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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和议:南宋对金的屈辱新典范 1207年(开禧三年),五月,宋分道进兵,初时收复了一些地方,不久,金援兵大量南下。宋军大败,金人要求惩办战争祸首——韩侂胄,将其首级交给金人。然而,1208年(嘉定元年),双方重订和约,史称“嘉定和议”,正式结束了南宋与金的对抗状态。 此次和议以屈辱、买平安为内容: -
依靖康故事:宋与金为“伯侄之国”,世代相承; -
增岁币为银三十万两,绢三十万匹:宋输给金岁币由银绢二十万两、匹改为三十万两、匹; -
疆界与绍兴时相同:双方约定保持原来的疆界不变。 此次和议还增加了“犒军银”三百万两,这一举措是以往和议中从未有过的,对于当时的南宋而言,不仅是民脂民膏进贡,更是丧失国格、丧失人格的耻辱事件。 历史评价: -
舆论代表:太学博士真德秀对“金人欲多岁币之数”及“犒军之金帛”,强调承命惟谨,曾无留难; -
史弥远的丑行:与秦桧不相上下,杨皇后杀韩侂胄请和,此番被指责也是历史上的屈辱篇章。 嘉定和议不仅是一场战争的失败,更是一面照妖镜,揭示出南宋与金之间复杂的政治关系以及民生的困境。它标志着中国历史上并列第一的屈辱文章,同时也成为了解放军北伐时面对政权更迭的一次重要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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