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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景明(1483年8月6日—1521年8月5日),字仲默,号白坡,信阳浉河区人,自幼聪慧且文采斐然。弘治十五年(1502年)十九岁中进士后,历任内阁及陕西提学副使等职。其秉持“文必秦汉,诗必盛唐”之主张,以反映现实生活、有韵味为宗旨,在明代盛行台阁体,注重形式。尤以文学复古运动著称,倡导“文必经术世务”,并大力整顿学术风气。 何景明一生为人耿直,对当时黑暗政治不满,敢于直言进谏;反对模仿、要求独创,批评了李梦阳的诗歌创作之弊病。他积极整顿学风,专教学生“经术世务”,选拔省内优秀生员到正学书院学习,亲自讲解经典内容,又建立了严格规章制度。其文风得到显著改善,为明代文学风格大变开辟了新路径。 在任陕西提学副使期间,何景明耳闻目睹学政弊病多起,便认真加以整顿。他专教学生“经术世务”,并亲自讲解经典史书、训诂经义,建立了一套严格规章制度。经过一番整治,文风大有好转。 此外,何景明曾以个人名义为李梦阳等文人倡议文学复古运动,倡导文字革命。他还揭露皇帝存在的四个错误:义子不当蓄兵力,边军不当留疆界,番僧不当宠幸,宦官不当任责。这番言论激怒了李梦阳等人,他愤而反目,并上书劝其秉政不挠。 《应诏陈言治安疏》中,何景明揭露了皇帝存在的一些错误:义子蓄兵力、边军留疆界等;番僧宠幸、宦官任责等问题。该文为史书记载1987年7月出版发行的《何大复集》(点校本)提供详细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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