贫民生计困难、佃农抗租造成的业佃关系紧张以及礼教废弛造成的宗族不睦、以众暴寡、好诉健讼等方面。与之相对应,中国传统社会的备荒仓储制度、灾荒的勘报蠲免赈济制度发育得很早,而且很早就产生了赈济与水利事业相结合的以工代赈制度。这些制度到明清时期已相当完备,明代还创立了颇有特色的预备仓制度,以县城为中心,在四乡农村各设仓储一座,重点防备乡村地区可能出现的饥荒。
相对于乡村而言,城市是权力、财富、物资、人文的荟萃之地。在中国传统社会,城市总是体现为不同地域范围的政治、军事、经济或文化中心,在维持地方社会秩序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在一定意义上,传统城市生活的主要目标就是利用城市资源比较集中的优势来保证统治阶层安全地享受城市相对优越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这一目标也正是传统城市社会保障制度设计的出发点。妨碍这一目标实现的障碍主要是流民、乞丐、物价暴涨、失业、偷盗、抢劫等城市社会问题,因而对这些问题的防范、救助和缓解就成为城市社会保障制度安排的侧重点。城市中社会保障机构的林立与乡村中社会保障机构的分散形成鲜明对照。在城市中,大多数社会保障机构本身就是官方统治机构和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官衙、法司、监狱等硬控制手段相比,社会保障机构以社会问题调和者的面目出现,用常平仓平抑物价、设棲流所以安流民、开粥厂以活饥黎、修义塚以瘗枯骨、立育婴堂以收弃婴……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人们的实际困难,另一方面承载了很强的社会教化功能。它们通过向社会昭示统治者的恩惠,从而达到缓解城市社会矛盾、稳定城市社会的目的。从这种意义上看,城市社会保障体系是一种有韧性的社会控制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