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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什方,三国时期吴国赤乌年间人,其名韦胜过黄帝时的广成子,超越汉代的河上公。武则天非常信任他,并赐姓武氏。 延载元年七月癸未(694年7月28日),武则天任命韦什方为正谏大夫、同平章事。这个时期是唐朝初期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当时的朝政格局发生了剧变。 同年八月,韦什方请求回嵩山,武则天便罢了他的官放他回去了。史料记载《资治通鉴·卷第二百五》:“河内有老尼居神都麟趾寺,与嵩山人韦什方等以妖妄惑众。尼自号净光如来,云能知未然;什方自云吴赤乌年生。” 这个故事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象:虽然武则天对韦什方非常信任,但他却因自己的身份和地位,被限制在嵩山这个地方,无法获得更大的权力。 韦什方因此请求返回嵩山,并且自己声称他有五百年的寿命。然而,实际上他的寿命并不长,只有四百多年。这也反映出了当时的社会现实:虽然人们对于神仙有着深厚的好奇心,但是却往往只能在神话和传说中找到答案,而不能从实际生活中找到答案。 此外,这个故事也揭示了当时的朝政问题:武则天虽然对韦什方非常信任,但却因为自己的身份和地位,被限制在嵩山这个地方,无法获得更大的权力。这也说明了当时的社会现实:虽然人们对于神仙有着深厚的好奇心,但是却往往只能在神话和传说中找到答案,而不能从实际生活中找到答案。 总之,韦什方的故事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状况,以及人们对于神仙的好奇心和对实际生活问题的关注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