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古三代军事史之西周的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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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的军事
商朝的统治在武丁时达到鼎盛,而自祖甲继位后,开始衰落。《史记?殷本纪》和《国语?周语下》分别有“帝甲淫乱,殷复衰”和“帝甲乱之,七世而陨”的说法,由此可知商灭亡之源,起于祖甲之时。祖甲传七世至纣王帝辛时,由于商积弊已深,社会矛盾日益激化,加之纣王荒淫无道,“戮无辜,劳民力,冤酷之令,加于百姓,■悽之恶,施于大臣。群下不信,百姓积怨”(《韩诗外传》卷五),社会动荡不安,阶级矛盾空前激化。甲骨卜辞中有人殉、人祭、酷刑、奴隶逃亡和暴动的记载,便是现实的反映。此外,纣王的倒行逆施,又加重了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据《战国策?赵策五》和《史记?殷本纪》载,纣王杀比干,醢鬼侯,脯鄂侯,且不听谏阻,一意孤行,不仅“微子去之”,而且其属下有些官吏,先后弃商投周。如“殷内史向挚,见纣王愈乱迷惑也,于是载其图法,出亡之周”(《吕氏春秋?先识览》),“太师疵,少师疆抱其乐器而奔周”(《史记?周本纪》)。正如《管子?形势解》所评论的一样:“大臣不亲,小民疾怨,天下之叛之而愿为文王臣者,纣自取之也”,纣王已处于众叛亲离的危险局面之中。
正当商王朝岌岌可危、行将崩溃之时,渭水流域的周族迅速兴起。经长期积蓄力量,在武王的领导下,以周军为主的西方诸侯联军大举东进,于公元前 1027 年,经牧野之战,纣王军土崩瓦解,纣王逃回鹿台,自焚而死,周军乘胜占领商都朝歌,商王朝宣告灭亡。
(一)西周军事概说
武王灭商之后,建立了周王朝,周朝以平王东迁为界分为西周、东周。在西周(约公元前 11 世纪—公元前 771 年)二百余年里,中国奴隶制达到鼎盛。周王朝对地方的统治因其实行分封制而发生了巨大变化,与分封制相适应,周天子已成为全国军队的最高统帅。奴隶制军事制度在这一时期更加完备,主要表现为周天子不仅拥有强大的王室军,而且掌握着组建和指挥诸侯国军队的权力,与此同时还建立了国家管理军队的最高官员——司马。军队的编制也更加具体系统,兵种发展出现新的内容,车兵的地位不断上升,骑兵萌芽。由于车兵的发展,其编组和作战形式有了变化,促进了作战技术的进步。而就武器装备而言,青铜兵器已完全占居主导地位,兵器种类除传统的戈、矛、刀、箭外,已出现了戟和剑等新的兵器。此外,为巩固统治,周王朝较注重国防建设,采取了一系列加强国防的措施,建立起一个初具规模的国防体系。由于周初周公所制订的政策的全面贯彻实施,社会安定,国家兴盛,除周公东征之外,战事较少。而从昭王以后,由于周边的戎、狄、蛮、夷的发展壮大,与中原华夏族摩擦增加,周与边疆各族间的战争连续不断。随着上述诸因素的发展变化,军事思想也取得了相应的进步,不仅出现了像吕尚这样杰出的军事家,而且产生了专门化的军事著作——兵书。西周军事是中国奴隶制军事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其兵制、兵器、兵法等的发展经验,大多为后世所继承仿效,影响极为深远。
(二)西周的兵制——奴隶制军事制度的完备
自夏代形成奴隶制国家以后,经夏、商两代的发展,至西周达于全盛,其疆域空前扩大,为了对广阔的疆域进行有效统治,周代实行了分封制。周王室据有领地千里,即“规方千里以为甸服”,“其余以均分公侯伯子男,使各有宁宇”(《国语?周语中》)。一般而言,天子领地的面积往往是诸侯领地面积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所以天子在政治、经济及思想文化上对诸侯都有强大的支配力量,这就完全改变了周王室与诸侯国之间的关系,天子不再是诸侯之长,而是诸侯之君(王国维《殷周制度论》,《观堂集林》卷10),这就是说权力日益集中于天子之手。与政治制度相适应,周天子成为全国军队的最高统帅,总揽全国军事权力,形成一种以天子为核心的军事体制,即一元化的领导体制,其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周天子握有强大的王室军
据周代一些铭文载,周王的军队有“西六师”、“殷八师”、“成周八师”三种名称。西六师,又称“六师”,古文献中多有记载,与金文相证,可知周王室有“六师”无疑。至于“殷八师”与“成周八师”,目前有两种说法。一种认为二者是各不相同的两个军事组织,“殷八师在故殷(即卫)”①,而“成周八师”是独立于“西六师”和“殷八师”以外的另一军事系统①,也就是说周王室同时有上述三支军队。而另一种说法则认为,“成周八师”与“殷八师”实际上是指同一支军队,只是由于“殷八师经常驻扎在成周,故也称成周八师”②,也就是说周王室的军队只有“六师”和“八师”。陈恩林在《先秦军事制度研究》一书中对此说作了进一步说明,此结论似不应再存疑异。
如前所述,西周实行的是以天子为核心的一元化军事领导体制,无论是“西六师”,还是“成周八师”均为天子统帅,而具体的管理指挥则由两大军区的最高军事首脑负责。如武成时代西六师归召公指挥,成周八师归周公指挥。在西周尚未建有“军”的编制,因此,“师”是最大的编制单位。按周初承商制,每师约一万人,以 14 师计,王室军兵力达 14 万余人,这是一支十分可观的打击力量,是周朝廷统治的坚强柱石,加上各诸侯国的军队,西周的军事力量是十分强大的。也正因西周具有强大可恃的军事后盾,才能有效实施“刑不祭,伐不祀,征不高”,而维持了数百年较安定的局面。
① 徐中舒:《禹鼎的年代及其相关问题》,见《考古学报》1959 年第 3 期。
① 见蓝永蔚《春秋时代的步兵》,中华书局 1979 年版,第 109 页。
② 于省吾:《略论西周金文中的“六■”和“八■”及其屯田》,见《考古》,1964 年第 3 期。
2.周天子掌握组建和指挥诸侯国军队的权力
在商代方国军亦称诸侯军,但商代由于商王朝统治势力的局限,对诸侯军没有有效的控制权。因此,诸侯军队往往因商王朝的盛衰而叛服不常,对商王朝统治构成严重威胁,最终导致商王朝的灭亡。西周统治者以商的灭亡为借鉴,加强政治统治,建立了以分封制为基础的中央集权统治;在军事上则在增强王室军的同时,采取一系列措施大力削弱诸侯国的军事力量,使其完全服从于王室,这样就形成了以周天子为核心的一元化军事领导体制。正如《国语?鲁语下》所说:“天子作师,公帅之,以征不德。元侯作师,卿帅之,以承天子。诸侯有卿无军,帅教卫以赞元侯。自伯子男有大夫无卿,帅赋以从诸侯。是以上能征下,下无奸慝。”很明显,周天子掌握了诸侯军的组建权和指挥权,使诸侯军成为王室军的附庸。
周天子对诸侯军的组建主要表现为诸侯军的统帅由天子委任和规定诸侯军的限额。
周天子委任诸侯军的统帅源于周代的“命卿”制度,根据周代的分封制,诸侯有公侯伯子男五等。从上引《鲁语》可知,王室军由“公帅之”,至于元侯之师则由“卿帅之”。元侯,又称方伯,其地位仅次于“公”,可以说是诸侯之长,如西周初年的卫、齐、鲁、晋四国即是。又据《公羊传?隐公五年》“天子之公称公,王者之后称公,其余大国称侯,小国称伯子男”。《礼记?王制》载周代命卿制度:“大国之卿皆命于天子;次国三卿、二卿命于天子,一卿命于其君;小国二卿,命于其君”。又《周礼?夏官?司马》上说“军将皆命卿”。可见诸侯国的军队均由“命卿”或诸侯统帅,而“命卿”和诸侯又直接受制于天子,从而强化了天子对地方军的控制。
诸侯军在编制上也是由天子掌握的,诸侯军队的数额均有限制,对此,后世说法不一。韦昭《国语?鲁语下》注说:“元侯,大国之君。师,三军之众也”,也就是说“元侯”可建立“三军”。另外《周礼?夏官?司马》也称:“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而何休《公羊传?隐公五年》注说:“天子六师,方伯二师,诸侯一师”,意为“元侯”所建军队仅有“二师”。以当时的历史事实看,前一说是靠不住的,因为西周时期尚无“军”的编制单位。《左传?襄公十一年》说“春,季武子将作三军”,杜预注云“鲁本无中军,惟上下二军,皆属于公”。而《公羊传?昭公五年》说鲁“舍中军”是“复古”,这里的“古”自然是指西周时期。又《谷粱传?昭公五年》说鲁“舍中军”是“贵复正”,所谓“正”很显然是指“二军”。一句话,“二军”是“古”,是“正”,为西周“古制”,而西周有“师”无“军”,这里所说的“二军”,在西周时就是“二师”。再如《黄石公三略?中略》说:“圣王御世,观盛衰,度得失而为之制。故诸侯二师,方伯三师,天子六师”。又前引《礼记?王制》关于命卿制度中次国“二卿命于天子”可知诸侯惟有“二师”,因为诸侯能组建几个“师”的军队,天子才委任几个“命卿”。因此,我们认为何休的说法是比较符合事实的。
至于《鲁语》所说“诸侯有卿无军”,韦昭注谓“诸侯,谓次国之君。有卿,即有命卿,三卿命于天子,一卿命于其君”,这似乎与上面所述相牴捂,我们认为韦注是有错误的。因为“元侯”方能称为次于上公之国的“次国”,而这里的“诸侯”很明显是指一般的诸侯,他们是不能称为“次国”的,当是“小国”,小国只有一卿,所以《鲁语》谓其“有卿”而“无军,”在这里“军”不是指军事编制单位,而应理解为诸侯没有独立进行军事征伐的权力。因为《鲁语》“诸侯有卿无军”的下一句“帅教卫以赞元侯”则是对“无军”的补充说明,即一般诸侯遇有战事,只能帅所教武卫之士辅助元侯。
周天子对诸侯军队组建权的控制还表现在不允许附于诸侯的伯子男拥有军队,这主要是为了防止诸侯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存在“二师”以外的军事力量,以扼制其潜在军事力量的膨胀。所以“自伯子男有大夫无卿,帅赋以从诸侯”,“无卿”即“无命卿”,也就是“无师”。伯子男虽然不能组建自己的军队,但却有“军赋”,遇有征伐,其必“出兵车、甲士以从大国诸侯”。他们“不达于天子”,是诸侯的附庸。
综上所述,西周在组建军队上,力图强化王室军而控制诸侯地方军,使伯子男以下小国成为诸侯的附庸,而一般诸侯又受制于元侯,元侯又直接由天子所控制,这样层层箝制,形成一个本大末小、强干弱枝的局面,军权完全集中于天子之手。从中不难看出,西周军队组建具有明显的等级特性,这是与分封等级制相适应的。
周天子对诸侯军队不仅有组建权,而且还有绝对的指挥权,这与殷商王室军和方国军之间的关系形成鲜明对比。如前所述,周朝按分封制建立起来的诸侯常备军在诸侯大国有三师或二师,小国有一师。这些依制而建立的军队,在具体建设和管理上是分散的,但使用军队从事作战的指挥权却是集中于天子的。周天子作为全国军队的最高统帅,各诸侯国的军队完全听从其统一调动指挥,即所谓“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各元侯作为王室的藩属拥有一定数量的军队,可代表天子镇坐一方,享有征伐大权,但这种权力必须由天子赐予,只有当天子命令授权其征战,其军队方可调动投入战争。如《礼记?王制》所说:“诸侯赐弓矢,然后征;赐斧钺,然后杀”。周代金铭文《虢季子白盘》所载周夷王亲赐虢季子弓矢斧钺,使之“用征蛮方”即是例证。因此,诸侯军必须服从天子的命令,如擅用军队,则要受到惩罚,直至用武力征服。西周军事指挥权的集中,保证了天子对诸侯军队的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军事力量空前强大,这为其政治统治提供了坚强的后盾,从而奠定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局面。
3.军事管理最高机构的建立—司马
西周的军队除王室 14 个师外,各大小诸侯还有三师、二师或一师,其军队是相当庞大的。为了对全国的军队进行有效的管理,充分发挥军队的职能,完善一元化的军队领导体制,西周还设有全国最高的军事管理机构—司马。司马的设立,是周代奴隶制军事制度完备的又一重要标志。
关于司马这一官职,最早见于《尚书?牧誓》。有学者认为其源于商代卜辞中的“马亚”、“多马亚”、“马小臣”等军职①。此说有一定道理,但“司马”与商代“马亚”、“多马亚”、“马小臣”等的职能与作用则完全不同。从《牧誓》中我们看到,“司马”列于冢君、御事、司徒之后,而居司空、亚旅、师氏之前,足见其地位之显赫远胜于“马亚”等职,关于“司马”的职掌,周代金文及先秦古籍均有记述。
据西周金文《师■鼎》铭文载:“甲戌,王在周师录宫,旦王格太室,即立(位)。司马共右师■入门立中廷”,《■盨》铭文载:“隹四年二月,既生霸,戊戌,王在师录宫,格太室,司马共右■,王乎史年”。《师■父鼎》铭文载“隹六月,既生霸、庚寅,王格于太室,司马井白右师■父”,由此可知,司马在天子策命或接见大臣时,经常陪侍于“右”,其地位之重要不言而喻。又据《周礼?大司马》载,其“掌邦国之法,以佐王平邦国;制畿封国,以平邦国;设仪辨位,以等邦国;进贤兴功,以作邦国;建牧之监,以维邦国;制军诘禁,以纠邦国;施贡分■,以住邦国;简稽乡民,以用邦国;均守平国,以安邦国;比小事大,以和邦国。以九伐之法正邦国”。由此可知,“司马”是周代朝廷重臣,受天子之命统管全国军政。
① 王贵民:《就殷墟甲骨文所见试说“司马”职务的起源》,《甲骨文与殷商史》,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3年版。
“司马”作为西周国家军事行政部门的首脑、政权机构的主要职官,其职能可概括为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管理国家军赋
国家的军赋,在周代包括兵役和军用物资。如《汉书?食货志》所说古者“赋共车马、甲兵、士徒之役,充实府库赐予之用”,这里的“士徒”指服兵役的将士和徒兵,“车马、甲兵”则为军需物资。司马管理军赋,并不是只掌管其使用,而是从制定军赋标准到征收运送,直至调配使用均由其负责。其能有效的管理军赋或者说保证军赋的征收和合理使用的前提,是他必须对土地、人民及收成情况有一个清楚的了解,以此为依据,制定符合实际的征收标准;同时又要做到对军队的数量和配备情况心中有数,从而保证赋有所出和赋以足兵。正如《国语?鲁语》所说:“先王制土,籍田以力而砥其远迩,赋里以入而量其有无,任力以夫而议其老幼。”又据《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载:“楚 掩为司马,子木使尼赋,数甲兵。甲午 掩书土田,度山林,鸠薮泽,辨京陵,表淳卤,规偃猪,町原防,收隰皋,井衍沃,量入修赋。赋车籍马,赋甲兵、徒兵、甲楯之数。既成,以授子木,礼也。”这就是周代司马具体情况的例证,因此司马不仅要进行“书土田,度山林,鸠薮泽”等大量工作,而且还要“知师旅甲兵乘白之数”(《荀子?王制》)。另据《左传?襄公四年》载鲁国向晋国请求以鄫作为它的附庸国一事说:“鄫无赋于司马,为执事朝夕之命敝邑,敝邑褊小,阙而为罪,寡君是以愿借助焉”,杜预注云:“晋司马又掌诸侯之赋”,可见元侯大国的司马不但掌管本国军赋,而且还管理附庸国乃至诸侯的军赋。
