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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皇帝在立储之前详细解释了立储的规矩,他指出,如果皇帝有嫡生子——也就是皇后所生的孩子,就要先立皇后所生的孩子;如果皇后无子,再立皇贵妃所生的孩子;如果皇贵妃也无子,再立普通的妃子——也就是庶妃——所生的孩子。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在继承过程中出现血缘关系的纷争和权力的争夺。因此,康熙皇帝自然地就要立他和他的第一个皇后——赫舍里氏皇后——所生的孩子胤礽为皇位继承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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