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5-29访问:120来源:历史铺
对相关研究成果的掌握和吸收,近来是被视作关乎学术规范的一个重要问题而被提出的;其目的可能主要是为了防止抄袭或重复劳动。但我以为,目前有些著作在这一方向上走得似乎有些远了。如果一位作者在研究一个问题时,只要对已有的研究状况已经掌握,那么在写作时他不必全部将现有相关或相近的研究成果一一罗列;或者更极端地说,只要作者能保证自己既没有抄袭,也没有作重复劳动,我们自然不必去追究作者对相关或相近的研究成果全部掌握与否。道理很简单,即使他掌握了相关成果,一旦出现抄袭,不会因为他对研究成果的掌握,学界即不予追究。因此,目前许多著作不厌其烦将相关或相近的成果一一罗列,不仅浪费笔墨,使自己的著作有变成“综述”的危险,更严重的是,对已有成果的大量综述,会淹没自己的研究心得;因为从数量上说,“心得”的表达总是比对已有成果的综述要少得多。大致而言,在两种情况下,必须标注:一是自己的研究是以某人的成果为基础来展开的(对某人观点的反驳,亦属此类),二是将某成果作为已知的知识或常识加以叙述时。将未知变成常识的过程,也正是作为公器的学术的发展过程。对上述第二种情况来说,如果变成为学界共识,则将来的研究者在叙述所及时即可不再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