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古三代政治史之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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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王朝
夏代是中国奴隶制社会的开端。从军事民主制的部落联盟过渡为奴隶制王朝,并非一帆风顺。夏代的第一位国王启平息部落贵族的反抗,才巩固了自己的统治地位。夏王朝又经历一段动荡时期后,才确立奴隶制度。夏王朝设置军队、官吏和监狱,这是奴隶制国家赖以存在的基础。奴隶和平民深受奴隶主贵族的压迫,不断进行反抗和斗争。夷人与夏人关系密切,但视夏王朝的兴衰而叛服不定。末代国王桀荒淫无道,民心丧失殆尽,夏王朝终为后起的商国所灭。
(一) 夏文化的探索
夏朝,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奴隶制国家。古代文献对夏朝的论述虽仍系传说,但是从《史记?殷本纪》关于商代世系的记载,已被安阳殷墟出土的甲骨文证实为信史的情况推断,《史记?夏本纪》关于夏代历史的记载,亦当有所依据。
因为迄今为止尚未发现类似甲骨文那样的有关夏代文化的确凿的实物资料,夏文化的遗物也难以辨识,所以,在夏纪年内,分布于文献记载中夏王朝主要统治区域的考古学文化,自然成为探索夏文化的重要对象。夏代的纪年,历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目前通行的历史年表采用的夏代起讫时间,为公元前 21 世纪至前 16 世纪。
传说中夏王朝的都邑以及发生重大历史事件的诸多地点,古代文献对其地望的记载颇多差异,后世学者的考证也分歧很大。但是,夏王朝统治的中心区域在豫西,尤其是洛阳平原,伊、洛、颍水流域,以及晋南的汾河中下游,特别是汾、浍、涑水流域,学术界的看法基本还是一致的。
目前,学术界对夏文化探索的目标已经逐渐集中于二里头文化。二里头文化,因对河南省偃师二里头遗址的发掘,获得大量的比较系统的资料而得名①。二里头文化分两个类型,一个是以河南省偃师二里头遗址为代表的二里头类型,另一个是以山西省夏县东下冯遗址②为代表的东下冯类型。东下冯类型与二里头类型的文化面貌有许多相同或近似之处,也有某些差异,所以是同一文化的两种地方类型。
① 《新中国的考古学》,《红旗》1962 年第 17 期。
② 《夏县东下冯》,文物出版社 1988 年版。
二里头遗址按时间顺序以及文化内涵的变化分为四个发展阶段,出土的标本经过碳十四测定,一期至四期的年代约为公元前 1900 年至前 1600 年。东下冯遗址测定的数据较二里头遗址的数据稍晚。二者的年代大体都在夏纪年的范围之内。
二里头类型遗址已经发现数十处,主要分布于豫西地区。除偃师二里头遗址之外,经发掘或试掘的遗址,还有陕县七里铺,洛阳东干沟、矬李、东马沟、偃师灰嘴、高崖,登封玉村,渑池鹿寺,临汝煤山,郑州上街、洛达庙,浙川下王岗等地点。
