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4-06访问:1来源:历史铺
【不白之冤】是形容好人被冤枉而被迫忍受的冤枉。在古代汉语中,指无法辩白或无处申诉而被迫忍受的冤枉。这个词经常用来形容一个人因为某种原因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或遭受了冤屈的情况。 成语“不白之冤”源于中国古代的典故和佛教语,“不白之冤”是指无辜的人被冤枉犯罪,然后受到法律制裁。在现代汉语中,“不白之冤”一般用于形容人的权益被侵害或受到不公平对待,包括刑事、民事等各个方面。 成语“不白之冤”的拼音是“bù

bái
zhī
yuān”,是一种偏正式成语,主要用于描述好人被冤枉而被迫忍受的冤枉。在使用时需要注意语境和词语搭配,以免造成歧义或产生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