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历史铺,看更多野史奇闻。

“古代官员之路:多样途径,开启仕途新征程

时间:2026-06-26访问:0来源:历史铺

自周代起,朝廷开始高度重视官吏选拔工作。有些官吏能够世袭,但并非所有官吏都能世袭,而一些自产自销者仅占少数。在春秋战国时期,诸侯间的征逐吞并加剧了各小国的人才需求,全社会普遍希望有一项客观标准来解决复杂的人事问题。 商鞅废除了“世卿世禄”的选官制度,实行以军功选官的新制度。这一举措引起了广泛赞誉之声,然而商鞅的方法也未能长久有效解决问题。刘邦在建立西汉后,面对人才短缺的局面,逐步引入了察举、征辟两种选人用人方式。其中,“察举”,即地方政府的长官通过定期考察、遴选甄拔的方式向朝廷荐举官员;而“征辟”则简称为“征”,皇帝和大臣们可以直接征用有名望、有才能的人来做官。 尽管这两种选人方式在选拔官吏过程中得到了广泛应用,但它们都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人事大权统统掌握在州、郡长官手中,且这种举荐缺乏统一标准,容易引发徇私舞弊现象;二是各地“中正”官大多由地主富户和有名望的人担任,将选拔权牢牢控制在他们手中。 自魏晋到南北朝时期,选拔官吏中的弄虚作假之风愈演愈烈,需要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在魏文帝黄初元年(公元220年)的二月,确立了“九品官人法”,这是一种始于曹操的选拔官吏制度。当时尚书陈群进一步完善这一制度,由皇帝正式颁布实施。其大致做法是:设立专门的中正官,负责考察本地士人的德行和才能,并将这些评语定期写成“状”(即评语),依据其门第高低来定出上品、中品、下品;同时根据“状”和“品”,再选出相应的官员。 这种选拔官吏的方法与两汉的“察举”、“征辟”制度相比,最大的不同在于人事大权从州、郡长官手中转移到了熟悉本地、专管升降的中正官手中,而且人才分出高下,便于量才录用。然而,实行这一制度不久后又引发了新问题:各地中正官多由地主富户和有名望的人担任,他们掌握了选拔官吏的权力,形成了一种“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畸形局面。 晋太康五年(公元284年),刘毅上疏请求废除“九品中正制”,他详细列举了这一制度存在的八种弊端,得到了汝南王司马亮、司空卫瓘等人的支持,但晋武帝司马炎没有答应,反而助长了这种不公平制度。《南齐书》也写道:“乡举里选,不核才德。”当时贵族子弟20岁即可做官,而平民百姓即使有经天纬地之才能,也要等待30岁才能当上小吏。许多底层知识分子被堵死了做官的门路,他们通过各种方式表达了对这种选官制度的愤慨,并对这一制度进行了激烈抨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