古代文献关于夏人在豫西活动的记载很多。《逸周书?度邑解》云:“自雒汭延于伊汭,居易无固,其有夏之居。”朱右曾在《逸周书集训校释》卷五中说:“雒汭,雒水入河之处,在河南府巩县北。伊汭,伊水入雒处,在河南府偃师县西南五里。”《史记?周本纪》索引云:“言自洛汭及伊汭,其地平易无险固,是有夏之旧居”。《国语?周语上》亦曰:“昔伊洛竭而夏亡”。上述记载和考证清楚表明,河南省的伊、洛地区正是昔日夏人所居之处。二里头类型遗址的分布范围恰与“有夏之居”的地望相合。
东下冯类型遗址也发现几十处,分布于晋南的运城和临汾盆地。已发掘的遗址有夏县东下冯、永济东马铺头、翼城感军和襄汾南大柴等地点。晋南素有“夏墟”之称。《左传?定公四年》云:“分唐叔以大路……命以唐诰,而封于夏墟。”服虔曰:“大夏在汾、浍之间。”叔虞为晋国始封之君,其地在夏墟,是古唐国的故土。叔虞封唐乃称唐叔虞。《史记?晋世家》对此有所记载:“武王崩,成王立,唐有乱,周公诛灭唐……于是遂封叔虞于唐。唐在河汾之东,方百里,故曰唐叔虞。”古史专家徐旭生先生对夏墟的地望曾有详细考证,认为“《左传》所指的夏墟当在山西的西南部”①。东下冯类型遗址分布于晋南,大致在汾、浍、涑水流域,与“夏墟”的地望相符。
龙山文化王湾类型的年代,经碳十四测定,大约在公元前 2300 年至前2000 年。王湾类型分布在以洛阳为中心的伊、洛水流域,主要遗址有洛阳王湾、矬李、孟津小潘沟、偃师高崖、临汝煤山和登封王成岗等。在王湾遗址的发掘中,获得大量富代表性的资料②,王湾类型因而得名。王湾类型的分布地域与二里头文化早期的分布地域大体一致。在地层关系上,王湾类型又直接叠压在二里头文化一期之下。二里头文化一期与王湾类型之间,在文化面貌上有明显的承袭关系。所以,王湾类型晚期也应在探索夏文化的范畴之列。龙山文化陶寺类型的分布区域集中于晋南的临汾盆地,翼城、曲沃、襄汾、侯马、新绛等地均有发现。其地域也正在“夏墟”的范围之内。陶寺类型可分为早、中、晚三期。其起讫时间约当公元前 2500 年至前 1900 年。若此,则陶寺类型晚期在夏纪年范畴之内,亦当属探索夏文化的重要对象。南大柴遗址属二里头文化东下冯类型①,与陶寺遗址皆为襄汾县所辖。两地隔汾河东西相望,距离仅 15 公里。龙山文化陶寺类型早于二里头文化东下冯类型,二者在时间上大致衔接。但是南大柴遗址的发掘资料表明,东下冯类型与陶寺类型的文化面貌差异颇大,二者并无明显的承袭关系。可知陶寺类型的发展受到遏制,其去向目前尚不清楚。东下冯类型并未直接承袭当地的龙山文化,而是自豫西的二里头文化发展而来的地方类型。
① 《1959 年夏豫西调查“夏墟”的初步报告》,《考古》1959 年第 11 期。
② 《洛阳王湾遗址发掘报告》,《考古》1961 年第 4 期。
① 《大柴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87 年第 7 期。
边远地区的一些考古学文化,例如甘青地区的齐家文化,经碳十四测定,时间为距今 2000 年左右,虽然大体在夏纪年之内,但因该文化的分布,非夏人主要活动区域,其先民不属夏民族,所以不在探索夏文化的范畴之列。
(二) 夏的先祖
鲧和禹是夏的先祖,古代文献并无歧异。《史记?夏本纪》云:“夏后帝启,禹之子。”又云:“禹之父曰鲧。”正义引《帝王世纪》云:“父鲧妻脩己,见流星贯昂,梦接意感,又吞神珠薏苡,胸斥而生禹。”但是对鲧以前的世系,记载却颇不一致。例如,《史记?夏本纪》云:“鲧之父曰帝颛顼”。《汉书?律历志》则云:“颛顼五代而生鲧。”由此可知差异之大。颛顼系神话传说中的人物。古史专家徐旭生先生对大量文献资料进行深入研究之后认为,在古代各帝之中,颛顼是最难明了的①。故此,鲧以前的世系也就不易追寻了。
