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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通知发布 关于开展“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会议精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的通知》,旨在通过全面普及和深化落实国家安全意识教育,增强公民的国家安全意识和参与能力。 活动主题与背景
本次活动以“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核心,为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提供重要支撑。自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以来,已经连续6个年头成为这一节日,体现了国家对国家安全的高度重视。此次活动旨在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同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安全稳定之间的有机统一。 设立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这是为了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的基本原则,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以实际行动践行这一重要理念。 活动内容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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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各类媒体和渠道普及国家安全知识,增强公众的国家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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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将国家安全工作纳入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促进全民全方位、全过程的国家安全素养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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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工作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基础,以经济安全为导向,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保障,以防范化解经济安全风险为核心,构建国家安全体系并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相关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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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承担法定义务: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其他协助;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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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协助。只有通过合法途径和充分履行自身职责,才能确保国家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结语
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是新时代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重要举措,旨在为国家和社会各界的国家安全保驾护航。我们期待全体公民积极参与,共同营造一个更加安全、稳定、繁荣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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