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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辽金夏经济史之从征服到融合——辽夏金经济

时间:2024-07-05访问:12来源:历史铺

从征服到融合——辽夏金经济
  (一)辽朝经济历程
  辽朝是契丹族在中国北方地区建立的一个王朝。契丹族在建立国家以前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在公元4世纪北魏时,契丹族的8个部落就已开始对外掳掠,并以马匹、皮毛等与北魏交换物品。这时的契丹族,8个部落各自独立行动,尚未形成联合。过着以车马为家、逐水草迁徒的游牧生活。
  大约在公元7世纪初,即唐朝初年时,各个契丹部落组成联盟,仍以游牧为生。从唐朝后期时起,契丹族不断向外扩张,从邻近的奚族和北方的乌古、室韦等族以及汉人地区掳掠居民,充作奴隶。大约在这个时期,在靠近唐朝的某些契丹部落中,农业耕种开始出现并有一定的发展;冶铁业也有所发展,并由于掳掠大批冶铁业已有相当发展的室韦、渤海等族人而更为发达。但渔猎和畜牧业仍然是契丹各部落的主要生产部门。冶铁业和畜牧业的发展,不仅提高了社会生产的水平,而且使契丹部落联盟得以建立有强大作战能力的骑兵,进一步加剧其对外扩张。
  公元901年,耶律亿(即阿保机,公元872- 926)被推选为迭刺部夷离堇(即首领),执掌契丹部落联盟的军事,并于公元907年成为契丹最高首领可汗。耶律亿掌权后,对内任用一批有才学的汉人,设置州县,建立城郭,初定赋税,模仿汉人的制度管理在战争中掳掠的大批汉人,使原有的部落联盟制度迅速走向瓦解,封建制度的成份初步发展起来。对外加速扩张,不仅俘掠北部各族,还深入汉族农业地区,掳掠大批汉族农民,仅公元902年进攻河东九郡,就俘获生口9。5万人,驼、马、牛、羊不计其数。连年的掳掠,使大批汉人和其他北方民族人口涌入契丹社会,带来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社会组织形式,推动了契丹社会内部的变革。公元916年,耶律亿废除部落联盟制度,仿照汉族政治制度建立契丹国家——辽朝,庙号太祖,建元神册。
  辽朝初期仍然不断地扩张其统治范围。太宗在位时(公元927- 947年),统治范围西至流沙,东至黑龙江流域及原属渤海的地区,北至胪朐(lúqú,音卢渠)河,(今克鲁伦河),南部包括燕云十六州,在今河北省和山西省的中部与宋朝接壤。辽朝的统治范围大于北宋,但其经济重心在与宋朝接壤的南部地区。
  1。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辽朝以契丹族为主体,但在其统治范围内居住着包括汉族在内的许多民族。各个民族的社会发展程度不同,生产方式不同,原来的社会经济制度也不同。所以,辽朝境内各地实行的社会经济制度各具特点,并不完全一致。辽朝建国前乃至建国后相当一段时间内,契丹社会内部正处于剧烈的社会变革之中,辽朝前期与后期的社会经济制度也不相同。
  总的趋势是在汉人的影响下,辽朝正在由奴隶制度向封建制度转变。
  (1)建国前后契丹族建国以前的各个部落都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形成的。各部落的首领以及部落联盟的首领和军事首领,按惯例从同一氏族或家庭中推举产生。世选制便逐渐成为世袭制。早期契丹人除游牧渔猎以外,主要的财富来源是掳掠。在对外作战时俘获的大量的外族俘虏和牲畜等,主要由各部落和部落联盟的首领占有,下面的各级军事首领也可占有一部分,而普通部落成员所获甚少,以至一无所获。由此产生了最初的社会分化。拥有较多俘虏和战利品的首领逐渐成为富有的贵族。对外掳掠成为他们的职业和主要财富来源。相对而言,普通部落成员则逐渐演变为平民。被掳掠来的俘虏是契丹社会中最早的奴隶。后来,也有少数契丹人由于各种原因而沦落为奴隶。
  辽朝建国后, 在太祖阿保机和太宗耶律德光(公元902- 947年)
  统治时期,各项制度逐步建立起来。其中直接涉及社会经济关系的主要是斡鲁朵制和头下军州制。
  斡鲁朵源于古突厥语,意为宫帐。契丹是游牧民族,其首领习惯居于帐中,以便随时转徙,因而宫帐的组成、管理与供给等形成特殊的制度。阿保机当权以前的契丹部落联盟首领即设有斡鲁朵。辽建国后,斡鲁朵制臻于完善。它既是宫廷,又是皇帝或其他宫帐所有者的私产,死后可由其家族继承,以奉陵寝;它也是担任警卫任务的禁卫军,并有其领地和属民,领地内设州、县,单独设官分领,因而既是军事单位、行政单位,又是独立的经济单位。这种集各种职能于一体的制度,反映了契丹民族的历史特点。
  辽朝共设置了12个斡鲁朵,其中9位皇帝各设一个,两位曾经摄政的皇太后,即太祖的述律皇后(公元879- 953年)和景宗皇后萧燕燕(即承天皇太后,公元953年- 1009年),以及圣宗之弟耶律隆庆也各设置一个斡鲁朵。此外,曾任中书令的汉人韩德让(契丹名耶律隆运,公元941- 1011年),死后设有一个相当于斡鲁朵的王府。
  斡鲁朵所属人户,称为斡鲁朵户,或宫户、宫分户。斡鲁朵户由两部分人组成,即正户和蕃汉转户。正户由契丹人组成,其来源一是各部落人户自愿依附或进献,二是因犯罪而被没入者。蕃汉转户由汉人、渤海人、女真人等非契丹人户组成,其来源主要是对外作战中的掳掠,也有一部分是由其他部族进献的。辽朝各斡鲁朵共有正户8万户,蕃汉转户12。4万户,合计20。4万户,丁口40。8万。他们为所属宫帐从事各种劳作,如畜牧、耕作、各种手工器具和日用品的制作、各种生活服务等等。此外,他们还要服兵役,大致每4个丁口要提供1名骑兵,遇战事需要时其他成丁男子也要服兵役。在辽代前期,不论是契丹人还是汉人或其他族人,一旦隶属宫籍,便世代不能脱离。前面提到的汉人勋臣韩德让原来就是宫户,后经承天皇太后特许才得以脱离宫籍,跻身皇族之列。皇帝对宫户不仅可以役使,还可以转赐给其下属的契丹贵族。由此可见,辽代前期的宫户实际上是归皇帝个人所有的奴隶。
  辽代对外作战时,皇帝以下的贵族也率领自己所属的军队参加征战。他们把俘虏来的汉人和渤海人安置在契丹故地自己的领地之内,设置州城加以统治,称为头下军州或投下军州。这些领地都是契丹贵族自己割占或分赐来的,因而头下军州是他们的 私城.早在公元9世纪末契丹人建国以前,就有契丹贵族把俘掠的党项人、吐谷浑人安置在契丹腹地,建立头下城。辽朝建国前后,对外征战频繁,贵族都可以将俘虏据为己有,大批运往后方安置,建立私城。大约从太宗会同三年(公元940年)起,朝廷准许规模较大的私城建州、设军、置官,成为头下军州,规模较小的私城建县或建堡。亲王、公主、国舅的头下军州可以建筑城郭,其余的头下军州只是一些寨堡或农庄、牧场。最大的头下军州约有一万户左右,一般的头下军州只有一两千户或三四千户。个别汉族大臣也拥有头下军州,如韩德让和其父韩匡嗣都有自己的头下军州。
  据《辽史》和《契丹志》记载,辽代前后共有头下军州40个左右。辽宋澶渊之盟以后,对外征战减少,俘虏来源也随之减少,头下军州和头下县均呈下降趋势。到辽代末期,历朝设置的斡鲁朵所占领地数量大增,头下军州和头下县几乎绝迹。
  头下军州具有二重性。它们既依附于领主,又隶属于朝廷。这种二重性表现在政治、经济等各个方面。在政治上,大的头下军州设节度使,均由朝廷选派,还设有领主私人武装,均由朝廷统一调派,小的头下军州设刺史,由领主提名报请朝廷任命。刺史实际上是领主的私人部曲。
  头下军州的属户即头下户,多数是依附农民或依附牧民,亦称为部曲,还有少数奴隶,多是领主原有的或受赐而来的。头下户对领主有严格的人身依附关系,在所属的头下军州内分地耕种或放牧,从事着个体的、分散的小生产。由于头下军州是在国有土地上建立的,头下户对朝廷也有一定的依附关系。双重的依附,使他们必须缴纳双重的租税,即一方面要向其领主缴纳租税,并承担一定的劳役,另一方面也要向朝廷缴纳租税。所以,头下户又称 二税户.辽代的皇帝和贵族崇信佛教,常把大量所属人户赐送给寺院,这些人缴纳的租税一半归寺院,一半归朝廷,也被称为二税户或寺院二税户。
  头下军州中也有从事手工制作和商业贸易的人户。朝廷和领主向他们征收商税。商税中除酒税要缴纳给朝廷盐铁司外,其他均归各头下领主。
  辽朝建立以后不久,太祖便率军向东进攻渤海国,并于天赞五年(公元926年)初灭亡渤海国。太宗会同元年(公元938年),后晋石敬瑭(公元892- 942年)将燕云16州割让给辽朝。燕云16州为汉人聚居地,封建制度已有长足的发展。渤海国深受唐朝影响,也实行封建制度。辽朝占据这两个地区后,原封不动地保持原来的封建制度,而没有推行在契丹故地实行的奴隶制和农奴制,只是俘掠部分汉人和渤海人到契丹故地新建了一些头下军州。这样,在辽朝统治区域的范围内,便形成了三个实行不同的政治和经济制度的区域。西部的契丹故地和西北其他各游牧部族居住地区,实行以斡鲁朵制和头下军州制为主的奴隶制和农奴制;东部的渤海旧地的主要居民是渤海人,仍实行原有的封建制度;南部的燕云16州的主要居民是汉人,也实行原有的封建制度。
