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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政司历程:从古至今的演变与职能

时间:2026-06-18访问:2来源:历史铺

通政司是中国古代的一个重要的官署名称,负责处理各种行政事务。明、清两代,其机构和职官都相当完善。明朝的通政司设在银台门内,掌管朝廷的大事和重要事件,如重大案件的调查、秘密申诉等。清朝则沿袭明代制度,设立满汉各一人,副使,满汉各一人,官阶与明朝相同。 通政司的职责包括接收内外章疏敷奏封驳之事,以及处理各种申诉案件和臣民密封中诉之件等。在清朝,通政司的地位和职能更为重要,它负责处理国家的大政、大狱及会推文武大臣的事务,并参与讨论,对朝廷的决策具有重大影响。 到了清代,通政司的职官和设置也有所变化。清末时期,通政司设立满汉各一人,副使,满汉各一人,官阶与明朝相同。不过,这一衙门在明、清两代并无实权,如“雍正朝,世宗命诸臣有紧密事改用摺奏,专设奏事人员,以通喉舌。自是无不立达御前,通政司惟掌文书而已”(《清稗类钞·爵秩类·奏事人员》)。 通政司一直被视作“清淡衙门”。银台是中国古代月亮的别称,也是我国国代一种官职。宋时有银台司,掌管天下奏状案牍,因司署设在银台门内,故名。明清的通政司职位和银台相当,所以也称通政司为银台。 明《袁可立晋秩兵部右侍郎夫妇告》:“效涓埃以千金朕求,故剑于先朝命典符玺,而跄陛棘寺。竹刑露湛,银台花判云敷。”历史沿革明清时接收、检查内外奏章和申诉文书的中央机构。其长官为通政使。明朝置,全称为“通政使司”,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之事,凡四方陈情建言、申诉冤滞、或告不法等事,于底簿内誊写诉告缘由,呈状以闻。其官有使、左右通政、左右参议等。 清朝沿明制,掌受各省题本、校阅送阁;有重大疑点并重要案件,与刑部、大理院豫议。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戊戌变法时,并入内阁,旋复设。1902年改题本为奏折,职无专司,遂撤废。《明史·职官志二》:“通政使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之事。” 《明史·职官志二》:“通政使一人,左、右通政各一人,誉黄右通政一人。”清朝孔尚任《桃花扇·拜坛》:“宁南侯左良玉有本章一道,封投通政司;这是内阁揭帖,送来过目。” 康有为等《上皇帝第二书》:“通政准百僚奏事,以开言路。” 郑观应《盛世危言·淘汰冗》:“其京官则太常、光禄、鸿状元可统於礼部,大理可并於刑部,太仆可并於兵部,通政可并於察院,其余额外冗官皆可裁汰。”部门设置掌出纳帝命,通达下情,勘合关防公文,奏报四方臣民实封建言、陈情申诉及军情、灾异等事。通政使一人,正三品(掌受理内外章疏敷奏封驳之事)左、右通政各一人,正四品(受理内外章疏和臣民密封中诉之件)誉黄右通政一人,正四品(记录武官贴黄、卫所官袭替缘由,以备征选之事)成化二年设(1466年),万历九年革(1581年)左、右参议各一人,正五品(佐通政使,受理四方章奏)经历司:经历,从五品至正八品(掌收发文移及用印)知事,从七品至正九品(掌收发上下文移)尼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