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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行省制的影响研究

时间:2026-06-18访问:1来源:历史铺

元朝行省的性质特点:行省的双重性 元朝行省,起初只是临时性的中央派出机构,到元世祖忽必烈在位后期,始基本定型,转变为常设的地方大行政区。但即使在行省完全定型并地方化之后,它仍然带有中央派出机构、或者说是中书省分支机构的性质。“行省演化为地方最高官府,只是言其性质的基本方面”。元朝行省的这种性质特点使得行省具有二元化的特点,这是其他朝代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区关系所不具备的,这种特点使得行省既要服从中书省的制约又共同为元代统治服务。中央控制行省虽然“军国重事,无不领之”,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无不受到中央政府各方面的牵制与制约,故“有诸侯之镇,而无诸侯之权”。 然而,这种性质特点也使得行省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地方性,因为元朝的统治区域主要是集中在北方和西部地区。在这种情况下,行省只能作为地方性的官府,不能独立行使军权,也不能代表汉族或者能够代表汉族搞分裂。 因此,在理解元朝行省制度的时候,不能完全从汉族社会历史发展的自然趋势去解释,而更要从当时特殊的历史环境、从蒙古统治集团特有的统治意识当中寻找原因。这就是为什么元代行省制度起到了巩固统治的作用而到了明初朱元璋仍然将其权力一分为三的原因了。行省的这种性质特点使得行省具有二元化的特点,这是其他朝代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区关系所不具备的,这种特点使得行省既要服从中书省的制约又共同为元代统治服务。 总的来说,元朝行省的性质特点是行省主要由蒙古、色目官员掌握权力,以最关键、最敏感的统军权为例,行省官员中只有平章以上得掌军权,而平章以上不准汉人担任,通常只能由蒙古、色目贵族担任,“虽德望汉人,抑而不与”。这些人更多地是元朝中央集权统治的忠实维护者,很难成为地方割据势力的代表。因为作为一个异族身分、文化背景迥然不同的行省长官,即使大权在握,也很难想象他会策动汉族或者能够策动汉族搞分裂。总之,元朝统治的民族色彩,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行省主要代表朝廷的意志和利益行事,成为中央控制地方的得力工具,而不会走向中央的对立面。所以在理解元朝行省制度的时候,不能完全从汉族社会历史发展的自然趋势去解释,而更要从当时特殊的历史环境、从蒙古统治集团特有的统治意识当中寻找原因。这就是为什么元代行省制度起到了巩固统治的作用而到了明初朱元璋仍然将其权力一分为三的原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