  燕云16州的社会经济制度类似于北宋。农民等人户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的身份和受政府直接管理的户口,属平民阶层。他们的地位高于被掳掠到契丹故地的宫户和二税户,境遇也稍好一些。这里的地主经济继续发展,有相当数量的豪强地主和寺院地主。无地和少地的农民租佃地主的土地耕种。
  在主要实行奴隶制和农奴制的西部地区,也广泛存在着平民阶层。
  其成员主要是契丹族的普通牧民和西北其他部族中的普通牧民。他们在法律上有独立的身份,有独立的户口,但仍在所属部落中承担赋役。有不少部落平民无地或少地,租佃关系有所发展。
  (2)圣宗改革及其以后乾亨四年(公元982年),景宗皇帝病死,其子耶律隆绪(公元971- 1031年)继位,即圣宗。圣宗在位49年,是辽代各皇帝中在位时间最长的,又正处于辽代中期。他喜好汉族文化,学习汉族王朝的统治方法。
  在位期间,汉文明在辽朝得到进一步的传播,推行了一系列促进封建关系发展的改革,大大推进了契丹社会的封建化进程,辽朝由此进入全盛时期。圣宗是辽朝继太祖、太宗之后又一位有作为的皇帝。圣宗继位时年仅12岁,在位前期由其母承天皇太后(即萧太后)摄政。承天皇太后注意改善契丹人和汉人的关系,推行汉人法律,任用许多汉族官员,特别是宠任汉臣韩德让,任用韩为大丞相,协助改革制度。萧太后和韩德让辅佐圣宗,为推进封建化改革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圣宗改革是在辽朝与南方的宋朝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逐渐增加,汉文明逐渐渗入契丹社会的背景下进行的。改革在政治方面的主要内容包括整顿吏治、设立学校、推行科举取士制度、修订法律等。经过修订的法律更加趋于宽平,规定领主不得滥杀奴婢。圣宗改革涉及经济方面的内容,主要有部落再编制和改革赋税制度两项。
  部落再编制是指将原来隶属于宫帐的宫户分置出来,编为新的部落,使其分别统于南、北二府。原来处于奴隶地位的宫户由此成为具有独立身份的部民。圣宗时新设置34个部,其中的撒里葛、窈(yǎo,音咬)瓜、耨(nòu)盌(wǎn,音碗)瓜、讹仆括、稍瓦、曷(hé,音河)
  术等部落,都是由官、私奴隶改置的。例如:辽代初年把在辽水东专事捕捉飞鸟鹰鹘的奴隶编为稍瓦石烈(稍瓦是契丹语,意为鹰鹘),圣宗时改为稍瓦部落;辽初把在海滨三黜古斯、柳湿河、首山冶铁的奴隶编为曷术石烈(曷术是契丹语,意为铁),圣宗时改为易术部落。捕鹰和冶铁的奴隶由此取得平民的地位。一些原来处于奴隶地位的旧部落,经过改编成为新部落,原来的俘户奴隶取得部落平民的地位。另有一些新编部落是由圣宗时新近征服的各族人户组成的。圣宗时改变契丹惯例,不再把被征服人户编为宫户。统和七年(公元989年)规定, 南征所俘有亲属分隶诸帐者,给官赎之,使相从。 ①此后,辽朝征服回鹘、奚族等族,都改编为独立的部落。圣宗时依附于辽朝的剖阿里国、盆奴里国、奥里米国、越里笃国和都里吉国等,都置部仍居本土,由节度使领之,以镇宋东北边境。通过部落再编制,辽朝西部契丹故地和西北游牧民族居住地区内的社会经济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奴隶制的成份大大削弱,封建制的成份显著增加,封建制度在契丹社会内部基本确立。
  辽朝的赋税制度是在圣宗在位时基本确立起来的。契丹人本无赋税制度,统治者不知课税之利。辽朝建立后,大批汉族农民被俘掠到契丹地区,仍沿袭汉人原有的农业生产方式。在被俘掠的汉人地主的帮助下,辽朝才建立起赋税制度。太宗时占据燕云16州后,那里原有的租税制度等被保留下来,仍实行唐代的两税制。圣宗统和十八年(1000年)曾有诏令规定; 大少麦、豌豆,六月十日起征,至九月纳足;正税、匹帛钱、鞋、地、榷曲钱等,六月二十日起征,十月纳足。 ②这种税制是 计亩出粟 ,与宋朝的赋税制度有很多相似之处。圣宗时还把这种赋税制度推广到头下军州,二税户得到普及。许多原来完全附属于契丹贵族的奴隶,迅速地演变为二税户。这表明,他们已具有一定程度的独立身份,对契丹贵族的依附关系日渐松弛。一些人还得以在旷地 占田置业入税 ,即拥有私田。还有的人耕种 在官闲田 或边境地区的屯田。前面提到的朝廷与头下军州划分商税与酒税收入,也始于圣宗在位时。汉人赋税制度的进一步推广,加速了契丹社会的封建化。
  ①   《辽史》卷一六,《圣宗纪七》。
  经过圣宗改革,奴隶主贵族逐渐变为封建的地主,大部分奴隶逐渐变为农民或农奴。圣宗以后的数十年间,这一进程仍在缓慢地继续。但是,由于辽朝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契丹族对所征服和掳掠的其他各族的统治的基础之上,一直到辽朝灭亡,以皇室和后族为核心的契丹贵族仍然享有某些特权,奚族和渤海贵族也部分地获得了一些特权。
  辽朝被金朝灭亡后,西北地区的各游牧部落未受战事影响,建立了西辽政权。西辽存在390余年,在社会经济制度方面无甚建树。
  2。经济状况契丹民族最初以渔猎为生,后来经营畜牧业。辽朝建立以后,农业生产和手工业生产都逐步发展,商业和贸易也日渐繁荣。农业、手工业和商业主要是在被俘掠的汉人和南方的汉人政权的影响下发展起来的。
  辽朝的经济远远落后于与其同时存在的北宋经济。某些汉人居住的地区被契丹人占据后,其经济发展不能不减缓、停滞以至暂时倒退。但是,契丹民族以及北方其他游牧民族的经济,在辽朝统治时期,仍有明显的进步。
  (1)渔猎与畜牧在辽朝建立以前,渔猎与畜牧是契丹民族的主要生产活动,对于契丹民族的生存、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辽朝建立以后,随着农业与手工业等的发展,渔猎与畜牧的经济意义有所下降。但在整个辽代,渔猎与畜牧仍然作为传统的重要生产活动而存在和发展。
  契丹人原来居住在潢河、土河之间,春夏避暑,秋冬违寒,皆逐水草而迁居,故四季皆捕鱼。值得一提的是,契丹人创造出一种在冬春季节凿冰捕鱼的办法。工具是叉或钩,用叉称叉鱼,用钩称钩鱼。冬季可用钩在冰底钩得其他季节捕获不到的大鱼。所以,冬季捕鱼是契丹人的一项重要活动。契丹人创造的凿冰钩鱼办法,至今在北方某些地区仍然使用。
  狩猎也是一项古老的生产活动。辽朝建国前几百年的中国史籍中就有契丹人狩猎的记载。太祖阿保机时, 猎寓乐山,获野兽数千,以充军食。 ①这说明,辽朝建立前后,狩猎对于日常生活和军需给养,仍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契丹人狩猎以骑射为主。春季主要捕鹅、鸭、雁,四、五月间打麋鹿,八、九月打虎豹。契丹猎人可吹角模仿鹿鸣,引诱鹿来捕射,称呼鹿法。契丹人还饲养各种飞禽,驯养豹在出猎时随行。
  ②   《宣府镇志》卷一四。
  ①   《辽史》卷二,《太祖纪下》。
  辽朝建国以后,居住在潢河流域的契丹人继续从事渔猎。但就整个契丹族而言,渔猎活动的经济地位下降。辽代皇帝有四时捺钵(契丹语,意为行营),每年四季皇帝均去捺钵从事渔猎活动。但这已不是生产活动,主要是一种传统的娱乐活动,兼具某些政治意义和习武作用。
  辽代契丹社会和辽朝属下的多数北方民族,仍以游牧为主。畜牧业是其主要的生产部门。契丹人随水草游牧,所以,辽代的大部分契丹人仍未定居,过着流动的生活。畜牧以马、羊为主,还有驼、牛等。马是当时交通和作战的主要工具,更为游牧、狩猎所必需。羊提供皮毛和肉食,是牧区衣食的主要来源。辽代的牲畜分别由国家和私人占有。朝廷设有专门机构管理国家经营的牲畜,选择最好的草原作为牧场,各种牲畜单独成群,实行群牧。契丹故地设有若干群牧使司,下设几个群牧司。
  辽代放牧已实行定期放牧与收回的办法,即每年四月到八月出放,八月底收回饲养,保护牲畜过冬。这表明,人工饲养已有一定程度的发展,粗放的放牧方法已有所改变。由于群牧制的发展、放牧方法的进步以及不断地掠夺牲畜,辽朝的畜牧业日趋繁盛,牲畜数目以百万计。《辽史》曾有记载: 自太祖及兴宗,垂二百年,群牧之盛如一日。 ①此外,私人占有的牲畜数量也很多,特别是契丹贵族,都拥有很大的畜群。在辽代的契丹族和其他北方游牧民族中,牲畜的多少是区分贫富的主要标志。
  (2)农业在契丹社会中,农业发展较晚,其地位也不重要。大约在公元9世纪的中叶,才有少数契丹人从事粗放的农业耕作。辽朝建立前后,契丹人通过对外征战获得大量汉族农民,在汉人韩延徽的建议下,太祖阿保机把大批被俘掠来的汉族农民安置在头下军州,从事农业生产,契丹统治区域内的农业成分不断增加。汉人带去的农业生产技术也引起契丹人的兴趣,促使契丹经济由游牧业向半牧半农转变。辽朝占据渤海故地和燕云16州以后,农业生产区域进一步扩大,农产品产量有所增加,还给朝廷和贵族带来可观的租税收入,农业生产得到朝廷的进一步重视。
  从太宗时起,朝廷不断颁发保护农田的诏令,并劝导农桑。会同九年(公元946年),朝廷规定: 征诸道兵,敢伤禾稼者,以军法论。 ②这有助于转变游牧部落骑兵不重视乃至践踏农田的习气。到景宗时,农业生产已经有相当程度的恢复和发展。圣宗在位时是辽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封建制度的发展,朝廷更加重视农业,一再严令军事行动和放牧不得损害农业;采取各种措施,如免除租税、赐给耕牛、奖励垦荒等,以鼓励发展农业,在南部边境地区与宋朝争夺农业劳动力。土地租佃也有所发展。
