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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府"是中国清代官署之一,掌宫廷事务。清朝时期,内务府由满族王公或满族大臣兼充,秩从二品,乾隆年间改正至二品,会稽司掌本府出纳;掌仪司掌本府祭祀及太监品级;都虞司掌武职葡萄酒筛选;慎刑司掌本府刑名;营造司掌本府缮修;庆丰司掌牛羊豚牡;钱粮衙门掌皇庄租赋;内管领处掌应中宫差务;官房租库掌收房税;养心殿造办事处掌制造器作;中正殿各司员掌喇嘛唪经;武英殿修书处掌监刊书籍。雍和、宁寿二宫司员掌陈设汜埽及考查宫监勤惰;御书处掌镌摹御书;御茶膳房掌供饮食;御药房掌药物;牺牲所掌牧养黝牛;总理工程处掌行营工作。同时,内务府还所属“上驷院”、“宁寿二宫司”、“三旗牛羊群牧处”等。清朝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一个重要机构,其职能主要包括宫廷事务、财政管理、官房买卖和租赁等。 在内务府的设置初期,经费来源尚未充足,但随着皇室对东北地区的貂皮、人参的垄断,内务府将宫中剩余的此类物品变价以获取收益。此外,内务府还从事官房买卖与租赁等商业活动。 清朝内务府的主要机构有“七司三院”,其中主要负责管理皇家事务的是广储、都虞和掌仪。另外,还设有敬事房,管理宫内宦官的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