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04访问:0来源:历史铺
牙买加协议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临时委员会于1976年1月8日在牙买加首都金斯敦会议上通过的关于国际货币制度改革的协议,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浮动汇率合法化条款 -

自由选择汇率制度:牙买加协议允许会员国自由选择任何汇率制度,包括浮动或固定汇率。这一措施旨在促进成员国的经济多元化和金融稳定,同时避免操纵汇率以阻碍国际收支的调整。协议还强调了IMF在稳定汇率方面的监督和协调作用。 -

自由浮动或其他固定汇率制度:会员国可根据自身经济发展状况逐步恢复固定汇率制度。当世界经济出现稳定局面后,经IMF总投票权的85%多数票通过,可恢复稳定的但可调整的汇率制度。
二、黄金非货币化条款 -
废除黄金官价:牙买加协议废除了黄金官方定价机制,各国中央银行在自由选择汇率制度的情况下,可将黄金交易权交由市场自主决定。这一举措提高了成员国在国际经济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 -
取消会员国之间与IMF之间的黄金清算义务:IMF持有的黄金应逐步处理,1/6(2500万盎司)按市价出售,其超过官价部分作为援助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支持;另1/6法官价由原缴纳各会员国买回,其余部分约1亿盎司根据总投票权的85%作出决定。
三、提高国际储备地位条款 -
修订特别提款权的有关条款:牙买加协议修订了特别提款权的相关规定,使特别提款权逐步取代黄金和美元成为国际货币制度的主要储备资产。这一修改旨在加强基金组织对国际清偿能力的监督,促进全球经济的稳定发展。 -
扩大SDRs使用范围:各会员国之间可以自由进行SDRs交易,不再征得IMF的同意。IMF与会员国之间的交易以SDRs代替黄金,IMF一般账户中所持有的资产一律以SDRs表示。
四、扩大资金融通条款 -
设立“信托基金”:牙买加协议规定各会员国对IMF所缴纳的基本份额增加到390亿SDRs,并提高该比例至100%的份额;同时放宽“出口波动补偿贷款”额度,由占份额50%提高到75%。这一举措旨在促进最贫穷的发展中国家通过金融渠道解决其国际收支困难。 -
扩大IMF信贷部分贷款额度:各会员国对IMF所缴纳的基本份额增加至145%,并放宽“出口波动补偿贷款”的额度,由占份额50%提高到75%。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