  辽代实行农业和牧业并举的政策,既保护草场繁殖牲畜,又开发耕地发展农业。不同的地区根据其自然条件的不同,各有发展重点。南部的汉人居住地区和东部的渤海人居住地区以农业生产为主。北方的契丹故地以畜牧业生产为中心,太宗以后部分契丹人和奚人也从事农业耕作,发展成为以畜牧业为主的半牧半农地区。处在南方农业地区和北方牧业地区之间的中京地区,主要居民是奚族人,还杂居着契丹人、汉人和渤海人。也是半农半牧地区,但农业较北方发达,农业生产达到相当的水平,农业已在经济中处于相当重要的地位。
  ①   《辽史》卷六○,《食货志下》。
  ②   《辽史》卷四,《太宗纪下》。
  南部的燕云地区的主要农作物是麦、稻,此外,还种植梁、黍等,与北宋北部地区类似。北部契丹旧地的主要作物是穄(jì,音 记,糜子米)。辽代契丹人和奚人有煮粥以待客的习惯。农业生产器具以铁锄、铁镐、铁铧等为主,也有少量铜制农具。由于圣宗以后更为重视农业,对外作战也有所减少,农业生产发展较快,经兴宗而到道宗时,农业生产达到顶峰。道宗清宁年间(1055-1064年),马人望任中京度支使,采取 公私兼裕 的政策,上任时间不长便 积粟15万斜.东京道的许多地方都设置和籴仓,允许民户借贷,收息二分,各处所积存的粮食在二三十万石以上, 虽累兵兴,未尝用乏 , 辽之农谷,至是为盛 ①。由此可见,在辽朝统治下,北方地区的农业得到很大程度的开发。
  辽代的经济作物较少,值得一提的是西瓜。汉人原不种植西瓜。中国境内较早种植西瓜的是回鹘人,主要生活于天山南北和河西走廊一带。契丹人在征战中从回鹘得到瓜种,始种植。后来,西瓜由辽传入金、宋,并逐渐为汉族农民普遍种植。
  (3)手工业辽朝建国以前,契丹人的手工业制作虽然有一定的发展,但手工业还不是独立的生产部门,主要制作直接为渔猎、畜牧服务的器具,如弓箭、马具、皮革等。辽朝建立前后,契丹统治者把俘掠的汉人中有手工业生产技术的人集中到临演府等地,由他们从事手工业生产,并将技术传授给契丹人。辽朝占据渤海和燕云地区后,手工业工匠数量更多,手工业生产渐具规模。所以,辽代的手工业生产,主要是在汉人和其他各族的影响下发展起来的。这使得辽代的手工业具有较明显的民族特点。
  下面分行业简要介绍。
  冶铁业。冶铁在辽代手工业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渤海人在唐朝时就擅长冶铁,契丹人最初的冶铁技术是从渤海国传入的,时间大约是在辽朝建国以前不久。冶铁业的迅速发展则是在辽朝建国以后。由于铁器为渔猎和作战所必需,辽朝统治范围内铁矿资源丰富,朝廷对冶铁业较为重视。辽朝征服渤海后,遂使原渤海国冶铁地区成为辽朝的主要冶铁基地。阿保机还把许多有冶铁技术的渤海俘户安置在上京道长乐县,使其发展为有千余户冶铁纳贡的冶铁中心。一些汉族工匠也在辽朝冶铁。东北鞍山的铁矿就是在辽代最早开发的。辽代冶铁以镔铁最为著名。
  镔铁是一种精炼的铁,近似于钢。朝廷设置户部司专门管理铁矿的开采与冶炼。
  金银冶。 辽代开采金银矿始于太祖时。阿保机南征返回途中俘掠蔚县汉人,命其开采银铁矿。圣宗时,在潢河和辽河附近均发现金银矿,并开矿采炼。辽代的金银矿冶,以汉人为主,渤海人、契丹人也参与采炼。随着金银矿冶的发展,金银器具制作也得到发展。辽代的金银制品主要是各种饰品和朝廷、佛教器物,工艺水平较高。辽代金银器物制作继承了汉人的传统技艺,又溶入了某些契丹族恃有的风格。
  ①   《辽史》卷五九,《食货志》。
  马鞍和车制作。契丹人 转徙随时,车马为家 ,对马具和车的制作非常重视,工艺极为讲究。特别是辽代的马鞍,在当时亨有盛名,宋人誉之为 天下第一.精美马具上有许多银质和鎏金饰物,极为华丽。
  辽代有专门的车工打造车辆。渤海人、奚人也擅长造车,契丹贵族都喜欢乘坐奚人制造的车。
  制瓷业。 辽代的制瓷技术和工匠皆来自中原。在技术上深受唐、五代和宋的影响,在造形和装饰上有所创造,具有民族特点。契丹人的习俗与汉人不同,生活用品也不相同。所以,辽代瓷器中除有杯、碗、盘、碟、盒、瓶等中原传统的造型以外,还有杯瓶、印花方碟等独特造型。
  其中有些是为了便于骑马外出时携 带。
  纺织业。契丹人在建国前纺织业不发达,主要生产麻布。辽朝建国前后,中原的纺织技术随汉人俘虏传到辽朝,纺织业才得以较快发展。
  朝廷和一些地方官府设有官营绫锦院,织工主要是汉人,也有部分契丹人和渤海人。一些州县还有不少蚕丝户,种植桑麻,纳税时缴纳丝、绢等,而不纳粟。东部渤海故地原来就有一定的纺织业基础,辽代继续有所发展。但南部汉人居住地区的纺织业更发达一些。辽代纺织品有绫、罗、绮、锦、纱、缎、麻等品种,刻丝、刺绣、印染技术水平也较高。
  一些纺织品还销往中原地区。辽朝畜牧业兴盛,毛织品数量可观,制作水平较高。
  此外,辽朝的制革、弓箭、鱼具、制盐、造纸、印刷等业也都有所发展。特别是契丹人传统的制革技术达到较高的水平。
  辽代燕云地区也出现了与宋朝类似的手工业组织。各行业工匠组织为 作 ,首领称 作头 和 都作头.(4)商业辽代的商业是随城市发展起来的。契丹人原来逐水草而居, 毡车为营,硬寨为宫 ,没有城市的建制。辽朝建立以后,开始营建都城。
  神册三年(公元918年),太祖建皇都(位于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境内)。
  这是中国北方游牧民族首次营建固定的都城。太宗时,改皇都为上京,在渤海故地设东京(今辽阳),以幽州为南京(今北京)。兴宗时,在奚族旧地设中京(今内蒙古宁城县境内),改云州为西京(今山西大同)。
  上述五京是辽朝各地区的统治中心,也是主要的商业中心。在五京之外,各州、县也发展起一些商业市镇和集市。
  辽代的城市一般设有固定的商业区——市,在市内从事商业交易也有固定的时间。上京的南城是汉人的聚居区,也叫汉城,街道上设有商铺,汉人在此经营商业。南门以东称回鹘营,是回鹘商贩居住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地方。中京的商业区也在城市的南部,自南门入城有宽阔的街道,街道东西有廊舍300间,居民在此开设商铺,经营商业。街道东西各有三坊,坊门相对,往来商贩的车、驼等停于坊中。东京的外城也称汉城,汉人在此居住。城内设有南市和北市,是经营商业的场所。两市各有固定的关闭时间,早晨在南市交易,下午在北市交易。南京是在唐代幽州城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规模最大,也最富庶。城内户口30万,主要是汉人,划分为26坊,街巷、坊市井然有序。南京依旧制,在城北设市。商人贩运来的各种货物都要聚于其中。由于有旧城基础,并且距宋朝较近,南京的商业贸易比其他四京都要发达,货物品种较多。西京原来也是唐朝旧城,但主要是军事重镇,商业远不如南京发达。上京道的祖州(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境内)紧靠上京,是五京以外最大的商业城市,在城南设有商业区。中京道的松山县、东京道的辰州、南京道的香河县等,也是商贾云集之所。在农村和山区,商业交易主要在集市上进行。市场上交易的物品,以粮食、果菜、丝麻织物、各种畜产品、日用手工业品等为主,也有奢侈品和从境外贩运来的各种物品。
  契丹人早期的商业活动基本上是以物易物。辽朝建立以后,各种形态的货币逐渐发展。太宗时,汉人聚居的燕云16州沿用五代时的旧钱,而北方契丹旧地仍无金属货币,交易以布帛作为中介物,后来又广泛使用银两。景宗时,朝廷设立铸钱院,开始大量铸造铜钱和铁钱。到圣宗时,钱币在市场上大量使用。但是,辽朝自己铸造的钱币始终不敷使用,商业交易中仍大量使用中原钱币。其来源,一是原在辽朝境内流通的中原旧币,二是宋朝按照和约岁贡的钱币,三是通过贸易获得的宋朝钱币。
  朝廷允许宋朝钱币在境内自由流通,但严格禁止辽朝钱币出境,违者处死。
  辽朝建国时,中原正处于五代时期。后梁、吴越、南唐都与辽朝通过使臣往来交易货物。后唐在边境地区设置固定场所,与契丹人互市。
  后晋与辽朝也有许多贸易往来。
  北宋建立后,辽宋贸易往来日益频繁。交易的途径主要有:双方朝廷通过往来聘使定期、定量交换物品;边境地区的榷场贸易;民间的走私贸易。辽宋间的贸易前面已有介绍,不再赘述。
  辽朝与西夏关系比较密切,经济往来较多。辽夏之间常有使臣往来,互相贡赐物品。这实际上是一种官方的易货贸易。西夏使臣途经辽境内各地时还经常与辽人私下交易货物。西夏进贡物品有马、驼、锦、盐、■石、皮毛等,辽朝回赐物品有衣饰、马具、弓箭、酒、果、丝织品等。
  回鹘人居住在辽境者较多,商人往来频繁,官方也通过贡赐交换物品。
  此外,辽与吐蕃、女真、铁骊等也有较多的贸易往来。
  辽朝与高丽之间的贸易往来较多。辽朝在鸭绿江边的保州(今辽宁丹东)设置固定的榷场,与高丽进行贸易。辽朝与高丽还有官方的贡赐关系,高丽定期向辽朝进贡各种金器、纺织品、铜器、人参等,辽朝则回赐各种饰物、马、羊、弓箭和丝织品等。辽朝与相距较远的波斯、大食、日本等国也经常通过往来使臣交换物品。
  (二)西夏经济历程
  西夏是西北党项族建立的国家。党项族是中国古代羌(qiāng,音枪)
