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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习俗史之服饰风俗

时间:2024-07-05访问:8来源:历史铺

服饰风俗
(一)服以旌礼和服饰俗尚服饰者,指人体衣著包括头上发式、冠帽、身衣、足履兼及人体装饰品而言。
  服饰的实用功能,概可归为避寒暑、蔽形体、增美饰、遮羞耻、表仪态等几个方面。服饰乃是一种无声的语言,不唯在直观上展示相应时代人们生产物质生活本身的能力,而且又涵蕴着群体或个性的心态、思想、情感和意识境界。
  服饰因地因俗因时而异,不同地域,不同种族,不同季节,不同时期,有不同的服饰款样。如春秋战国时期,衣式早有左衽、右衽的区分,孔子曾将" 被发左衽" 作为少数落后民族的标志," 衽谓衣衿,衣衿向左,谓之左衽" ①,反之,交领右衽则为中原华夏族的固有服饰特征。《战国策?赵策》称:" 被发、文身、错臂、左衽,瓯越之民也。" 蜀郡侥外的西南夷,亦以" 椎结左衽" 为传统服饰要征②。《礼制?王制》归总过" 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 ;周边民族," 东方曰夷,被发文身" ;" 南方曰蛮,雕题交趾" ,好用颜色刻涅头额,卧则足相交;" 西方曰戎,被发衣皮" ;" 北方曰狄,羽毛穴居" ,喜用禽鸟羽毛做人体饰品。总之,因中国的幅员广袤,水土相殊,服饰呈现出的地区性、群体性、多样性的多元要素,自古已然,且通常各为人们所习守、传承、互补,乃至有所变异演衍。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地区间交流的频繁,服饰有开放性的一面。但从总体言,其中注入的意识和观念,却常常是自抑和内向的。如战国末秦华阳夫人为楚人,无子,秦异人特地穿楚服投其欢心,被纳为其嗣①。这即是利用了内向的服饰乡土观。《庄子?逍遥游》谈到" 宋人资章甫而适诸越,越人断发文身,无所用之".章甫是一种有玉石饰品的高冠,是" 殷道" 即商代人的冠制。宋人为商裔,一直习用此种冠,但拿到越地去,却不适合当地民性。
  韩非子也说起,一对鲁人夫妇,夫善织屦,妻善织缟为冠,想徙居越则必穷蹙,因越人喜跣行而不穿履,好披发而不戴冠②。一地的服饰习俗不易在另一地推广,春秋战国时人常对此有感叹,子贡即举例说当初太伯至吴," 端委以治周礼,仲雍治之,断发文身,裸以为饰,岂礼也哉,有由然也" ③。端指玄端之衣,委指委貌之冠,属于周人的衣冠之式;周尺布宽二尺二寸,为衣正幅制不裁剪称之端;委貌冠是以玄缟制之,一称玄冠。把这类黄河中游地区的服饰拿到长江流域东南地区去,不易为当地接受,最后只能因乎常俗,
  ①   《论语?宪问》,邢昺疏。
  ②   《后汉书?西南夷列传》。
  ①   《战国策?秦策》。
  ②   《韩非子?说林上》。
  ③   《左传》哀公七年。
  便宜由然。战国赵武灵王在国内推行" 胡服" ,一种衣式为小短袖而衣长齐膝、带钩束腰之服,一度被习惯势力责为" 袭远方之服,变古之教" ," 不循俗,不顾世" ①,只是因统治者坚持实行,在政治的促动下,才得以冲破自抑和内向意识,费了多年功夫,始收后效,成为古代服饰史上少有的变革开放之举。但总的说来," 衣服不贰,从容有常,以齐其民" ②," 禁异服" ③," 同衣服" ④,重共性而限个性发挥,求观念守常而轻款式繁化,是春秋战国时各国统治者安民导俗的通举。
  当时,服饰已被纳入礼制和俗尚的重要系列,有所谓" 服以旌礼,礼以行事,事有其物,物有其容" ⑤的制度化。" 服" 的狭义指服饰,广而泛之包括其他日常生活物品。" 服以旌礼" 主要有以下方面内容。
  一是明贵贱,辨等级,非其人不得服其服。《管子?君臣下》云:" 旌之以衣服" ,旧注:" 衣服所以表贵贱。" 天子及诸侯以华衮博袍大裘鲜冠为服,此等服饰乃是最高权威的象征。《周礼?司裘》称大裘为王" 祀天之服".《司服》称" 王之吉服,大裘而冕".天津艺术博物馆藏一头施双笄而身著■黻大袖宽袍的玉人,⑥就是周代上层权贵的形象。《左传》闵公二年称:" 卫文公大布之衣,大帛之冠。" 墨子谓:" 齐桓公高冠博带,金剑木盾,以治其国" ;" 晋文公大布之衣,■羊之裘,韦以带剑,以治其国" ;" 楚庄王鲜冠组缨,衮衣博袍,以治其国" ⑦。《左传》定公三年记" 蔡昭侯为两佩与两裘以如楚,献一佩一裘于昭王,昭王服之,以享蔡侯,蔡侯亦服其一".两裘当也指华贵的大裘。
  卿大夫一般以" 端委" 礼衣、礼帽为朝服。如周景王正卿刘定公曾对晋卿赵孟说:" 吾与子弁冕端委以治民临诸侯" ①。齐相晏平仲也是" 端委立于虎门之外(路寝南门外)" ②,等待上朝。另如晋卿赵宣子盾" 盛服将朝" ③;韩厥在■之战中穿戎服,而在晋侯享齐侯时改着朝服为祝④;此等朝服当均指" 端委"的礼仪场合服饰。此外,诸侯子在未受爵命前也是着端委,如周襄王使太宰文公为晋侯重耳加冕," 晋侯端委以入,太宰以王命命冕服,内史赞之,三命而后即冕服" ⑤。孔子有言食荤者" 端衣玄裳" ,啜粥者" 斩衰菅屦杖" ⑥。可见身分等次尊卑,据" 旌之以衣服" 而得其序。
  至于士阶层以下,一般以低等裘皮或短衣紧身■为服。《吕氏春秋?观世》记齐人越石父反裘负刍息于途。在正常状态下,当时衣裘都是以毛为表,
  ①   《战国策?赵策》。
  ②   《礼记?缁衣》。
  ③   《礼记?王制》。
  ④   《周礼?地官?大司徒》。
  ⑤   《左传》昭公九年。
  ⑥   范汝森:《商周时代的几件玉雕》,《文物》1959年 7期。
  ⑦   《墨子?公孟》。
  ①   《左传》昭公元年。
  ②   《左传》昭公十年。
  ③   《左传》宣公二年。
  ④   《左传》成公四年。
  ⑤   《国语?周语上》。
  ⑥   《荀子?哀公》。
  但此人负薪时怕损坏其毛,就以皮为表翻着穿。同书还说起,郑国之民有"大狱一衣,小狱襦■" 而学讼者⑦,大凡是指短上衣和下身■为一袭。宋国平民之衣有" 纺缁" (缁色纺帛)和" 禅缁" (麻葛制缁色衣)之类⑧。当时楚国服制与中原有所不同,但大体亦以衣幅的宽紧为服饰等级区别的要素。1957年河南信阳长台关楚墓出土漆瑟上彩绘,有贵族、巫师、舞人、猎户几种人。
  贵族均裘衣博袖,或戴高平顶束腰冠,或戴前二角而后垂扁形鹊尾冠,或戴上据一鸟而后有披冠。巫师大衣博袖,冠前如双角,后曳一鹊尾长披;舞人长袖,猎户一律短衣紧身■,这两类人的帽均作尖锥式①。可知地域性的服饰差异尽管存在," 服以旌礼" 的时尚款式却有相同点。
  春秋以来服饰的违礼现象多有发生,然常会遭到制裁。如郑国的嬖大夫驷秦富而侈,弄得一套卿的车服,常摆陈在庭中炫耀,郑人恶其僭滥而杀之②。
  卫国孔文子的家奴浑良夫倚仗权势,一度服冕乘轩,与大夫同,后被太子数以" 紫衣狐裘、袒裘、不释剑而食" 三罪杀之③。楚子玉私自在冠上饰" 琼弁玉缨" ,人知其将得祸,后果被杀④。郑子华弟子臧好聚鹬冠,郑伯闻而恶之,派人杀之⑤。是知当时的" 服以旌礼" ,是有一定的刑律作保证的。
  二是正服色。《礼记?玉藻》云:" 衣正色,裳间色,非列采不入公门".孔疏:" 正谓青、赤、黄、白、黑五方正色也;不正谓五方间色也,绿、红、碧、紫、■黄是也" ,列采指有彩色而不贰之正服。是知古人以正色为贵,而视由正色相杂产生的间色为卑。《玉藻》又有云:" 玄冠朱组缨,天子之冠也。玄冠丹组缨,诸侯之齐冠也。玄冠綦(间色)组缨,士之齐冠也". "士不衣织(染织品)。无君者(大夫去位者)不贰采。" 《荀子?富国》亦云:" 诸侯玄■衣冕。" 《列子?说符》有记杨朱之弟" 衣素衣而出" ," 衣缁(玄)衣而返".说明在春秋战国时玄黑和赤两种正色,被尚为吉色,通用作贵族的礼服或朝服之色,至平民世俗社会亦多尚之,而间色则为人们所贱。唯这种" 正服色" 观念,尚未完全等级规范化,只是总体区分贵贱人群地位高下而已。另外,当时十分看重" 衣之纯" ,贵一色而贱贰采。晋献公太子帅师," 公衣之偏衣,佩之金■" ,偏衣为左右异色,半同献公自己的服色,这本出于勉励之心,却遭到了众臣的非议,认为异色之服," ■奇无常" ,又佩金■," 金,寒;■)离" ;(当时世俗有以■表诀绝离别,如《荀子?大略》云:" 绝人以■,反绝以环。" )这种服饰,连" 狂夫" 都难穿之①。可见," 衣不贰采" 是当时" 正服色" 的重要内容。凡"衣之纯" 的吉色服不能用于凶事," 羔裘玄冠不以吊" ②,黑色羊裘和黑色礼冠均不可穿戴着去吊丧。