第二,组织服役人员进行军事训练和演习
在原始社会末期,氏族武装临时召集,作战人员未经训练而应战,其作战方式十分简单,作战的技巧来自狩猎经验的积累。夏商时期军队也多是临时召集,同样也没有形成一套训练体制,只是通过田猎来提高军队的作战技能。到西周由于常备军的建立和战争的发展,对军队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军队的训练成为军队建设的重要内容。但西周时的军事训练的内容和方式与后世有所不同,有着自己显著的特点,即周代的军事训练不是由统帅军队的将领进行经常性的训练,而是由军事行政部门——司马在农闲时定期组织服役人员进行临时性的训练,这也是由奴隶制时代民兵制度所决定的。
西周对军事训练是很重视的。《国语?周语上》说:“王室唯农是务,无有求利于其官,以干农功,三时务农而一时讲武,故征则有威,守则有财”,韦昭注:“三时,春夏秋。一时,冬也。讲,习也”,这里把“讲武”与“农事”相提并论,并把“讲武”同国家的军事实力与保障生产结合起来。由于周统治者认识到“讲武”的重要性,因此每逢冬季农闲时节,国家都要组织大规模的军事训练。又据《诗?豳风?七月》:“二之日其同,载缵武功”,二之日就是十二月,郑笺云:“其同者,君臣及民因习兵俱出田也”,这正是西周军事训练的反映。《左传?隐公五年》载鲁大夫■僖伯讲“古之制”时说:“蒐夏苗,秋冬狝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僖伯所讲的“古之制”,很显然指的是西周的制度,其内容正是与《七月》所述相印。西周军事训练以“冬狩”的规模为最大,它有比较完备的军事学习程序,包括集合队伍、操练、检验的标准,号令旗帜的辨别、车徒行进方式和在不同地形时车徒的先后顺序,乃至凯旋、献禽、庆赏和处罚等。诸多项目的训练如同实战,统一指挥,协同围猎,这既检验了部队的作战能力,也增长了将帅的指挥才能和士兵对战阵和使用武器的熟练程度,从而使部队始终处于纪律严明、战斗力旺盛的状态。除冬季农闲时的军事训练外,在春、夏、秋三时利用农事间歇也进行短暂的训练,即所谓的“春蒐、夏苗、秋狝”。《国语?周语》亦谓:“蒐于农隙,耨荻亦于籍,狄于既既蒸,狩于毕时”,但是由于春夏秋之间的农隙非常短暂,因此“冬狩”以外的“讲武”其规模及训练内容很显然是受限制的。此外,在军队出征前,也常以狩猎方式检验部队的战斗力,铭文也有关于昭王出征前“出狩南山”的记载。
无论是冬季的“讲武”,还是其他短期临时性的训练,均由司马负责。《周礼?大司马》对此所记甚详,其谓“中春教振旅,司马以旗致民,平列阵如战之阵……中夏教茇舍,如振旅之阵……中秋教治兵,如振旅之阵……中冬教大阅,前期群吏戒重庶修战法……”。由此可见,司马不但是“讲武”的组织者,而且兼任军事教官,他们对各种作战技巧均甚通晓,故古代的兵书有以“司马”命名者,司马迁《史记?太史公自序》所说《司马法》即是。
第三,负责执行军事法律
“司马”作为全国军队的最高管理官,除管理国家军赋和组织军事训练外,还是军法的执行者。如《周礼?大司马》:“司马建旗于后表之中,群吏以旗物鼓铎镯铙,各帅其民而致。质明、弊旗,诛后至者”,“群吏听誓于陈前,斩牲以左右徇陈曰:‘不用命者斩之。’及战,巡陈,胝事而赏罚”,“大役与虑,属其植,受其要,以待考而赏诛”。这些都说明,在军事活动中,所有涉及赏罚等军法事宜,均由司马处断。司马的这一职能在《左传》、《国语》中亦有所记述,如《国语?晋语三》载晋国将领庆郑,因违反军令,晋惠公命司马说杀之,司马说于全军将士前历数庆郑违反军令的四大罪行,然后对其实行斩刑,以儆全军。据《左传?文公十年》载,楚王与宋、郑二国君田猎于孟褚,“宋公违命”,左司马天畏“抶其仆以徇”,这是司马在田猎中(实为军事演习)惩罚违令者的事例,即使一国之君亦严惩不贷。又如《国语?晋语五》载:“赵宣王言韩献子于灵公,以为司马。河曲之役,赵孟使人以其乘车干行,献子执而戮之”;《左传?襄公三年》亦载:“晋侯之弟杨干乱行于曲梁,魏绛(时为中军司马)戮其仆”。“干行”、“乱行”均为破坏行军作战队行的行为,对违犯正常军事行列者由司马负责处治。从上述几例中可见,无论是军事演习还是在真正的战争中,凡违反命令和军规者,小自车仆,贵至国君,均予以严厉惩处,而执法者即是司马。上引《左传》、《国语》等材料反映的虽是春秋时期的事件,但所记述的均为周制。春秋时如此,西周时亦当不例其外,与《周礼?大司马》所记相印对,足以证明司马无疑是军事执法官。
司马的职责除上述几个主要方面外,由于在奴隶制军事制度中具有“寓兵于农”、“寓将于卿”的特点,加之司徒、司马、司空共同管理国家事务,所以三司既有分工,又互相联系,特别是司马还负责管理军赋。与此相关,他还必须与主管人民的司徒和主管工程建设的司空协作,从事“书土田,度山林,鸠薮泽”等大量非军事的工作,这些工作也是其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上所说的“司马”是周王朝的重臣,称“大司马”,在当时除“大司马”以外,其下还设有军司马、国司马、家司马、都司马等不同等级的“司马”。所谓“军司马”是指周王室军和诸侯军中所设的“司马”,如前所述,西周王室军分为“西六师”和“成周八师”两大军队。据周金《盝方尊》铭文:王令盝“用司马六■王行,叁有司:司土(徒),司马、司空”,这里的“六■”即“西六师”,三司隶属于“六■”,说明西周西方军队设有司马。又据《令彝》铭文载:明公到成周后,曾下令“舍三事令,眔卿事寮,眔诸尹,眔里君、眔百工,眔诸侯:侯、田、男,舍四方令”。据史学家杨宽所考,“卿事寮”当包括三有司:司徒、司马、司空①。又《■壶》铭文载,■与其祖父先后任成周八师的“总司德”,依西周制度,三司并设,有“司徒”必有“司马”,由此二铭文可证西周另一军队——东方军队亦设有“司马”。西周初没有“军”级编制单位,所以两大军队的司马,当是《周礼》所说的“军司马”。
周王朝有司马,两大军队有司马,诸侯国亦有司马,金文称“邦君司马”,《周礼》则称诸侯司马为“国司马”。所有这些“司马”皆高居卿位,即《周礼》所说之“国司马”。又据《周礼?都司马》云:“都司马掌都之士庶子及众庶车马兵甲之戒令,以国法掌其政学,以听国司马”,由此可知国司马之下又有都司马,都司马主要在王畿或诸侯国中的一些大采邑。据《左传?昭公二十年》载:楚■子建的采邑城父有“司马奋扬”,“此城父司马即《周礼》都司马之职也”②。此外,由于周代实行分封制,“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大夫之家也设有“司马”,称“家司马”。周代司马管理军赋,而卿大夫大多“有赋于军”(《左传?昭公十六年》),并随国君征伐,所以卿大夫之家也设“司马”以掌军赋。家司马又称马正,《左传?襄公二十三年》:“季氏以公 为马正”,《左传?定公十年》载叔孙氏家臣“公南为马正”,贾逵注云:“马正,家司马”。依周制,国司马、都司马均由王亲自任命,而“家司马各使其臣以正于公司马”,“公”与“私”相对,“公司马”也就是“国司马”,而“都司马”和“家司马”又受制于“国司马”,这就表明在西周时期不论王室、诸侯国,还是卿大夫之家,一切武装力量均受天子节制,而天子之所以能对全国军事力量实行有效控制,正是仰赖于各级司马,所以“司马”的设立无疑是西周奴隶制军事完备的一个重要标志。
① 杨宽:《西周中央政权机构剖析》,《历史研究》1984 年第 1 期。
② [日]竹添光鸿:《左氏会笺》。
4.西周晚期的军事制度
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社会政治制度也总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和社会条件的变化而不断调整和变革。前面我们根据古文献记载结合金文所论述的西周军事制度反映的主要是西周前期的情况。而当周朝历史发展到中后期,具体地说自懿王时开始“王室遂衰,诗人作刺”(《史记?周本纪》),至夷王时国势更加削弱。《后汉书?西羌传》引《古本竹书纪年》谓:“夷王衰弱,荒服不朝,乃命虢公率六师伐太原之戎,至于俞泉,获马千匹。”《虢季子白盘》铭文亦载:“虢季子白作宝盘,丕显子白,■武于戎工,径■四方。搏伐ǎ狁,于洛阳之阳,折首五百,执讯五十,是以先行。”可见戎狄交侵十分严重。到周厉王时情势更有甚于此,《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载:“至于厉王,王心戾虐,万民弗忍,居王于彘。诸侯释位,以间王政。”《后汉书?西羌传》载:“厉王无道,戎狄寇掠,乃入犬丘,杀秦仲之族,王命伐戎。”《后汉书?东夷传》载:“厉王无道,淮夷入寇,王命虢仲征之,不克。”可见由于厉王的暴政,导致内忧外患相互交织,尤其是淮夷寇周一役,直逼宗周,周朝统治岌岌可危,厉王迫于形势最后动用了“西六师”和“成周八师”两大军队的兵力及卫武公的军队全力反攻,方才勉强度过难关保住大局(据《禹鼎》铭文)。总之,在厉王前由于积弱之势已成,加之厉王的“无道”,东南与西北,淮夷和戎狄相继侵扰,战争规模不断扩大,周王室 14 师的兵力竞难于应付,周王朝的统治面临严重危机。在此情况下,周厉王进行了一次较大的社会政治制度改革,即《国语?周语下》所说的“厉始革典”,而军事制度的改革则是这场政治改革的一个主要内容。周厉王的军事改革奠定了西周晚期和春秋时军事制度的基础。
从当时的政治军事形势看,周厉王要安内御外,最迫切解决的就是军事力量不足的问题,因此其改革的目的在于扩充军备。从《诗经》、《左传》、《周礼》等有关记载可知,厉王扩军的内容主要是扩大和改革军队编制形式。《周礼?夏官?司马》记之甚详,其谓:“凡制军,万有二千五百人为军。王六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军将皆命卿。二千有五百人为师,师帅皆中大夫。五百人为旅,旅帅皆下大夫。百人为卒,卒长皆上士。二十五人为两,两司马皆中士。五人为伍,伍皆有长”,以此与西周初相比,很明显地看到,在“师”级建制单位之上,增设了“军”级单位,每军辖五师,而在编制形式上,也由原来的以十进制为基础的“三进制”变成了“五进制”,即从师、旅皆由“左、中、右”三部分组成,变成了“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各编制单位的官长也由“什长”、“百夫长”、“千夫长”、“师氏”(师长)变成了“伍长”、“两司马”、“卒长”、“旅帅”、“师帅”等。
随着王室军的扩大,与“王六军”相适应,诸侯“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的制度也就应运而生,从中还可知,改革后的诸侯军队在规模上仍受限制,其管理体制亦仍与西周初无异。
5.西周军队的兵种与编制
西周时期的兵种仍以车兵和步兵为主,随着战争的发展,车战成为主要的作战方式。如在牧野之战时武王就出动“革车三百两(辆),虎贲三千人”(《孟子?尽心下》)。自厉王改革后,由于“军”的出现,与之相适应,至宣王时,“其车三千”(《诗?采邑》),可见车兵的力量至西周晚期发展很快。关于车兵的编制,西周初期沿袭殷制,五乘组成一队,二十五乘为一正偏,一百乘为一师,而每乘配甲士十名,故三百乘,有甲士三千,与《孟子》所记相合。当时的步兵则独立编组,在车战中协同作战。到西周晚期车兵的编制在西周初期的基础上又有了新的变化,每乘除甲士十人之外,另配有徒兵二十人(据《司马法》),即变成了每乘三十人。就每军的编组而言,据清代学者孔广禁考证:“古之车战,故赋舆之法以乘为主,《周礼》万二千五百人为军,不言车数,以《诗》考之,军盖五百乘,乘盖二十五人。天子六军而《采芑》曰其车三千……五百乘为军是其明证”。(见孙诒让:《周礼正义》卷五十四引》)其所谓“盖乘二十五人”是“徒二十人”中除去“廐养五人”,与每乘三十人并不矛盾。由此可见,到西周晚期实行的是以车兵为主的车步兵混合编组,即以战车为主体,每车配备一定数量的步兵,组成军队最基本的建制单位,然后以五进制,由五伍,四两,五卒、五旅、五师逐级编组成军。
6.西周的等级兵役制度
周代实行严格的等级制度,这在兵役制度中同样得到体现。一方面是不同兵种的军士由不同阶层的人充任,即周天子和诸侯的“虎贲”兵(亲兵、警卫兵)是从“王族”或“公族”中征集,属于贵族子弟兵;军队的主力——“甲士”“徒兵”是从“国人”和“庶人”(自由民和农业奴隶)中征集;为军队服务的厮徒则是由从事皂、隶、牧、圉等其他行业劳动的卑贱奴隶中征集。就各级建制单位的长官而言,亦有等级之分。旅以上的军官都是从奴隶主贵族、卿大夫中选拔,《周礼?夏官?司马》:“军将皆命卿”、“师帅皆中大夫”、“旅帅皆下大夫”;而“伍、两、卒”的长官,则多由介于贵族与自由民之间的“士”中选拔,如“卒长皆上士”、“两司马皆中士”等。另一方面是实行“正卒”、“羡卒”两级兵役制度。《周礼?地官?小司徒》说:“凡起徒役,毋过家一人,以其余为羡”,贾公彦疏云:“一家兄弟虽多,除一人为正卒,正卒之外其余皆为羡卒”。可见“正卒”是准备服现役的“卒”,一家仅出一人。据《孟子?滕文公》谓每家出一人称“正夫”,其受役则称“正徒”,受兵则称“正卒”。而“羡卒”则是一家之中“正卒”以外的成年男子,他们与正卒一道于农闲时接受军事训练,参加田猎和捕捉盗贼,但不服现役,只是在“国有大敌”时才被调用,因此他们实际上是我们今天所说的预备役人员。“羡卒”又称“余子”,《周礼?地官?小司徒》载:“凡国之大事,致民;大故,致余子”,关于“余子”概念的内涵,有论者认为“余子,卿大夫之子”(郑玄注),又有认为“弱龄未壮为余子”(成玄英《庄子?秋水》疏),但从《周礼》文中把“民”和“余子”相对加以叙述以及有“大故”方“致余子”来看,“余子”即是“羡卒”,对此清代著名学者王引之、孙诒让等论辩甚为详明,见王引之《经文述闻》卷八和孙诒让《周礼正义》卷二十中的有关论述。
另外,从“小司徒”的职掌看,“小司徒”掌万民,不可能致卿大夫之子,因此《周礼?地官?小司徒》中所致的“余子”肯定不是“卿大夫之子”。
综上所述,“余子”是“羡卒”的又一称呼,是指民家一家之中“正卒”之外的成年子弟。
西周服兵役有年龄和身高两个标准。如《周礼?地官?乡大夫》所说“国中七尺以及六十”,即身长“七尺”以上,年龄在“六十”岁以下的国人均要接受军事训练。这里未言及最低年龄,是因为周代衡量人主要依据身高。如《秦简?仓律》载:“隶臣,城旦高不盈六尺五寸,隶妾,舂高不盈六尺二寸,皆为小”,《论语?泰伯》载:“曾子曰:‘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又《荀子?仲尼》说:“仲尼之门,五尺之竖子,言羞于五伯”,这些材料在谈论人时都只言身长,以身长论长幼。直到秦始皇十六年才“初令男子老年”(《史记?秦始皇本纪》)。至于《乡大夫》中的“六十”是不难理解的,因为人的身长自成年直至老死,变化不大,而体能则不断衰退,所以对服役人员的最高年龄作一个规定是合情合理的。