  族的一支。羌族有悠久的历史,在远古时期就与汉族的祖先黄帝族有密切的交往,主要在西部地区游牧。东汉时,羌族以青海为中心掳掠汉地,在东汉的军事压力下被迫向西南迁徒。其中一支发羌进入西藏地区,后来建立起吐蕃。另一支党项羌未能在青藏高原立足,在松州(今四川松潘北部)一带游牧。西晋时,鲜卑慕客部征服党项羌,建立吐谷浑国。
  唐朝初年,吐谷浑为唐所灭,党项各部落归附唐朝,其首领拓跋赤辞被赐姓李,为西戎州都督。后来,党项各部不堪吐蕃的强大压力,向唐朝请求内迁。唐朝把党项各部迁往今甘肃和陕西北部地区。内迁后的党项各部仍然过着游牧生活,并且不断到汉族地区掳掠。也是在这个时期,党项各部内部开始分化,奴隶制有所发展。
  党项族长期处在汉人(包括唐朝、五代时的后梁和后唐)、吐蕃人和后来的契丹人的强大压力之下,其发展伴随着复杂的对外斗争和内部斗争。宋朝建立后,党项人归附宋朝,但仍不断侵扰宋朝边境地区。北宋太宗雍熙二年(985年),党项首领李继迁(公元963- 1004年)向辽圣宗称臣。北宋太宗淳化元年(公元990年),辽朝册封李继迁为夏国王。从此,党项联辽抗宋。宋朝屡次进攻,均无功而返,还曾使用经济制裁手段,禁止宋境粮食出口和党项人所产青白盐进口。但由于党项人缺粮袭扰宋边,宋境关陇居民缺盐骚乱,宋廷被迫撤销禁令。与此同时,李继迁还向西攻掠回鹘和吐蕃,回鹘和吐蕃依附宋朝对抗党项。北宋真宗景德元年(1004年),李继迁在与吐蕃作战中战死,其子李德明(981- 1031年)继位,并向宋朝求和。两年后,宋夏和议,宋朝封李德明为西平王,同时辽朝也封他为大夏国王。此后,党项向西控制了河西走廊,内部较稳定,农业和商业都有所发展。宋仁宗天圣九年(1031年),李德明死,其子李元昊(公元1003- 1048年)继位,恢复抗宋。宋仁宗宝元元年(1038年),李元昊称帝。此后数年间,西夏三次大败宋军,宋夏议和;击退入侵辽军,辽军议和,形成宋、辽、夏鼎立之势。
  元昊建国时,西夏东临黄河,西到玉门关(今甘肃敦煌西),南迄萧关(今甘肃环县北),北抵大漠,地域小于北宋和辽朝。
  1。封建化过程党项人最初是原始游牧部落,按家族组成部落,不事农业,亦无赋役制度。党项各部落,规模大的有5000余骑,小的仅千余骑。后来建立西夏国家的拓跋氏(后被唐朝赐姓李),是早期党项部落中最强大的。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党项各部落经常向汉族地区去掳掠。除掳掠大量的牛、羊等牲畜和其他物品外,还俘掠相当数量的汉族以及周围其他各族人口。这些人是党项社会中最早的奴隶,一般为部落的首领所养蓄和役使。随着财富的增加和不断的掳掠,大约在唐代和五代时,党项各部内部开始发生分化。部落首领通过主持公共事务和率领征战掳掠,掌握了实际的权力和日益增多的财富,首领的产生逐渐由推选演变为世袭,由首领掌管的财富日益由公共财产变为私有财产。党项人内迁以后,与周围汉人的经济交往增多,党项人常以名贵的党项马换取粮食、武器、工具等物品。奴隶制的经济兴盛繁荣。到北宋初期时,党项社会中主要实行家长奴隶制度。首领演变为专制君主,普通党项人拥有少量私有财产和定期分配的小块土地,奴隶数量增加。这些奴隶的主要来源是:从党项部落所在地区周围俘掠来的外族人,主要是汉人和回鹘人;在当时西北地区盛行的奴隶买卖中购买来的奴隶;党项人因负债无力偿还而沦落为奴隶;党项人因犯罪而被降 身为奴隶。后两种奴隶数量较少,而且党项人因特殊原因降为奴隶往往是处罚性质的,时间长短不一,有的暂时为奴,有的终身为奴,有的世代为奴。
  党项人内迁后,定居在陕西北部、河套地区。这里在很早以前就已有汉人居住,农业经济有所发展,社会经济关系也已封建化。党项人定居于此后,生产有较快的发展,除传统的畜牧业以外,还逐渐发展了农业和手工业。大约在西夏国家建立前后,党项社会内部领主封建制度有所发展。从李继迁担任党项首领时起,便竭力模仿汉人制度,政权建设达到相当规模。元昊建国后,仿照宋制建立了西夏官制,社会经济关系发也在更大程度上封建化。皇帝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各部落首领、贵族以及党项平民在政治上隶属于皇帝。皇帝在原则上也是全国土地的最高所有者,党项王公贵族以分封的形式领有土地,使原来分据各地的大小部落首领转化为从属西夏国家的封建领主。大小领主通过层层隶属关系,形成等级制度。但是,由于西夏初期仍然不断到周围地区,特别是北宋边境地区掳掠,奴隶制度继续普遍存在。
  大约在11世纪末到12世纪初期,西夏的领土封建制度转变为地主封建制度。从西夏建国前后起,党项统治集团内部一直存在着发展封建制度和维持奴隶制度这两种势力的斗争。到西夏仁宗李仁孝(1124- 1193年)在位时期(1139- 1193年),这场历时百年的斗争以趋向封建化的势力获得胜利而告结束。在仁宗的父亲崇宗李乾顺(1083- 1139年)在位期间(1086- 1139年),西夏在宋朝的军事压力下被迫停止对宋朝边境地区的大规模掳掠,俘奴的来源基本断绝。这是西夏奴隶制衰落,朝廷中维护奴隶制的势力在政治斗争中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文宗时制定的西夏新法,完全确立了封建的土地占有制度。此后西夏的土地占有制度,大体上有以下几种形式。
  ——国有或皇室所有的土地。早在西夏惠宗在位期间(1067- 1086年),皇室就设有 御庄 、 御仓.在兰州和鸣沙州等地都有 御庄 和 御仓 的设置。这部分土地主要来源于西夏军队的屯田。后来,有相当一部分 御庄 和 御仓 由皇室管理的国有土地转为皇室成员的私有土地。西夏国内的广大闲田旷土也是国有土地。此外,河渠水和设施主要也由国家直接掌握。仁宗时制定的新法规定: 从来就已利用的渠道、土地、水等,永远属于国君和个人所有.这表明,皇帝是西夏国家最大的地主。
  ——贵族和官僚地主所有的土地。党项贵族首领都占有大量的土地,其主要来源有二。一是来自国家的赐予。西夏国家赐予贵族、官员以及其他庶民土地的现象久已存在。但已往土地所有权仍属国家。由于长期占有、使用,这些土地在事实上已经属于贵族。仁宗时的新法确认了这一事实,规定这些土地永远属于人所有。这表明,西夏的土地私有制度已经完全确立。二是来自土地兼并以及贵族利用权势豪夺。土地私有制度确立后,西夏朝廷又准许土地自由买卖。所以,贵族、官僚通过兼并扩大土地 占有,是土地私有制度发展的必然结果。西夏时,在其境内的吐蕃首领、回鹘上层人物以及汉族官僚也曾获得一定数量的赐田。
  后来,他们也通过兼并扩大土地。土地私有制度确立以后,官僚地主占有的土地数量愈益增加。
  ——寺院所有的土地。西夏统治者崇信佛教,建立了大量寺庙。上层僧侣在政治、经济、文化上都起着特殊的作用。朝廷给予寺庙丰厚的布施,其中包括数量可观的土地。西夏寺院不仅拥有大量土地,还开设质房,向民间发放高利贷。
  ——农牧民拥有的小额土地。西夏还存在着中、小庶族地主和牧主,以及个体的小农牧民。以往,他们只能在分封制度下使用分配来的小块土地。仁宗时的新法规定,土地归垦辟者所有,他和他的族人可以永远占有,并有权出卖。这就确立了普通农牧民的小土地私有制。由于土地可以自由买卖,他们既可以通过购买获得更多的土地,所拥有的土地也可能被地主兼并。
  随着土地私有制度的确立,土地租佃关系也发展起来。按照仁宗时新法的规定,耕种国家的赐田,应按地亩缴纳一定数量的地租。无地农民耕种地主的土地也当缴纳一定的地租。西夏国家还逐渐实行赋税制度,朝廷和官府向土地占有者征收赋税。官府的赋税册登录着土地所有者的姓名,民间买卖土地都要呈报官府,以便在赋税册上改换买主的姓名,仁宗大庆四年(1143年),兴庆府和夏州发生强烈地震,朝廷下令家中有人在地震中死伤的人户在一定期限内免除租税。这表明,在仁宗在位时,西夏已普遍推行赋税制度。
  西夏境内有诸多民族,除党项人和汉人以外,还有吐蕃、回鹘、鞑靼等族。这些民族的社会经济发展程度不同,融入党项社会的程度也不同。其中一部分人被党项人收编,同党项族融合。也有一些人虽然依附于西夏,但实际上处于半独立的地位。有的民族,如鞑靼,在西夏时经常掳掠周围各部,奴隶制度继续发展,而没有与党项人一道逐步向封建制度过渡。
  2。经济状况党项原是游牧民族,以畜牧业和狩猎为生。唐朝时内迁到西北地区以后,受当地和邻近汉人的影响,农业和手工业有所发展,商业活动渐趋频繁。农业逐步发展成为西夏社会的主要经济部门。下面按行业简介西夏的经济状况。
  (1)畜牧业畜牧业是党项人的传统生产部门。党项人内迁以后的很长时间里,仍然过着 逐水草牧畜,无定居 的生活,主要出产羊和马。到西夏建国时,畜牧业仍然是党项人的主要生产部门。
  西夏建国以后,畜牧业继续有所发展,主要集中在银州(今陕西米脂)、夏州(今陕西靖边)、盐州(今宁夏盐池北)及其以北的鄂尔多斯高原、阿拉善、额济纳一带。此外,凉州(今甘肃武威)、瓜州(今甘肃安西东部)、沙州(今甘肃敦煌东)等地也以畜牧业为主。据《金史?西夏传》记载,位于河西走廊的凉州 畜牧甲天下 ,而瓜州和沙州等地 素鲜耕稼,专以畜牧为生.在西夏的北部和西部地区,畜牧业仍然是主业。