  此外,正色中的白色以及有一些间色,颇遭人反感。如齐庄公时有士名
  ⑦   《吕氏春秋?离谓》。
  ⑧   《吕氏春秋?淫辞》。
  ①   沈从文:《中国古代服饰研究》,商务印书馆香港分馆 1981 年版,第20-21 页。
  ②   《左传》哀公五年。
  ③   《左传》哀公十五、十七年。
  ④   《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⑤   《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①   《左传》闵公二年。
  ②   《论语?乡党》。
  宾卑聚," 梦有壮子,白缟之冠,丹绩之■(衣领),东(■)布之衣,新素履" ,令他醒寤后" 终夜坐不自快" ③。时俗又有" 君子不以绀■饰,红紫不以为亵服" ④,不用绀青色和■色(铁灰色)镶衣边,家常衣服不用浅红和紫色。《论语?阳货》云:" 恶紫之夺朱".《孟子?尽心下》云:" 恶紫,恐其乱朱也".在人们看来,眼花缭乱的间色,实乃扰乱了正色。不过,这种保守观念同时也在旧礼制的破坏中逐渐受到否定,《玉藻》即有云:" 玄冠紫■,自鲁桓公始也。朝服之以缟(白色)也,自季康子始也。" 三是" 上以为政,下以为俗" ⑤,好恶取舍,动静无常,随君上之情好而形成某种服饰时尚,即习俗范畴服饰的世态性。这在文献中有较多记述,如" 齐王(桓公)好衣紫,齐人皆好也" ;①"(齐)灵公好妇人而丈夫饰者,国人尽服之" ②;" 邹君好服长缨,左右皆服长缨" ③。" 晋文公好士之恶衣,故文公之臣皆■羊之裘,韦以带剑,入以见于君,出以践于朝" ④。" 楚文王好服獬冠,楚国效之。赵武灵王贝带■■而朝(即胡服),赵国化之"  ⑤。" (楚)
  灵王好小腰,楚士约食" ⑥。不过,个中紧伴的" 谗生谀起" ,亦常为识时者讥讽和厌恶。
  四是" 服以旌礼" ,内具不拘执的变异性和务实调节机制。如礼书据实际出发,把天子之服定为九种,祭服六,常服三,王后之服降次定为六种,祭服三,少祭天地、山川、社稷三种祭服,常服三,即示意亲躬养蚕的黄色纬衣、宴礼穿的白色展衣、便闲穿的黑色缘衣。卿大夫则可" 朝玄端,夕深衣" ⑦。《论语?乡党》还细细数说," 当暑,■■■,必表而出之" ,夏季可穿粗细葛布单衣,内衬衣当外露;" 亵裘长,短右袂" ,上衣下裳居家时,上裘可做得长些,右袖可短些便做事;" 寝衣长一身有半" ;" 去丧无所不佩" ;" 非帷裳,必杀之" ,不是朝服祭服,下裳(裙)不必用正幅布做,应适度裁剪;" 齐必明衣,布" ,斋戒沐浴当有布浴衣。甚至还数说了服饰的质地、款样和颜色搭配:" 缁衣——羔裘。素衣——■裘(幼鹿皮裘)。
  黄衣——狐裘".总之,里外衣服要以正色为基调,间色裘的颜色亦应协调配套,接近而不跳突。另外,前引" 衣正色,裳间色" ,言上衣应正色,下裳应间色,与此是有内在的变异联系的。对于孩童,《玉藻》云:" 童子之节也,缁布衣,锦缘,锦绅并纽,锦束发,皆朱锦也" ,《曲礼上》云:" 童子不衣裘裳".概言之,以朱锦镶衣边,朱锦为纽带,不衣裘裳,乃为柔软宽松,利于孩童生长活动。再如齐景公的鞋履," 黄金之綦,饰以银,连以珠,良玉之■(履头),其长尺" ,重得仅能举足,晏子认为:" 今金玉之
  ③   《吕氏春秋?离俗》。
  ④   《论语?乡党》。
  ⑤   《墨子?节葬下》。
  ①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②   《晏子春秋?内篇杂下》。
  ③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④   《墨子?兼爱中》。
  ⑤   《淮南子?主术训》。
  ⑥   《战国策?楚策》。
  ⑦   《礼记?玉藻》。
  履,冰月服之,是重寒也" ①,涉及到服饰的应时性,已颇带有时装意识了。
  五是规范丧葬礼中的服制(述见下节)。
  六是服饰名物典章的标准化和教条化。标准化在于服饰等级的有仪有则有法,是服饰的外部表现形态。教条化在于其表现形态的机械守成和蕴含的墨拘礼规思想内容。如冠,春秋时已有冠法,晋范献子向叔孙求取财货," 使请冠焉,取其冠法,而与之两冠" ②。这说明卿大夫之冠是有其制式的。当时人们以带束腰,垂其余以为饰,称做" 绅" ,《礼记?玉藻》有云:" 绅长制:士三尺,有司二尺有五寸".又云:" 凡侍于君,绅垂足,如履齐。" 衣裳的缘饰称为" 纯" ,纯的颜色不能随意乱来,得视穿者父母在否而为。
  《曲礼上》有云:" 为人子者,父母存,冠衣不纯素。孤子当室,冠衣不纯采".言父母健在,子辈冠和衣的缘饰均不可用素色,若是无亲的孤子,冠衣之缘则均不得用彩色。《礼记?深衣》还进一步规定:" 具父母、大父母(祖父祖母),衣纯以缋。具父母,衣纯以青。如孤子,衣纯以素".缋指缘饰上有画文。这种尊上所表现的衣缘色彩,已无声地注入于重视伦理关系的意识境界,然表现内容却被教条化。再如人们好在腰下腹前系一宽长的斧形垂带为饰,称为" ■" ,《玉藻》规定:" ■,下广二尺,上广一尺;长三尺,其颈五寸(去上腰下缘宽度各五寸)" ,但其质地、颜色、形制则有等级的标准化," 君朱,大夫素,士爵韦(革制)" ,形制为" 天子直,公侯前后方,大夫前方后挫角,士前后正" ,即斧形分方角或棱角形、下圆形、带身内收形等,身分不同,所系亦异,成为象征等级尊卑的特定服饰件,有了专注性的政治意义。这一时期服饰名物典章相当琐碎,由于距今年代较远,许多的已古奥难懂,上举仅点滴而已,而其表现形态的标准化和内蕴思想的教条化,已可得一窥。
  七是" 服以旌礼" 的实践系统和运操约定,在当时社会生活中起有难以低估的作用。举例说,如贵族阶层服饰的降次常被赋予特殊意义。春秋时吴国败越国," 越王(勾践)服犊鼻,着樵头,夫人衣无缘之裳,施左关之襦" ,入臣于吴,①是示请罪降服之意。战国时齐魏马陵之战,魏败," (魏)惠王布冠而拘于鄄" ②,亦用以向齐谢罪请求宽有。赵国廉颇袒衣露肉,负荆向蔺相如谢罪,两人卒成刎颈之交③。利用服饰降次的反常举动,开脱人物所处困境和表示特殊情感,在当时每能收到极大后效。
  再如社会已视衣冠不整不齐备为耻,衣冠穿戴齐整为知礼。齐桓公饮酒醉,遗其冠,耻之,三日不朝" ④。" 齐景公纵酒,醉而解衣冠,鼓琴以自乐" ,晏子责其仪态失度而" 无礼" ,使景公色惭,立即更衣改过⑤。其中实乃制衡于社会公认的服饰仪态准则。可注意者,衣冠齐整的耻辱观,古人并未停留于表象,如战国时有客见田骈," 被服中法,进退中度,趋翔闲雅" ,然其
  ①   《晏子春秋?内篇谏下》。
  ②   《左传》昭公二十三年。
  ①   《吴越春秋》卷七。
  ②   《吕氏春秋?不屈》。
  ③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④   《韩非子?难二》。
  ⑤   《韩诗外传》卷九第八章。
  " 辞令逊敏" ,徒有外表而中心不厉,仍遭到田骈的辞遣①。相反,齐人田赞" 衣补衣(弊衣)" 见楚王,衣着虽旧,却有去荣利之心的内在素质,着实令楚王不敢轻视②。说明这类知礼,于服装仪容之表和人的素养之里,两者是并重的。
  又比如服饰节仪的运操行为,常能展示本分的生活俗尚或人际间敬与不敬的生活态度。古人燕居,有入室脱履跣足之习,贵族与平民无别。春秋时楚庄王怒闻宋国杀楚使者," 投袂而起" ,跣足外跑,下人持其履直追到路寝(正寝)的前庭才给送上③。晋悼公读魏绛自陈书,急忙" 跣而出" 见魏绛,竟顾不上穿鞋④。战国时杨子至舍," 脱屦户外,膝行而前" ⑤。楚贤士伯昏拜访列子,见其" 户外之屦满" ,知里面人多,乃拄杖倚立于外,宾者告列子,列子急急" 提屦跣而走,暨乎门" ,出见伯昏⑥。可见,入室脱鞋,连宾朋会见也得遵此俗,否则会被视为不恭不敬行为。故晋平公对师旷有言:" 安有人臣履而上人主堂者乎" ⑦。《仪礼?乡射礼》有云:" 主人以宾揖让,脱屦乃升。大夫见众宾,皆脱屦乃升".《礼记?曲礼上》有云:" 待坐于长者,屦不上于堂".特别是臣下见人主,若不遵守,有时还会遭受杀身之祸。
