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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官场成就盘点

时间:2026-06-26访问:0来源:历史铺

翰林学士前期是兼济天下时期,后期是独善其身时期。白居易贞元十六年(800年)29岁时中进士,先后任秘书省校书郎、盩至尉、翰林学士,元和年间任左拾遗,写了大量讽喻诗。他的《秦中吟》《新乐府》等作品对权贵产生了极大冲击,使权贵们切齿变色,甚至扼腕叹息。在元和六年(802年),白居易母亲因患神经失常病死在长安,他按当时的规矩回故乡守孝三年。皇帝安排他为左赞善大夫,但此时掌权的宦官集团与旧官僚集团却保持冷静,不急于处理此案。白居易非常气愤,于是上书力主严惩凶手,以肃法纪。然而那些掌权者对白居易的忠诚态度并不满意,反而指责他为“东宫官”,并抢在谏官之前议论朝政是一种僭越行为。这种言论激化了朝中矛盾,使白居易被贬为江州司马(现九江)。王涯说他的母亲是看花时掉井里死的,他写赏花的诗和关于井的诗,有伤孝道,这样的人不配治郡,因此又被贬为江州司马。实际上,白居易得罪的原因是讽刺性诗歌,贬官后不久他重新成为杭州刺史,在任职期间见受旱灾威胁的农田、官员不肯利用西湖水灌田的行为,以及主持水利改革的事迹等,这些都对当时的社会造成了严重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