  西夏经营畜牧业的主要是党项人、吐蕃人和回鹘人。牲畜品种以羊、马、牛、驼为主,还有驴、骡、猪等。阿拉善和额济纳出产的骆驼数量很多,在北方游牧民族中受到称道。蒙古首领成吉思汗从西夏得到过许多骆驼,使其在蒙古高原广泛繁殖。西夏出产的马大量输往北宋。西夏建国后,兼并了一些传统的农业区,农业有很大发展,牧区可以得到相当数量的粮食,供牧民食用和作为牲畜的冬储饲料,有利于畜牧业的发展,朝廷设置群牧司,专事管理畜牧业。畜牧业在经营方式上有官营与私营之分。官营的畜牧业是西夏朝廷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在西夏的山区、沙漠、半沙漠地区,狩猎仍占重要地位。猎获物有狐、兔、鹘、犬、马等。朝廷常以猎获物作为对辽朝和宋朝的贡品。西夏景宗李元昊每次外出征战以前,都要率部狩猎。由此可见,狩猎已不仅具有经济的意义,还具有习武的意义。
  (2)农业农业是西夏的另一个主要的经济部门。党项人从事农业大约开始于李继迁为党项首领时。他提倡垦植,兴修水利,使部分党项人由经营畜牧业转为经营农业。他任首领的后期(即北宋真宗初年),党项人占据灵州(今宁夏灵武)和兴州(今宁夏银川)。这里有大量经过历代屯垦的沃土。农业在西夏经济中的比重逐渐增加。李德明时,党项又占据河西走廊,农业区域进一步扩大。西夏建国后,主要的农业区域有,东部的横山、西部的天都、马衔山一带、兴庆府(原兴州)、西平府(原灵州)、甘州(今甘肃张掖北)、凉州(今甘肃武威)等地。特别是兴庆府和西平府,有良好的水利条件,历代开凿的沟渠甚多。由此可见,西夏的农业区域多数是在多年的征战中占据的汉族农业区域,在这里从事耕作的也主要是俘掠来的汉人。转牧为农的党项人,是在长期与汉人的接触中逐渐熟悉农业生产技术的。
  西夏重视兴修水利,大小渠道数十条,可灌溉耕地近10万倾。这些水利设施,除汉、唐以来汉人陆续修建的以外,还有一些是西夏时兴建的。甘州、凉州靠近祁连山,西夏时修筑沟渠,引融化的雪水下山灌溉农田。李元昊时,在今宁夏青铜峡至平罗修建引黄河水灌溉农田的工程,世称 李王渠 或 昊王渠.由于西夏主要农业区域都是原汉地,农民主要为汉人,农业生产技术与作物品种都与宋朝西北地区基本相同。西夏所用农具有犁、铧、镰、锄、?、鍬、子耧、碌碡、刻叉、碾、碓等,普遍采用牛耕。西夏长期使用宋朝颁发的农历,农作节令与宋朝西北地区无异。兴庆府和西平府等水利发达地区主要种植水稻和小麦,其余地区还种植大麦、荞麦、粟、豌豆、黑豆、荜豆、■(mí,音迷)、青麻子等。蔬菜主要有芥菜、香菜、蔓菁、萝卜、茄子、胡萝卜、葱、蒜、韭菜等,水果和药材也有种植。
  西夏人,包括从事畜牧业的西夏人,多数都以粮食为主食,粮食需求量较大。原有的耕地已不能满足需要。朝廷组织人力在与宋朝接壤的边境地区垦荒,有时甚至派几万人用耕牛开垦,在收获时派军队保护。
  西夏和宋朝常为此发生争执,乃至战争。西夏时经常发生战事,朝廷在许多地区设置 御仓 ,大量收储粮食。但军队的普通士兵往往只能吃到大麦、荜豆、青麻子等。遇灾荒时,普通民众往往常年没有粮食吃,要靠采集野生植物为生。
  (3)手工业党项人在建国以前就已有发达的畜产品加工,主要有鞣皮、纺毛线、织造氆氇(pǔlǔ,音普鲁,一种羊毛织品)、毛褐毡、毯等,产量可观。
  但早期的畜产品加工仍然是畜牧业的一部分,主要由牧民就地加工自己产出的畜产品,专门的皮匠、织匠、裁缝等数量很少。西夏建国后,毛纺织业继续发展,上述毛织品以及以其为原料制作的帐幕、衣服、被单、帽、鞋等,不仅供西夏人使用,还大量输往境外。
  西夏的手工业主要由官府控制的工匠生产。朝廷设立文思院、工艺院、绢织院、金工司、铁工院、木工院、砖瓦院、造纸院等,管理各级的手工业生产。西夏的其他主要手工行业还有:冶炼业。西夏设有冶铁务,管理铁矿的开采与冶炼,并已使用比较先进的竖式风箱。铜器、银器的铸造加工以及鎏金技术也达到较高的水平。
  兵器制造业。西夏常年征战,对兵器制造十分重视。朝廷设置专门的工场,制造弓箭、枪、剑、刀、斧等。西夏铸造的剑在当时号称 天下第一.铠甲片采用冷锻工艺制造,坚滑晶莹,一般箭弩难以射透。
  西夏铁矿资源不足,兵器难以自给,常到宋朝购买兵器,或在宋地买铁打造,再运回国。
  制瓷业。西夏制瓷业有所发展,已能自己烧制一些瓷器,其中不乏有特色的精品,但从总体上看制作水平不高,质量不稳定,不能与宋瓷相比。
  制盐业。西夏盐州有盐池,盛产青白盐,质量甚佳。盐池生产规模很大,使用工匠数千人。青白盐大量输往境外,与宋人交换粮食。
  雕版印刷业,西夏朝廷设有刻字司,专门印制书籍,其中以佛经为最多,有的经书一次散施数万卷乃至10万卷。此外,还刻印文学、法律、医术、日历、卜筮、咒文等书籍,以及大量翻译为西夏文的汉籍,包括儒家典籍、诸子、史传、兵书、医书以及版画等。
  西夏的手工业的发展深受汉人影响。有不少人在西夏从事手工制作,朝廷也曾向宋朝要求派遣工匠。
  (4)货币与贸易西夏建国以前没有自己的货币,国内贸易主要通过实物交换或使用宋朝的货币。景宗李元昊时开始铸造钱币。钱币有夏字钱和汉字钱两类。
  西夏缺乏铜钱资源,钱币铸造量极少,但钱币制作精良,铸钱技术超过辽朝。
  党项人内迁之初,农业与手工业不发达,所需各种物品大多仰仗中原汉地供应,能用以交换货物的物品主要是青白盐、牲畜和畜产品。宋朝为迫使党项放弃对宋境的掳掠,常以禁止贸易为手段施加压力,但民间的私市始终存在。李德明继位后,宋夏和议,宋真宗景德四年(1007年),宋朝正式准许通市。此后,宋夏贸易随双方关系的变化时断时续。
  宋朝大量购买西夏马匹,后来发展为茶马互市,对宋朝具有重要意义。
  西夏建国后,前期主要与宋朝进行贸易,后期主要与金朝进行贸易。
  贸易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边境榷场贸易。这种贸易形式前面已有介绍。
  和市。和市是在边境地区设置的小规模榷场,主要满足双方边民日常生活的需要。西夏建国前,还曾在边境地区设置定期的集市 会.贡使贸易。西夏每年派遗使臣前往北宋和金朝进贡,并得到相应的回赐。使臣在宋、金境内还与民间商人交易。宋、金给予的回赐比较丰厚,西夏获利甚大。西夏与辽朝之间也进行过贡使贸易,但规模较小。
  西夏输往宋、金的物品,除青白盐、马匹、畜产品以外,还有各种牲畜、玉、甘草、蜜、蜡、麝香、毛褐、柴胡、苁蓉、大黄、红花、翎毛等。青白盐质优价低,宋朝为保证解盐专卖利益,屡次严禁入境,但屡禁不止。西夏所产大黄久负盛名,远销各地。西夏从宋、金输入的物品,主要有茶叶、铁制品、丝织品、香药、瓷器、漆器、姜、桂等。其中茶叶最受欢迎,并用以与西北邻部交易,牟取厚利。西夏缺铁,但辽、金都严禁铁器外流。
  西夏与回鹘、吐蕃等也有贸易往来。中原与回鹘及中亚地区的贸易往来取道西夏,西夏从中收取70%的过境税或承买转卖。西夏建国后,修筑了数十条驿道,贯通全境,贸易往来比较便利。
  (三)金朝经济历程
  金朝是女真族建立的国家。女真人原来居住在长白山和黑龙江流域。在战国时期已见于历史记载,曾被译为 肃慎.女真人原来居住地远离中原,辽代以前的历史情况极少见于文献记载。契丹人建国以后,女真人处于辽朝的统治之下,并确立了 女真 的译名。生活在辽阳一带的女真部落,逐渐接受辽文化,被编入辽朝户籍,称为 熟女真.松花江以北、宁江以东的女真部落,保持本族习俗,散居山河之间从事农业和狩猎,仅向辽朝交纳贡品和交换货物,称为 生女真.大约在辽兴宗时,活动在安出虎水一带的女真族完颜部强盛起来,先后联合其他十余部女真人,组成部落联盟,完颜部首领乌古廼(n3i,同乃)为联盟首领,并接受辽朝加给的节度史称号。此后大约100年间,女真各部之间争斗不已,以完颜部为首的各部获胜,统一女真部落联盟。
  辽天祚帝天庆三年(1113年),为统一女真各部做出重要贡献的完颜旻(m0n,音民)(女真名阿骨打,1068- 1123年)继任联盟首领。次年,辽朝仍加给节度使称号。
  女真各部统一后,完颜旻立即开始向外扩张和掳掠。辽天庆四年(1114年)时候,女真人在与辽军作战中数度获胜。1115年,完颜旻仿照汉族制度,称皇帝(金太祖),建国号大金。
  金朝建国后,继续进攻辽朝。到太祖天辅六年(1122年),金军先后攻占辽朝五京。太宗天会三年(1125年),生擒辽天祚帝。辽朝灭亡。
  随后,金军南下攻宋。天会五年(1127年),金军俘虏北宋徽宗、钦宗二帝。北宋灭亡,形成了南宋与金朝南北对峙的局面。东起淮水、西至秦岭一线以北的广大地区由金朝统治。金朝的统治范围远大于南宋。
  金朝的建国过程不同于辽朝和西夏。女真各部统一后仅十余年,就先后灭亡辽和北宋,成为庞大国家的统治者。而在太祖建国时,女真人还实行氏族部落制;在建国后的扩张中,女真人掳掠大批外族人为奴隶,奴隶制度才获得较大的发展;灭亡北宋后,统治范围大为扩展,居民中有大量汉人、契丹人、渤海人,人数远多于女真人;女真人自身没有发展起相应的制度管理如此庞大的国家。所以,金朝在占领辽、宋地之后,在这些地区仍实行辽、宋旧制,与女真故地有所不同。