夏的先祖鲧和禹的生平事迹,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夏人早期的历史。
鲧的居地在崇。《史记?夏本纪》索隐引《连山易》云:“鲧封于崇。”故《国语?周语下》谓之“崇伯鲧”。《帝王世纪》亦云:“夏鲧封崇伯。”崇,指的就是崇山附近地区。崇山,即中岳嵩山,位于河南省登封县境内。禹的居地在阳城。关于阳城的地望,历来众说纷纭,或在山西,或在河南。徐旭生先生以河南颍川说根据充足,旁证有力,认为其可信程度较大②。鲧和禹生活在父系氏族社会晚期向奴隶制社会的过渡阶段,正值考古学文化上的龙山文化时期。以嵩山为中心的伊、洛、颍水流域,是龙山文化王湾类型的分布区。无论在时间或地域上,都与夏人早期的历史相合。考古工作者在登封县告成镇进行大规模的发掘,发现一处春秋、战国至汉代的古城址③。从城内出土“阳城仓器”戳印陶文,证明该城确是东周时期的阳城,与古代文献关于阳城在嵩山下之颍川的记载,不谋而合。以后,又在告成镇西的王城岗上发掘出一处龙山文化时期的夯土城垣遗址①,更为鲧居崇和禹居阳城的记载,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鲧因所用方法不当,治水失败,被尧殛死于羽山。这是鲧之死最流行的说法。《国语?鲁语上》云:“鲧障洪水而殛死。”韦昭注:“鲧,颛顼之后,禹之父也。尧使治水,障防百川,绩用不成,尧用殛之于羽山。”《礼记?祭法》亦云:“鲧障鸿水而殛死。”
但是,有的学者根据文献记载,又提出两种不同的看法②。
一种看法是,鲧被流放至羽山,终死于此。
另一种看法则认为,鲧因争夺权位,触怒于尧而被诛杀,故与治水失败无关。
尧、舜和鲧所处的时代,正是父系氏族社会的末期。随着私有制的产生,部落首领的特权日趋扩大。军事民主制度下的部落联盟领袖的禅让传统逐渐破坏,争夺权位的斗争在所难免。鲧因此被杀,并非无稽之谈。鲧既被杀,其治水的任务当然就不可能完成了。而后世又把尧舜捧为圣人,罪责只能归之于鲧,这就是流传下来的鲧治水失败的种种传说。
① 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增订本),文物出版社 1985 年版,第 74 页。
② 《1959 年夏豫西调查“夏墟”的初步报告》,《考古》1959 年第 11 期。
③ 《春秋战国时期古阳城遗址的发掘》,《光明日报》1978 年 1 月 27 日。
① 《一九七八年上半年登封告城遗址的发掘》,《河南文博通讯》1978 年第 3 期。
② 孙淼:《夏商史稿》,文物出版社 1987 年版,第 148—151 页。
禹的生平事迹见于记载,并与治水有关的,还有娶涂山女为妻之事。
禹娶于涂山,文献的记载大体一致。《吴越春秋?越王吴余外传》云:“禹三十未娶……因娶涂山,谓之女娇。”《史记?夏本纪》云:“禹曰:予娶涂山,[辛壬]癸甲。生启予不子。以故能成水土工。”集解引孔安国曰:“涂山,国名。辛日娶妻,至于甲四日,复往治水。”《尚书?益稷》亦云:“娶于涂山,辛壬癸甲。启呱呱而泣,予弗子。”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已传为脍炙人口的佳话。禹三十未娶,新婚四日,便舍妻离家,奔赴治水工地。子启出生,亦置之不顾。这种公而忘私的精神,愈发感人肺腑,禹的形象更为高大。
