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6-18访问:0来源:历史铺
南京条约规定英国人在上海居住,官僚担心英华百姓住在一起会滋事、影响自己的乌纱帽,于是自愿把上海县黄浦江的河滩上一块不毛之地划给英国人当租界。以做到永久相安。 清朝二十七个外国租界,有不少都是腐败的清政府主动划割的,包括厦门鼓浪屿租界等。《上海租地章程》明文规定:不准英国人在租界内把房子租给中国人。可是后来时局动荡,当地百姓发现,租界里反而更安全。 比如小刀会暴动时,上海人民不顾一切、涌进租界躲避战火,使租界人口暴涨了几十倍。其实,暂时撇开清国利益,租界里的治安和法治情况是要远远好于腐败的清政府的,所以鲁迅等很多近代名人都居住在租界里。 而当时英国商人英国商人来中国,就是为了挣钱,他们看到了商机,他们搭起“经济适用房”、出租给躲避内战战火的中国人牟利。虽然很有粉刺味道,也不光彩,但对于百姓而言,当时的租界实在是理想的住宅地方。这就使得租借存在的意义与开始不一致了。 到了1938年,天津英租界已有中国人72087人,占总人口的94%。还有一个误区就是,租借并不是免费的。《上海租地章程》第六条规定:“商定地价”。中英《虎门条约》白纸黑字写得很明白:英国人在中国租地,租金“以当地市价为准”。 要么是付费给清政府,要么是付费给民间的地主。 英国人在广州租了一块地,租期25年,每年租金六千元洋银。不仅如此,得知英国人出手阔绰、一租就租一大片地,有的广州人竟然把英国人当作“大客户”来看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