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4-06访问:1来源:历史铺
明朝在几百年的王朝统治中虽有卫所制度,但到明中期才开始实行募兵制,这一转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卫所制度局限于边镇地区,并非国家经制的&ldquo额兵”。非边镇地区招募的士兵是用来补充卫军的不足的。这一时期招募的士兵,其性质是政府出钱招募的雇佣兵。(2)明中叶民兵、土兵带有强烈的“寓兵于民”的色彩。与后期募兵正式成为一种明确的军事制度之后相比,明中叶的民兵在供给上有很大不同。正统年间,每人可以获得两匹布,每月四斗粮,仅此而已。(3)募兵的数量不多,当时明军的主体仍然是卫所军,募兵处于从属和次要的地位。但因其军事素质良好,其军事作用不容低估。到嘉靖年间,募兵制成为国家正式兵役制度,募兵成为国家常备军,所招募的士兵完全由国家供饷,成为职业雇佣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