  上述情况对金朝的社会经济关系影响极大。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女真人未能对所统治的广大地区的社会经济关系产生多大影响。在这一点上,女真人远不如契丹人和党项人。契丹人和党项人虽然也深受汉人的影响,并在这种影响下较快地完成了封建化,但仍然能够在相当一段时间里,在其所统治的绝大部分范围内,推行一种具有本民族历史特点的经济制度,不仅在政治上而且在经济上建立其对被征服者的统治。女真人则几乎完全没有做到这些,而是从一开始就原封不动地保存了被征服者的经济制度。这样做,固然避免了中原等广大地区社会经济关系的倒退,也显示出女真人强大的军事力量与弱小的经济影响之间的巨大反差。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所占据的地区过于广大,女真人难以将其消化;另一方面是女真人的崛起非常迅速,没有像契丹人和党项人那样,经历一个在较缓慢的扩张中循序渐进、使自身的经济制度逐步成熟起来的过程。其次,女真人在进入中原以后的不长时间里,就实现了封建化。这个过程远比契丹人和党项人短,而且比较顺利。由于女真人没有将其原有经济制度扩大到所征服地区,封建化仅仅涉及女真人,而不像辽朝和西夏的封建化那样,具有更为广泛的全国意义。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女真人的扩张没有给所征服地区的经济造成较严重的破坏。金朝是这个时期存在时间最短的朝代。从建国到灭亡仅不到120年。建国后的大规模军事扩张历时十几年,使中原经济遭到严重破坏。又过了若干年,金朝与南宋的关系才大体稳定下来。此后,金宋双方又有若干次南征、北伐。只有金朝中期有较短的和平时期,经济得以恢复和发展。不久,经济发展的过程便被统治者自身的衰败,以及另一个迅速崛起的北方民族蒙古的大举南侵所打断。尽管如此,金朝的短暂统治在经济上仍然有积极的意义。它统一了北方相当大一部分地区,特别是把相当数量的汉人与北方各民族统一在一个政权之下,更大地推动了黄河以北地区和北方民族的经济发展。这是北宋和辽朝都不可能做到的。当然,金代黄河以北地区经济的发展是以中原地区经济的衰败为代价的。
  1。战乱破坏与经济重心北移在金朝灭亡北方、占据北方的初期,北方的经济再次遭到严重的破坏,在广大地区内呈现出很长时期都没有出现过的经济凋弊。特别是中原地区,经济蒙受巨大损失,在整个金代都没有得到完全恢复。北方在金朝统治下经济的衰败与南方在南宋统治下经济的繁荣,形成极为鲜明的对比。南方和北方在经济发展上的差距进一步扩大。江南地区进一步巩固了作为中国经济重心的地位,而在秦汉时曾经是中国经济重心的中原地区则一蹶不振。造成北方经济破坏的原因主要是金军南侵造成的大规模战乱,也有若干其他方面的因素,如北宋和辽朝末年朝廷的腐败,金朝占据中原初年在经济制度上的混乱,以及金朝的残暴统治等。所以,从时间上看,这次经济破坏开始于北宋和辽朝末年,在金军南侵时达到高潮。
  在北宋末年徽宗、蔡京时期,朝廷的腐败达到空前的规模。土地兼并严重,民户负担沉重。在北宋的许多地区,农民不堪重负而弃业逃亡的现象大量存在,农业生产状况已不如神宗在位时,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不再处于巅峰状态。辽朝的情况也与北宋类似。辽朝的经济在圣宗、兴宗在位时达到高峰,道宗(1055- 1101年在位)时开始走向衰败。辽朝末年,统治集团内部倾轧,皇帝怠惰昏庸,民户负担加重,经济较发达的燕云地区 民多流散 ,土地荒废。由此可见,在女真人大规模扩张开始以前,北宋和辽朝就已呈现出中国古代常见的王朝末年的惨淡景象,两个王朝的统治者都已无力改变经济残破的状况。所以,这两个王朝在金朝的大军面前都显得手足无措,不堪一击;金军的南侵得到了一些汉人的鼓动和帮助。
  金军的大举南下无疑是使北方经济遭到严重破坏的主要原因。特别是由于女真人的社会发展程度较低,在发动对辽、宋的统一战争以前没有相应的社会经济的和制度上的准备,金军的南侵在很大程度上带有掳掠的性质,对经济的破坏就更为严重。《三朝北盟会编》记载: 虏骑所至,惟务杀生灵,劫掠财物,驱掳妇人,焚毁屋舍产业。 由于金人的残暴入侵,北宋旧地的汉人大量逃亡,中原与两淮地区人口锐减, 民去本业,十室而九,其不耕之田,千里相望.而在北宋时,这些地区都是仅次于江南的富庶地区。在当时的生产条件下,人口的大量散失是对经济的最致命的打击。由此以后金宋之间沿淮水长期对峙,在整个金代,这个地区的人口始终远远少于北宋时,经济无法恢复到原来的水平。
  此外,北方的诸多城市也在金人南侵时摧毁。由此可见,金人南侵对北方经济造成的破坏远远超过了历史上一般王朝更替战争。
  金朝确立了对北方的统治以后,虽然没有把女真族内部的奴隶制度强加于汉人,仍不可避免地对汉人产生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在金人占领北方初期推行的严刑峻法,甚为残酷,使汉人不寒而栗,加重了对汉人居住区经济的破坏。此外,各地汉人反对金人统治的斗争以及汉人地方武装的大量存在,也使北方各地在金人统治的初期难以恢复安定。
  虽然金朝统治时期中原、两淮地区的经济遭到严重的破坏,而且长期没有得到恢复。但是,中原以北地区的经济在金代却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北方经济的格局发生一定的变化,北方经济的重心开始由中原向北转移到今河北、山西一带。这是具有积极意义的新变化。
  从金朝中期起,统治的重心便移到中都(今北京)。这里在辽代时曾为南京,是经济较发达的地区,金海陵王天德三年(1151年)迁都于此,并役使百余万兵士、民夫在辽南京城的基础上加以扩建。为了繁荣中都的经济,海陵王遵从张浩(?- 1163年)的建议,规定:凡四方之民,欲居中都者,免役十年。这项政策吸引了大量汉人迁居于此。金世宗时,为了便利漕运,又利用金口河引永定河水,开凿东至通州的运粮河。章宗时,建成横跨永定河的卢沟桥,便利南北交通。这些措施,使中都很快发展成为与北宋旧都汴京相匹敌的北方重要商业城市,并为其以后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金朝还采取了向中都及其周围地区大量移民的政策,将中原地区的人口大批向北迁徙,使这一地区的人口迅速增加。据统计,原辽代上京、东京、南京、西京周围25个府州共有人户50。64万,到金代猛增至120。4万户,增长一倍半,使这一地区的人口超过了辽代全国总人口数。这具有三方面的重要意义。其一,人口的增加,促进了这一地区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其二,大量汉人北迁改变了北方地区人口的民族构成,汉人在这一地区开始居于多数。其三,汉人与北方民族杂居,促进了北方民族的经济与文化进步。这些对北方地区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与此同时,原北宋的淮南路、京西路等地人口都有所减少。这些说明,金朝把以中都为中心的黄河以北地区作为经济的重心,人口逐渐向北集中。
  在金代,中都以及河北、山西等地经济有较大的发展。冶铁业、丝织业、盐业、制瓷业、印刷业等,有的从无到有,有的从少到多,规模和技术水平都超过以往。此外,金代还有一些汉人迁往东北女真旧地,带去许多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工具。金代东北地区使用的农业器具已与中原基本相同,生产技术在原来极不发达的基础上有长足的进步。
  金代北方经济重心北移,是在政治统一的基础上进行的。仅就北方而言,这种政治上的统一是唐朝灭亡以来200余年间从未有过的。金朝建立以前,北宋和辽朝在北方对峙。北宋时北方经济虽然也有所发展,甚至某些地区还比较繁荣,但都限于河北、山西中部以南的汉人居住区,不可能对宋境以北地区,特别是北方民族居住地区产生重大影响。辽朝南部的燕云地区居民以汉人为主,契丹人在汉人的影响下逐步实现了封建化,但汉人在辽朝不具有决定性的优势,加上南北阻隔,北方经济不可能成为一个整体。所以,金朝统一北方,消除了诸多政权并存对北方经济发展设置的障碍。自金代起,北方经济的重心首次离开黄河流域,而迁至现在的北京。这在中国经济史上具有重要意义,为金代以后在全国统一的政权下北方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准备了条件。
  2。女真族的封建化女真人建国以前,正处于向奴隶制度急速发展的时期。在女真族内部,已经出现因负债不能偿还而卖妻为奴,因犯罪不能自赎而折身为奴,因贫困无以为生而依附贵族为奴等现象。女真各部统一以后,在对外征战中也大量俘掠外族人为奴,按军功分配给将士。随着俘掠的奴隶日益增加,各级军事首领成为大小不等的奴隶主,即女真贵族。
  金朝建立前后,太祖阿骨打推行猛安谋克组织,规定以300户为谋克,以10谋克为猛安。这种组织是在原来的氏族部落组织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军事和社会组织。后来,金朝把收降的契丹人、渤海人、汉人等安置在猛安谋克中,使军队人数逐渐增加。在一些猛安谋克中,外族兵士在数量上超过了女真人。
  女真人的土地制度原为受田制,即土地归国家所有,女真贵族依据人口和占有奴隶、牲畜的数量领受田地。凡占有民25口,牛3头(称为一具)者,受田四顷零四亩。这里所谓民口,既包括具有平民身份的家庭成员,又包括占有的奴隶。