据文献记载,四川、安徽、浙江、河南有多处地点皆称涂山。若联系治水活动,禹娶妻的涂山应在河南境内。《吕氏春秋?贵因篇》云:“禹通三江五湖,决伊阙,沟迴陆,注之东海。”《淮南子?脩务训》云:“禹……决江疏河,凿龙门,辟伊阙。”《战国策?西周策》云:“秦攻魏将■武军于伊阙。”高诱注:“伊阙在洛阳西南六十里,禹所辟也。”伊阙乃天然生成,非禹所开凿。但是这些传说,反映禹确曾在伊水流域治理过水患。
(三) 夏王朝的建立和奴隶制度的巩固
据文献记载,禹去世后,传位于益。但益的声望不及禹子启。于是,诸侯拥戴启即帝位。《史记?夏本纪》云:“十年,帝禹东巡狩,至于会稽而崩。以天下授益。三年之丧毕,益让帝禹之子启,而辟居箕山之阳。禹子启贤,天下属益焉。及禹崩,虽授益,益之佐禹日浅,天下未洽。故诸侯皆去益而朝启,曰:‘吾君帝禹之子也。’于是启遂即天子之位,是为夏后帝启。”从表面上看,启代益继承帝位,是大势所趋,和平交替。实际上,益并未让位于启,启亦不贤。启倚仗禹的权势,早已积蓄力量,觊觎帝位日久。启、益之间,为争夺帝位,进行了一场激烈的斗争。启用武力废止父系氏族社会的禅让制度,代之以父子因袭的家天下。益终被诛杀。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世袭王朝——夏朝,在部落贵族的一片厮杀声中诞生了。启成为夏朝的第一任国王。
文献对这场斗争多有记载。《竹书纪年》云:“益干启位,启杀之。”《史记?燕召公世家》云:“禹荐益,已而以启人为吏,及老,而以启人为不足任乎天下,传之于益,已而启与交党攻益,夺之。天下谓禹名传天下于益,已而实令启自取之。”《韩非子?外储说右下》亦云:“古者禹死,将传天下于益,启之人因相与攻益而立启。”
启继帝位,并未得到部落联盟的一致支持。启杀益,更激起不满与反抗。有扈氏率先发难。《史记?夏本纪》云:“有扈氏不服,启伐之,大战于甘。”有扈氏为夏初的一个部落,其地在陕西鄠县,今作户县。甘,在鄠县南。《汉书?地理志》云:“鄠,古国。有扈谷亭。扈,夏启所伐。”《括地志》云:“鄠县,本夏之扈国也。”《史记?夏本纪》集解马融曰:“甘,有扈氏南郊地名。”索隐:“夏启所伐,鄠南有甘亭。”启代有扈氏之前,曾在甘誓师。讨灭有扈氏之后,启的统治地位才得以确立。
夏王朝建立在掠夺奴隶劳动的基础上。奴隶主贵族将战争中的俘虏降为奴隶,并投入生产领域。奴隶劳动是无偿的。奴隶主攫取大量的财富,进一步促进了奴隶制度的发展。
夏代的农业虽然仍旧使用木、石、骨、蚌质的生产工具,但是已经能够大规模治理水患,兴修灌溉设施。加之大量利用奴隶劳动,使农作物的产量有很大的提高。
随着生产和生活经验的积累,古代人类逐渐认识到天文历法与农业生产有密切关系。夏人已经掌握许多有关天文历法的知识。孔子曾主张行“夏时”。《史记?夏本纪》云:“孔子正夏时,学者多传《夏小正》。”《夏小正》是中国最早的历书,虽成书于夏代以后,但记载了夏代的天文历法知识。夏人掌握天文历法知识,对农业生产的发展起了重大的促进作用。夏代的手工业有较高水平。冶铸铜业是新兴的一个重要手工业部门。冶铸铜业所采用的复杂工艺,体现出社会经济的长足进步。成批奴隶投入劳动,使需要大量人力的冶铸铜业得以较快地发展。
