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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簡《昭王與龔之脽》第九簡:“楚邦之良臣所【骨】”
陳劍先生根據辭例“暴骨”推勘,認為“”從日、“
”聲,讀為“暴”[1],此說極是。“暴”為會意字,凡象形、會意之字往往有後起之形聲字。
對於“”字所從聲旁“
”,陳劍先生認為 :
“”從戈“爻”聲,故“
”可讀為“暴”。“暴”字上古音或歸入宵部,或歸入藥部,與“爻”或同部或為陰入對轉,從“駁”字從“爻”得聲可以看出其聲母也有密切關係。“
”字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三)·周易》簡22和《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四)·逸詩·交交鳴烏》簡4中用為“衛”,“衛”與“爻”韻部遠隔,其與簡文“
”字所從之“
”是否為一字尚待研究。有研究者認爲用為“衛”的“
”字實乃“歲”字之訛變(秦樺林:《釋“
”、“
”》)如其說可信,則“
”字的聲符“
”跟用為“衛”的“
”字就是本來沒有關係的兩個字,因形體訛變而混同。
陳劍先生的意見极具啟發性。筆者認為,簡文“”字以及楚帛書《四时》中的“
”字所從聲旁“
”(皆以“ 1”表示),與“
”字的聲旁“
”(以“
2”表示)的确是由於訛變而造成的同形字。
“1”根據通假及押韻,當屬匣母月部。楚簡《周易》:“曰班車
”,今本作“衛”, 衛,匣母月部;楚簡逸詩《交交鳴烏》第三章中“
”與“澫(厲)”“萬(勵)”“貝”“大”協韻,俱押月部[2];楚帛書中“
”亦與“達”“月”、“歲”等月部字協韻[3]。
而根據辭例,“”當讀為“暴”,屬並母藥部(依王力先生三十韻部),則“
2”與月部相距甚遠,因此“
2”與“
1”必不可能是同一字,應另有來源。
“1”實乃“歲”字之訛變[4],那麼“
2”亦有形體訛變的可能性,此字或由“教”的古文“
”演變而來。
楚文字中“攴”旁與“戈”旁,有互混的例子。如“攻”字,郭店楚簡《成之聞之》簡10写作。古籍中亦有例,《说文·戈部》:“戭,……《春秋传》有梼戭。”戭,《汉书·古今人物表》作
。
“2”的演變可能如下所示:
→換形旁→
“爻”分置於“戈”之上下,可能是為了使字體結構更加緊湊,以求書寫美觀,如《說文·戈部》所收(戜)字,大徐本作
(
);又如
(戠)字,郭店楚簡《尊德義》簡18寫作△,皆可比勘。
“”可作聲旁,《說文》中有例。《說文·火部》:“
,交灼木也。從火、教省聲。讀若狡。”依篆形,
實從教的古文
得聲。嚴可均曰:“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