7.西周禁卫军制度
在周代的军队中,除王室军和诸侯国军之外,还有一支专门负责王室禁卫的军队——“虎贲”。据《周礼?夏官?司马》载,“虎贲氏”之下有属官“虎士,八百人”,郑玄注:“不言徒,曰虎士。则虎士,徒之选,有勇力者。”从上引可见其职责为:在王出行时,卒虎士在前后警卫;王住留某地,则率虎士护卫行宫;王在国,则领虎士守卫王宫;而当国家遇到大丧、大故等特殊情况时,则率虎士把守王门。除此之外,如有道路不通和征伐之事,还可以奉命出使四方。关于“虎贲”、“虎士”的职掌,在《尚书》、《国语》中亦有记载,如《尚书?顾命》载:成王驾崩,“太保命仲桓、南宫毛俾受齐侯吕伋,以三千戈、虎贲百人,逆子钊于南门之外”,这里的“虎贲百人”当是“虎贲氏”的属官“虎士”,“逆子钊于南门之外”则是“守王门”的具体事例。又《国语?鲁语下》载:“天子有虎贲,习武训也;诸侯有旅贲,御灾害也。”可知诸侯也有与“虎贲”相似的“旅贲”。“虎贲”和“旅贲”作为王和诸侯的禁卫部队,这一制度一直延续到春秋战国时期。
周代的禁卫军,是由卿大夫子弟组成的。卿大夫的子弟称为“国子”。据《周礼?地官?师氏》载:师氏“掌以微诒王,以三德教国子:一曰至德,以为道本;二曰敏德,以为行本;三曰孝德,以知逆恶。教三行:一曰孝行,以养父母;二曰友行,以尊贤良;三曰顺行,以事师长。……。居虎门三左八司王朝,掌国中失之事,以教国子弟,凡国之贵游子弟学焉。凡祭祀、宾客、会同、丧纪、军旅,王举则从。听治,亦如之,使其属帅四夷之隶,各以其兵服守王门之外,且跸。朝在野外,则守内列。”又《周礼?地官?保氏》载:保氏“掌谏五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乃教之六仪:一曰祭祀之容;二曰宾客之容;三曰朝廷之容;四曰丧纪之容;五曰军旅之容;六曰车马之容。凡祭祀、宾客、会同、丧纪、军旅、王举则从。听治,亦如之,使其属守王国。”从这两条材料可知,“国子”在平时由师氏和保氏管理,接受师氏“三德”、“三行”和保氏“六艺”、“六仪”的教育,从教育内容看,既有文化思想方面的灌输,又有军事技能方面的训练,同时在师氏、保氏的统领下跸卫王宫。但是,并非所有的“国子”都是“虎贲”、“旅贲”,“虎贲”、“旅贲”只是卿大夫子弟中的一部分,即前面所述的卿大夫子弟中的“有勇者”,只有当他们被选中时才成为禁卫军的成员。
“虎贲”是西周军队中一支重要且特殊的力量,它与一般的“师旅”有着很大的区别。“师旅”的兵员来自“国人”,平日务农,农闲集训,战时为兵,具有“兵农合一”的特点。“虎贲”兵则不同,其兵员主要来源于卿大夫子弟即“国子”,平日“在免农之科”,是脱离生产劳动的特殊阶层,一旦被选为“虎贲”,就成了有禄位的王室职官,食田食禄,变成统治阶级的一员,这也正是“国子”需接受良好系统教育的原因所在。所以,由奴隶主贵族子弟组成的“虎贲”,是一支素质良好、颇具战斗力的特种部队,也正因如此,这支贵族子弟兵虽然人数不多,却担负重任,平时负责王室诸侯的警卫,遇到大的征战,则出征而成为国家军队的骨干,如武王伐纣时,三千虎贲即是周军的主力。
(三)周代军事指挥号令系统
在人类最早的战争中,由于军队人数少,战争规模小,作战方式简单,往往是两军相遇时,军事首领发令而后兵士向前冲击搏杀,因而军中的指挥号令极为简单。但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奴隶制军事制度日益完备,军队数量增加,战争频繁,规模扩大,作战方法日益复杂,军队的行止进退、阵法变换,非一挥手一呼喊所能完成。经过长期的经验积累,与军事发展相适应,到西周时期在军中已逐渐形成一套指挥号令系统,由于受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限制,周代军中的指挥号令系统主要由金鼓旌旗构成,它们在行军作战和军队训练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在冷兵器时代,单个作战人员的战斗力是很有限的,要发挥军队整体战斗力,就必须统一士卒的行动,而士卒作为高级动物——人,接受外界信息主要是凭借耳目,因此只有使士卒听声视势,并根据预定的声象才能知所行止进退,而金鼓旌旗正好具有这样的效用。金鼓是语言的扩大,是简单易行的视觉通讯方法。在杀声震天的战场上,用金鼓旌旗代替军队统帅和将领的语言和手势,根据战场形势的变化,指挥调动千军万马,进退周旋,确是当时最简便有效的号令手段。当时的军事家和将领对此已有较深刻的认识,如周代著名军事著作《军政》说:“言不相闻,故为金鼓,视不相见,故为旌旗。”(《孙子兵法?军事篇》引)孙武曾说:“夫金鼓旌旗,所以一人耳目也。人既专一,则勇者不得独进,怯者不得独退,此用众之法也,故夜战多火鼓,昼战多旌旗,所以变人耳目也。”(《孙子兵法?军事篇》)战国名将吴起亦谓:“夫鼙鼓金铎,所以威耳;旌旗麾帜,所以威目;禁令刑罚,所以威心。耳威于声,不可不清;目威于色,不可不明;心威于刑,不可不严。”(《吴子兵法?论将》)这几条材料虽成文于西周末期和春秋战国时期,但是很显然都是对金鼓旌旗与人的耳目相互关系及金鼓旌旗在军事指挥中作用的认识与总结,因此不难推知,在孙、吴以前的西周,旗鼓就已用于军事指挥。
1.旌旗
战旗由原始社会氏族部落的标志发展而来。“旗”字从“■”,在甲骨文中作“■”形,是最早的旗,军旅的“旅”字在甲骨文中作“■”形,意为在战旗下集合众人。
与等级制度相适应,周代的战旗因其主人的身份地位的高低贵贱而有太常、旂、旃、物、旗、■、旐、旞、旌等多种形式,即《周礼?春官?司常》所说:“及国之大阅,赞司马颂旌物:王建太常,诸侯建旂,孤卿建旜,大夫士建物,师都建旗,州里建■,县鄙建旐,道车载旞,斿车载旌。皆画其象焉”。兹分述于后:
“太常”,为王的战旗。《仪礼?觐礼》上说:“天子乘龙,载大旆,象日月,升龙降龙。”郑玄注云:“大旆,太常也。”“太常之上绘日月之形,象征至高至明。”《左传?桓公二年》所谓“三辰”旂旗,“昭其明也”,即是实证。又《逸周书?克殷解》说武王伐纣时“又阵常车”,这里的“常车”就是建有太常旗的战车,王坐镇其中观察和控制战场局势的变化,是战场上全军的指挥中心。
“旂”,为诸侯的战旗。据《释名?释兵》:“交龙为旂。旂,倚也。画作两龙相依倚”。“豗”上还悬坠有铃,如《尔雅?释天》说:“有铃曰旂”,《说文?■部》说:“旂,旗有众铃,以令众也”。另如《休盘》、《询簋》、《王臣簋》、《颂鼎》、《毛公鼎》、《豆闭毁》等西周青铜器铭文在记载王赐臣下时均有“■旂”字样。“■”即铃,“■旂”就是带铃的旗,旂与铃相配,声象俱备,使其宣发指令效果更佳。另据《诗?鲁颂?閟宫》记僖公绍继周公之业说“龙旂承祀、六辔耳耳”和《诗?周颂?载见》记诸侯朝武王庙说“龙旂阳阳,和铃中火”,均说明龙旂是诸侯之旗。
“旜”,又作“旃”,是孤卿的战旗。《释名?释兵》:“旃,战也。三孤所建。”旃旗上无任何图案,且旗的主体部分与斿同为一色。《周礼?春官?司常》:“通帛为旜,杂帛为物。”所谓通帛是说旗的■(主体部分)与■两部分颜色一致。据《左传?昭公二十年》载,在田猎时,国君用“旃以招大夫”,说明“旃”确为上大夫——孤卿的战旗。至于《周礼?大司马》所载“师都载旃”,据清代王念孙辨析,此“师”为“帅”之误,帅指三军之帅,“都”是大小都邑主,他们的身份相当于孤卿,所以也建旃,因此“师都建旃”与“孤卿建旜”并不矛盾,其意义实际上是一致的。
“物”是大夫士的战旗,这里“大夫”与“士”相连,当是中大夫与下大夫。《逸周书?克殷解》说武王伐纣时,斩纣及其妻妾悬首于太白、小白。朱右曾《逸周书校释》谓:“太白即旃,小白即物。”因此“物”又称为“小白”。据《周礼?春官?司常》中“杂帛为物”可知,“物”的■幅由杂色帛缝连而成,而且不画任何图案。
“师都建旗”。据清王念孙说:“师当为帅。《说文》引《周礼》作率都建旗。帅、率古字通”。又《周礼?大司马》有“军吏载旗”,与“师都建旗”有异,清孙诒让认为,《司常》所说的“师都建旗”,系指各级军吏而言,被以三军之帅代称军吏,而《大司马》所说的“师都载旃。”①则专指三军三将,不包括各级军吏。据《逸周书?克殷解》载:“百夫荷素质之旗于王前。”“百夫”即百夫长,是一级军吏,可证“旗”确为军吏所建。因此,实际情况当是:军帅建旃,军吏建旗。“旗”为单色,画熊虎之象,象征其猛如熊虎。
“州里建■”。州里指六乡,即国中官吏。六乡有军队,因此六乡的官吏建■旗,《周礼?大司马》即谓:“百官建■”。“■”画鸟隼,象征迅捷。《诗?小雅?六月》说:“织文鸟章,白旆央央”,画鸟章的旗即是■。而由《六月》又可知“■”有“旆”,旆是旗正幅后部的附帛,可以随时取下或佩上。如《左传?昭公十三年》载,晋以兵车会诸侯,“八月卒未,建而不旆,壬申复旆之”,杜预注云:“将战则建旆,不战则不旆”。“白旆央央”是对集合全军准备应战的临战情景的描绘。
“县鄙建旐”。县鄙是国郊之外的六遂之地,周代居于六遂之地的“野人”虽然不当兵,但却充作军中的厮役。如《书?费哲》载,伯禽伐淮夷、徐戎,令三遂“峙乃桢榦”,“峙乃刍茭”即派人准备筑具、草料。又《诗?小雅?出车》说:“设此旐矣,建彼旌矣”,“出车彭彭,旗旐央央”,这些都说明县鄙之民于战时要从事后勤工程服务,亦要从军,其长官也要建战旗,所以《周礼?大司马》说“郊野载旐”。“旐”画龟蛇,有负物蛇行,尾随其后之意。
① 孙治让:《周礼正义》卷五十六。
“道车载旞,斿车载旌”,道车是乘车,斿车是田猎车。旞、旌是无旗幅而以旄牛尾或鸟羽插扎于竿首制成的战旗。《尔雅?释天》所说:“注旌首曰旌”,郭璞注:“载旄于竿头”。又《周礼?春官?司常》:“全羽为旞,析羽为旌”,全羽是指鸟的整支翅膀的羽毛,析羽是指从鸟翅膀拔下的散羽毛扎成的一束羽毛。用作旞、旌的羽毛往往染上鲜明耀眼的颜色,以使士卒视之而奋进。旞、旌是广泛用于指挥战斗的战旗,并不局限于某一等级。不仅王可用旞、旌,而且诸侯卿大夫亦可用之。如《尚书、牧誓》说:“王左仗黄钺,右秉白旄以麾”,“旄”即旄牛尾,白旄显然就是用旄牛尾制成的“旞”旗;又如《公羊传?宣公二十年》载,楚“庄王亲自手旌,左右(挥)军”;再如《左传?成公十六年》载,晋栾鍼见楚“子重之旌,请曰:‘楚人谓夫旌,子重之麾也’”。以上这些记载都说明旞、旌的使用是不受等级限制的。
除麾、旌无等级之限外,从太常到旐则分属于不同等级。不同等级的战旗除颜色式样各不相同外,还用“旒”(liú)的多寡来加以区分。“旒”又作“斿”,是旗帜上的飘带,如《国语?齐语》载周襄王赐命齐桓公时即有“赏服大辂,龙旗九旒”说。一般而言,太常旗十二斿(《周礼?春官?中车》),龙旗九斿,鸟■七斿,熊旗六斿,龟旐四斿(《周礼?考工记?辀人》)。
综上所述,周代具有一套完备的战旗号令系统,各种战役旗各有名号,它们以颜色式样及旗的多寡以示区别,士卒在军事行动,尤其是作战过程中,一辨即明,从而决定自己的行动,达到军队统一指挥的目的。
2.战鼓
鼓,在人类生活中有极广泛的作用,至今仍被使用。其形状多为圆桶或扁圆形,中空,外以木板、皮革等蒙闭,用手或其他物体击打,发声震耳。最早的鼓有土鼓、木鼓,而据《诗?商颂?那》:“置我鞉鼓,奏鼓简简”,可知至迟在商代已经出现了革鼓。由于鼓具有扩声的特性,早在远古时代,原始人就用它来驱赶野兽,辅助狩猎活动,同时还被用作乐器,击节以导舞。而当人类社会发生战争以后,它便又被赋予了军事职能,即演变为战鼓,成为军事指挥号令系统的重要构成部分。
周代的战鼓主要是革鼓,和战旗一样,与等级制度相适应,战鼓也依主人身分的贵贱等级而有多种。《周礼?大司马》对此有明确记载,其谓“王执路鼓,诸侯执贲鼓,军将执晋鼓,师帅执提,■帅执鼙”。路鼓是一种四面大鼓;贲鼓是两面大鼓;晋鼓也是两面鼓,但较贲鼓大而扁短;提是手提战鼓;鼙是一种小型战鼓,又称“应鼓”。这五种战鼓总是与金器配合使用,故号称“金鼓”。《周礼?地官?鼓人》即有“以金 和鼓,以金镯节鼓,以金铙止鼓,以金铎通鼓”的记载。郑玄注云:“是 、镯、铙、铎皆助鼓以作气”。又《周礼?大司马》说:“卒长执铙,两司马执铎,公司马执镯”。铙,郑注云:“如铃无舌,有秉执而鸣之”;“镯、钲也。形如小钟”,又称丁宁。《左传?定公四年》:“伯棼射王,汰辀及鼓跗,著于丁宁”,杜注:“丁宁,钲也”。铙、镯均是小型打击乐器,而“铎”,“大铃也”(《说文》),是摇动乐器。此三金均是公司马以下的低级军吏所使用的指挥工具。
3.金鼓旌旗的演变与实践运用
金鼓旌旗作为军中指挥号令系统,目的是为了在金鼓旌旗的指挥下按照指挥人员的指示统一行动,但是不同的金鼓旌旗所发出的号令各不相同,因此要想让士卒听令必先使其知令,即是让士卒先掌握并练习金鼓旌旗发出的各种复杂号令,这并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办到的,所以周代的军事训练“讲武”活动中以操练士卒辨识金鼓旌旗发出的号令作为中心内容。《周礼?大司马》对此记载颇详:“中军以鼙令鼓,鼓人皆三鼓,司马振铎,群吏作旗,车徒皆作。鼓行鸣铎,车徒皆行,乃表乃止。三鼓摝铎,群吏弊旗,车徒皆坐。又三鼓,振铎作旗,车徒皆作鼓进,鸣镯,车骤徒趋,乃表乃止,坐作如初。乃鼓,车驰徒走,乃表乃止。鼓戒三阕,车三发,徒三刺。乃鼓,退,鸣铙且却,乃表乃止,坐作如初”。这里所描述的是各级军吏手持金鼓旌旗训练士卒的一个壮观场面,从集结待命到齐步行进、立定、快速行进,跑步行进直至发矢击刺、收兵撤退悉听旗鼓之令而行。在整个训练过程中,三军步调统一,不得擅自动作,不准破坏队形,必须排列有序,即“以旌旗为左右和之门,群吏各帅其车徒以叙和出,左右阵车徒,有司平文,旗居卒间”。另据《司马法?天子之义》:军事训练中要求“军旅之固,不失行列之政”,即使是“逐奔”,也不准“踰列”。如果“士失什伍,车失偏列”(《尉缭子?制谈》),将受到军法处治。
由于士卒每年农闲时都接受军事训练,对金鼓旌旗的号令已经熟悉,因此在实战中完全可以根据各级军吏旗鼓号令的变化而行动,也正因如此,军事指挥人员才得以运用金鼓旌旗来实现自己的意图,进退徐疾,均得其要。
金鼓旌旗除具有指挥号令的作用外,同时还可以鼓舞士气,以壮声威。但是要真正发挥金鼓旌旗的效用,对军事指挥人员的要求亦很高,因为战场的形势千变万化,而金鼓旌旗的号令又十分复杂。单就鼓法而言,就有“鼓旌旗、鼓车、鼓马、鼓徒、鼓兵、鼓足、鼓首”等多种,而每种鼓法又有启、止、退之分。能否把握时机,正确运用,事关全局。如使用不当,则有可能胜负互易。因此,一位优秀的将领不但要把金鼓旌旗的号令烂熟于心,而且要审时度势,不失战机,最大限度地发挥金鼓旌旗的指挥号令作用,才能达到战而能胜的目的。