据文献记载,许多部落曾向夏贡铜,以铸鼎。《左传?宣公三年》云:“昔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九牧即九州之长,当是众部落首领的统称。“贡金九牧”,即“九牧贡金”之倒文。物,指鼎上所铸怪兽之图象。启曾遣人进山采铜,在昆吾铸鼎。夏铸九鼎,并传至商、周。《墨子?耕柱》云: “昔日夏后开使蜚廉折金于山川,而陶铸之于昆吾,……鼎成,三足而方,……以祭于昆吾之虚。……九鼎既成,迁于三国。夏后氏失之,殷人受之;殷人失之,周人受之。”开即启,汉人避景帝讳,改启为开。折同摘,即掘也。昆吾在今河南濮阳,是夏属的一个小国。三国,指夏、商、周三代。
上述记载虽系传说,但在夏纪年内的二里头文化时期已使用青铜器,却是客观事实。二里头遗址曾出土铜爵、铜锛、铜凿、铜锥、铜刀、铜镞、铜鱼钩和镶嵌绿松石的圆形铜器等。铜爵,含铜 92%,锡 7%,是我国目前发现最早的青铜容器。这个铜爵的制造工艺比较复杂,系多合范铸成①。二里头遗址还曾出土铜戈,这也是我国目前发现最早的青铜武器①。《越绝书》中提到夏“以铜为兵”,由此亦得以证实。二里头文化时期出现青铜器,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
启死后,其子太康即位。夏朝自此经历了一段相当长的动乱时期。太康沉迷于游猎,不理国事,渐失民心。后羿乘机驱逐太康。太康与五个兄弟及母亲避居于洛水之北。兄弟五人因不得返国,乃作“五子之歌”,以发泄对太康的不满和悲怨之情。夏人虽拥立太康弟仲康为王,但实权仍为后羿控制。后羿是有穷氏的首领,与神话传说中尧时的射日英雄羿并非一人。仲康死,后羿篡夺仲康之子相的王位,颠覆了夏王朝。这就是历史上所称的“后羿代夏”。
后羿自恃善射,疏远贤臣,将朝政委与宠臣寒浞,自己终日在外游猎。寒浞早已垂涎王位,纠集亲信,杀死后羿,并烹煮其肉,逼迫后羿之子进食。其子力拒,亦被杀。寒浞自立为王,并霸占后羿之妻,生浇和豷。寒浞处心积虑,妄图根除夏王族后裔。浇成人之后,除灭收留相的斟寻氏和与之联盟的斟灌氏,相亦被杀。相之妻后缗身怀有孕,逃归娘家有仍氏,生子少康。少康成人后,曾担任有仍氏的牧正。浇追杀少康。少康乃投奔有虞氏,娶其二女为妻,并任庖正。此时,他拥有一成的田地和一旅的奴隶。少康聚集夏人的力量,又联络夏的遗臣靡和有鬲氏,以及斟寻氏、斟灌氏的残余势力,最后消灭了浇和豷,终于恢复了夏王朝的统治,史称“少康中兴”。经过反复激烈的斗争,夏王朝的奴隶制度才得以确立。
文献对上述历史多有记述。《史记?夏本纪》云:“帝太康失国。昆弟五人须于洛汭,作‘五子之歌’”。集解引孔安国曰:“盘于游田,不恤民事,为羿所逐,不得返国”。又曰:“太康五弟与其母待太康于洛水之北,怨其不反,故作歌”。《左传?襄公四年》杜预注曰:“禹孙太康,淫放失国,夏人立其弟仲康。仲康亦微弱。仲康卒,子相立,羿遂代相,号曰有穷”。《左传?魏庄子》曰:“昔有夏之衰也,后羿自 迁于穷石,因夏人而代夏政。恃其射也,不修人事,而信用伯明氏之谗子寒浞。浞杀羿,烹之,以食其子,子不忍食,杀于穷门。浞因羿室,生浇及豷。使浇灭斟灌氏及斟寻氏,而相为浇所灭,后缗归于有仍,生少康。有夏之臣靡,自有鬲收二国之烬以灭浞,而立少康。少康灭浇于过,后杼灭豷于戈,有穷遂亡。”