  如齐■王有病,医士文挚至," 不解屦登床,履王衣,问王之疾,王怒而不与言" ," 以鼎生烹文挚" ⑧。在燕饮场合,不仅要解鞋,还要脱■(袜)入席。如春秋时卫侯与诸大夫饮酒,声子" ■而登席" ,尽管他解释自己足有创疾,人见了会恶心呕吐,卫侯仍怒而破口大骂,要断其足①。由此可见,服饰节仪的运操系统,与当时社会政治生活是相合拍的。
  总而言之,春秋战国时期" 服以旌礼" ,强烈显示着礼与俗的一体化,一方面是服饰形态的模式化、标准化、教条化而形成礼,另一方面则是人们有意无意将日常生活中的伦理思想和种种人际关系注入服饰等级关系内,并以这种礼相协调,经上层社会提倡推广,下层社会渐习而为成俗,如此交互推进,彼此影响,从而造就了一代服饰习俗的深化。
  (二)丧葬习俗中的丧仪和服制丧葬习俗起自鬼魂观念,而备于人爱亲、思亲、孝亲以慎终追远的祖先崇拜信仰。春秋战国时期丧葬习俗的特色,在于强调伦理秩序的充实和道德架构的建立,由此规定出亲属团体的层级亲疏关系,以及比附于社会的政治等级制度,使伦理秩序与政治秩序在这种丧葬习俗中获得有机的统一。
  丧葬习俗中的丧仪和服制,容括对死者穷著殓殡处理和居丧者有关服饰穿戴这两方面内涵,由此导演出的节仪亦无不本之伦理秩序和政治秩序的合一,变得十分繁复。
  先看处理死者的丧仪,《墨子?节葬下》云:" 王公大人有丧者,曰棺
  ①   《吕氏春秋?士容》。
  ②   《吕氏春秋?顺说》。
  ③   《左传》宣公十四年。
  ④   《左传》襄公三年。
  ⑤   《庄子?寓言》。
  ⑥   《庄子?列御寇》。
  ⑦   《说苑?辨物》。
  ⑧   《吕氏春秋?至忠》。
  ①   《左传》哀公二十五年。
  椁必重,葬埋必厚,衣衾必多,文■必繁,丘陇必巨。存乎匹夫贱人死者,殆竭家室。存乎诸侯死者,虚车库,然后金玉珠玑比乎身,纶组节约车马藏乎圹,又必多为屋幕,鼎鼓几■壶滥,戈剑羽旄齿革,寝而埋之。" 如湖北随县战国早期曾侯乙墓,死者口中有玉■,耳鼻口边有玉塞,双手有玉握,身上的纱、绢、绣、锦、麻等衣衾残片达234团①。江陵马山1号战国晚叶楚墓,死者绢巾覆面,双手各握一卷成长条形的绢团,手足拇指用黄色组带系联防止外坼,衣衾19件,计绵衾3件、夹衾1件,棉袍8件、禅衣3件、夹衣1件、禅裙两件,棉■1件,还有冠帽和3双大菱形纹棉面麻履等②。荀子说:" 丧礼者,以生者饰死者也,大像其生以送其死也,故事死如生,事亡如存,终始一也" ,又云:"事生,饰始也,送死,饰终也,终始具而孝子之事毕,圣人之道备" ③,道出了古人衣衾盛殓亡故者的情感所在。
  据礼书的说法,对亡故者" 饰终" 殓殡有前后一系列仪式。初终当天有属纩、复、楔齿、缀足、沐浴、饭含、设饰等仪式。属纩是用新棉絮置于弥留者口鼻间以测断气与否,即" 属纩以俟绝气" ,纩(新棉)轻易动,不动知气息绝。若呼吸已停,家人举丧,须持死者上衣登屋招魂,哭喊:" 皋!
  某复!(哟!某人回来呀!)" 然后投衣屋下,再盖在死者身上,这套仪式变化颇多,有登车招魂、道上招魂等等,均称之为复," 凡复,男子称名,妇人称字,唯哭先复" ④,死者身分贵贱不同,复的用衣亦异。楔齿是人死未僵前用角■楔其齿间,以便饭含。缀足是用燕几(小几)或灶砖夹正死者之足,以便著屦。沐浴是为死者净身,沐指洗头,浴指洗身,其器具称为肆器,如盘、■之类;高级权贵有用郁■浴尸取其香美者;亦有" 不沐则濡栉三律(理发)而止,不浴则濡巾三式(拭)而止" ①,即仅用梳蘸水梳理死者头发,用巾沾水揩拭死者身体;通常是贵人沐浴在正寝,贱者在■室,若死者为男,则用男性,反之,则用女侍者,亲属应暂退。饭含是在死者口中放入饭、贝、玉之类,包括耳内或塞入玉■,即荀子所说:" 充耳而设■,饭以生稻,■以■贝" ;饭," 君用粱,大夫用稷,士用稻" ②;" 天子饭九贝,诸侯七,大夫五,士三" ③;考古发现的贵族墓,常见的是玉■,蝉形为多,曾侯乙墓则有牛、羊、豕、犬、鸭、鱼六种玉■,形小如豆,圆雕而成。设饰是给死者穿衣著屦以安体,荀子云:" 设亵衣,袭三称,缙绅而无■带矣,设掩面儇目,■而不冠笄矣" ④,内衣加三件外袍,绅带极而毕结,不再用带■绾结,因不必再像生时易于松解,然后用黄色或黑色■帛遮掩面目,称做" ■目" ,■发而不加冠笄。韩非子说的墨家之葬,"冬日冬服,夏日夏服" ⑤,当亦指此。
  丧亡的次日早晨举行小殓仪式,至第三天行大殓仪式。小殓是先在尸床
  ①   《曾侯乙墓》,文物出版社 1989 年版。
  ②   《江陵马山一号楚墓》,文物出版社 1985 年版。
  ③   《荀子?礼论》。
  ④   《礼记?丧大记》。
  ①   《荀子?礼论》。
  ②   《周礼?地官?舍人》,郑注。
  ③   《礼记?杂记下》。
  ④   《荀子?礼论》。又《左传》闵公二年:" 祭服五称" ,杜注:" 衣单复具曰称".⑤   《韩非子?显学》。
  上铺席,再置上用以捆扎的宽布带,称为" 绞" ,纵一道,横三道;绞上再铺被衾," 若锦衾,大夫缟衾,士缁衾" ;衾上再铺衣," 衣十有九称" ⑥,套数尊卑无别;然后举尸于衣上,先殓衣,皆左衽。《仪礼?士丧礼》还说要" 屡綦结于跗,连■" ,即用组带系足,带从鞋的" ■" 中穿过。再裹衾束绞。此后即将死者套上布袋,袋分两截,上截称" 冒" ,亦称" 质" ,长与手齐,下截称" 杀" ,取其口大下收之意,套时分别从头、足套入,接处有布带相结,其制:" 君锦冒碹(黑白相间花纹)杀,缀(结带)旁七;大夫玄冒黼杀,缀旁五;士缁冒■杀,缀旁三" ①。而后盖上覆尸的" 夷衾" ,至此小殓仪式告成。大殓是殓尸入棺,亦如小殓有入殓衣服,君百称,大夫五十称,士三十称,但可以" 不必尽用" ,作衣衾包裹敛入棺内。大殓布绞,是纵三道,横五道,用布衾二层,君、大夫、士皆同。大殓到第三日举行的缘由,据说在于" 礼缘人情" ," 孝子之心,亦益■矣,家室之计,衣服之具,亦可以成矣,亲戚之远者,亦可以至矣" ②。此后即进入停殡待葬期,但《礼记?王制》有云:" 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殡,三月而葬" ,则大殓在第三日举行,主要行于中下层社会,于上层社会有在第五、第七日举行,当然也可能是贵显的大殓仪式繁复,须费多日告成。至于停殡期限,七月、五月、三月之别亦只是举其大略言之。有学者统计,春秋时诸侯的殡期,停殡五月,在鲁、卫、曹、滕、陈诸国流行此俗,而齐、宋国君停殡或五月或三月无定准,晋国则流行停殡三月;大夫、士有停殡三月或二月者③。及下葬又有绋执牵柩车至墓地的礼节,④有下棺入墓穴的" ■" 礼,⑤有设酒食的奠祭礼,有迎尸主牌位返回的仪式,有初虞、再虞、三虞的安魂仪式,有卒哭及告于祖庙的■祭仪式,⑥等等。
  下面再来看居丧者的服制。
  春秋战国时期丧礼中的服制,外部表现形式是居丧者在服丧期间各类特殊的服饰穿戴及所应循守的社会节仪,但其中蕴含的思想内容,却无不透露出伦理道德意识和政治等级观念的合一,内具四大特质及六方面原则。
  四大特质即《礼记?丧服四制》说的" 有恩、有理、有节、有权,取之人情也"." 恩" 指与已故者愈亲近的人,私恩愈厚,为其服丧也就愈重。
  如父母之丧,子" 三日不怠,三月不懈,期悲哀,三年忧" ①," 哭泣辟踊,尽哀而止" ②,有居陋室守孝的" 倚庐" 节仪③,有" 哭无时" ④的至哀节仪,包括初丧未殡前的哭不绝声,殡后除朝夕" 哭有时" 之外的庐中思忆则哭,葬后周年" 小祥" 祭而去首服、换练冠时的哀至之哭,二周年" 大祥" 祭而
  ⑥   《礼记?丧大记》。
  ①   《礼记?丧大记》。
  ②   《礼记?问丧》。
  ③   参见胡新生:《周代殡礼考》,《中国史研究》1992年 3期。
  ④   《礼记?檀弓下》。
  ⑤   《礼记?檀弓上》。
  ⑥   《仪礼?既夕礼》。
  ①   《礼记?杂记》。
  ②   《礼记?问丧》。
  ③   《仪礼?丧大记》。