周代除军中的金鼓旌旗指挥号令系统外,在国防上还建设了一套烽燧传警系统。古代交通通讯非常落后,每一地的军队数量有限,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必须召集援军,而步行传讯求援不能迅达,往往贻误战机。为解决这一问题,人们发明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烽燧传警通信系统。西周时期这一系统已被广泛运用,即在从王都通向诸侯国和边境的各个方向,利用山头和高岗,设置烽火台,备置燃料火种,派专人守候,有警则燃。白天放烟,夜间举火,逐一传递,虽千里之外亦可迅速知晓警情而发军援应。如西周末年,周幽王宠爱褒姒,而褒姒不爱笑,幽王为博其一笑,令举烽燧。诸侯闻警悉至,但并无警情,褒姒乃大笑,幽王很高兴。后来又几次无警而举燧,诸侯几遭胡弄,多不信。而当犬戎进攻周朝时,幽王再次举燧,诸侯兵闻警不动,幽王因无援而被杀。以上关于举燧的记载,虽是一件极荒唐之事,但说明了西周时已建立起一套发送警报、传递号令的烽燧系统,而且在国家军事活动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四)西周的战争
西周时期的战争和商代一样有两大类,一是周族兴起过程中与商朝对抗直至灭商的战争;一是建立周王朝后为巩固和扩大统治而进行的对内平叛和对外扩张。兹就这两方面的军事行动择其主要者分述于后。
1.周人灭商之战
商朝末年,自帝甲开始,国势由盛转衰,历七世至纣王帝辛时,积弱之势日益严重,加之纣王荒淫无道,倒行逆施,天怨人怒,社会矛盾越显尖锐,灭亡之兆已现。
而正当商王朝统治行将崩溃之际,西方渭水流域的周族兴起,经过古公亶父、季历等几代的长期努力经营,周的势力日益强大,商王父丁感到周人对自己的严重威胁,因而杀季历以遏制周族的发展。季历死后,其子昌立,是为西伯,即文王。文王在位 50 年间,始终把灭商作为自己的战略目标,他吸取前辈的经验教训,在实施内政外交上,注意在形式上臣服于商,消除商王对周的疑虑,暗地里却积极积蓄力量,招揽四方之士,扩大周的影响。文王的意图被崇侯虎察觉,并向纣王指出周对商的潜在威胁,于是商纣王囚文王于羑里(今河南汤阴)。文王的谋臣们积极营救,投商纣王之所好,向其进献美女、骏马及其他宝物,纣王大喜而赦文王,并赐以弓矢斧钺,授以征战之权。文王归国后,一方面“阴行善”,向纣王献洛西之地,以请除炮烙之刑,笼络其他诸侯;另一方面假意讨好纣王,祭祀商人祖先,表示永远臣服忠于商朝。这样既打消了商王的戒心,又在诸侯中提高了威望。如商的虞、芮二属国因慕文王之名而求其帮助调解两国领土争端,最后受文王治绩的感化而终至背商朝周。其他诸侯也“多叛纣而往归西伯”(《史记?周本纪》),就连南方的楚国之君也远道朝拜文王。所有这些都为周灭商创造了极有利的条件。
周文王在争取各诸侯的同时,利用自己从纣王那里取得的征伐权力,采取军事行动,消灭敌对势力,剪除商的属国,先后征服北边的犬戎、西边的密须(在今甘肃灵台)、东边的黎(又作耆,在今山西长治西南)、邘(今河南沁阳西北),接着又趁势灭掉了崇国,并将都城由歧迁至丰邑(今陕西户县东),为灭商扫清了道路。正当周势力迅速发展,灭商指日可待之时,文王大业未竟而卒,其子发立,是为武王。武王继承父志,进一步加紧灭商的准备工作。而此时商纣王仍不以为然,对周人咄咄逼人之势掉以轻心,宣称“不有天命呼?是何能为?”(《史记?周本纪》)对周不加防范而专意于征伐东夷。对东夷之战不仅使商王朝实力大为消耗,而且使西线为之空虚,同时激化了国内矛盾和统治者之间的斗争,使周取得了灭商的有利战机。武王为实施最后进攻,先试探诸侯的态度,利用文王在诸侯中的威信,曾载文王的灵牌在孟津(今河南孟县西南)联合各诸侯东向观兵,从者八百诸侯。这次会盟既是一次军事演习,同时也是对武王盟主地位的大检阅,会盟的成功无疑在政治上确立了武王的盟主地位,使武王有能力组织强大的军事力量灭商。武王虽得到各诸侯的拥护,但仍感时机不够成熟,会盟后即退兵,又经两年的准备,武王信心倍增。而此时商统治集团内部分崩离析,想挽回商王朝命运的贵族尽遭陷害:王子比干被杀,箕子被囚,微子逃走,少师、太师奔周,商纣王完全陷于孤立。武王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率戎车三百乘,虎贲三千人,甲士四万五千人”(《史记?周本纪》)东进伐商,并遍告诸侯于盟津会师,准备对商展开决战。
周军从宗周出发,沿渭河和黄河南岸行抵盟津渡河,大会诸侯,组成联军。当时联军中除国姓诸侯和归附于周的其他诸侯外,还有西方和南方的庸、蜀、髳、微、卢、彭、濮等方国部落的军队。武王向联军发布誓师令(《泰誓》),历数纣王的种种罪行,宣布伐商是执行上天的旨意,激励全军将士同仇敌忾,勇往直前。战前动员后,联军以“朝食于戚,暮宿于百泉”(《荀子?懦效篇》)的急行军迅速挺进商都朝歌西南的牧野(今河南汲县北),并进入临战状态。公元前 1027 年周历二月甲子日清晨,在发起总攻前武王再次举行誓师大会,武王在誓词(即《牧誓》)中揭露商纣王逆天叛道,抛弃祖宗,离弃兄弟,重用奸人,为非作歹,使生灵涂炭,因此必须奉行天命伐而灭之。同时宣布作战纪律,教以战法,勉励士卒勇敢杀敌。面对联军的进攻,纣王毫无准备。时商军主力仍在东线与东夷作战,为抵抗联军,不得不临时武装大批奴隶,仓促应战。《史记?周本纪》记牧野之战战况云:“帝纣闻武王来,亦发兵七十万人践武王,武王使师尚父与百夫致师,以大卒驰帝纣师。纣师虽众,皆无战之心,心欲武王亟入。纣师皆倒兵以战,以开武王。武王驰之,纣兵皆崩畔纣。纣走,反入登于鹿台之上,蒙衣其殊玉,自燔于火死”。文中七十万人,其数不确,《尚书?武成》孔颖达疏云:“纣兵虽则众多,不得有七十万人,是史官美其能破强敌,虚言之耳。”又清人梁玉绳《史记志疑》卷三云“案:三代用兵无近百万者,况纣正发畿内之兵,安能如此其多。”由此可知纣军并非确有 70 万人,但其数量多于联军则有可能,但从文中商军“皆无战之心,心欲武王亟入”纷纷倒戈叛纣来看,商纣王为数众多的军队当不是国家军队的主体,而是由奴隶临时拼凑而成,唯充数以虚张声势而已。从战斗经过来看,两军并未有激烈的交锋,武王采用了声东击西的策略,派师尚父带领少数勇猛之士向纣军挑战,转移敌军注意力并挫伤其锐气,而后亲率主力向敌军发动猛烈攻击,纣军遭此突击,不战自溃,奴隶大军纷纷倒戈,纣军顷刻土崩瓦解,纣王自知大势已去,逃回鹿台,自焚而死。周军乘胜占领朝歌,商王朝遂告灭亡。
牧野之战是我国古代以少胜多的著名战例,这场战争从准备到进行,周王始终把政治攻势与军事攻势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充分发挥政治攻势的效力,瓦解孤立敌人,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壮大自己。这一措施在战争中显示了强大的威力。而在具体交战中,武王采取了慎重而灵活的战略,根据双方兵力的实际情况,为避免与商军进行正面消耗战,采用分散敌人注意力,出奇制胜的战法,突击商军主力,使其防不胜防,从而以最小的代价赢得了战争的全面胜利。
这场战争不仅反映了当时军事家驾驭战争的能力达到了相当的水平,显示了政治攻势的巨大作用,更重要的是灭亡了腐败的商王朝,确立了周在中原的统治。
2.周公东征之战
牧野之战后,武王成了天下共主,为了对原商朝畿内地区实行有效统治,他把商畿分为三部分:邶(北部)、鄘(东部)、殷(西部)、封纣王之子武庚于邶,使其奉祀祖先,不绝殷后;令管叔(名鲜)治鄘,蔡叔(名度)治殷,而以管叔、蔡叔、霍叔(武王之弟)三人同为武庚的傅相,以监视武庚,故号称“三监”。
周灭商后两年,武王卒,其子诵继位,是为成王。成王年幼,周公旦摄政,代成王行事。当时周朝刚刚建立,其统治基础远未巩固,原来的殷商势力仍很强大。武庚及地处东方(今河南东部、山东西部、安徽及江苏北部地区)的一些诸侯国:趁机叛乱。管叔(武王次弟)因企图继王位,对周公旦摄政极为不满,于是散布流言,并煽动蔡叔、霍叔等,怂恿武庚及东方诸国,以“周公将不利于孺子”为借口,公开叛乱,周王朝面临着殷商复辟的危险。
周公旦面对来自内外两方面的复辟势力,多方权衡,断然决定兴师东征。但当时周朝内部反对武力平叛者大有人在,为了组织东征军发动平叛之战,周公旦进行了大量的宣传鼓动工作。他发布文告(即《尚书?大诰》),分析了当时的形势,认为武王死后,政局动荡,国内很不平静,殷商遗族看到周朝内矛盾尖锐,有懈可击,因而轻视周朝,企图复辟并发动叛反,王朝面临天降大祸,不可等闲视之,必须除绝祸患以求振兴。他用大龟占卜,说得到上天旨意,用武力平定叛乱,且卜兆是吉利的。据此告戒周人及原来归属于周的诸侯,必须顺行天意,继续文王、武王的大业,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只有团结起来,齐心协力东征平叛。
经过周公的宣传动员,借助上天的旨意和文王、武王的余威,周公终于把东征大军组织起来,并亲任统帅,挥师东征。周公率东征大军沿当年武王伐纣的路线向东征讨,首先将兵锋直指邶地,周师一到,“殷大震溃”,杀武庚(一说败逃,不知所终)。与此同时,分兵一路直取管叔驻地鄘,并迅速消灭管叔的武装,占领了城邑,管叔亦被杀死。接着周师攻克蔡叔驻地殷,捉蔡叔而囚之于郭凌(一作郭邻)。
周师击败武庚及“三叔”之后,周公意欲扩大东征战果,一举消灭其他反叛力量。周公原计划先向东伐商盖(今山东南部、西部地区),商盖地区为东部主要反叛势力所在,即“大国”所居之地。辛公甲提出建议:“大难改,小易眼,不如服众小以劫大”,周公采纳了他的意见,遂改变计划,决定先攻淮泗间(今苏北、皖北地区)的九夷(包括徐、熊盈氏等小国),于是挥师东南,进攻九夷。九夷诸小国实力不强,在周师的强大攻势下,节节败退,但由于九夷在此之前长期与商作战,其军队数量虽少,却颇具战斗力,且对当地的地理非常熟悉,善于在低洼河湖地带作战,而周师车兵行动不便,且士卒多有水土不服,因此攻九夷之战,并不象预料中那样速战速决,但经过连续作战,九夷终被征服。
周公征服九夷诸小国后,便按原计划挥师北上“践奄”。奄国在商朝时曾是东方的一个比较强大的诸侯国,周灭商后,它并未受到冲击,仍保有实力,在武庚叛乱后,成为周东方的一个劲敌。但此时周师已先剪灭了奄国西、南两面的邻国,其势孤悬,周师乘胜进逼奄城,奄君被迫投降。接着丰、蒲姑等山东北部诸国亦相继投降,至此历时三年的东征之战宣告胜利结束。
周公东征之战,是在周王朝面临被颠覆的危急情况下发动的,在内外交困的形势面前,周公毅然采取如此大规模的军事行动,可见其胆略非凡。此次征战主要对象是殷商旧势力,因此又称“第二次伐商之战,”战争的胜利不仅巩固了周王朝新政权的统治,消除了内部不安定因素,同时将周的统治势力扩大到渤海、黄海之滨。此外,东征之战在军事上也为后世创造了诸多成功经验。在东征过程中,周公及其属下谋臣针对反叛势力没有形成统一力量的实际,采取以强击弱,以大攻小的战略,集中优势兵力各个击破。在具体实施步骤上,实行擒贼先擒王的方针,首先集中兵力打击武庚、“三叔”等首恶者和策动者;在击灭首恶之后,又适时调整计划,先攻小,后攻大,进而以军事胜利相威慑,以政治攻势迫敌投降。所有这些策略,均收到了显著的成效,在中国军事史上留下精彩的一页。
西周早期,自周公东征胜利后,在成、康两王在位的五十年间,由于贯彻周公制定的政策,精心治理,使西周呈现“天下安宁”的局面,国内社会矛盾和与外族的矛盾相对缓和,战事极少,此间只发生过成王攻淮夷和康王伐鬼方两次较大的战争。
成王攻淮夷之战发生于成王五十一年,此时周公已死,成王亲政,东方的奄国和淮夷再次起兵叛反。成王率兵亲征。曾以毛公为统帅,总领王师,并以成周八师为主力中军,命关伯率所属为左军,命吕伯率所属为右军,成王子■领本族甲士为成王卫队。经三年断断续续的征讨,终将叛乱平息。
周康王伐鬼方发生在康王元年,起因不明。据《小盂鼎》铭文,周师往伐鬼方,鬼方战败,周军杀鬼方四千八百余人,俘其首领以下一万三千八十一人,获车十辆,马、牛、羊数百头,取得巨大胜利。
3.西周中后期的战争
在成、康统治期间,天下安宁,周朝势力空前发展,达于鼎盛。与此同时,周朝周边的戎、狄、蛮、夷也逐步发展壮大,与周朝的摩擦冲突逐渐增加,从周昭王开始,多次爆发了周朝与戎、狄、蛮、夷诸族间的战争,直至西周灭亡。
(1)昭王攻荆楚之战
周昭王时,汉水南的楚国和百濮、群蛮,时常“陷虐”周王朝南土,南疆边患不断。昭王十六年,汉水流域的及国攻扰周土,昭王决定亲自率军南征,欲彻底解除南疆边患,以收一劳永逸之功。于是在成周集结大军,同时命令各诸侯率本国军队从征。当周军大举南进达于边壤时,及国闻风归附,遣使往迎周王,南夷(汉水流域诸国)、东夷(淮水流域诸国)二十六邦国均来朝见,以示臣服,南征第一阶段不战而捷(据《宗周钟》铭文)。昭王因胜而骄,继续南下攻荆、楚,渡汉水后,遭到以兕(古犀牛类独角兽)为图腾的部落的阻击,周军大败,六师丧尽,昭王亦死于汉水之中(《史记?周本纪》)。此次南征古文献资料奇缺,战争经过不得而知,但昭王以丧师身亡而告终却是事实。
昭王南征是周朝建立后遭受的第一次严重的军事挫折,此次战争的失败从侧面暴露了周王朝政治、军事上的薄弱环节。成康之际周朝国势强大后,不再像文王、武王时期一样从政治上争取和团结四方外族方国部落,而是单纯地依仗军事征服来解决与周边外族的矛盾,文王、武王时的德政义行不能远播四方,周王朝的威信影响受到削弱,遭致各族人民的反对,此其一。其次,周朝在近半个世纪的和平时期里,军事上陷于保守状态,满足于周初东征取胜的经验,单纯注意发展车兵,没有根据战场的变化来研究四方边境地理环境的特点,更没有发展出一套适合于山区和江河作战的军事装备和战法,因此一旦离开中原地区而深入山河交错的山区作战,必然困难重重,无法施展。其三,因长期处于和平环境,对军事斗争缺乏足够的认识,尤其是对敌方缺乏了解,因而既不注重军队的训练,又妄自尊大,每当出征,周王往往亲自挂帅,以满足自己的虚骄心理,而其左右辅臣,因久享安乐,知礼乐而不知兵法,在此种情况下轻敌冒进,难免不落得兵败身亡的悲惨结局。由此可见,昭王南征的失败绝非偶然,它有着深层的政治和军事原因。自昭王之后“王道衰微”(《史记?周本纪》)即是明证。
(2)穆王西征犬戎之战
周昭王南征溺死后,其子姬满即位,是为穆王。穆王时,居处西北的犬戎势力又强大起来,并开始怠慢于周,在朝穆王时没有进献贡品,以示挑衅,穆王遂决定征伐之。祭公谋父曾提出不同意出征的意见,主张实行文王时“耀德不观兵”的政策,即以政治手段求得犬戎的“荒服”(只按时来朝拜周王,无其他义务),穆王不听,亲自帅师西征。因有关资料缺乏,战争经过不详,据《后汉书?西羌传》仅知“获其五王,又得四白鹿,四白狼,王遂迁戎于太原”。即俘其部落首领五人,而“四白鹿、四白狼”中的“鹿”与“狼”,有人认为是指以鹿、狼为名号的戎族。从战果来看,此次战争的军事胜利并不大,而且由于穆王对边疆少数民族采取高压的政策,其所导致的后果是对周极为不利。《史记?周本纪》谓:“自始荒服者不至”,说明周王朝在周边外族中失去了威信。
穆王战胜犬戎后,继续西征,一直打到昆仑,还相传与西王母在瑶池相会(《古本竹书纪年》)。说明周穆王时,周的势力曾一度深入西域地区。
(3)懿、孝、夷、厉诸王与戎族之战
周穆王发动了征犬戎之战,并将犬戎迁至太原(今山西北部及内蒙古地区)。周穆王死后,共王、懿王、孝王、夷王、厉王相继即位,在以上诸王在位期间,国势日趋衰微,西北的戎狄侵凌日甚,对戎族之战成为西周中后期对外战争的主要内容之一。
懿王时,戎族不断攻扰周境,一度打到镐(陕西西安西)、岐(陕西岐山)等地,懿王派虢公率军攻拒犬戎,战败,懿王被迫逃离镐京,迁都犬丘(即槐里,今陕西兴平县)。