《史记?夏本纪》正义所引《帝王世纪》,追述后羿的先祖以善射传世。对“后羿代夏”至“少康中兴”的史实,亦有与《左传》类似的记载:“帝羿有穷氏,未闻其先何姓。帝■以上,世掌射正。至■,赐以彤弓素矢,封① 《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三、八区发掘简报》,《考古》1975 年第 5 期。① 《偃师二里头遗址新发现的铜器和玉器》,《考古》1976 年第 4 期。之于 ,为帝司射,历虞、夏。羿学射于吉甫,其臂长,故以善射闻。及夏之衰,自 迁于穷石,因夏民以代夏正。帝相徙于商丘,依同姓诸侯斟寻。羿恃其善射,不修民事,淫于田兽,弃其良臣武罗、伯姻、熊髡、尨圉而信寒浞。寒浞,伯明氏之谗子,伯明后以谗弃之,而羿以为己相。寒浞杀羿于桃梧,而烹之以食其子。其子不忍食之,死于穷门。浞遂代夏,立为帝。寒浞袭有穷之号,因羿之室,生奡(即浇)及豷。奡多力,能陆地行舟。使奡帅师灭斟灌、斟寻,杀夏帝相,封奡于过,封豷于戈。恃其诈力,不恤民事。初,奡之杀帝相也,妃有仍氏女曰后婚,归有仍,生少康。初,夏之遗臣曰靡,事羿,羿死,逃于有鬲氏,收斟寻二国余烬,杀寒浞,立少康,灭浇于过,后杼灭豷于戈。有穷遂亡也。”
关于夏王朝的世系,《史记?夏本纪》有详细的记载:“夏后帝启,禹之子,其母涂山氏之女也。……夏后帝启崩,子帝太康立……太康崩,弟中康立,是为帝中康。……中康崩,子帝相立。帝相崩,子帝少康立。帝少康崩,子帝予立。帝予崩,子帝槐立。帝槐崩,子帝芒立。帝芒崩,子帝泄立。帝泄崩,子帝不降立。帝不降崩,弟帝扃立。帝扃崩,子帝廑立。帝廑崩,立帝不降之子孔甲,是为帝孔甲。……孔甲崩,子帝皋立。帝皋崩,子帝发立。帝发崩,子帝履癸立,是为桀。”
夏代共经历了近五百年的时间。《史记?夏本纪》集解引《汲冢纪年》曰:“有王与无王,用岁四百七十一年矣。”所谓“有王”,即自禹至桀,十七君,十四世。“无王”,则为羿和寒浞篡夏之时。
(四)夏代的政治制度
1. 夏代的阶级关系
夏王朝是奴隶制国家。奴隶与奴隶主之间的矛盾是社会的主要矛盾。夏王朝的奴隶,主要来源于战争中的俘虏。某些部族被夏王朝讨灭之后,组织形式依然保留,其成员整体均沦为奴隶,例如,据《楚辞天问》注,启讨灭有扈氏,将其部族成员罚作“牧竖”,即放牧牲畜的奴隶。
夏王朝的贵族拥有大量土地和众多奴隶。据《左传?哀公元年》记载,少康失国逃奔有虞氏时,仍“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少康寄居他族尚且如此,其贵为天子之时,直接控制的土地和奴隶当巨不胜数。
夏王朝统治者发动战争,除掠夺财富和奴隶,也为了攫取美女,以满足其骄奢淫逸的生活。据《国语?晋语》记载,夏朝末代国王桀讨伐有施氏,“有施氏以妹喜女焉。”《竹书纪年》云,岷山氏“进女于桀二人,曰琬,曰琰,桀受二女,无子,刻其名于苕华之玉。”
平民是夏王朝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平民的地位虽高于奴隶,但是也深受贵族的压迫。平民与贵族的矛盾,是社会的重要矛盾。平民意愿的向背,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夏王朝的安危。后羿之所以能篡夺夏王朝的政权,正是因为太康沉迷于田猎,失去了平民的支持。后羿“不修民事”,终日游乐,亦为寒浞所杀。寒浞重蹈太康、后羿的覆辙,“不恤人事”,也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实乃万古不变之真理。少康灭寒浞之后,经其子杼的治理,夏朝复趋稳定。杼是夏朝的一代著名国王。《国语?周语上》称杼“能帅禹者也,夏后氏报焉。”意思是说,杼能继承禹的功业,因而夏人以高规格的报祭来祭祀他。
夏朝末期,统治阶级对奴隶和平民的压榨日益深重,导致社会矛盾空前尖锐。
