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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柱楼诗集案与石卓槐案 徐述夔《一柱楼诗集》案 乾隆二十八年,徐述夔离世,生前所著《一柱楼诗集》历经百余年无人问津。时年已过15载,其字迹残缺不全,被剖棺于乡间,被剖出头颅悬于东台县城示众,此景令人悲痛欲绝。 石卓槐案 湖北黄梅县监生石卓槐在其所著《芥圃诗抄》中,曾有“大道目以没,谁与相维持”之句。因仇家告发,乾隆判其斩立决。石卓槐虽被批道:“大清主宰天下,焉有大道落?更何用外人维持?”此言直指清朝统治者虚伪的维护政策。 程明湮案 乾隆四十六年,湖北孝感县生员程明湮在读《后汉书赵壹传》中的“文籍虽满腹,不如一囊钱”五句诗时,遭仇家告发为以古讽今。经乾隆批示:“古今同慨”,被判斩立决。这一判决揭示了朝廷对历史变化的敏感与偏见。 魏塾案 山东寿光县民魏塾在读晋代大夫江统的《徙戎论》时,因“五胡之灾”被告发并加批注。乾隆认为此议非官方依据,遂判其斩立决。这一事件揭示了朝廷对历史文献及文化价值的轻视与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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