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5-16访问:75来源:历史铺
3. “文化生产”的过程和结果具有特殊性。文化生产的全部过程中,常常包括一个主体通过改变外在事物来达到自己目的的物化过程,即创作主体在现实中确立自己产品物质形式,实现劳动对象化的过程。雕刻家把石头刻成雕像,画家用颜色和线条在一块空白的画布上绘出一幅视觉可以把握的画面,都是通过改变原来事物的物质形式以确立自己产品的物质形式。在这一点上,作为文化生产的艺术创作,与一般的物质生产是相同的。但是,文化的这种物质生产性质并不是本质的,只是表现在整个文化生产全过程中的某个层面上即艺术传达的层面上,是一种技巧性的艺术外层的生产。艺术创作(文化生产的较高级形态)的全过程是主体运用一定的物质形式传达他对社会生活的审美认识与审美感受的行为,它所物化或对象化的是创作者对现实世界独特的审美掌握,包括他的思想感情、个性特征和对生活的体验。因此,文化生产所物化或对象化的内容是与物质生产完全不同的,有其自身独具的特殊规律。文化生产固然有一个运用物质的表现手段把主体的审美认识和审美感受传达出来的制作过程,需要表现技巧,但从本质上讲,它是一种精神生产。文化生产不仅关系到如何表现和如何传达,更主要的是关系到表现什么和传达什么。一个剧作家或导演生产一部剧本或一部电影,从生活体验到构思再到实际创作直至完成其产品,可能需要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这是一种文化产品,其产品上物化或对像化的是艺术家的精神生产劳动;一群熟练的技术工人可能在几个小时内生产出成百上千同规格的机器零件,但这不是文化产品(艺术作品),因为这些零件上所物化或对象化的只是他们的物质生产劳动,并不蕴涵他们的世界观和对社会生活的审美认识和审美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