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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起落,淳熙七年(1180年)四十一岁的辛弃疾再次任职于知隆兴府兼江西安抚使一职时,他计划在上饶兴建园林式的庄园,安置家人定居。同年(1181年)春天,他着手兴建带湖新居和庄园。为了顺应带湖四周的地形地势,辛弃疾亲自设计了“高处建舍,低处辟田”的庄园格局,并叮嘱家人:“人生在勤,当以力田为先。”于是,他将带湖庄园命名为“稼轩”,并自号“稼轩居士”。此后,他意识到自己“刚拙自信,年来不为众人所容”(《论盗贼札子》),早已做好了归隐的准备。 同年十一月,由于受弹劾罢官,带湖新居顺利落成。辛弃疾回到上饶后,开始了中年以后的闲居生活。此后二十年间,他除了有两年一度出任福建提点刑狱和福建安抚使外,大部分时间都在乡间闲居。 淳熙十五年(1188年)冬,友人陈亮从浙江永康专程拜访辛弃疾,两人于铅山长歌互答,称“第二次鹅湖之会”(即同游黄州),这一事件后,辛弃疾又陆续出山两次担任官职。绍熙五年(1194年)夏,他被罢官回上饶后,住在瓢泉,着手建新居,经营瓢泉庄园,决意“便此地、结吾庐,待学渊明,更手种、门前五柳”。庆元二年(1196年)夏,带湖庄园发生火灾,辛弃疾举家移居瓢泉。在瓢泉的村居生活中,他过着游山逛水、饮酒赋诗、闲云野鹤般的生活。瓢泉田园的恬静和期思村民的质朴深深吸引了他,灵感如飞而歌之,写下了大量描写瓢泉四时风光、世情民俗和园林风物的诗词。 庆元四年(1198年),辛弃疾被授予主管冲佑观之职。这一任职经历,不仅推动了他在词坛的创作事业,也进一步加深了他对瓢泉田园生活的热爱与眷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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