  ④   《礼记?檀弓上》。
  除丧服、穿朝服、戴缟冠时的泣无声等等⑤。若在外闻父母丧,则有奔丧之仪," 始闻亲丧,以哭答使者尽哀,问故,又哭尽哀,遂行" ,抵达家门,从门左入,面对尸柩,尽情哀哭,要去冠,用麻带束发,披麻带孝," 绞带反位" ," 三日成服于五哭" ,即初闻丧一哭,明日朝夕二哭,又明日朝夕二哭   ⑥。"理" 指公义,即社会普遍认同的公私之义," 贵贵尊尊,义之大者也" ,门内之治,以孝父母为贵,门外之治,以尊君为重,故当时除因于私恩的服丧外,又有本之公义的为贵显统治者服丧,荀子云:" 天子之丧动四海,属诸侯;诸侯之丧动通国,属大夫;大夫之丧动一国,属修士;" 以至普通社会亦有出于公义的助丧或主丧节仪," 修士之丧动一乡,属朋友;庶人之丧,合族党,动州里" ⑦;《礼记?问丧》有云,遭丧事之家人" 水浆不入口,三日不举火,故邻里为之糜粥以饮之" ;《礼记?杂记下》有云:" 姑姊妹其夫死,而夫党无兄弟,使夫之族人主丧;夫若无族矣,则前后家、东西家;无有,则里尹主之".这种邻里祸丧同忧、相助同侪的公义价值观,自有其积极而深远的社会学意义。不过,当时服丧习俗中所具有的公义之" 理" ,亦有时代的限度,譬如" 刑余罪人之丧,不得合族党,独属妻子" ," 不得饰棺,不得昼行,以昏■" ,其妻衣常服而要在黄昏往埋之," 返无哭泣之节,无■麻之服,无亲疏月数之等" ①。" 节" 指服丧行为既要有所节制,又不可逾礼," 毁不灭性,不以死伤生" ,服丧第三日一定得吃些东西,不要饿坏,三个月后可洗洗头,不要脏得要命,丧期满后可换上练过的柔软白布做的冠和丧服,最重的丧也不能服过三年。孔子也说,在服丧时," 身有■则浴,首有创则沐,病则饮酒食肉;毁瘠为病,君子弗为也,毁而死,君子谓之无子" ②。若父健在,为母服丧不能用最重的丧仪,以表示" 家无二尊".另如为继母服丧应与亲母同③。凡此等等,均应有节而不逾礼。" 权" 指服丧习俗中的权宜处置。如孝子丧亲,哀伤体羸,用杖扶持,乃宜变为执杖之仪,居父丧用竹杖,名之" 苴杖" ,居母丧用桐杖,名之" 削杖" ④。另又如" 秃者不■(用麻束发),伛者不袒(脱开上衣露左臂表示哀痛),跛者不踊(悲极时的跺足捶胸),老病不止酒肉" ⑤,亦均为服丧的权变。总之,从恩、理、节、权四大特质,可看出中国古代服丧习俗所固具的充满理性的人文主义和伦理道德色彩。换言之,其中一些重现实、讲人情、知人性成分,无疑也是中国古代文化的精华。
  六方面原则见诸《礼记?大传》,是有关亲属团体中为死者服丧的轻重,也包括若干基于政治关系或人际社会关系的服丧标准。这六种原则,一为" 亲亲" ,据血缘亲疏关系定服丧轻重;二为" 尊尊" ,据身分高下和社会关系定服丧轻重;三为" 名分" ,虽非血亲,但有名份而服丧,如依母道、妇道为世母、叔母服;四为" 出入" ,据宗族归属服丧,如为出嫁女儿服,为过
  ⑤   《仪礼?士虞礼》。
  ⑥   《礼记?奔丧》。
  ⑦   《荀子?礼论》。
  ①   《荀子?礼论》。
  ②   《礼记?杂记下》。
  ③   《仪礼?丧服》。
  ④   《礼记?问丧》。
  ⑤   《礼记?丧服四制》。
  继别宗服之类;五为" 长幼" ,未成年者之丧,据年龄大小定服丧标准;六为" 从服" ,依间接关系的服丧,如子从母为母党服,臣为君的家族服,贵妇为夫的外兄弟服,夫为妻的父母服,庶子妻为嫡母服等等。根据这六种人伦范畴的亲疏尊卑等级秩序,居丧者的服丧轻重,在穿戴丧服的质料、服饰组合以及居丧期限上,均有明显区别,由此分为斩■、齐■、大功、小功、缌麻五个重轻相次的丧服等级,通称为" 五服制".斩■是最重的丧服,分上衣下裳,用最粗的麻布制成,裁剪简陋,断处外露,不缉边,称为" 斩" ,当胸处缀有长六寸、宽四寸的麻布,称为" 三" ①,二又泛指丧服上衣,其袖比常服要宽出三分之一,据说" 侈则三尺三寸" ②。凡诸侯为天子、臣为君、子为父、承重孙为祖父,母为长子,妻妾为夫,未嫁女子为父,均服斩■。唯臣下为君王服,得头戴" 弁■" 的丧冠,即在白布做的爵弁帽上环加两股麻布绞成的" ■".子为父服称孝子,穿菅屦(草鞋),持苴杖,有腰■、首■,免冠括发去笄■,用麻带自颈后前交于额上,再回绕于发髻。女性服斩■者,得" ■" ,即以榛为笄,以麻带韬发露髻。
  斩■服期称三年,如春秋时晋卿赵孟为其父赵鞅降於丧食,史称" 三年之丧,亲昵之极也" ①但实际为二年过一月,荀子即明确说过:" 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 ②。
  齐■是次重的丧服,齐是平整,谓用粗麻布制成的上衣衣边和下裳之裙边是缉平的。服期有三年、一年、五月、三月之分。齐■三年者,是父故之子为母服。齐■一年又称" 齐■杖期" ,是父在之子为母、夫为妻服。齐■五月又称" 齐■不杖期" ,是为伯父母、叔父母、兄弟、众子(长子除外)、儿媳为舅姑、已嫁女子为父母、孙子孙女为祖父母、曾孙为曾祖父母所服期。
  齐■三月则是悬孙为高祖父母服。据《礼记?间传》云:" 齐对而不言" ,居丧者可应别人之问,但不主动找话说,比" 斩■唯而不对" (只唯唯应对)
  略为宽松。齐的居丧者" 居垩室(无■饰之屋),■剪不纳(蒲席剪齐边而不纳边)" ,也不同于斩■的居丧者" 居倚庐(临时搭的草棚),寝苫枕块(编禾秆为席,以土块为枕),不脱■带".另外,齐■期内应" 疏食水饮,
  不食菜果".大功是次于齐的丧服,是用经过加工的白色细熟麻布制成。凡为堂兄弟、未嫁堂姊妹、已嫁姑姊妹、已嫁女为伯叔父母、妻为夫之祖父母、已嫁妇为本家兄弟、舅姑为嫡子之妻等,均服大功,服期九月。" 大功言而不议" ," 寝有席" ," 不食醯酱".小功是轻于大功的丧服,用稍细于大功的熟麻布制成。凡为从祖父母、堂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和堂姑、已嫁堂姊妹、兄弟妻、从堂兄弟、未嫁从堂姊妹、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均服小功,服期五月。小功" 议而不及乐" ,可与人议谈过去的陈事,但不应以宴乐为话题,服丧者可睡床,可食菜果加酌料,却应" 不饮醴酒".缌麻是最轻的丧服,用比小功更为精细的麻布制成。凡为高祖父母、曾伯叔祖父母、族伯叔父母、族兄弟及未嫁族姊妹、表兄弟、岳父母,以及夫
  ①   《仪礼?丧服》。
  ②   《礼记?杂记》。
  ①   《左传》哀公二十年。
  ②   《荀子?礼论》。
  为富贵家庭出身的贵妾,均服缌麻,服期三月。服丧者在服期的言谈限制和起居饮食,与服小功者同。
  除上述" 五服制" 外,又有一种变异的丧服制,称为" 税丧" ,当事人因某种原因误了丧期,知悉后可追服,所追为最轻之服,名之" ■" ,是用一种稀疏细布制成①。另外又有专见于君王或诸侯吊丧臣属之服,王吊丧公卿及诸侯吊丧异国之臣的服称为" 锡" ,吊丧大夫、士的服称为" 疑衰" ,两者均用经加灰锻濯漂白的布制成,所不同之处,锡的布在缕织过程中曾经二次加灰锻濯漂白。吊丧大夫、士虽都是服" 疑" ,但却有礼节上的区别," 君于大夫" 是" 三临其丧" ,吊丧士则是" 一临" ②。
  总的来看,春秋战国时期丧葬习俗中对死者穷著殓殡处理的丧仪和居丧者的丧服制度,乃是当时" 服以旌礼" 在特殊形态下的表现形式。前者本之" 以生饰死" 的信仰观念而展开,再现了等级社会中尊卑贵贱事象和" 礼缘人情" 的伦理组架。后者的生者服丧的" 五服制" ,强调了现实社会中亲属层级体系的宗亲与姻亲、直系与旁系、长与幼、世代、嫡庶、性别等轻重区分原则,标示着这一体系中亲与疏、近与远、尊与卑的差异。这种" 五服制" 同时又注重于私与公的伦际或人际社会关系的协调,与前者相呼应,共同比附于社会的政治等级秩序。要之,当时的丧仪和丧服制度,其内在秩序,既是伦理性的,也是政治性的,其提倡的恩、义、节、权,已使伦理秩序和政治秩序在道德架构中理性化。
  (三)服饰的地区性特色迄今为止,各地相继有不少春秋战国时期人像造型艺术品或人物绘图出土,可资以考察当时服饰的形制大略及服饰的地区性特色,虽在方法论上不免有以偏概全的局限性,但由于是具体实物的观察,毕竟能弥补文献记载所难具的形象化和真实感,下面,姑按中原、齐鲁、北方、秦、吴越、楚、巴蜀滇七大文化区,举例一窥。
