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5-16访问:101来源:历史铺
如果说西方的戏剧家们创作戏剧是观念在先,或是按“悲剧”的标准,或是照“喜剧”的规范,那么中国过去的戏剧家们是否也是观念在先,有意按“悲剧”或“喜剧”的标准或范式从事创作呢?我们不能否认,中国过去的戏曲家们有感动人心或务求滑稽的追求。中国戏曲中以传悲写怨著名的戏,专有一名称为“苦戏”,主唱的旦角称“苦旦”。是否能打动人,是衡量曲作优劣的一个重要标准。所以明人王世贞以《拜月亭》“歌演终场,不能使人堕泪”为一短,而认为它比不上《琵琶记》。(注:王世贞《曲藻》,《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四)P.34,中国戏剧出版社1959年版。)戏曲也崇尚“有趣”,有时就是有意引人发笑,丑、净二角的戏常常是专为插科打诨而设,所以也有“无丑不成戏”之说。明沈jǐng@①作《博笑记》就是务求“诙谐”,以博人一笑为旨归。清李渔《风筝误》的下场诗亦有:“惟我填词不卖愁,一夫不笑是吾忧。举世尽成弥勒佛,度人秃笔始堪投。”(注:《中国十大古典喜剧集》P.624,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年版。 )但戏曲家使人落泪或使人开心的追求,是否可以作为他们“悲剧观”或“喜剧观”的标志呢?中国戏曲客观上有“动人”或“乐人”的艺术效果,这也许是有些研究者认为中国戏曲有“悲剧”、有“喜剧”的主要原因。以有“悲”者为悲剧,以有“笑”者为喜剧,这其中已有对西方“悲剧”、“喜剧”的误解。“动人”或“乐人”的艺术效果,与西方戏剧体裁意义的“悲剧”、“喜剧”实际上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而且,中国戏曲中的泪与笑常常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它是既须“动人”,又须“乐人”。中国戏曲最多的情况是,一戏之中,油盐酱醋、酸甜苦辣诸般滋味无所不有,所谓“曲尽人情”,所以近人三爱(陈独秀)说:“戏曲者,普天下人类所最乐睹、最乐闻者也,易入人之脑蒂,易触人之感情。……使人观之,不能自主,忽而乐,忽而哀,忽而喜,忽而悲,忽而手足舞蹈,忽而涕泗滂沱,虽些少之时间,而其思想之千变万化,有不可思议者也。”(注:三爱《论戏曲》,阿英编《晚清文学丛钞·小说戏曲研究卷》P.52,中华书局196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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