《史记?夏本纪》载:“帝孔甲立,好方鬼神,事淫乱。夏后氏德衰,诸侯畔之。”
夏桀暴虐无道尤甚,大肆搜刮百姓,屡次发动对外战争,民怨沸腾。《史记?夏本纪》云:“桀不务德,而武伤百姓,百姓弗堪。”桀大兴土木,营造宫殿,又广收美女,伎乐之人,充陈后宫。桀宠爱妹喜,不惜大量撕扯贵重的丝织品,甚至造酒池行舟,以博取妹喜的欢心。
史家以悲愤的笔墨无情鞭挞桀荒淫无度的劣行。《竹书纪年》云:“桀(筑)倾宫,饰瑶台,立玉门。”《管子?轻重甲篇》云:“昔者桀之时,女乐三万人,端譟晨乐闻于三衢,是无不服文绣衣裳者……桀无天下忧,饰妇女钟鼓之乐。”《列女传?夏桀末喜传》云:“桀既弃礼义,淫于妇人,求美女积之于后宫,收倡优,侏儒、狎徒能为奇伟戏者,聚之于旁。造烂漫之乐,日夜与妹喜及宫女饮酒,无有休时,置妹喜于膝上,听用其言。昏乱失道,骄奢自恣,为酒池可以运舟……醉而溺死者,妹喜笑之以为乐。”《帝王世纪》云:“末喜好闻裂缯之声而笑,桀为发缯裂之,以顺适其意。”桀的倒行逆施,激起广大民众的无比仇恨。诸侯国亦不甘臣服,伺机反叛。桀非但不思悔改,反而自比天日,顽冥不化。百姓切齿咒骂,宁愿与太阳同归于尽。《史记?殷本纪》集解引《尚书大传》曰:“桀云‘天之有日,犹吾之有民。日有亡哉?日亡吾亦亡矣!’《史记?殷本纪》云,众人曰:“是日何时丧?予与汝皆亡!”
夏王朝危机四伏,统治阶级中的有识之士深感忧虑。关龙逢直言劝谏,竟被桀所杀,引起朝野的极大震动。《韩诗外传》云:“桀为酒池,可以运舟,糟丘足以望十里……关龙逢进谏曰:‘古之人君,身行礼义,爱民节财,故国安而身寿,今君用财若无穷,杀人若恐弗胜,君若弗革,天殃必降,而诛必至矣!君其革之。’立而不去朝,桀囚而杀之。”《吕氏春秋?慎大览》云:“众庶泯泯,皆有远志,莫敢直言。”
商是夏朝的东邻属国。在汤的治理下,国威日盛。汤集聚不堪夏朝统治的方国和部族,大有取夏而代之的气势。桀既已不可救药,其臣属纷纷投奔商汤,以求自保。夏太史令终古为其中之著名者。《吕氏春秋?先识览》云:“夏太史令终古,出其图法,执而泣之。夏桀迷惑,暴乱愈甚。太史令终古乃出奔如商。汤喜而告诸侯曰:夏王无道,暴虐百姓,穷其父兄,耻其功臣,轻其贤良,弃义听谗,众庶咸怨,守法之臣,自归于商。”《淮南子?汜论训》亦云:“夫夏之将亡,太史令终古先奔于商,三年而桀亡。”
夏王朝险象环生,气数殆尽。商汤乘机起兵,桀败走鸣条,夏遂亡。《帝王世纪》云:“桀淫乱,灾异并见,雨日斗射,摄提移处,五星错行,伊洛竭,慧星出,鬼哭于国,汤伐之。”《史记?夏本纪》云:“汤修德,诸侯皆归汤。汤遂率兵以伐夏桀。桀走鸣条,遂放而死。”“汤乃践天子位,代夏朝天下。”鸣条,在今山西蒲州安邑县境内。《史记?殷本纪》正义引《括地志》云:“高涯原在蒲州安邑县北三十里南阪口,即古鸣条陌也。鸣条战地,在安邑西。”
2. 夏朝的政权结构
有关夏朝国家政权的资料甚少,虽属管中窥豹,但据此仍可知夏朝已具备国家的基本特征。
国王是夏朝的最高统治者,集军政大权于一身。其下属的军队、官吏和监狱等,是维系国家政权的支柱。
夏朝军队的组织形式,在启讨伐有扈氏时,于甘地誓师所作的誓词中,可略见端倪。《史记?夏本纪》云:“将战,作《甘誓》,乃召六卿申之。启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维共行天之罚。左不攻于左,右不攻于右,汝不共命。御非其马之政,汝不共命。用命,赏于祖;不用命,僇于社,子则帑僇女。’遂灭有扈氏。天下咸朝。”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启在战争开始之前,召集臣属,声讨有扈氏的罪行,并告诫将士,要忠于职守。立功者赏,违命者严惩不贷。启灭有扈氏之后,诸侯皆臣服。誓词中提及的六卿、六事之人、左、右、御等,皆军队将士的称谓。