  中原地区,地处黄河中游,为周和三晋所在,服饰虽有繁简不同,然西周以来质朴的曲裾交领式始终居于主流。周景王使单成公会韩宣子,晋卿叔向有" 衣有■,带有结" 之言,①讲的即是左右衿相交当胸,有一幅向身侧交掩的曲裾,再用宽带束腰的衣着款样。这种衣式,通为上衣下裳连属,衣长齐膝,曲领右衽,礼书中称为" 深衣" ,《礼记?深衣》谓其制式" 曲■如矩以应方" ,旧注:"袷,曲领也。" 《急就篇》云:" 曲领者,恐其上拥颈也,其状阔大而曲,因以名云。" 这种衣式,从地下出土人像实物资料看,自春秋至战国一直是本地区居民的常服,男女贵贱皆然。
  如传出洛阳金村东周时王室大墓而后流入日本的一件所谓" 银胡人" ,以及另一件流入美国华盛顿弗利尔美术馆的双女并舞玉佩雕,分别著录于梅原未治《洛阳金村古墓聚英》图版四五、一○六②。前者男性,韬髻脑后,额前、两鬓及耳后皆有成绺头发下垂,跣足,长衣齐膝,袖长而小,右衽曲裾而绕襟背后,似束织物腰带①。后者两舞女,均额发平齐,两鬓或后发卷曲如
  ①   《仪礼?丧服》。
  ②   《荀子?大略》。
  ①   《左传》桓公十一年。
  ②   又参见沈从文:《中国古代服饰研究》,插图 10 ;图八。
  ①   参见孙机:《洛阳金村出土银着衣人像族属考辨》,《考古》1987年 6期。
  蝎子尾,发式前后都有一部分剪平,后作分段束缚下垂发辫,显其端壮貌姿,衣式同如上例,唯曲裾在腰下斜绕多层,下垂及足,呈宽长裙而不裳形,袖头又另增波状袖筒,腰带亦远较银人为宽。同书图版一一一?2还著录一件舞女玉佩,亦为弗利尔美术馆所藏,服饰与上例同。这足可说明当时流行于本地区男女两类" 深衣" 的不同特点。美国堪萨斯城纳尔逊美术馆藏春秋晚期一足蹲一足跪地青铜人像,②脑后绾发,衣式同上述男性人像,交襟右衽,但领作方领,衣饰云纹及雷纹,腰间束带前结,背后插一左斜的佩剑,其身分当较上例为高。瑞典斯德哥尔摩远东古物博物馆藏一跪式铜人,衣式亦同" 银人" ,背后也插左斜佩剑③。可见" 深衣" 虽然有质地、做工、长度、后绕程式等差异,且据服者性别、身分高低而别,但却是一种通乎上下的服制。
  传出洛阳金村古墓还有一件双手弄雀的青铜女孩,梳双辫垂两耳旁,衣长及膝,腰间束带系■佩,衣下小裙作襞积,足著平底高帮软履④。1957年洛阳小屯出土两件战国时圆雕孩童骑兽玉佩,⑤均裸体,一件的孩童发梳双丫髻于头顶左右,脑后发丝分左右双双环而上盘,即所谓" 总角" ,《礼记?内则》有称男女未进入成年的孩童," 总角,则无以笄,直结其发,聚之为两角" ,郑注:" 总角,收发结之" ,《玉藻》有言童子以朱锦束发为总角,可相参照。另一件则为梳一向左后偏髻的发式。这再现了本地区三种不同的孩童装束。
  山西侯马为春秋时晋都新田所在,出土的两块人形陶范,①衣式接近上述纳尔逊美术馆藏青铜人像,均作矩领交襟左衽(实为右衽,翻范之故)," 续衽钩边" ,曲裾掩于腰侧,衣饰菱格斜条纹或直条纹,绦带束腰两周,带结腹前作蝶形结,垂绅,显示出当地一些自有特色。然两人形的衣长并不一律,一种是齐膝中长衣,为一头带圆箍形" ■" 的长脸男性所服;另一种下垂至小腿以下,服者头戴双角上翘月牙形冠,脸形圆而丰满,不知是否为女性。
  侯马地区还出土过一块战国时赵国陶器刻画,②从其上人形看,当地女性传统的" 深衣" ,类同中原其他地区,下摆一般都比男性衣式见长。1965年在山西长治出土的一件战国时牺兽立人青铜盘,③立人为女性,束发垂肩,交领右衽,衣有华饰,下摆齐足,与侯马圆脸人形陶范上的衣式是接近的。长治分水岭还出土过一件男性形象的青铜武士,④佩短剑,穿云纹花衣,衣式与侯马男性人形陶范一致,唯衣长仅及臀部,似又露出内短裤一部。长治地区在战国时为韩国辖地,文献中有" 韩昭侯使人藏弊裤" 之说,⑤知当时人的穿著,应是有内衣内■再外套" 深衣".1972年长治分水岭又出有两件立人形铜器
  ②   见林巳奈夫:《西周时代玉人像■衣服■头饰》,《史林》第 55 卷 2号,1972年,图版六。原见梅原末治编:《洛阳金村古墓聚英》,图版五四,京都 1937 年初版,1944年增订版。
  ③   见林巳奈夫:《春秋战国时代■金人■玉人》,《战国时代出土文物■研究》,1985年,插图 17.④   梅原末治:《洛阳金村古墓聚英》增订版,京都1944年版,图版四六~四七。或说铜雀为古董商人伪加。
  ⑤   《中国美术全集?玉器》,文物出版社 1989 年版,图版一三二、一三三。
  ①   中国历史博物馆编:《中国古代史参考图录?奴隶社会》,上海教育出版社 1989 年版,第 210页。
  ②   参见孙机:《深衣与楚服》,图二之 2,《考古与文物》1982年 1期。
  ③   《中国文物精华(1990)》,文物出版社 1990 年版,图版 65.④   见前引沈从文书,图三下右。
  ⑤   《韩非子?内储说上》。
  座,⑥衣长齐膝,窄长袖,饰有点纹,交领右衽,衣式同上例,唯未束腰带,似为男性普通下人形象。
  中原地区自春秋以来又流行一种以带钩皮革带束腰的习俗,在出土人像上亦有反映。山西长子一座春秋时晋国贵族夫人墓内,出有4件彩绘木俑,①身穿腰部内收长袍,大襟右衽,下摆垂及小腿部,有较宽的纯(缘饰),内衣为方格圆领衫,著履,用红色构画了带钩和腰带。传出洛阳金村战国墓有六件铜跪人,腰带的束法,一为用带钩钩住革带另一端小孔内,另一似用带钩钩住革带另一端所附环上②。1975年河南三门峡上村岭出土战国中晚期跪坐人形灯,③衣长齐膝,右衽,衣饰有漆绘,束着很宽的革带,也有带钩,其人头部以巾帻裹发如■头,有缨系颐下固之,近似秦始皇陵之武士俑的头饰。
  河南汲县山彪镇魏国墓、河北邯郸百家村赵国墓,有的墓主腰部也残留有带钩及环之类。另据学者统计,用带钩束腰不单限于三晋地区,凡齐、鲁、吴、蔡、宋、曾、楚、燕、秦等国均可见,带钩质料有金、玉、铜、铁、骨、木、陶等等,形制繁简不一,精者有错金雕镂嵌玉者,极讲究④。
  齐鲁地处黄河中下游,地带山海," 人民多文彩布帛" ," 其俗宽缓阔达" ,⑤这在人像服饰上有反映。本地区女性好绾偏左高髻,山东临淄郎家庄一号春秋战国之际大墓出的一批女性陶俑作此发型;⑥其长裙收腰曳地,窄长袖,异于中原三晋地区女式" 深衣" ,而文彩分红黄黑褐条纹,以招摇裕如成一格。同出漆盘上几组人物图,有梳双高髻者,腰部佩剑,衣式曲裾向后斜掩垂地展开,亦有宽舒之感,似男性,这也不同于三晋地区男式" 深衣".山东章丘女郎山战国齐墓,①发现26件乐舞陶俑,除5件男性演奏俑外,余均为女性。男性皆头戴翘角盖耳帽,身着黑长袍衣,双肩披挂红彩带。女性仅一件发式为无髻短发,余20件一律偏左高髻,先将长发理成两缕,右缕挽一小髻,在头后向左缠绕,与左缕合成一束,再绾成扁圆饼状偏高髻。有的双肩亦披红彩带,衣式分细瘦齐腕长袖和披肩短袖两种,也有超长袖几垂及地者,见于舞俑,乃出于长袖曼舒舞姿的特殊设计考虑,然衣装体片统作上衣下裳连属,似右衽曲裾而向身后     交掩,下摆外侈曳地,后呈圭形尾,露出内长裙曳地一部,这是较标准的" 深衣" 形制。女性服饰色彩,外衣有浅红底加白点或红点、青灰底加白点或红点、黄色彩条纹等几种,内裙有黄底红点、浅红底红点、彩色条纹等几种,与男性服饰区分明显。山东长岛发现的战国齐国贵族墓②,所出女性陶俑发式则有高髻、双丫髻、后垂发三种;上衣为窄长袖,交领右衽,多为淡青色,亦有黄色、红色;下衣为长裙,似与上衣连属,多饰红、黑直条纹,沿直条加施白点,有束红、白腰带者。同出刻纹铜鉴上的人像服饰,狩猎者为上衣短裤,挑担者为齐膝长袍,乐舞者、御
  ⑥   《中国美术全集?青铜器(下)》,文物出版社 1986 年版,图版六二——六四。
  ①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山西长子县东周墓》,《考古学报》1984年 4期。
  ②   《洛阳金村古墓聚英》增订版,图版四八——五三。
  ③   《中国美术全集?青铜器(下)》,图版一三一。
  ④   王仁湘:《古代带钩用途考实》,《文物》1982年 10 期。
  ⑤   《史记?货殖列传》。