孝王时,与戎族的战争时断时续,孝王曾命申候(“申”为古姜姓国,居今晋、陕之间)攻西戎,西戎战败,献马止战。
夷王时,力图征服西戎,以绝除戎族不断侵扰之患,令“虢公率六师攻太原之战”(《古本竹书纪年?周纪》)。周师进至俞泉(今地不详),大败戎人。获马千匹,取得较大胜利。
夷王虽重创戎族,但并未达到绝患的目的,不久允姓之戎又崛起。至厉王初年,ǎ狁竟攻至周京师——豳的附近,大肆掳掠,厉王令武公率军迎战,元士多友自宗周奉命驰援京师。周大军向西进击,先后在■、龚、世和杨冢等地与ǎ狁交战,共计斩杀 356 人,俘 28 人,缴获兵车 127 辆。同时,还解救了ǎ狁所掳的荀邑百姓。厉王时对戎族的战争取得了很大胜利,但仅仅缓解了一下局势,并未能阻止戎人的继续进攻,以至到宣王、幽王时成为对周王朝的主要威胁,并再度攻入镐京,杀幽王,最后瓦解西周。
(4)夷、厉二王征淮夷之战
夷王、厉王时期,由于戎族的不断进攻,不仅西方、北面边患不断,战事频繁,此时居处淮河流域的淮夷(或称南淮夷)因看到周室日益衰微也不断起而反抗。
夷王时,淮夷的反抗日甚一日,夷王曾亲率大军南征淮夷,在噩侯驭方的配合下,先后征服了角(今江苏淮阴)、津(今江苏宝应)、桐(今安徽桐城)、遹(今安徽霍山)等小邦,事后对征战有功的噩侯大加赏赐。
淮夷诸小邦受夷王打击后,一度息兵止战,贡服于周,但由于周在淮夷地区进行残酷的压迫和剥削,事隔不久,至厉王时淮夷诸邦又重新联合起来,反抗周朝,曾有功于周的噩侯驭方也加入其中,并成为反周联军的首领。在驭方的帅领下,淮夷联军向西长驱直入,一直打到上洛地区(今陕西商县),西周朝野震动。周厉王急忙组织军队在析谷阻击,将淮夷联军从西向东步步逼退。在击退淮夷联军的进攻后,趁势诏命“西六师”和“成周八师”南下攻灭噩国,擒获驭方,终于将淮夷的反抗暂时压服。但淮夷众小邦并未就此俯首听命,而是继续反抗,厉王不得不亲自帅师征战,但其收效并不明显。从上述战况来看,夷王时期周与淮夷之战规模很大,战线很长,周朝动用了王室军的主力——“西六师”和“成周八师”仍未奏功,可见淮夷反周力量的强大和战争的十分艰巨。
(5)宣王“中兴”之战
周共和元年,国人暴动,厉王被迫逃到彘地(今山西霍县),共和十四年,厉王死于彘,其子静立,是为宣王。宣王即位时,周朝正面临着内外交困的严重危机,一方面,内部的阶级矛盾和贵族间的矛盾异常尖锐,社会处于动荡不安之中;另一方面,外部四周的一些方国、部族,尤其是西北的戎狄和东南方的淮夷,乘周王室危机,加紧对周朝的反抗和进攻。
在严峻的形势面前,宣王鉴于厉王因暴虐专制而被推翻的教训,采取了一系列缓和内部矛盾的措施。《史记?周本纪》载宣王在周、召二相的辅佐之下,“修政,法文、武、成、康之遗风”,一改厉王时的做法,要求贵族们减轻对国人的压榨,不要淫湎于酒,同时承认贵族奴隶主们开辟的山林、川泽为己有等,这些措施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使周朝内部得以安定。在此基础上,宣王凭借积蓄起来的力量,开始把注意力集中于对外族的战争,在征服戎狄、淮夷过程中,以军事力量为后盾,在战略上采取了防御与进攻相结合的方针。
宣王初年,西北的戎狄继续大规模向周发动进攻。宣王三年,宣王命大夫秦仲伐西戎,秦仲兵败被杀。约在宣王五年,ǎ狁逼进西周腹地,“侵镐及方”,主力集结于焦获(泾阳西北),前锋进抵泾阳,对周朝构成极大威胁。是年六月,周宣王为解除这一外患,命尹吉通率师出击,尹紧急集结军队,以十乘战车为先锋进攻焦获,自率主力随后急速跟进。周军以战车优势,将ǎ狁击退,并继续向西北推进到太原。周军获胜后,宣王派大将南仲率兵前往收复的地区,筑城防守的同时,还主动出击ǎ狁,即所谓“ǎ狁于襄”,“薄伐西戎”,“执讯获丑,薄言还归”,“ǎ狁于夷”。
宣王六年,宣王召秦仲的五个儿子,命他们统兵七千再次大举攻伐西戎,大胜。宣王封秦仲长子为西陲大夫(号庄公),并赐管犬兵、犬骆之地,使其成为周在西方的重要屏护力量,以缓解来自渭河上游的威胁。事隔不久,宣王又派虢季子白伐ǎ狁,虢季子白率军由泾阳西进,初战告捷,斩首 500,生俘 50。接着命其部将不其乘胜追击,直打到高陶(今甘肃天水附近),得胜而归。
经过上述几次对西部、北部戎狄的战争,重创西戎、ǎ狁诸部,使其在后来一段时间内不敢内犯。暂时解除了戎狄对周京城的直接威胁,改变了原来“靡宝靡家”,“不遑启居”(《诗经?小雅?采薇》)的局面,稳定了人心。
宣王在解决西北边患后,便开始把主要精力用于对付南方的荆楚和东南的淮夷。在对楚作战中,宣王派方叔挂帅出征,统领兵车三千乘,浩浩荡荡,直奔南方。在周朝大军的强大攻势下,楚被打败,南方亦得以暂安。
接着,周宣王又把用兵重点转向东南,时以徐为首的淮夷诸小邦常反攻周,宣王先派召虎前往征伐。虽获胜,然淮夷诸邦仍不服,继续与周对抗,周宣王遂决定调集军队大举东征。宣王东征淮夷之役,《诗经?大雅?常武》有记载称,周王在太庙中命卿士南仲和大师皇父;“整我六师,以修我戎;既警既戒,惠此南国。”即是要整顿好国家军队,保持高度戒备,征服作乱的徐淮之夷,使王朝的恩惠能施于南国。同时训令军队将士在征战中要守纪律,不许扰民。据诗歌中反映,周军行动迅捷,势如猛虎,长驱直入,势不可挡,王师所至,踏遍淮河两岸,俘斩无数,将徐国大肆洗劫了一番,达到了以武力迫服淮夷的目的。
经过以上大大小小的征战,四境的反叛势力均被压服,国内矛盾也因而得到了暂时缓解,赢得了一个相对安定的发展时期,国势得到很大恢复,周王声威重振,史称“宣王中兴”。但是宣王满足于已取得的胜利,错误地夸大自己的力量而轻视外族的实力。在取得东征胜利后,并没有适时调整对外族的政策,而是希图以军事手段再创伟业,因而继续奉行军事征服政策,其晚年又多次对外族用兵,如攻太原之戎,攻条戎、奔戎,以及宣王三十九年攻姜戎等,但这些征战皆以失败而告终,尤其是攻姜戎之战,周师惨败,“丧南国之师”,周军元气大伤,从此一蹶不振。
综观宣王时期的战争,前期虽然打了一些胜仗,抑制了戎狄的进攻,压服了淮夷各邦国的反抗,但并未真正解决周与戎狄、蛮夷之间的矛盾,反而加深了外族对周朝的仇视与隔阂。而当军事上取得一定胜利时,不知运用政治手段去解决问题,而是一味的以军事取胜,最终事与愿违。而从其后期军事上的连连失败来看,宣王及其谋臣并没有利用暂时的稳定局势来研究和发展适合于山地川泽作战的兵种及战法,仍固守陈式,单纯以军事力量的优势作为发动战争的凭借,以致欲振复衰,实为后世所当鉴戒。
(6)犬戎灭西周之战
宣王在位四十六年而死,其子宫涅继立,是为幽王。幽王即位时,面临着更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国内人民因连年战争和奴隶主贵族的残酷压榨,生活悲惨,加之震灾(幽王二年关中发生大地震)、旱灾的危害,人民如陷水火,挣扎在死亡线上;而奴隶主贵族们却依然骄奢淫逸,国内阶级矛盾异常尖锐。在此情况下,西北的戎狄族大肆入侵“日蹙地百里”,周王朝陷入内忧外患交织的危险境地。而幽王不思振作,任用奸猾,以善溲好利的虢石父为亲,国人怨愤;又宠爱褒姒,废申后和太子宜臼,册褒姒为后,立褒姒子伯服为太子,由此引发一场王位继承权的斗争。申后之父申候联合缯侯与犬戎攻宗周,以支持申后和宜臼夺权。而当大祸将至之际,幽王以国事为儿戏,为博褒姒一笑,不惜“烽火戏诸侯”,及至申侯与犬戎之军兵临城下时,再举烽燧,诸侯无一应援,犬戎兵一举攻入镐京,幽王仓惶逃走,被追杀于骊山之下,西周遂告灭亡。
(五)西周的武器装备与军事防御体系
1.西周的武器装备
西周灭商后,吸收继承了商代的生产技术和文化,加之周朝统治者(尤其在周初)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社会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奴隶制经济呈现出繁荣景象。在奴隶主贵族土地国有制下,周王朝统治者极重视农业生产,与分封制相适应,周王将土地分给诸侯,诸侯再分给大夫,大夫再分给士。而这些大小的奴隶主贵族极尽剥削之能事,役使广大奴隶终年胼手氾足地在田间劳动。由于长期经验的积累,当时奴隶所使用的农业生产工具在商代的基础上又有了很大进步,虽然仍以木、石、骨、蚌为主要制作材料,但制作技术水平已大为提高。青铜农具也较商代增多,尤其是被称作钱、鎛、钰、艾的生产工具,分别用于翻地、锄地和收割,提高了生产效率。耕地制度也更为完善,已普遍采用休耕的方法。由于生产工具的先进,耕作技术的提高和大量奴隶的使用,农业生产取得了很大发展,农产品的产量和品种都大为增加。社会财富的增多,极大增强了周王朝的经济实力,这就为周朝军事力量的建设和战争的开展提供了较为雄厚的物质基础。西周的畜牧业虽因农业的大发展而在社会经济中退居次要地位,但奴隶主贵族仍十分重视畜牧业,尤其是养马,因为马是军事装备和贵族生活中所必须的牲畜,一辆战车就要用四匹马,国家要建立一支强大的车马部队,对马匹的需求量是非常可观的,因此,养马业在西周比较发达。西周手工业与商代相比取得了极为突出的发展,西周手工业仍然垄断在周王和大小贵族手中,周天子和各诸侯国都拥有相当规模的各种手工业作坊,并有比较细的分工,设有各种工官进行管理。武王灭商时所俘获的人数众多的各种青铜工匠都被充分利用,并世代不得改行。从成王时开始,西周青铜制造业有了一个大的飞跃,到西周中期在继承商代水平的基础上,青铜冶炼和铸造工艺继续得到提高,并制造出周代的风格和特色。
社会生产的发展和青铜冶铸技术的提高,使西周的兵器生产比商代的品种增多,除传统的戈、矛、刀、箭等外,还出现了戟和剑等新兵器,即使是传统兵器,它们的制作也有了新的变化。
戈,在西周时仍是主要格斗兵器。戈的形状从夏到商,不断改进,到西周时基本定型,戈的内改为弯曲的勾状,成为戈胡,并在胡身加刃,以加强勾、割的作用。接着又在胡边凿孔(称为穿),用绳子绑在柲上,成了短胡一穿的戈,这是戈的一大发展。随着经验积累,为使绑附牢固,穿由一个发展到二至三个,胡也随之增长,援的锋利程度也较商代提高许多。
矛,西周矛的形制较商代有所改进。过去銎比刃长,这时刃比銎长;过去刃部多是双隅(刃部隆起的脊角),这时有了三隅、四隅的。銎部侧面的环也取消。而矛柄的长度可能已如《考工记》所记载的一样有两种:一种长二丈,为步卒使用,称为酋矛;一种是长二丈四尺,是兵车上甲士使用的,称为夷矛。改进了的矛,尖锐锋利,刺透力强。
箭(矢),在西周仍是主要兵器之一。箭头的形制基本上是沿袭商代,只是镞的两翼夹角增大了一些,翼尾通过改为平铲状或将其磨制锐利,以扩大创面,增强杀伤力。青铜镞虽大量使用,但也还保留有骨镞、角镞。弓的形制大体也仍沿袭商代,到西周后期可能已逐渐形成了一套制弓的标准规范,成为后来春秋时代制弓工艺发展的基础。
戟,是西周时代的一种新兵器,它是戈与矛两种兵器连结在一起制作成的,是戈与矛的合体。在河北藁城台西村商代遗址中,曾发现一件把戈和矛联装在一个木柄上的铜兵器,可以说是后来戟的雏形。与藁城发现的戈矛联装不同,在陕西、甘肃、河南、山东和北京等地发掘的西周墓中,发现过不少青铜铸造的整体戟,说明戟在当时已普遍使用。但其制作还不很成熟,是在戈的基础上将胡部向上延伸成为刺锋,有的还将锋端铸成反卷的钩状,这样的戟兼有勾、啄、桩(chōng,撞击)、刺四种功能,因而很快被用于装备军队,而后经不断改进,成为中国古代长期使用的一种主要兵器。据《考工记》载,西周时戟的规格是:戟广一寸半,内长四寸半,胡长六寸,援长七寸半,刺长六寸,重一斤四两,柄长一丈六尺,柄下端有鐏(zūn,圆锥形的金属套)。由于戟制造工艺复杂,一物多能,技术要求高,因此其发展较缓慢;整体戟在西周及春秋早期有较多使用,到春秋中后期及战国时,又普遍改为长柄戈矛联装戟。
剑,是一种双刃的既可刺杀也可砍杀的短兵器。它是由刺击兵器演变而来,石兵器时代没有剑,大约在铜兵器全盛时期,由矛头及匕首演进而出现。从出土的实物来看,至今发现的最早的剑,是西周早期的铜剑,这种铜剑其形制还不完备,剑身比较短,一般长约 20—30 厘米,末端尖锐,两边有刃,但剑身中间无脊,也没有格和剑首,剑茎很短,携带时插在腰部,有的茎端有孔,用以穿绳携带。后来经不断改进,至西周后期和春秋战国时,形制逐渐完备,并成为奴隶主贵族喜欢佩带的一种兵器,因此其装潢极为讲究,有的剑柄嵌金镶银,雕刻纹饰,极为精美。据《周礼》记载,周代根据人的身长规定了佩剑的规格,分上、中、下三制,上制长三尺,重三斤十二两;中制长二尺五寸,重二斤十四两又三分之二两;下制长二尺,重二斤一两又三分之一两。总的来说,剑身都不长,这主要是因当时青铜含铅量少、韧性不够、质脆易折,不能制成长剑,由于这一原因,剑除贵族平时佩带外,在实战中主要用于防身和搏斗。
防护兵器。西周的防护兵器仍主要是甲、胄和盾牌。
甲仍以皮甲为主,但在山东胶县西庵发掘的西周车马坑中出土过一件胸甲,前胸由三片组成,全形呈兽面状,宽 37 厘米,高 28 厘米,后背是两个直径 11 厘米的圆形甲,这些尺寸与成年人的体形正好相合。西周铜胄的形制沿袭商代,变化不大。
盾牌,在西周初已成为军队重要装备之一,其形制与商代无大差别,有步盾与子盾(小盾)之分,多为皮质,上面钉缀有青铜部件。这些部件有的是大小不等的圆铜泡,以加强防护能力,有的还组成一定的图案,如琉璃河53 号墓出土的一盾,由七个部件构成形象狰狞的兽面,既是一种装饰,又可以达到威吓敌人的效果。
兵车,在形制上基本沿袭商代,仍然是独辕(辀)、方舆、两轮,二马或四马驾驶。但车的结构有所改进:一是辕的曲度加大,辕端抬高、减少了对马的压力,使马能更好发挥其速度;二是车厢加宽,一般在 130—160 厘米,甲士完全可以在车上自由挥动武器,提高了战车行进中甲士作战的灵活性。此时的战车在关键部位上多用金属部件,用铜辖把车■固定在毂外侧轴上,内侧的铜轴饰保护毂,减轻了车辆运行时的左右摆。辕,轭等部位也都用青铜铸件加固或装饰,大大提高了战车的牢固性,金文里称这种车为“金车”,文献中叫“戎车”或“攻车”。“戎车”多为军事指挥乘用。除“戎车”外,还有供进攻用的“轻车”,供防御用的“广车”,还有有环和皮革以遮蔽矢石的“革车”和用以攻城用的临车与冲车等等。其中以用于进攻的“苹车”数量最多。从出土的遗迹和实物可知,西周战车上配备的武器除原有的弓矢,长矛、铠甲、头盔、盾牌等之外,又增加了格斗长兵器戟和卫体的短兵器剑。
2.西周的国防体系及设施
武王灭商后,实行分封制,以王室贵族控制和管理被征服的地区,以巩固周王的统治。到周公东征获胜后,总结商代亡国和“三叔”、武庚反叛的教训,吸收夏、商保障国家安全的经验,采取了一系列巩固国家防御的措施,逐步建立起一个初具规模的国防体系。西周国防体系的特点突出表现为加强中央,以绝对的优势慑服地方;充实诸侯方国,镇守四方以屏卫中央。具体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第一,是增筑王都城池,建立强大的王室军。周公东征胜利后,周公一方面加强丰、镐一带的统治,加筑丰京、镐京两个原有都城,并以六师的军队驻守,即“宗周六师”,又作“西六师”;另一方面在洛水营建雒邑(今河南洛阳市),即成周城,派八师兵力驻扎,即“成周八师”,又作“殷八师”,大大加强了周王朝对东方的统治。这样在东西相距 400 公里的两都驻兵 14 师,形成两大战略基地,这对于就近集中力量征战四方,而无需远距离调集军队创造了条件。凡西方有事,西六师征之;东方有事,则成周八师讨之。这使得周王朝能够不失战机,有效地控驭地方。即使遇到重大的事变,周王朝还可以集合两大军区的兵力会同征战而不至示弱于反叛势力。
