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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焚书坑儒,历史真相大揭秘!

时间:2026-04-06访问:2来源:历史铺

《史记·秦始皇本纪》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为庆贺对匈奴的胜利,大宴群臣。70名博士(皇帝的咨询官员)也来敬酒祝颂。 酒过三巡,仆射(博士的长官)周青臣首先向秦始皇赞颂道:“过去,我们秦国土地不过千里之大,只是靠了陛下的神灵明圣,才平定四海。在太阳和月亮光辉所照临的地方,诸侯无不按时入贡朝见,表示服从。自古以来,没有一个人的威德能及得上陛下。” 秦始皇听了很高兴。接着齐国来的博士淳于越说道:“殷、周两朝的王位传了一千多年,是因为分封子弟功臣,得到各地诸侯辅佐的缘故。如今陛下有了天下,皇室子弟却都是普通人。一旦出了事,靠什么来援救呢?凡事不效法古代而能长久的,这从来没有听说过。刚才周青臣当面奉承陛下,目的是加重皇帝的过失!” 秦始皇听了,脸上的笑容一下子消失了。丞相李斯接着说:“黄帝等五帝办事不相重复,夏、商、周三代制度也不因袭守旧,所以能兴旺安定。他们并不是故意要同前代相反,而是因为时代不同,不能不有所改变。如今陛下开创了大业,建立了万世功业,怎么能再去效法三代的做法?现在天下太平,法令统一,百姓理应好好经商、种田,儒生(读书人)也要好好学习和遵守法令制度。但是,就有一些儒生不学今而专学古,他们纠集起来,向百姓造谣,制造混乱,借反对朝政以表示高明。如果不禁止这种情况,皇帝的权势要从上面降落,结党营私的集团将在下面纠结起来。” 说到这里,李斯停顿了一下。接着他加强了语气,说:“为此我请示陛下下达一个法令:凡不是秦国记载的历史,都把它焚烧掉;不是博士掌管的书籍,包括藏有的《诗》《书》和诸子百家的著作,由官府人员全部集中起来,堆在一起烧掉。凡是几个人在一起谈论《诗》和《书》,处以死刑;凡是引用古书反对时政的,全族处死;官吏有知情不检举的,与本犯人同罪。法令下达后30天内不把这些书交出来焚烧的,处以黥刑(在脸上刺字),并罚去做4年劳役。医药、算卦、种树等方面的书,可以不焚烧。”秦始皇非常同意李斯的建议,当即表示同意,命他起草法令。 不久,就以自己的命令加以发布。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焚书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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