“六卿”,《史记?夏本纪》集解引孔安国曰:“天子六军,其将皆命卿也。”
“六事之人”,集解引孔安国曰:“各有军事,故曰六事。”“左”、“右”,集解引郑玄曰:“左,车左。右,车右。”“御”,集解引孔安国曰:“御以正马为政也。”
车战是夏代的主要战斗形式。蔡沈《书经集传音释?甘誓》云:“古者车战之法,甲士三人,一居左以主射,一居右以主击刺,御者居中,以主马之驰驱也。”此种由左、右、御三人组合而成的车战形式,一直延续至商、周时期。
正,是夏代掌管具体事务的官吏之通称。见诸文献的有车正、牧正、庖正等,分别为管理车辆、畜牧和膳食的官吏。《左传?定公元年》云:“薛之皇祖奚仲居薛,以为夏车正。”
据《左传?哀公元年》记载,少康曾为有仍氏牧正。后“逃奔有虞,为之庖正。”
夏朝设置太史令。太史令终古以谏桀无效而奔商闻名于世。
夏朝有掌管天地四时的官吏。《史记?夏本纪》集解引孔安国云;“羲氏、和氏,掌天地四时之官。”
夏王还临时委任臣属执行专门的使命,犹如后世之钦差大臣。《史记?夏本纪》云:“帝中康时,羲、和湎淫,废时乱日。胤往征之,作胤征。”集解引孔安国曰:“胤国之君受王命往征之。”郑玄曰:“胤,臣名也。”夏朝已制定刑罚。《左传?昭公六年》云:“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史记?夏本纪》所载《甘誓》,对军队的刑罚有具体阐述。“用命,赏于祖。”集解引孔安国曰:“天子亲征,必载迁庙之祖主行。有功即赏祖主前,示不专也。”“不用命,僇于社。”集解引孔安国曰;“又载社主,谓之社事。奔北,则僇之社主前。社主阴,阴主杀也。”“子则帑僇女。”集解引孔安国曰:“非但止身,辱及女子,言恥累也。”
夏代有监狱。《史记?夏本纪》云,桀“乃召汤而囚之夏台,已而释之。”索引曰:“狱名”。
3. 夏代的部族
夏王朝是姒姓为主体的多部族国家。《史记?夏本纪》云:“太史公曰:禹为姒姓,其后分封,用国为姓,故有夏后氏、有扈氏、有男氏、斟寻氏、彤城氏、褒氏、费氏、杞氏、缯氏、辛氏、冥氏、斟戈氏。”
与夏王朝关系密切的异族,主要是分布于黄河下游以及淮河流域的东夷和淮夷。《后汉书?东夷传》云:“夷有九种;曰畎夷、于夷、方夷、黄夷、白夷、赤夷、玄夷、风夷、阳夷。”统称之为“九夷。”夷人对夏王朝叛服不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夏王朝国势的盛衰。《后汉书?西羌传》云:“王政脩则宾服,德教失则寇乱。昔夏后氏太康失国,四夷背叛。”
夏朝前期,因国内局势动荡,无暇外顾,夷人势力迅速强大。东夷首领后羿甚至利用太康失国之机,把持夏的朝政,最终取而代之。少康中兴,重振国威,才使夷人处于臣服的地位。《古本竹书纪年辑校》云:“少康即位,方夷来宾,献其乐舞。”“后泄二十一年,命畎夷、白夷、赤夷、玄夷、风夷、■夷、繇(同由)是服从。”《后汉书》卷一百十五《东夷传》注引《竹书纪年》云:“后发即位,元年,诸夷宾于王门,诸夷入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