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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字鹏举,相州汤阴人。南宋时期抗金名将、军事家、战略家、民族英雄、书法家与诗人,位列“中兴四将”之首。岳飞从二十岁起,曾先后四次从军。自建炎二年(1128年),遇宗泽至绍兴十一年(1141年)止,参与、指挥大小战斗数百次。金军攻打江南时,独树一帜,力主抗金,收复建康,绍兴四年(1134年)收复襄阳六郡;绍兴六年(1136年),率师北伐,顺利攻取商州、虢州等地,进军朱仙镇。绍兴十年(1140年),完颜宗弼毁盟攻宋时,岳飞挥师北伐,夹击金军。在宋金议和过程中,岳家军先后收复郑州、洛阳等地,在郾城、颍昌大败金军,进军朱仙镇。宋高宗赵构和宰相秦桧却一意求和,以十二道“金字牌”催令班师,而南宋议和期间岳飞遭受秦桧等诬陷入狱。1142年1月,岳家军与长子岳云、部将张宪遇害,宋孝宗时平反昭雪,改葬于西湖畔栖霞岭,追谥武穆,后又追谥忠武,封鄂王。 岳飞重视人民抗金力量,他缔造了“连结河朔”之谋,主张黄河以北的民间抗金义军和宋军互相配合,以收复失地;治军赏罚分明,纪律严整,又能体恤部属,以身作则。他的“岳家军”号称“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打掳”。 金军的评语有“撼山易,撼岳家军难”,以示对岳家军的由衷敬佩。岳飞的文才同样卓越,《满江红·怒发冲冠》是千古传诵的爱国名篇,后人辑有文集传世;宋人笔记和野史均无记载,包括岳飞之孙岳珂编纂的《金佗稡编》也没有记录,岳母刺字的故事也未被提及。岳飞背上刺字的记载始见于元人所修的《宋史》本传:“初命何铸鞠之,飞裂裳,以背示铸,有‘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这种说法源于“刺字为兵”制度仍在执行。 明代表现岳飞故事的小说、戏剧如《精忠记》《武穆精忠传》等都有岳飞背上刺字的描写,不同的版本流传广泛,有学者认为“尽忠报国”四字是混淆宋高宗御赐的;而始修于明代的《唐门岳氏宗谱》则称姚氏于靖康初年为岳飞所刺。清抄本《如是观传奇》与杭州钱彩评《精忠说岳》,《说岳》中的岳母刺字故事影响广泛,传诵不绝,成为一段脍炙人口的佳话。 主要作品: -

岳飞遇害后,大量遗文、存稿被销毁; -
包括奏议、公牍等,经过岳霖、岳珂父子搜集,收录进《金佗稡编·鄂王家集》的岳飞诗文有律诗《题翠岩寺》《寄浮图慧海》,词《小重山·昨夜寒蛩不住鸣》,题记《五岳祠盟记》《广德军金沙寺壁题记》《东松寺题记》《永州祁阳县大营驿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