  ⑥   山东省博物馆:《临淄郎家庄一号东周殉人墓》,《考古学报》1977年1 期。
  ①   李曰训:《山东章丘女郎山战国墓出土乐舞陶俑及有关问题》,《文物》1993年 3期。
  ②   烟台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山东长岛王沟东周墓群》,《考古学报》1993年 1期。
  者、烹人等均长衣曳地,亦有身后拖" 燕尾" 的,反映了服饰的务实性和世态性。
  北方地区如中山国和燕国,服饰矜夸而有三晋冠带及齐鲁衣履的错综风格。河北平山战国中晚期中山国王墓出土银首人形铜灯,③人首双目嵌黑宝石,粗眉,唇上留齐整短髭,为男性形象,头发后梳,拢于脑后为大髻,以■韬为蝶结,头顶又戴一■玉,有缨沿左右耳前下结颐下,甚别致;衣着宽大袖口的交领右衽"深衣" ,曲裾缠身多层,呈" 燕尾" 曳地,腰带用带钩和环配系,衣上花纹间填朱、黑色漆,有较宽的" 纯" ,既有齐衣晋带的特征,又固具北方格调,难免令人联想到古人称中山国男子" 多美物,为倡优" ①的服饰女性化。其陪葬坑内所出4个小玉人,②女性发型梳理加工成牛角形双髻,颇似侯马晋国人形陶范上的月牙形冠饰;儿童则头顶结一圆形髻;衣式或矩领右衽,或上衣下裙齐足,下露内裙一部,有腰带,裙上均有大小相间方格纹。河北易县燕下都出土的战国跪坐铜人,③头戴一皮弁,身穿交襟右衽窄长袖衣袍,腰带甚宽,上有带钩,衣式与前述三门峡上村岭1975年出土跪坐人形很接近。
  西北秦地服饰,厚实而便用,但逊华丽韵味。陕西铜川枣庙6座春秋晚期秦墓,出有8件泥塑彩俑,衣式均为紧袖右衽束腰长袍,有黑色而领边及衣襟饰红点的和黑红色的两种,衣长或齐膝,或垂至足面;鞋分黑色圆头履和方头履两种④。秦咸阳宫发现炭化丝绸衣服一包,有单衣、夹衣、绵衣,分锦、绮、绢几种,大多为平纹织物⑤。云梦秦简《封诊式?穴盗》有记秦人士伍乙在二月春寒时做了一件绸面绵衣,用帛做里,内敷棉絮五斤," 缪缯五尺" 为衣缘饰,不幸被人挖墙盗去。凡此都可看出秦人" 其服不挑" ,⑥重实用风习。秦始皇陵兵马俑服饰亦大致可溯而观秦人传统的服饰取向心态,如畏于有司而肃顺,发型冠式据身分地位由低而高:发髻偏后- →发髻偏左- →发髻偏右;裸髻- →戴帻- →戴冠;单板长冠- →双板长冠- →■冠。又因地理环境及习战斗,衣服通有三重,依次为汗衣、袍茧、长襦,右衽交领,衣领上雍颈,以应气候寒冽之变,其长襦也仅短至膝以上,束腰带,利于行动便捷①。不过,从咸阳三号宫殿遗址出土壁画人物" 深衣" 看,②已较充分吸收了东方列国的服饰文化。另外,秦国与东方列国一样,也有男子佩剑之俗,《史记?秦本记》有记秦简公六年(公元前409)," 令吏初带剑".陕西雍城秦公一号大墓出有蓝赭色玉鞋底一对,③也颇使人联想起春秋时东方
  齐国齐景公亦有" 金玉之履" (见本章一节)。
  ③   《中国文物精华(1992)》图版 111. ①   《史记?货殖列传》。
  ②   《中国美术全集?玉器》,图版一一九。
  ③   《中国古代史参考图录?战国时期》,125 页。
  ④   陕西省考古研究所:《陕西铜川枣庙秦墓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1986年 2期。
  ⑤   《秦都咸阳第一号宫殿建筑遗址简报》,《文物》1976年 11 期。
  ⑥   《荀子?强国》。
  ①   参见王玉龙、程学华:《秦始皇帝陵发现的俑发冠初论》、陈春辉:《秦俑服饰二札》,均载《文博- - 秦文化?秦俑研究特刊》,1990年。
  ②   参见前引孙机:《深衣与楚服》,图二之 4. ③   参见尚志儒、赵丛苍:《秦都雍城出土玉器研究》,《文博?玉器研究专刊》,1993年。
  吴越地处东南偏,位于长江下游,服饰拙而有式,守成而内具机变。文献有" 吴发短" 、" 以椎髻为俗" 、" 越人■■" 、" 剪发文身" 、" 越人跣行" 等说,④表明当地人适应独自的水土气候条件,长期保持着其因地制宜的服饰风格,单以发式言,不仅剪发,又善梳理,显示一种开发服饰变化的别致悟性。据江苏丹徒北山顶春秋时吴国大墓出土鸠杖■部的跪坐铜人,⑤知所谓吴人" 发短" ,乃指其发式是将额顶及两鬓头发剪短,并非为一律髡成短冲式,其余当维持原状,但经梳理而盘束脑后为椎髻,唯要保持这种短发形,恐怕每隔一段时期得再加剪理,用心要常勤。浙江湖州埭溪、①绍兴■渚②也出土过类似的人形■,也是这种发式," 越人■■" 应指此,实与" 吴发短" 同俗。但三者亦有一些区别,吴人的椎髻是脑后两侧各束一个,越人是脑后仅盘一髻,如绍兴的一具,剪短的额发又对分上冲如双突,脑后一髻横向插有双股发笄。绍兴狮子山306号战国墓出土一件三开式四坡攒尖顶铜屋,屋内有裸体跪坐歌乐小铜人六具,③内两位乳房突起者,发髻均束头顶,似女性,另四位无乳突者为男性,发髻均在脑后。总之,吴越的断发习俗,是剪发、束髻、插笄的有机结合型,束髻部位和个数是有地方性及性别上等分异的。本地区也有戴冠之习,江苏六合程桥吴墓发现的针刻纹铜器残片,人形的冠式为一种山形冠,冠上有三个尖角④。上举绍兴狮子山战国墓内发现一件铜器座,四角垫脚有四个跪坐人形,头戴翘角冠状物,身上还穿带华饰的半袖、胸前开口、衣长至膝的紧身衫,束有腰带。这种衣服装束在上举三具人形■上也能见到,应是当地服饰的流行款样,但丹徒及湖州的两具未有腰带,绍兴的一具除有腰带外,腹前似加束一条形饰物,不知是否是" 黻".另外从这七例吴越人像看,衣长至膝的部位在胯裆处都是开衩的,但臀部又不见股沟,故这种衣式也有可能是上衫下裙分属类型,俟考。
  楚国位于江汉地区,势力跨过长江中下游南方部分地区,楚服素有轻丽之誉,前节引述1957年河南信阳长台关楚墓出土漆瑟上各色人物彩绘,以及湖北江陵马砖一号楚墓中发现的一大批衣服冠履,可以为证。此外,抗战期间湖南长沙出土的楚漆奁乐舞女子彩绘,1949年长沙陈家大山楚墓出的人物夔凤帛画,   ①1973年长沙子弹库楚墓出的人物御龙帛画,②1986年湖北荆门包山二号楚墓发现的漆奁人物车马出迎彩绘和右衽广袖深衣挽偏右高髻人擎铜灯,③以及1965年江陵楚墓出的骑骆驼人铜灯,各地楚墓相继发现的皮手套、皮鞋、麻鞋,④与大量彩绘木、陶、玉俑,⑤包括" 遣策" 所记种种衣衾,如
  ④   分见《左传》定公十一年、《吴越春秋》卷二、《淮南子?齐俗训》、《说苑?奉使》、《韩非子?说林上》。
  ⑤   《江苏丹徒北山顶春秋墓发掘报告》,《东南文化》1988年 3、4 期。
  ①   《中国美术全集?青铜器(下)》,图版八九、九○。
  ②   蔡晓黎:《浙江绍兴发现春秋时代青铜鸠杖》,《东南文化》1990年 4期。
  ③   《绍兴 306号战国墓发掘简报》,《文物》1984年 1期。
  ④   《江苏六合程桥东周墓》,《考古》1965年 3期。
  ①   见郭沫若:《文史论集》,人民出版社 1961 年版,图版 1、2.②   《长沙楚墓帛画》,文物出版社 1973 年版。
  ③   《包山楚墓》,文物出版社 1991 年版。
  ④   《中国古代史参考图录?战国时期》,第 38 、51、60页。
  ⑤   参见王从礼:《楚俑略说》,《楚文化研究论集》第二集,湖北人民出版社 1991 年版。
  与《楚辞》中对服饰的描绘相参照,无不可领会到楚人衣服的轻盈细巧,冠式巾帽的奇丽,服饰款样的纷繁华艳。沈从文先生曾概括楚服特征云:" 男女衣著多趋于瘦长,领缘较宽,绕襟旋转而下,衣多特别华美,红绿缤纷,衣上有作满地云纹、散点云纹或小簇花的,边缘多较宽,作规矩图案,一望可知,衣著材料必出于印、绘、绣等不同加工,边缘则使用较厚重织锦" ⑥。
