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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东晋开始直到南朝宋时期的人口南迁,也影响了南朝村落的形成。从具体的地域来看,主要是山东、河北及河南东部的人口迁往长江下游以及淮河流域。
围墙
从地形上看,村落或者位于山区,或者位于平原。 平原地区的村落,由于缺乏天然的屏障,所以村落民居集中修建在一处,聚居区与田野之间用坞壁分离,至少也有土墙。平时,村民由村门或者村闾出入,村里的生活区域比较狭小,人口十分密集。坞壁作为一种建筑形态,兴起于战乱时期。当时,这是一种能够有效抵御外来侵扰的建筑形制,对保卫村落十分必要和有效。由于壁围的存在,建筑与其内的村落空间自然而然变得非常仄狭有限,给正常的起居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属于战乱时期不得已而居之的处所。所以,战乱一旦结束,有经济条件的人家随即迁居于坞壁之外,另择宜居之处重新建宅。又由于兴建房屋的行为大多是以户为单位,新建的居所也相对零散,规模不大,所以新的村落往往呈现出区域聚落的散居状态。单体建筑很少有高大的围墙,即使有土垒的矮围,也是出于喂养家禽家畜区域和宅地的分界之需,是“有围无墙”,完全没有什么实际的防御功能。这类形制的演变,直到今天仍有遗存。例如,湖南郴州一带的碉楼、寨堡,最初都是出于军事目的修建的。战事结束,部分有经济实力修建新房的民众则迁出,另一部分仍居于其中。宜章的黄沙堡内,原有居民大部分都已经搬迁出去,但中心区域仍旧居住着几户人家,菜地、水井都有,即使封闭起来,也完全可以自给自足。这是坞壁与村落演变的活证。



住宅规模
村民的住宅规模,从文献中的相关记载来看,政府的建宅政策相对宽松,给出的建宅地面也相对较大。北魏太和九年(485年)颁布的“均田令”载:“诸民有新居者,三口给地一亩,以为居室。”三口之家,居室面积可以达到一亩,约677平方米。这么大的面积,当然不可能全部用来建房子,应该是以篱笆为界的。西魏时,朝廷规定人均房屋面积所占土地更多。十口之家可占五亩,九口之家占四亩,三口之家占一亩。当然,朝廷颁发的这些条令,未必完全与当时的情况相符。例如,北魏的裴佗位至中军将军,回乡后“宅不过三十步,又无田园”。敦煌出土的S613号文书记载,西魏大统十三年(547年),敦煌一带无论每户多少人口,“园宅”均为一亩。园宅可能就是宅和园的总称,房屋建筑为宅,房屋周围土地以篱笆圈起的空地为园。 在南朝,除少数世家大族以外,普通的村落民居也多以小型居室为主。这与大家族制度式微及小家庭制度盛行有关。梁代的徐勉在一封书信中说自己“内中逼仄,无复房宇”,几个儿子即将成婚,请慧日、十住等僧人主持,又需要更多的房子,而自己“清明门宅,无相容处”。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他本来想在“东田间营小园”,作为自己退休之后的归宿。但是,因为“近营东边儿孙二宅”都是挪用了“十住南还之资”,“其中所须,犹为不少,既牵挽不至,又不可中途而辍”。于是,只好将东田的园宅“货与韦黯,乃获百金,成就两宅”。徐勉为士族官僚,仍旧要为住房问题担忧,普通民众应该更加严重。南朝基层社会实行里伍制度,士庶错居,比屋邻居,因此各种信息传播较快,“小以为意,终自闻知,不必须日夕来往也”。只有房屋小而且靠得紧密,才能有此效果。


房屋样式
魏晋南北朝时期村落的房屋样式,目前所见的材料有限。建筑史方面的著作多以皇家宫殿及宗教寺庙建筑为研究对象,几乎没有涉及村落民居建筑。至于营造的手法,也仅仅见于傅熹年先生的论述。他在研究龙门及云冈石窟的基础上,根据建筑材料的不同,将魏晋南北朝的单层建筑分为五种类型:其一,房屋下部由夯土墙承重,上部为全木构梁架;其二,房屋由山墙及后墙承重,前部立柱承檐,上部为木架;其三,房屋前廊为木构架,屋身为夯土墙,上部有木架;其四,房屋为全木结构,柱间施阑额,阑额上施斗栱,斗栱与柱共同承檐;其五,房屋为全木结构,柱间有阑额,柱及阑额上施斗栱,斗栱承檐。斗拱多见于宫殿楼阁,村落中,除了少量的体量规模相对较大的公共建筑(如祠庙之类)以外,普通民居应该使用不多。除此以外,其余的形制应该符合当时建筑的真实面貌。多层建筑,如塔、楼等,并非典型的普通民居所用,故而不做详述。 单层建筑屋顶形式也有很多种类,如庑殿式、歇山式、悬山式、硬山式、四角攒尖式、圆攒尖式、囤顶式、单坡式、平顶式等。种类虽多,但各有不同的使用场合。庑殿式、悬山式屋顶比较普遍,既可用于高级别建筑,也可用于厕、溷、仓、井、碓屋、禽舍、畜舍等较低级别的建筑。囤顶比较特殊,接近平顶但中部微拱,主要应用于寒冷地区,可防止屋顶积雪。歇山式、硬山式、四角攒尖式等比较少见。