  金朝初年,大规模的作战使女真奴隶主得到大量奴隶和牲畜,对土地的占有迅速扩大,女真故地的土地已不能满足需要。朝廷为此采取了两项措施。其一是限制占田的数量,规定占田不 得超过40具,即160多顷。按照这个限度,一个女真族大奴隶主当拥有耕牛120头,民口千人,其中的绝大多数当然是奴隶。从 拥有土地的数量看,女真大奴隶主要大大超过北宋时的大地主。其二是把大批女真猛安谋克迁往新占领的地区。从太宗至海陵王期间,有数批女真人被安置在中都附近和燕山以南、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领受大量汉人逃亡时荒废的田地,并侵占了一些没有逃亡的汉人的田地。由此形成了人口的双向流动。一方面是大批女真人南迁,在汉地受田,并租给汉人耕种以收取地租。另一方面是大批被俘获为奴的汉人、契丹人北迁金朝内地(即女真人原居住地),耕种女真奴隶主原来领受的田地。后来,一些猛安谋克户不再返回女真旧地,便把原来领受的田地出租给在那里的汉人耕种。金朝中期世宗大定二十三年(1183年)全国共有猛安谋克户615624户,人口6158636口,其中奴婢1345967口。几乎与此同时,金朝人口总计678万多户,4470多万口。猛安谋克户占总户数的不足9%,总口数的不足14%;奴婢占总口数的3%左右。
  女真人原无赋税制度,太宗天会三年(1125年),朝廷为防备饥荒,命猛安谋克户每拥有一具牛缴纳粮食一石,并要求每个谋克设仓贮存。
  天会五年(1127年),又命内地诸路每具耕牛纳粟五斗。由于这种赋税的征收以牛具为单位,所以称为牛头税。这种税仅限于向女真人征收,汉人地区仍沿袭辽、宋旧制,征收夏秋两税,此外还有各种杂税。牛头税的征收额远比两税低。
  女真人大量南迁到汉人地区,与汉人杂居,便处在汉人封建租佃制的包围之中。在汉人的影响下,女真人的奴隶制和受田制开始发生深刻的变化,逐步向封建制度演变。即使在东北女真人旧地,由于汉人和契丹人的大批北迁,女真人也已成为少数,也在经历着同样的封建化过程。
  到金朝中、后期,就总体而言,女真人完成了从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转变。
  这个转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奴隶的数量大为减少。到金代中期时,女真人在对外作战中已不再大规模俘掠奴隶,宋金隆兴和议以后,基本上停止了对外作战,奴隶的来源基本断绝,奴隶制失去了发展的源泉。女真人在汉人的影响下,逐渐采取租佃土地的办法,多数中、下阶层的女真人大量出卖奴婢。前面1183年的统计已经表明,奴婢在猛安谋克户中仅占不足四分之一。这就是说,到这时,每四个女真人才拥有一个奴婢,可见奴隶在生产中已不占重要的地位。仍然保留的奴婢,主要集中在皇室、贵族手中。只有极少数大贵族,仍然役使大批奴隶从事生产活动。但这已不是女真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此外,辽代遗留下来的头下户和寺院二税户,在金代中期也被放免,成为平民。
  ——普遍实行土地租佃制度。各地女真猛安谋克户多数都不自己耕种受田,出卖奴婢以后,便把田地租佃给汉人耕种。但许多普通猛安谋克户田地数量有限,租佃收入不足费用,生活困窘。世宗时,朝廷曾多次要求女真民户自己耕种受田,不要全部出租给汉人,但又允许地有余而力不足者出租部分田地给他人耕种。这实际上承认了租佃受田的事实。由于猛安谋克户都拥有或多或少的土地,他们实际上已经成为封建地主。当然,如同汉族地主一样,拥有土地不多的中、小地主,生活并不十分宽裕。女真贵族所拥有的土地,也有相当一部分出租给民户耕种。
  金朝初期南侵时,金朝统治者还曾把大量原北宋官田、汉人逃亡后遗留的无主耕地以及荒地等划为官田。除一部分由猛安谋克户领受以外,其余官田由官府租佃给民户,收取地租。金代也出现了贵族、官僚转租官田的现象。年久以后,他们往往把这些官田据为己有。土地租佃关系发展后,拥有大量土地的女真人已与汉族地主无异。
  3。中期的经济发展到金朝中期海陵王(1149- 1161年在位)和世宗(1161- 1189年在位)统治时期,对外征战基本停止,国内局势趋于安定。特别是世宗时与南宋隆兴和议以后,出现了较长时间的和平。在这一时期,金朝基本上完成了向封建制度的过渡,奴隶制度仅剩残余。这表明,女真人作为征服者,已经接受、适应了被征服地区的状况,逐渐融入被征服者的社会之中。经过太宗以后的历次改革,金朝在政治制度、法律等方面基本上沿袭了宋、辽旧法,南侵初期各地制度不统一的局面结束,对汉人的统治趋于和缓。世宗注重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农业、手工业和商业全面兴盛,在位期间出现了一时的经济繁荣,史称世宗为 小尧舜.下面以世宗在位时期为中心,简要介绍金朝的经济状况。
  (1)农业女真旧地原来就是农业区域,农业生产有一定的基础,但农具和农业生产技术都比汉族地区落后。金朝初年女真人大批南迁,不少人仍然从事农业生产。世宗时,朝廷重视农业。后来,朝廷还曾规定,猛安、谋克能劝农耕田者,赏赐银、绢,加官晋级;农田荒芜者,或降级,或受罚,或受刑。
  农业的发展首先表现为户口和垦田的增加。世宗初年,金朝全境仅有300多万户。到世宗后期,已增加到678万多户,4470万口。世宗以后不久,又增加到768万多户,4580多万口。户口的增加,既表明农业已得到恢复和发展,又是农业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条件。女真人南迁后,不少以前荒芜的土地得到开垦,垦田面积有所增加。世宗大定23年(1183年),女真猛安谋克户共拥有垦田171万顷。这是一个非常可观的数字,而汉族和契丹族民户拥有的垦田还不包括在内。
  为了清查全国的人口、土地、资财、奴婢等,以核定人户的财产总额,世宗时推行 通检推排 ,类似于宋朝的土地清丈。通过通检推排,有了全国的户口和垦田统计,民户负担轻重不均的情况有所改善,赋税比北宋时有所降低。这对农业生产的发展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金代的作物品种、农业生产技术和工具与北宋时大体相同。由于在金朝的统治下北方得到了统一,中原汉族地区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工具得以大量传入辽地和东北女真故地,使这些地区原来较落后的农业生产技术得以迅速达到与汉族地区大体相同的水平,各种农具齐全配套。
  这表明,这些地区的农业生产已开始从过去的粗放经济转变为精耕细作。因此,北方民族与汉族在农业生产方面的差距已在缩小。
  金朝占领的许多地区农业生产都有相当的基础。到金朝中期,除金朝境内的南部地区以外,多数地区的农业生产已经恢复到金宋战争以前的水平。原宋地的粮食产量在每亩1石上下。水稻的种植范围向北扩展,一些地区的水田达到亩产3石到5石的高水平,超过北宋。
  朝廷每年通过征收赋税得到大批粮食。除用于各方面的开支以外,还在各地设仓积贮。章宗在位期间(1189- 1208年),全为仓廪积存粮食达二、三千万石,足够官兵食用四、五年。由此可见,金朝中期的粮食生产已达到相当的水平。
  金朝重视养马。海陵王末年南侵时,曾征调战马56万多匹,在作战中大部分失散。世宗时增设群牧所,奖励牧马,严禁宰杀和役使。对其他牲畜也采取措施积极发展。到边宗末年,马恢复到47万匹,牛达到13万头,羊87万只,骆驼4000头。在一些地区保有大量牧场。
  (2)手工业女真人建国以前手工业极少,建国后的手工业均以辽、北宋为基础。
  到世宗时,由于大批奴婢获得解放,手工业得到较快的发展。
  ——矿冶业。金朝矿冶业比较发达。女真族在建国以前就已开始冶铁。金朝建立后,女真旧地上京(今黑龙江省阿城南)地区的冶铁业继续发展。原辽、宋地区的冶铁业也有所发展,云内州(今内蒙古土默特左旗)、真定府(今河北正定)、鲁山、宝丰、南阳等地是著名的铁产地,产品以青镔铁较著名。煤(石炭)的开采和使用更为普遍,除用于城市居民冬季取暖外,还用作冶铁、制瓷等业的燃料。金朝对铜控制较严,禁止民间铸造铜器,并把民间原有铜器大量拘括入官,在官营作坊重新铸造。但朝廷对金银的限制较少,世宗初年朝廷准许民间开采金银,官府抽取产品的1/20为坑税;世宗中期又取消坑税,任民间自由开采。
  ——纺织业。金代纺织业继续有所发展。北宋旧地中有许多地方原来就是纺织品的重要产地,号称 衣被天下.金人南下后,在真定、平阳、太原、河间、怀州等地设置大规模的官营绫锦院。各地还分布着许多民间纺织作坊。中都的丝织业居全国之冠,产品 精绝天下.此外,相州产的相缬(xié,音谐)、河间府产的无缝锦、大名府产的皱彀(hú,音胡)和绢、平阳府产的卷子布、东平府产的锦和绢、辽阳府产的师姑布、平州产的绫、涿州产的罗等,都是较著名的产品。
  ——制瓷业。女真人在建国前没有制瓷业,也不用瓷器。金朝建立以后,辽、宋旧地的瓷窑陆续恢复生产,女真旧地也开始建窑制瓷,制瓷业有所发展。主要的瓷器产地有钧州、耀州、真定府等。烧制技术与宋朝大体相同,烧窑的燃料广泛使用煤。瓷窑主要由民间经营,官府在瓷器产地委派 抽分官 收税。
  造纸业和印刷业。金代的造纸业和印刷业在辽、宋的基础上又有新的发展。稷山产的竹纸和平阳产的白麻纸都比较著名。官、私印刷业都比较发达。中都、南京(今开封)、平阳、宁晋等是主要的印刷业中心。
