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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特大透水事故已致多人死亡,救援仍在进行中

时间:2026-06-18访问:0来源:历史铺

标题:南丹透水事故起因与事故处理过程揭秘 正文: 2001年7月17日凌晨3时,南丹县龙泉矿冶总厂下属的拉甲坡矿发生特大透水事故。当天晚上9时,原南丹县委副书记莫壮龙电话向县委书记万瑞忠汇报了事故情况,并告知有40多人死亡的消息,当晚万也将此消息告诉了原南丹县县长唐毓盛。 事故发生后当晚9时许,万瑞忠经与唐毓盛、莫壮龙、韦学光密谋后,决定对此事故不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及组织抢救、调查,而是将事故真相隐瞒起来,并伙同唐毓盛授意莫壮龙、韦学光督促龙泉矿冶总厂处理好事故善后工作,防止事故消息泄露。 他们“不敢上报”还有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据公诉人指控,万瑞忠在担任南丹县县委书记期间18次非法受贿罪;唐毓盛在担任南丹县常务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14次非法受贿罪。如果把事故报上去,上级机关追查下来,他们害怕“老底”被翻出来。 玩火者必自焚,等待万瑞忠、唐毓盛等人的是法律的严惩。2002年6月5日上午,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南丹"7·17"特大透水事故系列案件中的万瑞忠、唐毓盛、莫壮龙、韦学光等4名被告人作出了一审判决。 原南丹县委书记万瑞忠被判处死刑;原南丹县长唐毓盛被判处有期徒刑29年,决定执行20年;原南丹县副书记莫壮龙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决定执行10年;原南丹县副县长韦学光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决定执行13年。原河池地委书记、行署专员和一名副专员已被撤职正由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负有分管责任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一名副主席被行政记过处分,另有120多名涉案人员分别被逮捕被审查。 这篇文章总结了南丹透水事故的相关事实,并详细介绍了相关人员在处理事故时的行为。文章还提到了万瑞忠和唐毓盛等人可能面临法律的严惩,提醒读者要警惕贪污腐败行为,维护社会公正和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