目前,已发掘出了2000多座魏晋南北朝的墓室,其中将近200座墓室都出土有建筑明器。这些建筑明器遍布江苏、河南、陕西、广西、湖北、河北等地,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的民居建筑特色。从类型来看,有囷、厕、溷、碓屋、坞壁、井、禽舍、畜舍、楼阁等,对魏晋南北朝的村落建筑有重要的参考作用。以此为依据,我们对魏晋南北朝的村落建筑稍做分析。

村落建筑
前文已经对坞壁的由来进行了介绍,此处对其形制稍加概述。坞壁通常平面为长方形,四面围高墙,墙上施双坡屋顶。通常只在坞壁一面或两面的墙下部开设小门,门上立高大的门楼。坞壁高墙四角立角楼(或称隅楼),一般为斜45度方向。坞壁内的房屋,除了供居住之用,还多建有粮囷,可囤粮据守。如湖北鄂州鄂钢饮料厂一号墓出土的明器坞壁。还有的坞壁中立高楼,作瞭望和远程射击之用,如甘肃武威南滩魏晋墓M1出土的明器坞壁。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楼阁,一般是二层或者三层。当时的建筑技术决定了不可能有再高层的木构建筑。辽宁大连营城子石板墓出土的三层明器楼阁,楼二层底部刻“高楼”二字,可见这时期的人们将三层的楼阁已经看作高层建筑。楼阁平面一般为正方形,顶部多为四角攒尖式。只要是多层建筑即可称楼阁,可见当时并无非常固定的构建形式,多为因地制宜,依当时的需求和当地便利的建筑材料,以及常见的营造工艺而建。甘肃武威南滩魏晋墓M1出土的明器坞壁,中央立一座三层望楼,墙壁上有射孔。这很显然是作为军事防御性质的楼阁,是“楼”的本来面貌。《魏书》卷六十六《李崇传》载:“兖土旧多劫盗,崇乃村置一楼,楼悬一鼓,盗发之处,双槌乱击。四面诸村始闻者挝鼓一通,次复闻者以二为节,次后闻者以三为节,各击数千槌。诸村闻鼓,皆守要路,是以盗发俄顷之间,声布百里之内。其中险要,悉有伏人,盗窃始发,便尔擒送。诸州置楼悬鼓,自崇始也。后例降为侯,改授安东将军。”今天南方的侗族村寨中,也依然是村村都建有鼓楼一座,其主要的传统功能也与此记载类似。湖北襄樊樊城菜越三国墓出土的明器楼阁,顶部有刹和相轮,俨然一座佛塔的形象。由楼阁演变而来的楼阁式塔,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倒是有了定型,成为一种新的建筑形式。这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对中国传统建筑的一大贡献。 魏晋南北朝时期,廪、仓、囷等都是储藏粮食的建筑。参考该时期出土的明器实物模型,廪是最高级的存储处,较为少见。仓的形制一般为两层,平面为长方形,屋顶为悬山顶或庑殿顶,外部设楼梯可登上存取粮食。仓墙面上部均设开口作为通风窗使用,并设有窗闩,说明能自由启闭。窗口有单个,也有一排多个的情况,与仓内部的分隔室一一对应,既能将五谷分类,又能防止某处受潮后影响其他区域。根据仓的形制与规格,可以推测它并非普通平民家庭所能拥有的,因其本身修建耗费工钱,平民家庭一般也并无如此多的粮食可以屯放。魏晋时期,平民所用的多为圆形的囷,呈筒状,高2~3米。囷身墙上通常设一门或一通风窗。囷顶为圆攒尖式或覆钵状。有的囷门位置较高,外部设置有楼梯。更小一点的则为储粮罐,形制跟囷类似,但不设通风孔。 碓屋是粮食加工的场所。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碓屋,平面为长方形,屋顶为单檐庑殿顶,四壁有门窗通风,屋内墙角部置踏碓,其余空间较大,可用来放置待加工的粮食。 井是居民获取饮用水的主要场所。为防止人畜掉入,居民在井口以砖石建造圆形或多边形井栏。为了能方便提水,居民又在井栏上修拱形井架,或在两柱间架一横梁。井架上固定辘轳,提水时向下拉动绳索,便可转动辘轳将汲水桶拉起。为防止井水被雨水污染,有些井架上还建有一悬山式或庑殿式屋顶,称为井亭,高2~3米。 禽舍和畜舍是养家禽家畜的场所。魏晋南北朝时期饲养的家禽主要有鸡、鸭、鹅三种,牲畜主要有猪、牛、羊、马、狗五种。除了部分人家的鸡、鸭养于笼中之外,大多人家养于禽舍。禽舍与普通房屋形象类似,尺寸较小,通常平面为长方形,单层或双层,有屋顶。禽舍四面环墙,正面墙上开一至两个小门洞供出入。部分禽舍底层架空,下层收集粪便,上层供禽类休息。猪、牛、羊等设栅栏圈养,也可专设一房舍供其休息。马也可在马厩中圈养。







《中国村落史》
作者:胡彬彬中信出版社202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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