第二,是分封和建立不同等级的诸侯国及其军队,以镇守四方。周统治者在原殷商王畿地区,封武王之弟康叔建立卫国。在卫国的东面封周公长子伯禽建立鲁国,将被征服的徐淮之夷归属鲁国统治。在卫国东北部建立齐国(建都于今山东临淄),封师尚父姜太公为齐侯,统治原薄姑氏的土地和人民。卫、鲁、齐三国在当时均为大国,封地广大,拥有数量可观的军队,并享有征伐之权,这样就把东方商朝势力强大的地区控制起来。在北面又以召公奭的长子建立燕国,建都于蓟(今北京市),燕国统治中心在河北北部,统治区域则远达今东北地区,其势力也非常强大,它与齐、鲁、卫三国遥相呼应,互为犄角,使西周的黄河中下游直至海滨地区有了稳定可靠的安全保障。
在周朝的东南方,封商朝原来的贵族微子启建立宋国,建都商丘(今河南商丘),统治着商朝早期活动的地区,另在宋周围封有杞(姒姓,在今河南杞县)、陈(妫姓,在今河南淮阳)、蔡(姬姓,蔡叔之子,在今河南上蔡西南)等许多小国,它们与宋共同守卫着周朝的东南方,使苏皖北部、中部的徐、淮夷不能直接威胁周朝王畿地区。而远在长江下游的江南地区复有周的同姓诸侯国——吴国,这样周在东南地区的统治也得以加强。
在南方江汉地区,早在灭商前就建立了统治势力,这一带的庸、卢、彭、濮等方国部落曾参加过武王伐纣战争,灭商后,周王朝在汉水北岸分封了许多同姓诸侯国,被称为“汉阳诸姬”,其中以随国(今湖北随县)最大。这样,在南方也建立起了屏障。
在西南方,蜀人也曾参加过伐纣战争,周势力在长江上游四川地区已有一定影响,而在关中通往四川的要道——秦岭西部大散关,还有周的一个封国——散国,加上秦岭、巴山等山脉的天然阻隔,周西南的防卫亦得到了保障。
在西北方,与周畿邻近地区有强悍的戎狄部落,而周朝没有在西北建立强大的诸侯国加以控制和屏障,使戎狄成为西周最主要的外患以至最后瓦解西周。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分封诸侯、建立诸侯军队镇守四境对周王朝国家安全的重要。
西周在封藩建卫,加强国防的过程中,还有一项很重要的工作,那就是在统治区内到处建城设防,使之构成遍布全国的防御据点。周公东征后,除营建洛邑等城外,还在各大小封国、采邑兴建城池。与等级分封制相适应,西周在筑城方面也规定了一套等级制度,即王城(天子之城)十二里(一说九里)、大国诸侯城九里(一说七里)、次国七里(一说五里)、小国五里(一说三里)。城墙的高低也有等级限制,“大夫毋(无)百雉之城”(《史记?孔子世家》),王肃注云:“高丈长丈曰堵,三堵曰雉。”据此知大夫之城不能超过周长三百丈、高不超过一丈。孔子在这里说的是西周制度,可见西周城池的规模也是有等级之分的。
据史籍载,当时的城墙上筑有女墙,名为陴,也称作堞。城门,王城每面三门,共十二门,门外有曲城,名闉,就是重门(后来称作瓮城)。曲城上部有台,名阇。城墙四角筑有高出城墙的屏,以屏障城墙,此是后来角楼的前身。城墙外环以水濠(名为池)。大小诸侯及士大夫的城,规模较小,城门数也相对减少,但其城墙上部和外部的设施与王城大致相同,只是有大小之分。一般情况下,在城前利用山川地形建筑有城郭(亦称作郛),城与郭的长度大概也有一定比例。
城内的布局也是有严格规定的:城中为王宫(官署),以王宫为中心“左祖右社,面朝后市”。王宫(官署)也有不同规格。城内街道的数量宽度同样有规定,王城是“九经九纬”即纵横各九条,而经道的宽要能并行九辆车,所谓“经涂九轨”。当时筑城的方法仍是用版筑,以土为建筑材料。由上述可知,西周时非常注重城池的修筑,而在筑城方面有着种种区分等级的规定和制度。不仅如此,据《周礼?夏官?司马》载,当时还设有“掌固”、“量人”等掌管筑城的官吏和工程技术人员。
西周统治者为保障国家安全,除筑城设防外,还在交通要道和地形险阻处,修筑关门,设置关塞,以控制交通,并阻止外来入侵。《周礼》中即有“司关”、“司险”、“掌固”、“掌疆”等职官的记载,它们的职责均涉及军事防御。如“习险”“掌九州之图,以周知山川林泽之阻而达其道路。国有故,则藩塞阻路而止行者,以其属守之。唯有节者达之”,即负责边疆的防卫,对地理形势极为了解,当有警情时,则受命阻断交通,禁止行人往来,以其属下之兵士守关扼卡,只有持节(特殊许可证)者方可放行。又,从“掌固”的职责中可知,在国都的边界上,都有树林沟濠作防护,如有山川,则以之作天然屏障,充分发挥自然地理优势。边境上有边防军,昼夜巡逻,以加强警戒。同时还调用当地居民植树造林,挖沟设障,这在中国古代国防建设中堪称一个创举。
此外,由于西周时军队以车兵为主,为使军队调动迅速,提高军队运动的灵活性,统治者对道路交通的修筑也非常重视。在道路修筑上同样有等级之规定,当时的道路根据宽度和质量分为五级:一曰“径”,是小路;二曰“畛”,是田间道路;三曰“涂”,是井田“成”(方十里为成),间宽八尺(相当于今 5 尺余)深八尺的“洫”(水渠)堤上的道路,宽可行一轨(即一辆车);四曰“道”,即间隔更大的地域间宽平的交通干道;五曰“路”,是比道更高级的道路,一般是从王都通向诸侯国的交通大动脉。道路又有“国涂”、“野涂”之分,“国涂”即王都及城郊区的道路,“野涂”即王畿以外的道路。以上是就区域和质量而言的。至于宽度也有不同规格,即所谓“国涂九轨”、“环涂七轨”、“野涂五轨”。一辆车称“轨”,以每车宽八尺计(每车辙宽六尺六寸,而从车轮至车轴外端为七寸,两旁相加,合计八尺),“国涂”(王都城内道路)宽七十二尺(约当今 15 米);“环涂”(环王城路)宽五十六尺(约当今 12 米);“野涂”宽四十尺(约当今 8.5 米)①。至于诸侯、大夫的都邑道路规格按等级降低。据《诗经?大东》上说:“周道如砥,其直如矢”,可见,西周对道路的修筑是非常注重,也是极为讲究的。这些等级不同、质量不一、宽窄不等的道路的修成,使西周统治区内交通便利、四通八达,不仅便于地区间的往来,更重要的是在国家防御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兵贵神速”,有了便利的交通,军事行动的成功就有了更大的保证。例如烽燧传警系统能有效发挥作用的一个很重要的前提就是交通的便捷,如道路不通畅,虽知警而不可速达,烽燧传警也就失去了意义。
综上所述,由于统治者吸取历史经验教训,对国家安全保卫工作予以足够的重视,并采取了一系列得力的措施,西周已建成了一个初具规模的国防体系。
① 见《考工记》“匠人建国”及郑玄注。
(六)西周的军事思想
自中国远古战争爆发至西周,已有一千余年的历史,人们对军事已有较全面深入的认识。在商周之际,战争频繁,规模扩大,奴隶制军事制度日趋完善,武器装备不断改进,军队数量不断增多,军事活动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的地位显得愈益重要,这些都促使当时的统治者及其军事谋略家们更加注重对战争策略的探索。他们通过对过去战争成败经验的总结,结合新的形势,研究影响战争诸种因素之间的关系,探索战争发展的规律,为中国古代军事思想增添了新的内容和特点。但因无专门材料记述,加之时代久远,今天已很难全面把握当时的军事思想,但在《易经》、《军志》、《军政》等产生于当时史籍中的有关记载中可以略见一斑。
1.《易经》中的军事思想
《易经》是一部卜筮之书,约产生于西周初期,其内容极为丰富,涉及的面极广,其中包含有军事思想。宋代王应麟在《通鉴答问》中即谓“盖《易》之为书,兵法尽备”。《易经》中的军事思想主要是通过某些卦的爻辞中反映出来的,具体地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其一,主张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反对恃强凌弱。在《兑》卦中充分反映了这一思想。“初九”爻辞说:“和兑,吉”,意为国与国之间需和谐共悦,平等对待,才能吉利。同卦“九二”爻辞云:“孚兑,吉。悔亡”,意为国与国之间以诚信相待,就会吉利,如有反悔,就会灭亡。又,同卦“六三”爻辞谓:“来兑,凶”,如果一国仅凭恃强大的武力去威胁别国,强迫其服从自己意志,便是凶。这几条爻辞一个突出的共同点就是,当时人已认识到动用武力并非是保障国家安全的最有效的手段,国家安全的根本在于以诚信、平等的态度对待他国,争取和平共处的外部环境,才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可见当时人已对外交与国防的关系有了一定的认识。
其二,主张师出有名和进行自卫性的防御战。《易经》主张用和平方式解决国家之间的争端,反对以强凌弱,但并不绝对反对战争,在和平手段无法解决争端时,战争是必要的。《谦?上六》爻辞说“鸣谦,利用行师,征邑国”,意为如不得已而进行战争,则首先要做到师出有名,在战前必须取得道义上的主动。商周之际,每进行大的征伐,必先作强大的宣传攻势,一者揭露征伐对象悖天逆道,涂毒生灵,天怨人怒;一者极力渲染自己奉天行罚,拯救万民。以此获取支持和拥护,而把敌方置于孤立境地,以政治优势相威慑,再施以武力,往往能收事半功倍之效。师出有名思想正是对此总结的结晶。
如上所述,《易经》认为只是在不得已时才发动战争,在一般情况下则主张进行自卫性的防御战。《蒙?上九》爻辞谓:“击蒙,不利为寇,利御寇”,所谓“不利为寇”意为主动侵略他国不利,“利御寇”则指进行自卫性的防御战有利。这是对“师出有名”的进一步引发,“为寇”则出师无名,使自己在道义上处于不利地位,很可能遭致舆论的谴责和侵略对象的顽强抵抗,其结果只能导致失败,即使获胜亦须付出巨大代价,因此主动侵略别国于己是不利的。而“御寇”则正好相反,当别国来侵犯时,以自卫为原则实施防御战,不仅道义上占优势,可以获得舆论的同情和支持,还可以名正言顺地调动本国军队和民众的力量投入战争,在战争中就更有利,更有取胜的把握。这是当时人对在战争中因战争性质的不同、变被动为主动的认识的体现。
其三,对民众在战争中作用的初步认识。在长期的战争实践中,人们意识到,决定战争的胜败并非完全取决于军队的强弱、武器装备的优劣和指挥人员才能的高低,广大民众对统治者是否支持和对发动战争的态度如何与战争的开展和结果有着直接的联系。如文、武王施仁德之政,诸侯归附,民心所向,使周由小变大,由弱变强而最终灭商;商纣王不恤民间,残暴无道,民心怨恨,临时武装起来的奴隶大军,临战倒戈,使商军一触即溃。周幽王骄奢淫逸,极尽盘剥之能事,并不断发动对外战争,大失民心,当犬戎之兵逼攻镐京时,不仅诸侯召而不至,而且更不能组织民众协同御外,终至为外族所灭,丧身骊山之下。此类事件不胜枚举,均说明民众的力量在战争中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易经》对此有了一定的认识,《晋?六三》爻辞说:“众允,悔亡”,意为如果能得到民众的信任,取得战争的胜利就有保障,如果失信于民,则会在战争中遭致失败,甚至国破人亡。又《观?六三》爻辞谓:“观我生,进,退。”即观察了解本国民众的意愿,以此来决定战争是发动还是停止,是进攻还是撤退。可见当时人在总结长期战争经验的过程中,对民众在战争中的重要性已有初步认识。尽管这种认识尚属简单肤浅,但对后世的中国古代军事思想的发展曾产生过一定影响。
其四,主张保持戒备状态,以随时应付突发事件。《易经》认为凡事都需小心谨慎,提高警惕,不可疏于平时。对战争来说,更应该随时保持戒备,否则面对突如其来的进攻,将会茫然失措,遭致失败。《泰?六四》爻辞:“不戒以孚”便是保持戒备思想的体现,确切的地说“不戒以孚”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有备无患”。《周礼》中在关于“掌固”一官职责的记述中所说的周代在国都边境上植树掘沟加以防护,并派军队驻守,日夜各要巡逻三次的情况当是这一思想付之实际的具体体现。
其五,对军队纪律重要性的认识。军队的纪律是战争取胜的重要保证,这是人所共知的道理,在商周时期军队纪律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当时以车战为主,而从车兵的编组和武器装备情况看,并据山东胶县西奄出土的战车可知,战车一般是长宽各 3 米左右,车上有甲士三人,加上两侧配置的徒兵,每一乘车的面积超过 9 平方米,这样大的方形战斗单位本身的机动性能很有限,再加上受到攻杀器械的制约(除箭可远射外,其他兵器长者如戟、矛亦不过二丈有余),战车组成的队形作纵深配置很困难,只有采用大排面横列方式才能发挥战车的效能。在车战中首先是用弓箭对射,力图以强大的杀伤力造成对方阵形的混乱,当战车逼近时,谁的队形整齐,谁就能争得在战车错毂的瞬间夹击对方战车,在格斗中占优势。这样的战斗方式,个体士兵的作用并不突出,队形的严整才是取胜的保障。而要使队形严整,除平时的训练外,一个重要的手段就是加强军队纪律建设,以严明的军法来约束士兵,使其不乱阵,不出列,保持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只有这样,在战斗中行止进退均可按指挥统帅的意图行事,才能最终实现战争的目标。这样的认识在《易经》中有明确反映,《师?初六》爻辞说:“师出以律,否藏,凶。”意为军队出征打仗要执行严格的纪律,不然就会打败仗。
其六,对地形与战争关系的认识。在长期的战争实践中,人们逐步积累了在不同地形作战的经验,对于地理因素对战争的影响有了初步的认识。《易经》主张军队在驻营时要注意选择有利的地形。《需?初九》爻辞说:“需于郊,利用恒,无咎”,《需?九三》爻辞说:“需于泥,致寇至”,这两条爻辞明确指出,军队扎营在郊外,即主动开放型的防御措施,有利于久驻,而无灾患;如驻扎在泥泞之地,就会给敌人发动进攻以可乘之机。又《同人?九三》爻辞说:“伏戎于莽,升高其陵,三岁不兴”,意为将军队埋伏于莽草丛中,并抢占有利的制高点,以成建瓴之势,往往能克敌致胜,并使敌人大伤元气,多年不能恢复。以上认识虽然很不全面,也不很深刻,但这说明人们已开始在战争中留意地理因素的作用,为后世军事地理学的形成提供了最早的朴素经验。
其七,提出了作战要大胆果断的指导原则。《易经》认为在进攻时如果畏首缩尾,必然导致失败。《晋?九四》爻辞所说:“晋(进)如鼠,贞厉”即是这层含义。而在攻城方面,《易经》主张抓住时机实施不断的进攻,一鼓作气以争取成功。《同人?九三》爻辞说:“乘其墉,弗克,攻,吉。”意为当攻城者登上城墉,而守城之敌坚拒不退之时,如攻者因不能立刻得手而不抓住时机继续攻打,就会前功尽弃,城也就不能攻下,只有不断攻打,以强大攻势挫敌士气,才能取胜。这是对两军相持韧者胜、勇者胜的最早总结。
2.《军志》、《军政》的军事思想
