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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拉特利奇(John

Rutledge
Jr.),1739年9月17日—1800年7月23日,是一位南卡罗来纳州及美国政治家、律师。他不仅是美国开国元勋,《独立宣言》签署后成为南卡罗来纳州第一任州长,还是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拉特利奇以其卓越的法律生涯和丰富的个人经历,在历史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足迹。
早年生活与政见转变: 约翰·拉特利奇出生于查尔斯顿,父亲是爱尔兰移民、医生。他的弟兄爱德华·拉特利奇则是《独立宣言》签署的直接参与者之一。从法律职业起步,拉特利奇在南卡罗莱纳州继续其法律生涯,积累了巨额财富与产业。
政治生涯: 1761年,拉特利奇开始参与立法活动,于1765年被英国加紧《印花税条例》(Stamp
Act),他发表上书表示反对该法案。此后,他在南卡罗来纳州政府任职,期间参与了撰写州宪法。 20世纪初,保守派反对州宪法的民主修正案时,拉特利奇愤而辞职,并获“独裁者约翰”的绰号。1778年,他因反对州宪法中的民主修正案而罢职,曾获得“独裁者约翰”这一称号。
任职与宪法贡献: 1779年,拉特利奇被选为南卡罗来纳州州长。随后,他在该州的任期内,主导了费城制宪会议的细节委员会(Committee
of
Detail),负责起草《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并最终签署该文件。这一举措支持奴隶制和强大的中央政府,成为美国建国历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晚年生活: 1782年,拉特利奇因反对州宪法则辞去职务,但仍保留州议员职务。1789年,他参加了费城制宪会议的细节委员会,领导该委员会负责起草《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并签署。此次行动标志着美国最高法院对联邦和州权力的重新划分。
逝世与影响: 1800年7月23日,拉特利奇离世。他葬身于查尔斯顿,享年61岁。他的一生不仅是对法律制度的贡献,更是美国政治历史发展进程中的关键人物。其决策对后世宪法改革产生了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