  中都的国子监大量刻印经史书籍,发给各地学校,称 监本.平阳府一带民间广设书坊和书铺,并曾刻印宋人书籍,官府在此设有专门机构管理书业。赵城民间集资刻印《大藏经》,共7100多卷,历时20余年。
  金朝刻印的书籍很少传到南宋。宋人称金朝书籍为 北方板本 或 北地枣本 (金代刻书主要使用枣木为材料)。
  火器制造业。金朝初年在对宋朝的战争中就已使用火器,其制作技术来源于辽。后来,火器制造进一步发展,在技术上与南宋不相上下。
  金朝后期制造了名为 震天雷 的火器,在铁罐中装入火药,临阵爆炸;名为 飞火枪 的纸筒枪,可喷射火焰。金朝制造火器在对宋朝和蒙古人的战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造船业。金代内河航运和海上交通都有所发展,造船技术在北宋基础上有所提高,官府作坊制造过大型船舶。为适应北方冬季严寒河道封冰的情况,金人制造了船头有铁制长锥的撞冰船。但从总体上看,金朝的船舶制造技术和造船业规模,都比南宋落后。
  (3)商业女真人原来 无市井,买卖不用钱,惟以物相贸易.金朝初年,辽、宋旧地遭到很大破坏,商业发展不平衡。一些城市和遭战乱破坏较轻的地区商业继续发展,遭战乱较重的地区商业尚待恢复,女真旧地商业处于萌芽状态。到金代中期以后,随着农业和手工业的逐渐恢复以及各地城市的日益繁华,商业也有所发展,在一些地区呈现繁荣景象。
  金代最大的商业城市是京城中都和南京(即北宋旧都开封)。海陵王将国都由上京迁往中都以后,中都人口猛增,达到近23万户,约百万人。城北设三市,为商业中心。水陆交通也日趋便利,各地货物云集于此,商业日渐繁荣。南京在北宋时就是商业繁华的大都市,金代中期又有所恢复,人口达到23万户左右,仍有百万人。世宗时,大相国间仍每月逢三、八日开寺,商贩集中于此交易,买卖者甚众。
  其他城市,如辽阳府、咸平府、相州(今河南安阳)、上谷等地,也人口众多,街市繁华。到世宗时,黄河以北地区的城市和商业已有胜过中原之势。
  金代城市商业中仍设行,入行商人称 行人 ,行的首领称行头或行领,由大商人兼任,与宋朝情况类似。朝廷在繁华的商业都市设置市令司,监督商人使用的度量衡器,调整市场物价。官府在市场上强行征购所需货物,各地权贵也常常利用权势,胁取各种货物。金中都设有都商税务司,负责征收商税。世宗初年,各地常有商税院务苛留商人的事件发生,朝廷遂下令罢征商税。世宗大定二十年(1180年),朝廷重订商税法,规定金银征收1%,其他货物征收3%。章宗(1189- 1209年在位)
  末年又提高为金银征收3%,其他货物征收4%。金代征收的商税额较少,世宗时中都商税额仅16。4万多贯,章宗时为21。4万多贯。这一方面是由于税率较低、杂征较少,一方面表明商业交易的数额比较少。
  金朝初年未发行货币,只用辽、宋旧钱。海陵王贞元二年(1154年),朝廷开始印制交钞,正隆二年(1157年),开始铸造铜钱。此后,交钞与铜钱并用。交钞是金朝纸币,按面额分大、小钞各5种,使用以7年为限,到期后以旧换新,从章宗继位之初起取消7年期限,改为无限期流通。朝廷设置交钞库,管理印造、兑换事务。海陵王和世宗在位期间,交钞印制量不大,铜钱铸造量也不大,世宗时年铸铜钱仅14万余贯。章宗以后,朝廷大量印制交钞,通货膨胀严重,严重影响民间商业的正常进行,白银逐渐成为民间的主要交换手段。
  金朝与南宋、西夏以及其他北方民族之间的贸易主要通过榷场进行。根据军事和经济等情况的变化,榷场兴废无常。金宋之间的榷场前已介绍过。此外,金朝还在密州胶西县设置榷场,专与宋人进行海上贸易;在绥德州、保安州、兰州设置榷场,与西夏人进行贸易;在北方的燕子城、北羊城、庆州的朔平、洋州的天山、丰州、东胜州、辖里尼要等地设置榷场,与北方其他民族进行贸易。其中以金宋之间的贸易额最大,仅每年输入茶叶就要费银30多万两。从西夏以及其他民族输入的货物以马匹为主。金宋边境的主要榷场为泗州场,世宗时每年收税约5万贯,后来增加到10余万贯。这表明,金朝中、后期通过榷场进行的对外贸易有所增长。
  4。后期的经济衰败金代经济平稳发展持续的时间不长,仅中期,特别是世宗在位时的几十年。自章宗继位(1189年)起的40余年,经济状况持续恶化。
  章宗时,黄河三次决堤,使黄河两岸的经济遭到严重破坏。大定二十九年(1189年)初,黄河在曹州决堤。四年后,明昌四年(1193年)
  六月,黄河又在卫州决堤,洪水冲垮长堤十余处,大名、清州、沧州等都遭水淹,经济损失严重。次年初,都水监丞田栎建议,在黄河北岸开一个口子,引河水流入梁山泊故道,使南、北两条清河分流。但当时北清河大堤久未加固,梁山泊故道居住着屯田军户,加之朝中大臣纷纷反对,此议未被采纳。就在这一年八月,黄河在南京阳武再次决堤,洪水吞没封丘县城,向东南流入梁山泊,又分为两支,一支流入北清河,一支由泗水入淮河。经今天津附近入海的黄河北流完全断绝。这是历史上少见的大水灾,证明田栎的建议是有道理的。决堤后,朝廷急调民夫修补汴河堤防,才使洪水没有浸没南京。这次水灾使河北、河南、山东等地大批农民丧失生命,许多人流离失所,农村经济遭到严重破坏。
  与此同时,女真贵族和猛安谋克户继续加速向封建地主转变。章宗时,朝廷不得不放宽对女真人出租田地的限制,土地租佃关系的发展更为迅速。女真族是金朝的统治者,猛安谋克实际上是国家的职业军队。
  所以,猛安谋克户转变为地主后,仍然具有不同于汉族地主的特殊身份和地位。他们倚仗权势,收取高额地租,甚至强抢佃户财物,佃户无处申诉。女真人转变为地主后,逐渐接受汉族文化,章宗时,先后允许女真人参加科举考试和与汉人通婚,猛安谋克制度开始趋于瓦解。但是,女真人也因此失去了慓悍善战的习性,猛安谋克的战斗力大为减低。
  与此同时,在金人南下时遭到沉重打击的汉族大地主的势力也得到恢复和发展。他们又能像在北宋时那样肆意兼并土地,积聚财富。贫困农户数量增加,还要承担沉重的赋税,逃亡者日增。承安二年(1197年),章宗不得不下令通检全国物力。经过这次通检推排,籍定全国物力钱为258。6万多贯,比原额302。2万多贯有所减少,其中贫困者减免63。8万多贯,新近富强者增加20。2万多贯。此后,又进行过几次通检推排。通检推排对平均赋役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它只能使土地兼并者多缴纳赋税,并不抑制兼并本身。大地主,特别是女真大地主,依然能够通过各种办法逃避赋税。
  由于灾害频繁,对外战争持续不断,特别是金朝后期蒙古人的入侵,朝廷的财政支出与日俱增,出现了入不敷出的窘迫局面。面对财政上的亏空,金朝统治者采取了与南宋统治者近似的办法,即括田和增发纸币。
  章宗时,金朝在与北方鞑靼等族的战争中屡次失利,朝廷中有不少人把这归咎于女真屯田户土地太少,无以养赡,因而缺乏斗志。他们主张通过括取民间逃税的田地为官田,分授给猛安谋克户的办法,增加女真人的田地和收入。承安五年(1200年),朝廷准许括籍被民户 冒占 的官田。括田的过程有诸多弊端,所括之田不仅包括确实被冒占的公田,还包括大量私田,有的官员为增加括田数量,竟指使人指控他人冒占官田。不少民户由于失去田产而破产、逃亡。随着北方战争的失利,女真族猛安谋克大量南迁屯田,括田成为朝廷安置猛安谋克户和筹措军事费用的主要手段。
  自章宗时起,朝廷逐渐改变了世宗时慎重的货币政策,开始大量发行交钞,以弥补财政上的亏空。由于交钞发行过多,到章宗承安二年(1197年),民间商人在交易中常常拒绝收取面额在一贯以上的大钞,官府不得不用面额700文以下的小钞兑回部分大钞。随后,朝廷强制推行大钞,规定一贯以上的交易必须使用交钞和银币(当时称宝货),不准用铜钱。
  承安三年九月,朝廷规定,亲王、公主、品官存留现有铜钱的1/3,民户存留一串,其余在10天内换成实物。同时强制发行三合同交钞。但官府只发行,不回收,4年后才准许民户用三合同交钞交税,而且仅限于税额的70%。这种种办法使民户非常不满。章宗泰和七年(1207年),朝廷竟然规定要惩治相聚论钞法难行者 ,不久又规定民间交易必须使用交钞,并惩治因民间不愿接受而不使用交钞的官员。滥发交钞,导致钞价益轻,民间交易难以进行,以至商人罢市,交钞几成废纸。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金末。
  由于流通中的铜钱不敷使用和民间不愿使用交钞,而朝廷又贮存着价值1亿贯钱的金银,朝廷于承安二年正式发行银币,称 承安宝货.这是自汉武帝以来国家第一次正式发行银币。银币与交钞并用。但由于金代民间可随意开采银,民间私铸的劣质银币随即出现,严重影响商业交易,许多商人甚至停止交易。朝廷不得不在承安五年(1200年)底下令停止铸造和使用银币。
  括田和滥发交钞,使金朝后期的经济陷入混乱之中,生产和普通民户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大安三年(1211年),成吉思汗率蒙古人进攻金朝,贞祐三年(1215年)攻取中都,金宣宗率朝廷迁往汴京。哀宗天兴三年(1234年),金朝灭亡。此时,经济已是一片衰败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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