《军志》、《军政》两书约产生于西周末期,虽早已散佚,但在《左传》、《孙子》及后来的史籍中还保留着一些片断引文。从这些引文中,可以看出其内容大致记载着一些军事规律和指挥原则。可以把它们看作我国最早的专门化军事著作。兹将《左传》、《孙子》等所引述的《军志》、《军政》的内容略述于后。
《左传》有三处引用了《军志》的文字:
僖公二十八年谓:“《军志》曰:‘允当则归。’又曰:‘知难而退。’又曰:‘有德不可敌。’”
宣公十二年谓:“《军志》曰:‘先人有夺人之志。’”
昭公二十一年云:“厨人濮曰:‘《军志》有之,先人有夺人之心,后人有待其衰。’”
《通典》记唐军事家李靖曾引用《军志》谓:“《军志》曰:‘失地之利,士卒迷惑,三军困败。饥饱劳逸,地利为宝。’”
宋本《十一家注孙子》引用了《军志》两段文字:
“《志》曰:‘止则为营,行则为陈(阵)。’”
“《军志》曰:‘阵间容阵,足曳白刃;队间客队,可与敌对。前御其前,后当其后;左防其左,右防其右。行必鱼贯,立为雁行,长以参短,短以参长。回军转阵,以前为后,以后为前。进无奔进,退无速走,四头八尾,敌冲其中,两头俱救。’”
《军政》的内容保留下来的较少,目前只在宋本《十一家注孙子》中见到两句:
“《军政》曰:‘言不相闻,故为金鼓;视不相见,故为旌旗。’”
“《军政》曰:‘见可而进,知难而退。’又曰:‘强而避之。’”
从上述引文看,有的文字极为浅近,很可能是经过后人加工了的,但就内容而言,它们反映的基本为西周时的军事思想。是将当时的军事思想以军事条令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军志》、《军政》的军事思想,依据上述引文,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强调政治对军事的重要性,主张加强“德治”,即做到内部团结,将政治与军事作通盘考虑,以政治清明来保证军事活动立于不败之地。从另一侧面说,对于政治清明、内部团结的国家,不可以与之为敌,轻率地对其发动进攻,即所谓“有德不可敌”。
第二,指出作战要量力而行并把握战机,主张“允当则归”、“知难而退”、“强而避之”,即根据敌我双方力量的强弱,在作战中进攻要适可而止,可战则战,不可战则退,当遇到强敌时,要善于避敌之长、攻敌之短,以保存自己,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与此同时又不能一味保守,而要“见可而进”,当出现有利的战机时,要迅速出击,不可贻误战机。
第三,主张“先人有夺人之心(志)”,认为两军相峙,如先发制人,以强大攻势主动进攻,可以收到摧毁敌人精神,使其军心摇动、意志崩溃,以收事半功倍之效。
第四,认为“地利为宝”、“失地之利,士卒迷惑,三军困败”,充分认识地理形势对战争的重要性,如军队所处的地形不利,士卒因处险境必然恐惶怯战,致使军心不稳、士气低落而三军崩溃。如军队得地形之利,则可充分利用有利地形致敌于死地。视地利为宝,说明当时军事家对地理因素的认识已相当深刻。
第五,强调军队阵形的严整与纪律的严格,平时做到“行止有序”,“上则为营,行则为陈(阵)”,在作战过程中要按要求保持严整的队形,向前进击,阵队需有形,前后左右各司其职,即使回军转阵,亦不可乱形,且“进无奔进,退无速走”。在保证军队的队形与纪律方面,已经认识到了用金鼓旌旗进行统一指挥的效用。
以上这些思想原则基本反映了西周时军队的特点和战争的实际,是这一时期战争实践经验的理论总结。
(七)西周著名军事谋略家——吕尚
西周时期,随着战争的发展,人们对军事的认识逐步加深,经过反复实践验证,逐渐掌握了战争的规律,形成了前面所述的诸多对后世有深远影响的军事思想,同时也造就了一批谙熟兵法的兵家,在他们当中最为著名的当属吕尚。
1.吕尚的身世及出仕
吕尚,主要活动于商末周初(前 11 世纪末—前 10 世纪初),曾辅佐周文王姬昌、武王姬发和成王姬诵,为西周王朝的建立和巩固作出了重要贡献。吕尚原姓姜名望,又名子牙,其先祖是起源于今陕西宝鸡一带的姜姓氏族,后迁居于吕(今河南南阳西),故易名为吕(《孟子》、《吕氏春秋》、《史记》均谓吕尚为“东海上人”,而史学家杨筠如、吕思勉经考证认为“东海上人”之说有误,吕尚实为“西方人”,从对陕西扶风刘家墓的发掘和对刘家文化的研究,其结果表明姜姓起源于宝鸡一带,姬、姜两姓毗邻而居,文化上很早就互有影响,且世为婚姻,吕尚就是这个姜姓部落分到吕国一支奴隶主贵族的后裔)。因其后来任西周的最高军政长官“太师”之职,被周人尊称为“师尚父”,故后世称之为吕尚。又因太师位为公爵,且吕尚又是齐人的始祖,所以在古籍中对其又有姜太公、“太公望”等多种称谓。关于“太公望”一名的由来,《史记?齐太公世家》记述为:姬昌曾对吕尚说:“自吾先君太公(指姬昌的祖父古公亶父)曰当有圣人适周,周以兴,子真是耶?吾太公望子久矣”,“故号之曰太公望”,而史学家杨筠如经考证认为司马迁之说有误,吕尚之所以称“太公望”是由于他“为齐之始祖,所以称他太公,望便是他的名。”①
不仅关于吕尚的族属地望及名号有诸种说法,在吕尚出仕前的身分地位及出仕的途径问题上,即吕尚进入西周统治集团及其以前的活动情况,古籍中亦有种种不同的传说。司马迁在《史记》中将这些传说归纳为三:其一称吕尚空有“霸王之辅”的军政才干,一直未能得到明主的赏识,无法施展自己的才能与抱负,直到老年,“闻文王贤,故钓于渭水以观之”,姬昌出猎时遇见吕尚,与之攀谈,对其丰富的军政知识及见地极为赞赏,遂“载与俱归,立为师。”其二谓吕尚博学广闻,曾在商王朝中任官,纣王无道,去之而周游各诸侯国,均未被重用,最后归依姬昌,为其所用。其三则谓吕尚为逃避现实,隐居海滨,不问政治。在姬昌被商纣王囚于羑里时,周臣散宜生、闳夭慕名前去招聘,吕尚认为姬昌贤明,可使自己实现久蓄胸中的抱负,遂应聘入周。以上三种说法虽各不相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都力图说明吕尚出仕前政治地位低微,怀才不遇,只是在被贤明的姬昌赏识和重用后,才得以发挥其才能,施展其宏图大志。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人才思想的新动向。在商周之际,等级森严,处于社会低层的人很难有希望进入社会上层,王朝中的辅政大臣,尤其是指挥军队的军事统帅,都是由君王的亲族贵族世袭担任。姬昌能聘用政治地位低微、破落贵族出身的吕尚为最高军政长官,无疑是打破了常规,为前所未有,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实属难能可贵。《荀子?君道》谓:“夫文王非无贵戚也,非无子弟也,非无便嬖也,倜然乃举太公于州人而用之”,赞赏之意溢于字里行间。这反映出当时对人才特别是军事人才的重视,表明军事人才思想已经萌芽,揭开了我国军事人才思想史的第一页,到战国时各国聘用身份贱微但有军事才能的“士”来担任将帅成为普遍现象,溯其思想根源当自姬昌始。
① 杨筠如:《姜姓的民族和姜太公的故事》,见《古史辨》第二册上编。
吕尚进入周统治集团后,很快就成为领导核心中的重要人物,在西周建立前后对周的政治、经济、军事等各个方面都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立下了汗马功劳,特别是在灭商战争的准备与实施过程中其功尤著。正如《史记?齐太公世家》所说,周灭商之战,以“太公之谋计居多”,“其事多兵权与奇计,故后世之言兵及周之阴权(谋略——引者注)皆宗太公为本谋。”其论至为贴切,吕尚的确不愧为我国军事理论的启蒙者,在军事思想上有重大突破,对军事、尤其是战略的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其诸多军事思想均为后世谋略家所师法继承,即使在世界军事史上也占有一定地位。
2.吕尚在军事方面的主要活动
吕尚一生中军事方面的主要活动,大致可分为三个时期:文王时期,辅佐姬昌进行灭商战争的准备;武王时期,辅佐姬发进行灭商战争;成王时期,辅佐姬旦(周公)和姬诵(成王)巩固西周统治。
(1)辅佐姬昌进行灭商战争的准备
吕尚进入周统治集团之时,正是周族不断发展壮大之际,姬昌正采取各种措施,积蓄力量,准备灭商。但周作为一方国,僻处西方一隅,虽自古公亶父以来一直苦心经营,国力不断强大,但与统治中原已有数百年的商王朝相比,在政治、经济、军事力量等方面,仍居于劣势地位,要想以战争手段立即消灭商王朝,还不可能。文王姬昌虽矢志灭商,一时竟难以遂愿。而吕尚适周,使文王更加坚定了信心,从而加快了灭商的步伐。吕尚被文王重用成为周统治力量的核心人物后,根据当时敌我双方的具体情况,为文王提出了一个逐步消弱商力量,增强自己的实力,即先求改变力量对比,然后伺机进行决战的谋略方案。为实施这一方案,吕尚辅佐文王在内政外交上采取了几项战略性的措施。
第一,麻痹纣王,争取自身发展的有利环境。
商纣王虽然残暴无道,但并不是昏庸之辈,公正地说他是一个有一定才智的君王,曾力图振弊起衰以期复兴,因此他对周的兴起和不断扩张,并非毫无警惕,更不会漠然视之,季历的被杀和姬昌被囚于羑里即是明证。如果轻视纣王的能力,大张旗鼓地公开与商对抗,必将遭致武力镇压。吕尚对此有充分认识,为达到剪商和增强自身实力的目的,他认为首要的问题是要让纣王丧失警惕,使其不以武力干预周的发展。吕尚曾对文王说:“鸷鸟将击,卑飞敛翼;猛兽将搏,弭耳俯伏;圣有将动,必有愚色”(《六韬?武韬?发启》),又说:“因其新喜,以顺其志。彼将生骄,必有奸事,苟能因之,必能去之”(《六韬?武韬?文伐》)。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姬昌与吕尚采取了一系列麻痹纣王的措施。首先是伪示恭顺,据 1976 年陕西岐山凤雏村西周宫室建筑基址出土的甲骨卜辞载,文王曾在周原建立商的宗庙,祭祀商王的先祖,并让商王到周的统治区内进行狩猎活动①。与此同时,周“帅殷之叛国以事纣”(《左传?襄公四年》),将许多叛离商王朝的小方国联合起来,形成实际以周为首的反商力量联盟,而在表面上却由周带头,率领它们共同臣服于商。其次,故意制造姬昌沉湎于享乐的假象,在周国都“为玉门,筑灵台,列侍女,撞钟击鼓”(《资治通鉴外纪》卷二)。由于文王处心积虑地运用了上述谋略,使虽然聪明却为自己的骄横所蒙蔽的纣王产生错觉,认为文王无意与商争夺天下,坚信周对自己是忠心不贰的,还说:“西伯改过易行,吾无忧矣”(《南淮子?道应训》);于是解除了对周的警惕,一改原来“欲杀文王而灭周”(《吕氏春秋?行论》)的想法,反而“赐命西伯得专征伐”(今本《竹书纪年》),放弃了对周的防范,并放心大胆地将主要军事力量用于对付东方的夷族。这样,不仅使商的实力在东方战场上大为消耗,为周后来的决战进攻减少了阻力,而且获得了一个有利的外部环境,使周得以在西方迅速扩大和增强自己的实力。
第二,修德政,揽众心。
吕尚在出仕之前,作为吕国奴隶主贵族的后裔,曾受过严格的贵族教育,不仅掌握有丰富的政治、军事知识,而且对商朝晚期的政治情况极为留心,对商王朝统治的现状有较深刻的认识。他认为商王朝之所以由一个实力雄厚的大国而终于陷入众叛亲离、国势日衰的境地,皆因商王“修政不德”。有鉴于此,他在与文王讨论如何“以国取天下”时,指出问题的关键在于“立敛”即收揽人心,而要达到收揽人心的目的,则应“爱民”和与民“同天下之利”,这样自然就会“天下归之”(《六韬?文韬》)。在这一思想主张的指导下,吕尚辅佐文王更好地“修德行善”,以争取人心,在内政上推行了一系列较为开明的政策:
实行“有亡荒阅”的政策,以争取奴隶主贵族的拥护,稳定奴隶社会的统治秩序。所谓“有亡荒阅”颁布于文王迁都于丰之后,当时阶级矛盾极为尖锐,奴隶逃亡现象十分普遍,各级奴隶主贵族既害怕自己的奴隶逃亡,却又竞相收留别人的逃亡奴隶,以致奴隶制社会的统治秩序很不稳定。“有亡荒阅”正是针对这一情况而制订的一条保护奴隶主利益的搜索逃亡奴隶的法律,规定:无论何人不得擅自收留逃亡奴隶,必须归还原主,并定期进行大规模搜查。这条法律得到了奴隶主比较普遍的拥护和支持,稳定了社会秩序,为周灭商奠定了政治基础,因此《左传》称:由于文王实行了“有亡荒阅”,“所以得天下也”(《左传?昭公七年》)。
重视社会生产,体恤民艰,以争取平民百姓的拥护。由于商统治者的横征暴敛和大小奴隶主的残酷剥削,奴隶大批逃亡,社会生产凋敝,民众生活十分困苦,特别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境况更为凄惨。周文王针对这一社会现实,根据吕尚提出的“爱民”原则,“制其田里,教之树畜,导其妻子使养其老”,使其民“无冻馁之老者”(《孟子?尽心上》)。又“关市饥而不征,泽梁无禁”(《孟子?梁惠王下》),即制定土地政策,教劝民众进行耕种和畜牧,对交易不征税,并允许民众在国有的湖泽山林从事渔猎。这样不仅使民众能进行正常的生产和维持生活,而且老有所养,不致遭受冻馁之苦。除此之外,为表明对生产的重视,文王曾身披蓑衣参加耕种,手执鞭子参加放牧①。所有这些都收到了明显的效果,在周统治区内生产得以恢复发展,文王也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赢得了广大民众的信任和拥护。
参见陕西周原考古队《陕西岐山凤雏村发现周初甲骨文》,载《文物》1979 年第 10 期;陈全方《陕西岐山凤雏村西周甲骨文概论》,载《四川大学学报丛刊》第十辑。
废除酷刑,缩小施行范围,以争取广大奴隶的拥护。纣王无道,为压制奴隶的反抗,制定“炮烙之法”进行惩罚,广大奴隶对纣王的滥用酷刑深恶痛绝,其臣属亦是敢怒不敢言。针对这一情况,文王向纣王“献洛西之地,以请除炮烙之刑”(《史记?殷本纪》),从文王主动请求纣王废除酷刑一事看,在其统治区内自然也不会滥施酷刑。不仅如此,他还规定了“罪人不孥”(《孟子?梁惠王下》)的法律,即对犯罪者的刑罚,只及于本人,不牵连其妻子儿女。上述措施使文王树立起了贤王善君的形象,不仅各诸侯方国对其景仰有加,纷纷归附,而且使广大奴隶对其产生好感,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愿意拥护周的统治。
由于吕尚辅佐文王实行了以上各项政策措施,不仅团结了周内部的各种力量,稳定了周统治区内的社会秩序,而且还影响了其他方国及商王朝统治下的部分奴隶主贵族、平民和奴隶,形成了天下归心的局面。商统治集团因之更为孤立,商周力量的对比逐渐朝着有利于周的方向转变。第三,剪商羽翼,壮大自己。
经过数年的精心经营,周的威望日高,诸侯方国及贤能之士归附者日众,力量大为增强。正如《淮南子?道应训》所说“文王砥德修政三年而天下二垂归之”,即形成了“三分天下有其二”的局面。随着形势的变化,吕尚进而鼓动和辅佐文王乘商军主力投入对付东夷之机,开始以军事手段向敌对势力发动进攻,剪除商的羽翼以进一步壮大自己的力量。首先向西北用兵,先后征服了犬戎和密须(在今甘肃灵台西南),当消除后顾之忧后,接着转兵东向,攻占了耆(今山西长治西南)和邗(今河南沁阳西北),进而趁胜灭掉了亲商的崇国(今河南嵩县北),将势力推进至商的直接统治区边缘。随后将国都由歧东迁至丰(今陕西长安西北),为灭商建立了新的进攻基地。灭商的准备工作基本完成。
(2)辅佐武王进行灭商战争