  江淮之间一度小国林立,受南北大国的掣肘,其服饰时尚亦深受影响。如姬姓曾国,为南部楚国的附庸,服饰少中原风格而有浓厚楚服特色。湖北随县曾侯乙墓所出编钟架的六个擎托梁架铜人,⑦头戴平顶圆冠,身穿右衽长袖上衣,宽襟饰规准朱色花簇纹;下裙曳地,黑底上绘红直条纹及花簇纹;上衣的下缘呈曲折左高右低形,衣长至腿部,盖住下裙一部;细腰紧束宽带,垂绅腹前,左佩长剑。正俨然有楚士细腰的服饰打扮模样。又如地处淮水南的黄国,则与北部大国的服饰风格接近。河南光山春秋早期偏晚黄君夫妇墓,①所出两件玉雕男性人头佩饰,头顶绞发成短平上冲式,鬓后留长发加工成蝎子尾卷发,装扮有股豪爽气,这种发型早在商周时就曾流行于山东一带。黄夫人墓内出有两件紫色绣绢,而服紫也是齐人所尚。黄夫人脚穿麻鞋,身佩许多纹饰带有浓烈中原古朴风格的玉饰品;她的发型保存完好,乃是先将长发顺理为多股,每股梢部用丝线缠紧,又分作左右两缕,左缕上盘为竖髻,再把右缕顺方向牢牢绾绕左髻,发梢塞进髻里,做成偏左高髻,又自左下向右上插入木笄两枚。这种偏左高髻与山东齐国女子的流行发型也是类同的,全不同如包山楚墓所出人擎铜灯的偏右高髻楚女形象。不过,墓中又出一玉雕男子头,双耳佩环,戴一左右沿下垂的扁平条形冠,脑后束一髻,则可能是当地男性装束形象。
  巴蜀滇位处西南地区,从地缘政治言,巴国为周朝南土封国,中心地在川东重庆一带;蜀国土著,中心地在川西成都一带;滇国都于云南晋宁附近,据说与楚威王将军庄■西略巴黔中而入滇为王有关;泛言之,是指分布在四川、云南包括邻近湖北、湖南、贵州某些地区在内的诸多西南夷。这广大地区曾不同程度受到中土诸侯国尤其是楚文化的影响,《淮南子?兵略训》称" 昔者楚人南卷沅湘,西包巴蜀" ,楚国拓地南疆西疆,势力虽频抵,但西南诸夷的生活习性基本未移,如庄■王滇,也只能" 变服从其俗" ②。西南夷乃至南方粤地大体均为编发或"■髻之民".1974年湖南长沙树木岭出土战国中晚期立人柄短剑,③头顶盘束一高大髻,耳有垂■,上身赤裸,带腕圈,围一花短裙,与广东清远出土战国人形柄短剑类近,①是为南方民族一种装束形象。巴蜀地区的服饰,1965年成都百花潭出土战国嵌错图象铜壶,②上有采桑、竞射、乐舞、攻战、划船等各类人物,前三类人均曲裾深衣,束腰带,下露褶折长裙,男性或佩剑,头顶束发使两端翘起,女性束发头顶而有长辫拖于后;后两类人
  ⑥   沈从文:《中国古代服饰研究》,第 27 页。
  ⑦   《曾侯乙墓》,文物出版社 1989 年版。又参见《中国美术全集?青铜器(下)》,图版八○。
  ①   《春秋早期黄君孟夫妇墓发掘报告》,《考古》1984年 4期。
  ②   《史记?西南夷列传》。
  ③   《中国美术全集?青铜器(下)》,图版一四八。
  ①   徐恒彬:《广东出土青铜器特征探讨》,附图五:4 ~6 ,《南方民族考古》第二辑,1989年。
  ②   《成都百花潭中学十号墓发掘记》,《文物》1976年 3期。
  或亦佩剑,上衣短裙,束腰带,发式同上类男性,其裙大概类于汉代司马相如在巴蜀临邛与保庸杂作所穿的无■犊鼻■;③也有不穿裙似着短裤的。值得注意者,图中的曲裾深衣,很接近河南辉县战国早期墓所出宴乐射猎纹铜鉴和陕西凤翔高王寺战国早期秦国窖藏射宴纹铜壶上人物服饰,④似受有中原和秦文化影响。
  滇人及其他西南夷的服饰,在云南一带出土的许多春秋战国至西汉前期青铜人像或刻镌人物上有再现。如江川李家山几座春秋战国之际或稍后的墓葬出土品中,24号墓的铜剑柄部和18号墓的玉杖头上所饰跪坐女像,双耳均戴大环,腕部有镯四五个,皆服宽大对襟外衣,衣长及膝下,宽袖仅长至肘,领与缘边饰条纹,穿时不系不扣,露内衣,似不着裤,仅腹部系一宽裙片;长发总掠脑后,在垂发的中部叠鬟束之,或不挽鬟,只在后颈以下用带松松一扎,使秀发自然垂披后背。  17号墓所出铜刷形器上的蹲坐男像,耳戴叠片式珥饰,双腕亦各套镯数个,头髻与女性不同,是总发上掠于头顶叠成长形,宽带从中束之,样式特别松大,带的两端自然飘于头顶周围以为装饰,穿短袖衣,领口呈倒三角形,腹胯前系一宽幅带作遮掩。男女大体皆跣足。①24号墓主的胸前又发现一种青铜扣饰,表现的是五人缚牛祭祀场面;云南呈贡发现的战国时青铜扣饰,塑像题材全同,但为八人缚牛②。前者人形有的头顶束低平大髻,有的髻后拖长辫,衣着为对襟短衣,有的衣后有明显尾饰。后者人形皆挽髻头顶,有粗辫拖于背后,着对襟衣,衣长及膝,袖长至肘,衣后有尾饰,束腰带。两扣人物皆男性,其衣式与滇人女子所服大同小异。
  上面据各地区考古出土遗物,对春秋战国时有关服饰形态作了观察。显而易见,尽管各地区间的服饰形制有交互影响、互有所取之处,但总有其固自的风格品位。从宏观上看,大概可以说,中原周地和三晋服饰的质朴,东方齐鲁服饰的舒裕,北方中山和燕地服饰的矜夸,西北秦地服饰的厚实,东南吴越服饰的拙而有式,南方楚地服饰的轻丽,西南巴蜀滇服饰的宽松,汇为一时代服饰的洋洋大观,不同的服饰俗尚,也正是中国古代服饰宝库的光彩所在。
  (四)仪容修度爱美之性,古今皆有,仪容修度,理妆饰体,亦最能反映人物个性的时髦追求意识,但又最能揭示相应的强烈时代气息。
  春秋时齐景公傲傲然" 衣黼黻之衣,素绣之裳,一衣而五彩具" ," 为巨冠长衣以听朝,疾视矜立,日晏不罢" ,③自是一种表威仪的崇美心理使然。
  战国时楚国屈原好" 奇服" ," 带长铗之陆离兮,冠切云之崔鬼" ," 年既老而不衰" ①。秦国姚贾南使荆吴,北使燕代," 衣以其衣,冠以其冠,带以
  ③   《史记?司马相如列传》。
  ④   《辉县发掘报告》,科学出版社 1956 年版,图一三八。又韩伟、曹明檀:《陕西凤翔高王寺战国铜器窖藏》,《文物》1981年 1期。
  ①   《云南江川李家山古墓群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75年 2期。又参见冯汉骥:《云南晋宁石寨山出土文物的族属问题试探》,《云南青铜器论丛》,文物出版社 1981 年版。
  ②   《中国文物精华(1990)》,图版 67.③   《晏子春秋?内篇谏下》。
  ①   《楚辞?涉江》。
  其剑" ,②不失时机摆出一副强国使臣的张扬美仪。秦国尚黑,■阳苏秦乃服" 黑貂之裘" 说秦王而投其所好③。鲁国儒士子高," 曳长裾,振褒袖,方屐粗■" ,见赵国平原君,称自己穿的是" 布衣之服" ,并说要是改穿儒服,就得更讲究。而儒服可分多种," 居位行道,则有衮冕之服;统御师旅,则有介胄之服;从容徒步,则有若穿之服" ④。可见,容装整洁,仪态端庄,不只为个人之所尚,同时又发挥着一定的时代功利作用,在社会交际中也实难忽视。
  当时人们爱美,已十分留意自己衣装的整齐和自身的清洁卫生。如季梁听说魏王想进攻赵国邯郸,十分着急,以至" 中道而返,衣焦不申,头尘不去" ⑤,可推想他在日常必不至于如此不修边幅,定然能仪容自律。为使衣服干净整洁,人们已发明了用草木灰洗污垢腻滑之法,《礼记?内则》即说:" 冠带垢,和灰清漱,衣裳垢,和灰清■".人们勤换洗,就是为了保持自己有个整洁的外表。《楚辞?渔父》有云:" 新沐者必弹冠,新浴者必振衣" ,沐发后还得弹去冠上的尘埃,浴后还应穿上括挺干净的衣服。韩非子有称头发得经常沐洗," 虽有弃发,必为之,爱弃发之费而忘长发之利" ,不去作沐洗,是" 不知权者也" ⑥。礼书称人应" 日五盥" ⑦,手操作多易脏,故每天要勤洗手。又说" 三日具沐,其间面垢,■潘请■" ①,■潘是指古人创造的一种用温热米汁沐发洗面之法,如春秋时齐国陈逆囚于公宫,族人即" 遗之潘沐" ②,送去的就是用作沐发去垢的淘米水。称做" 潘" 的米汁者有好些种,《内则》说的" 沐稷而■粱" ,讲了两种粮食作物的淘米水。人们沐发后还用膏油泽发,《诗?卫风?伯兮》云:" 首如飞蓬,岂无膏沐" ,若不沐不膏,则头发将垢乱如飞蓬。这也是古代洗理护发的美容法之一。
  当时社会或视能长得一头浓浓黑发为美,尤为女子秀色的标志之一。晋国叔向母列举往昔美人,即说:" 有仍氏生女,■黑而甚美,光可以■" ③。
  ■同■,指头发稠密如乌云。若是头发稀秃,总得设法掩饰,故产生了安假发的作法。《诗?■风?君子偕老》云:" ■发如云,不屑■也" ,■指假发,形容乌发如云,就不必再安假发。卫庄公见戎人己氏之妻发美,竟然蛮横地把其头发剃削下,用来做其夫人的" ■" ④。礼书有云:" 主妇被裼" ⑤,旧注:"被裼读为■■,古者或剔贱者刑者之发,以被妇人之■为饰" ,讲的也是在专制社会中那种损人利己的制假发。假发的安法,可能是集长发为多束,结发时编进自己的头发中。如今时浙江绍兴老太太,脑后盘大髻时,犹有将多股假发盘入髻内。不特女子用假发,古代男子也有安假发的,湖北
  ②   《战国策?秦策》。
  ③   《战国策?秦策》。
  ④   《孔丛子?儒服》。
  ⑤   《战国策?魏策》。
