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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文化常识漫谈之七“科举教育”

时间:2024-07-31访问:13来源:历史铺

七、科举教育中国科学制度是中国历史上的考试选拔官员的一种基本制度。他渊源于汉朝,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除于清朝末年,历经隋、唐、宋、元、明、清。根据史书记载,从隋朝大业元年(605)的进士科算起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正式废除,整整绵延存在了1300周年。1.科举考试程序⑴童试即童生试,是明清两代取得生员的入学考试,是读书士子的进身之始。应试者不论年龄大小统称童生。童试包括县试、府试、院试三阶段。院试录取者即可进入所在地、府、州、县学为生员,俗称“秀才”,生员分廪生、增生、附生三等。生员经科试合格,即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⑵乡试是地方考试。唐宋时称“乡贡”、“解试”。明清两代在各省城举行。每届三年,考期在子、午、卯、酉年的秋八月,称“秋闱”(秋试),为正科。遇新君登极寿诞庆典,加科为恩科。考三场,每场三日。由钦命的主考官主持,凡属本省生员、贡生、监生等经科试合格,方准应试,考中者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可于次年春进京应会试,即便会试没取中,也具备了做官的资格。⑶会试与殿试是中央考试。乡试翌年,即丑、辰、末、戍年春季,举人汇集京城,先应由礼部举行的会试,又称“礼闱”、“春闱”,考三场,每场三日。取中者为贡士,第一名称会元。⑷会试后贡士再应由皇帝亲自御殿覆试、决定取舍、等第的殿试,试期一天,依成绩分甲赐及第、出身、同出身,然后释褐授官。殿试第一甲第一名,初称“榜首”,亦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科举考试是取士之制,学校教育是养士之法,选才有赖于育才,两者互为依存,密不可分。学而优则仕,1300年间,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学校的学生,只有通过科举考试,才能踏上仕途,科举考试操纵着学校教育的发展方向。科举是学校的教育目标,考试内容即学校的教学内容;取士标准就是学校的培养标准,学校追求的是中举及第。以考促学,以考促教,科举成为整个教育的重心。科举极大地激发了人们勤奋读书的热情,读书人数急剧上升,中央官学、州县学、书院及各种私塾空前发展,教育的发展有力地推动了社会文化水平的的提高。2.古代的学校教育学校在我国出现很早,传说夏代已经有了正式的学校,“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所以在先秦,学校有时称为“庠序”,如《孟子》说“谨庠序之教”。周代以后,学校的设置日益完备,形成了从国家到地方,从公办到私立等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办学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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