当周迁都于丰,正积极准备对商发动决战进攻之际,文王大业未竟而逝,其子姬发继位,是为武王。武王仍以吕尚为太师,以周公姬旦(武王之弟)任吕尚之副手,继续为完成文王未竟事业积极准备。为了能顺利实施灭商的军事行动,武王继位的第二年举行了一次灭商战争的联合军事演习,史称“孟津观兵”,“孟津观兵”的目的在于试探各方国对灭商战争的态度和检阅军队对即将进行的大决战的准备程度。吕尚以总指挥的身份主持了这次演习,据史籍记载,“不期而会盟津者八百诸侯”(《史记?周本纪》)。“八百诸侯”之说虽有夸大之嫌,但会盟诸侯之多当属无疑。演习获得了很大的成功,不仅会盟诸侯众多,而且群情激昂,均言“纣可伐矣”。这说明周在政治上已确立了牢固的盟主地位,完全有能力组织强大的军事力量灭商。但吕尚认为时机尚未完全成熟,他对武王说:“天道无殃,不可先倡;人道无灾,不可先谋。必见天殃,又见人灾,乃可以谋”(《六韬?武韬?发启》),意为必须当商王朝内部矛盾空前激化时才能发动决战进攻。因此他对诸侯们说:“汝未知天命,未可也”(《史记?周本纪》),这是吕尚深入分析形势,力排众议作出的明智决断,再次显示了他敏锐的洞察力和对待重大决策的冷静谨慎。文王听取了吕尚的意见,“观兵”结束后即引军而还。两年后,商王朝的实力因连年对东夷用兵而消耗殆尽,灭亡之兆日益明显,在此情况下,其内部发生了空前的大分裂,王子比干被杀,箕子被囚,微子逃走,少师疆、太师庇奔周,商统治集团分崩离析,陷于混乱,商朝真正出现了吕尚所说的天殃人灾交相困扰的局面。吕尚与武王等认为灭商的时机已经成熟,遂决定发动决战进攻。在天命思想占统治地位的时代,凡大事必卜问于天,按惯例出兵前要进行占卜以问凶吉,但占卜的结果是“龟兆不吉”,而且有“风雨暴至”的天象相应,贵族公卿们尽皆恐惶,力主放弃此次军事行动,武王对此亦犹豫不决。在众议纷沸的情况下,吕尚根据自己的分析判断,坚持按原计划行动,他“强之劝武王,武王于是遂行”(《史记?齐太公世家》)。于武王四年(约公元前 1027 年)率战车三百辆,虎贲(车兵甲士)三千、徒卒四万五千,并联合庸、蜀、羌、髳、微、卢、彭、濮等各方国的军队,再次在孟津会合后,向商都朝歌挺进。二月初四日进抵牧野与前来迎战的商军相峙。在发起总攻之前,武王和吕尚再次运用政治宣传攻势,晓谕百姓曰“无畏!宁也,非敌百姓也,若崩厥角稽首”(《孟子?尽心下》),申明周军的主要打击目标是纣王,百姓无需惊慌害怕。次日凌晨临战前,武王又向全军发布动员令(即《牧誓》,详见前文“牧野之战”),接着开始发动进攻。战斗一开始,吕尚带领少数勇猛之士卒担任前锋先向商军冲击,武王随后率大军向敌军主力发动猛烈攻击。在周军的强大攻势之下,商军虽众,但是由奴隶临时武装起来的士卒,皆无战心,纷纷倒戈,顷刻土崩瓦解,纣王逃回鹿台,自焚而死,周军遂占领朝歌,随后又分兵四出,相继征服了附近的商属各小方国,从而结束了商王朝的统治。
① 《尚书?天逸》:“文王卑服,即康功田功”;又《楚辞?天问》:“伯昌号衰,秉鞭作牧”。
由上所述,吕尚不仅亲自参加了灭商的战斗,更重要的是在制定灭商策略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司马迁认为,周灭商战争的胜利,实得力于吕尚的谋略,即所谓:“迁九鼎,修周政与天下更始,师尚父谋居多”(《史记?周本纪》),对吕尚在周灭商过程中的功劳予以了充分的肯定。
(3)辅佐周公、成王巩固西周统治
周军占领商朝统治中心地区后,在如何对待处理商族的问题上,吕尚与周公发生意见分歧。吕尚认为“咸刘厥敌,使靡有余”,主张全部予以消灭,周公则主张“使各居其宅,田其田,无变旧新,唯仁是亲”(《说苑?贵德》),武王采纳了周公的意见,封纣王之子武庚仍居商地以管理其族众,并以管叔、蔡叔、霍叔三人监之。分封完毕,武王还军西归,不久病死,其子姬诵继位,是为成王。成王年幼,周公摄政,管、蔡、霍三叔不满,联合武庚及东方亲商势力徐、奄、薄姑等方国共同叛周,遂有周公东征之战。周公东征,三年奏功,征服了东方各国,控制了徐、奄、薄姑等地区。
周公东征之役,吕尚未与行,当是辅佐成王留守周都,以保根本,其功亦不可没。东方诸国被平定后,为进一步加强周在东方的统治,成王封周公为鲁侯,以周公之子伯禽率一部周军统治原奄国地区,封吕尚为齐侯,率一部周军统治原薄姑地区,以确保控制东部地区,防止旧商势力的反叛。吕尚到达薄姑后,击退了莱(今山东黄县东南)人的进攻,建都于营丘(山东临淄)成立齐国,他“因其俗,简其礼,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采取了一系列发展社会生产的措施,使得“人民多归齐”,齐遂逐步发展成为一个大的诸侯国(《史记?齐太公世家》),与都于曲阜的鲁国,成为控驭东方局势的两个重要军事基地,对巩固西周的统治,起了重要作用。
3.吕尚与《六韬》
吕尚在周初长期担任军政要职,为周王出谋划策,制定战略方针,并亲自统军作战,其功勋之卓著,其思想影响之广泛,使时人莫不对其崇敬钦佩,因而对其谋略思想及作战指导加以总结,整理而书成简篇当属情理所然。如《汉书?艺文志》即载吕尚著有《太公》、《谋》、《言》诸书,但均早已散佚。《三国志》注引《诸葛亮集》谓刘备在遗诏中曾提到《六韬》,并说读之“能益人意志”。而《隋书?经籍志》收录有《六韬》书目,题为周吕望著。但自宋以来,一直将其视为伪书,《四库全书提要》即认为《六韬》未必汉时旧本,说它“词意浅近,不类古书”。但 1972 年山东临沂银雀山西汉前期古墓中出土了 54 枚《六韬》残简,证明在西汉前此书已经广泛流传。从现存《六韬》所记述的军事思想、战争规模及骑兵战术等内容看,其中大部分不可能产生于周初。但据专家们考证,该书至迟当完成于战国末期,即周显王时期。但结合周初情况及吕尚事迹进行分析,确有部分内容与吕尚的军事思想相一致。因此我们认为,《六韬》一书很可能最早是记载吕尚军事思想的语录,只是后人对其不断增饰,到战国时便形成了现在《六韬》的面貌。再者从该书以文王与吕尚问答对话的形式进行阐述,亦可以得到一定的说明。
《六韬》包含《文韬》、《武韬》、《龙韬》、《虎韬》、《豹韬》和《犬韬》六篇,涉及战争观、战争谋略、作战指导和军事人才思想等多方面的军事理论,内容极为丰富广泛,其中能反映吕尚军事思想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强调争取人心
在《文韬》中,多次强调收揽人心的重要性,并提出收揽人心的具体方法。如“同天下之利者则得天下,擅天下之利者则失天下”,以及“爱民”、“惠民”、“修德”等,尽管这些思想完全形成于春秋战国时代,但其思想渊源则可追溯到西周甚至更早的商代,如商汤和伊尹就已模糊地认识到人心向背对战争的影响。对照吕尚在灭商战争的准备和实施过程中的各项政策措施,我们不难看出《六韬》中收揽人心的思想与吕尚的思想是基本相符的。再者,与吕尚同时的周公也曾说过:“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引《泰誓》),而稍后产生的军事理论著作《军志》、《军政》也有“有德不可敌”等,与吕尚的思想亦可谓一脉相承。由此可见,通过对历史经验的总结,结合对敌斗争的需要,作为周军政大员的吕尚,完全有可能已认识到人心向背与战争胜负的关系,因而采取了适合不同阶层要求的一系列措施,以争取广泛的社会支持和拥护。但是由于阶级和时代的局限,他强调的争取人心,主要是为了稳定奴隶制的社会秩序、缓和民众及奴隶们与奴隶主的矛盾,以便更好地实现既定的政治目标。如《文韬》第一章开篇就直言不讳地用钓鱼米比喻收揽人心,即“缗(钓线——引者注)微铒明,小鱼食之;缗绸饵香,中鱼食之;缗隆饵丰,大鱼食之。夫鱼食其饵,乃牵于缗”,“以饵取鱼,鱼可杀;以禄取人,人可竭(尽力卖命——引者注)”,可见吕尚争取人心是以维护奴隶主贵族统治利益为前提的。
第二,主张政治攻心,瓦解敌人
《六韬》第二篇《武韬》中,有《文伐》一章,所谓“文伐”即今天所说的政治攻势,与“武伐”相对。《文伐》的内容分为十二节,主要是谈如何运用政治攻势来瓦解敌人,达到武伐所不能达到的效果,并为武伐创造有利条件,如“因其所喜,以顺其志”、“亲其所爱”、“尊之以名”,“辅其淫乐”、“养其乱臣”、“收其内,问其外”以及“赂以重宝”等等。这些内容虽然多是战国时流行的思想,但就其思想本原而言,与吕尚辅文王时采取的麻痹纣王,分化瓦解商统治集团的种种措施所反映出的思想是一致的。可以说《文伐》中的思想是吕尚思想的记录和阐发。可见吕尚已经认识到了军事与政治的关系,即为了夺取战争胜利,不能一味靠军事进攻,还必须善于实施政治攻势,只有将二者紧密结合,才能顺利地实现战争目的。当然,吕尚在这方面的思想还很肤浅,还未系统深入,只能认为《文伐》中的部分思想是吕尚已经具备的。
第三,文武并重,谋略为先
《六韬?武韬?发启》中说:“全胜不斗,大兵无创”,“大智不智,大谋不谋”,意为战争在于以智取胜,以最小代价换取最大胜利,而要做到以智取胜。高明的人运用智慧于无形,使人不见其智,运用谋略于作战之前,使人对其意图不能察觉。又《三疑》章中提出:要“攻强、离亲、散众”,就要“因之,慎谋”,就是说要对付强敌,要使其众叛亲离,最好的办法是表面顺应敌人的意图,实际上则秘密运用谋略。另外,在《兵道》章中还说:“用之在于机,显之在于势”,即用兵之道在于把握战机,造成有利形势,要造成“外乱而内整,示饥而实饱,内精而外钝”的假象,以迷惑敌人。以上这些论述与吕尚在灭商之战中不因自己势力的迅速发展而立即发动决战进攻,自始至终没有忘记用智谋削弱敌人,壮大自己,当商王朝分崩离析之际,又不失时机毅然发动进攻等政治、军事措施是大致相同的。这足以说明《六韬》中重视谋略制胜的理论,实来源于吕尚的军事思想,是吕尚谋略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4.吕尚对中国军事史的重大贡献
吕尚是我国最早的伟大军事谋略家之一,他之所以伟大,不仅在于他曾辅佐周王在灭商建周和巩固周朝统治的军事活动中获得了巨大的成就,而且还因他对中国军事史的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综合吕尚的军事思想及在军事活动中的表现,其对军事史的贡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敢于对当时在军事领域占绝对统治地位的“天命”思想提出挑战,注重人对战争的指导作用,将谋略视为对敌斗争的重要手段,并创造了以谋制胜的最早战例,为“兵者,诡道也”的军事理论开辟了道路。夏商之交,天命论在人们的思想中仍占统治地位,军政大事均需占卜祈请上天指示方可行动,从出土的大量甲骨卜辞看,其中相当一部分与军事有关。在当时不仅出征之前要卜问吉凶,而且还要占卜以择吉日。在这样的思想指导下,人们对战争本身的认识还很肤浅,成败均被看成是天命所致,因此人在战争中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认识。当时能看到的只是人的数量与勇力,至于指挥人员的主观能动作用,尤其是智慧与谋略的运用,几乎还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因而当时的战争简单地表现为战争的发动与战场上的格斗。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处于商末周初的吕尚,通过对过去战争和自己军事实践经验的总结,初步认识到了人的指导作用对战争的重要意义。在灭商战争的准备过程中,充分运用自己的智慧,辅佐周王采取了一系列的“文伐”措施,而在选择决战进攻时机的关键环节上,极力坚持人(即自己)的分析判断,作出了正确的决策,创造了“谋攻”的著名战例。这种勇于冲破天命思想束缚的果敢举动,实属难能可贵。尽管他的这种开拓之举没有也不可能改变当时的社会思想,但毕竟动摇和削弱了这种落后思想的影响,为当时及后来者进一步认识人的智谋与战争的关系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对我国军事理论的建立起了一定的奠基作用,为我国军事史的发展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
他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人心向背对战争的重要影响,有意识地把政治攻势与军事攻势结合起来,为我国战略学的产生和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从原始社会末期直至夏商之际,中国军事虽然在不断发展,但总的来看,即使到商代,战争的方式依然很简单,规模也很有限,军队以贵族成员为主体,数量不多,战争通常是在一个战场进行,一次战斗即决出胜负,即是还处于战争与战斗难以严格区分的阶段。当时人们还没有从多角度来宏观把握战争,人们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战场上,战争被视为单纯的武力较量。这种对战争的认识,在强大的王朝对方国部落的战争中似乎从来都是正确的,只要有人数和装备的优势,取得战争的胜利便没有问题。但对于作为一个方国要想与商王朝争夺天下统治权的战争来说,这显然行不通,因为周崛起后虽不断扩张势力,但与统治天下已有数百年历史的商王朝相比,无论是政治力量还是军事实力都处于劣势,想单纯靠战场上的斗争来实现灭商大业是不可能的。面对这一现实,吕尚在思考灭商方策的过程中,隐隐约约感觉到在军事力量之外,还有人心向背的因素可以利用,于是从这一朴素的认识出发,自发地将政治因素纳入实施战争的范畴。为达到通过政治攻势来改变敌我力量对比的目的,在外交斗争、争取他国、瓦解敌人、动员民众、鼓舞士气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政策。这些政策措施直接或间接地配合了军事斗争,保证了战争的最后胜利,这不能不说是中国军事史上的一大进步,对我国早期战略学的产生和发展影响至为深远,使我国的战略理论从一开始就走上了与政治密切结合的正确道路。
他摒弃了商代车战的传统战法,创造了以战车集团实施正面突击的新战法,使我国的车战战术前进了一大步。商代即有车步两个兵种,一般是分别编组,协同作战。在作战过程中,各战斗单位以步兵列前阵,军官和贵族甲士乘的战车列于步兵之后,步兵先与敌接触格斗,当局面打开后战车才投入战斗。这种作战方式,极大地限制了战车的机动性和冲击力的发挥。吕尚在牧野之战中,以三百辆战车编成一个大型战车方阵作为先锋,由他亲率直“驰帝纣师”,向商军步兵方阵实施猛烈的正面冲击。《诗?大雅?大明》记述这次战斗的场面:“牧野洋洋,檀车煌煌,驷騵彭彭。维师尚父,时维鹰扬。”这种声势浩大的战车冲击,收到了前所未有的效果,不仅给商军以极大的杀伤,而且给商军心理上以强烈的震撼和威慑,商军因而一溃不可收拾。这是我国史籍中记载的第一次大规模运用战车冲击的战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