  ⑥   《韩非子?六反》。
  ⑦   《礼记?玉藻》。
  ①   《礼记?内则》。
  ②   《左传》哀公十四年。
  ③   《左传》昭公二十八年。
  ④   《左传》哀公十七年。
  ⑤   《礼记?少牢馈食礼》。
  包山二号楚国左尹邵■墓,即出有假发一大札,共有长发15束,每束25至45根不等,一端以丝线编织并以生漆粘接,发长约25厘米⑥。这应是墓主生前使用假发的备用品。
  当时又有视男子■长为美。楚灵王享鲁侯于新台,就曾" 使长■者为相" ①。《国语?楚语下》也说,楚灵王享鲁侯于章华之台," 使富都、那竖赞焉,而使长鬣之士相焉".富都是富家美子弟,那竖是美绰少年,长鬣是有美■髯的壮年男子。子思适齐," 齐君之嬖臣美■眉立乎侧" ,齐君竟耻笑子思胡■不茂,声称" 假貌可相易,寡人不惜此之■眉于先生" ②,愿意割下嬖臣的长■移给子思。凡此,均说明了社会上重美■的风气。
  妇女粉黛化妆以为美饰,也已流行。《诗?卫风?硕人》称女子姿色,应是"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颈长而洁白),齿如瓠犀(一口碎齿,白而齐整),螓首蛾眉(瓜子脸,细长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楚国宋玉《神女赋》有用" 眉联娟以蛾扬兮,朱唇的其若丹" ,形容女子貌美。当时视妇女之美,首先注意到的是脸部容貌,故女子施化妆,亦多重在脸上。《楚辞?大招》云:" 粉白黛黑,施芳泽只,长袂拂面,善留客只,……
  青色直眉,美目■只。" 魏人张仪称" 郑周之女,粉白黛黑,立于衢闾,非知而见之者以为神" ③。可知当时的化妆美容术已相当成熟,通常是用粉搽傅脸上以增芳白,称为粉白,用青黑色画眉鬓以醒神彩,称为黛黑,用朱色脂膏涂唇,称为丹唇。如山东章丘女郎山齐墓出土乐舞陶俑,面部均施粉红彩,樱唇涂朱,④应是当时流行化妆术的泛用。甚至男子也有" 美丽妖冶,奇衣妇饰,血气态度拟于女子" 者,①齐国即有拟妇人化妆的" 丈夫饰者" ②。韩非子明确声称:"善毛嫱、西施之美,无益吾面,用脂泽粉黛,则倍其初" ③,直截了当指出粉黛脂膏化妆,能使自己容光焕发。前引包山二号楚国左尹墓内,出土一件梳妆用漆奁,盒里放着方、圆形铜镜各一面,骨笄两枚,木片饰两件,蛤蜊壳一个,两半扣合(疑作盛放黛粉所用),还有一个搽粉饰,用绢折叠数层,两端内折,又横向卷一道,以线扎成④。说明这位贵族男子在生前也是爱美妆饰的。
  用粉黛化妆可能有若干地区性差异。据《楚辞》所诵,似楚人好用兰椒之类花粉,拌以矿物质色粉为之,既增容貌鲜美,又有香气沁发。北方列国似好用凝脂类油性粉黛,既可使肤色光泽,又适合北方干燥气候,增加皮肤滑润。《礼记?王制》称南方蛮民喜" 雕题" ,则是刺额涂以丹青为饰。东南吴地有" 黑齿、雕题" ⑤之俗,知另又流行一种以草染齿为黑色的化妆法。
  是时人们还尚好留长指甲。如韩昭侯" 握爪(指甲)而佯亡一爪,求之
  ⑥   《包山楚墓》第 261页,又图版八七:1.①   《左传》昭公七年。
  ②   《孔丛子?居卫》。
  ③   《战国策?楚策》。
  ④   李曰训:《山东章丘女郎山战国墓出土乐舞陶俑及有关问题》,《文物》1993年 3期。
  ①   《荀子?非相》。
  ②   《晏子春秋?内篇杂下》。
  ③   《韩非子?显学》。
  ④   《包山楚墓》第 146、261 、263 页。
  ⑤   《战国策?赵策》。
  甚急,左右因割其爪而效之,昭侯以此察左右之诚不" ⑥。可见众人都留长了指甲。孔子说:" 为天子之诸御,不爪剪,不穿耳" ,⑦把不剪指甲与不穿耳作为宫中女御形体完美的两大外征。穿耳挂饰在当时中土各国的贵族阶层确实不多见,上节列举的中土人像艺术品也果真少见佩耳饰戴环的,倒是在西南地区滇人或诸夷中相当流行穿耳挂饰,但中土的普通社会中,这种人体装饰法不能说没有,唯没有得到统治阶级大力提倡而已,否则也不至于把" 不穿耳" 列为单独一项提出。河南三门峡上村岭虢国墓地,即有一位墓主的双耳部紧贴两个玉■,①或可视为穿耳之例证。另外,部分人的日常生活中还有净耳的习惯,山西长子七号春秋晚期晋墓,就出有骨质掏耳勺②。
  除上述整洁服饰、米汁沐发、膏油泽发、安假发、重美■、粉黛丹唇化妆、留长指甲、穿耳挂饰、净耳等种种修度仪表容貌的俗尚行为外,春秋战国时期人们直观上的爱美表现,最流行的恐怕莫过于佩带各类各色的人体装饰品,质料有金、银、水晶、铜、玉、骨、角、陶、石、贝等等,但最主要的则要数玉饰品,通见于中上层社会。《礼记?玉藻》有" 君子无故,玉不去身" 之说。与商和西周有所不同,这一时期人们佩带饰品,要么贫而不佩,凡是人格够得上佩的,其数量合成则必繁。《楚辞?离骚》屡屡形容" 佩缤纷其繁■" 、" 长余佩之陆离" ,就是在描述其佩带饰品的繁多与华美。
  与此相应者,这一时期大量出现了玉组佩。如陕西陇县边家庄五号春秋早期墓,发现串饰两组,一组在死者颈部,用两件玉■■领,一件玉龟饰尾,中间串以玉牌7、玛瑙80粒及若干绿松石珠,合成一组佩饰品;另一组置于死者腹前③。山东临淄郎家庄一号春秋战国之际墓,在七个殉人坑中出20组佩饰品,有项链,有胸饰,有挂手上的,有挂下身的,也有从颈部直垂挂至膝下的;其中有一组玉髓佩,共26个玉环,上面是以两个大环为■领,下成三行,每行八环,大小递减;又如两组水晶佩饰,以水晶环和玉璜为挈领和饰尾,中间串入各种水晶、紫晶珠和别的珠子,成双行挂于人的左右胸前①。
  山东曲阜鲁城乙组58号战国早期墓,墓主胸腹处有一组11件玉饰品合成的组佩,用一大玉璧为■领,一龙形玉为饰尾,中以长短玉管串成两道组绶,十分规整②。河南辉县战国墓出土一组玉佩,领■的是一件琢工精美、两端兽头可以活动的大型白玉龙璜,与各种琉璃管珠和白玉环组合成套。③信阳楚墓出土的彩绘木俑上,还绘有玉组佩的具体佩带式样④。玉组佩挂身,能起到有色有声的美饰人体作用,诚如《玉藻》所说:" 古之君子必佩玉,右徵角,左宫月(羽),趋以采齐,行以肆夏,周还中规,折还中矩,进则揖之,退则扬之,然后玉锵鸣也。" 但玉组佩的形制常据佩者身分等次的尊卑而异," 天子佩白玉而玄组绶,公侯佩山玄玉而朱组绶,大夫佩水苍玉而纯组绶,
  ⑥   《韩非子?内储说上》。
  ⑦   《庄子?德充符》。
  ①   《上村岭虢国墓地》,科学出版社 1959 年版。
  ②   《山西长子县东周墓》,《考古学报》1984年 4期。
  ③   《陕西陇县边家庄五号春秋墓发掘简报》,《文物》1988年 11 期。
  ①   《临淄郎家庄一号东周殉人墓》,《考古学报》1977年 1   期。
  ②   《曲阜鲁国故城》,齐鲁书社 1982 年版。
  ③   《辉县发掘报告》,科学出版社 1956 年版。
  ④   参见沈从文:《中国古代服饰研究》,插图一一:1 ~3.
  世子佩瑜玉而綦组绶,士佩■玟而■组绶。" 这是经规范化的说法,然组佩结构的繁简,质料制做的精粗,在当时大体还是有其人格象征意义的。值得注意者,战国时期又进而出现了一类联为一体而可活动折起的人体饰品。陕西安塞谢屯村出土的虎噬蜥蜴链式铜腰带,⑤结构别致生动,一改旧常直条式或平板式腰带模式,甚有创新意义。洛阳金村战国墓出土虺龙怪兽玉佩饰,⑥用一块玉料透雕成两节,中间为一固定环,可活动折叠。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出有四节龙凤玉佩饰,也是用一块整玉镂琢成,活环相套,折叠自如。另一件十六节龙凤玉挂饰,长近半米,用五块玉料琢成,集分雕连接、透雕、平雕、阴刻技艺于一体,可解可合,卷折自由①。这种节式玉饰品,很可能是从" 玉组佩" 演进而来,将通常靠绶带串联多种玉饰品,改成活动玉环套节节连合,若无上乘的琢玉工艺技术,断难成此佳品。
  要之,春秋战国时期人们爱美的灵性,助成了仪容修度的人格自律表象,蕴育出种种理妆饰体的俗尚与名物,并无不渗透着时代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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