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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古三代思想史之摆脱蛮荒的漫长跋涉——远古

时间:2024-07-05访问:8来源:历史铺

摆脱蛮荒的漫长跋涉——远古
  (一)意识活动从动物发展到人
  按我们通常理解,人类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从动物心理发展而来的。但意识并不是单纯生物自然发展的结果,而是同人和人类社会一起产生的,它从一开始就是劳动的产物,是社会的产物。
  人是由猿转化而来的。猿转化为人的决定力量是劳动。在生物自然进化的基础上,作为人类祖先的古猿直立行走、前肢解放、高级神经活动和心理活动的高度发展,为劳动准备了先决条件。而古猿利用某种天然的中介手段来采取现成食物的活动已孕育着劳动的萌芽。在这种萌芽状态劳动的推动下,前肢愈来愈转化为自由的并不断获得新技巧的手。手的变化引起了整个躯体其他部分和其他器官的变化,心理活动也愈趋复杂,从而导致了工具的制造和使用,使古猿采取现成食物的活动过渡到真正的人类劳动。与此同时,在动物心理活动的本能基础上,逐步形成了意识活动的生理机制,猿脑逐渐地变成了人脑,猿的感觉器官逐渐地变成了人的感觉器官。于是,人类所特有的高级心理反映形式——意识,也在逐渐地形成着、发展着。
  但是意识活动的潜在状态、或者说萌芽状态,却可以追溯得更远。意识是在人类缘源谱系中(在史前猿类三千多万年的进化上,再通过漫长的在人科系统上的进化)逐渐形成的。现代人要追溯到这样遥远的古代来了解意识的形成过程,自然有其困难,但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能够抓到意识起源的一些蛛丝马迹的。譬如说,对客体的映象、感知和记忆,尤其对“记忆”这种十分重要的脑的机能,可以肯定它们并不为人类所独有,在高级动物界也普遍地存在着。即使在一般动物身上,也需要分析这样的现象:比如鸽子能远涉重洋而飞回大陆;狗被人偷走之后,在一定的时间内,甚至在远隔江河的条件下,只要“自由”了,它就能找回自己的“家”。这些动物完全是靠各部器官的直接“反射”吗?显然还得加上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记忆。记忆可以把各部器官联合起来,从而对外界环境进行观察和一定的分辨,以抉择自己的去向。
  人类的近亲猩猩的智力,远远超出了上述的动物。非洲密林中的黑猩猩会用草棍或树枝从蜂巢中取蜜,还会撒些谷物来引诱小鸡和麻雀上当,从而捕捉。母猩猩和幼仔垂钓白蚁时不仅会修整工具,而且还有“备用工具”。每当旱季它们到处找水喝,如果发现横倒的树干上有凹坑积着雨水而嘴唇又够不到时,就嚼碎一团叶子当作“海绵”塞入坑内,取而吸食。尽管动物的这些技能很有限,但是随着它的发展却越来越表现出意识的萌芽,即低于人科成员的高级动物的心理活动。其具体内容是:高级动物在反映外在对象时,在其头脑中形成的映象、感知和记忆(包括印象),以及在此基础上滋长出远低于人科成员的一定的分析能力和抽象能力。这种能力,尤其在类人猿中普遍地存在着。
  ①  参见《科学画报》1979 年第 7 期。
  当代美国科学家彭妮对大猩猩柯柯的训练,更出现了惊人的奇迹①。柯柯四岁时,智商上升为 95 分,接近于同年龄儿童的平均分数。这头大猩猩不仅有清楚的记忆,能“回忆往事”,而且还能“创造一些复合名词来描绘初次见到的东西”,甚至能“撒谎”、“骂人”、和别人“争吵”。柯柯还可以利用与计算机相连结的打字机,只要一按键就能通过综合发音器发出声音来同人们用口语直接对话。这种事实说明:高级动物不仅有清楚的记忆,而且一旦通过人的训练,就会在它们的头脑中迅速地发展出超越其自身意识萌芽基础界限的、相当于人类制造工具之前人科成员刚刚开始使用天然工具时代所具有的半意识能力。在高级动物尤其猿类的头脑中,就已具备着人类祖先意识起源的原始基础材料。沟通这些原始基础材料和人类意识之间的桥梁,则是“记忆”。这一远古的桥梁,从高级动物界开始,贯穿着猿人、古人、新人和今人的全部历史。
  (二)原始的思维形态
  我们先从旧石器时代说起。我国属于旧石器时代初期的有元谋人、蓝田人、北京人等,中期的有马坝人、长阳人、丁村人等,晚期的有柳江人、资阳人、山顶洞人等。我们以北京人、丁村人、山顶洞人为上述三个时期的代表,通过他们的化石和遗物分析他们的思维形态。
  举世闻名的北京猿人,距现在约四五十万年。其遗物相当丰富,他们的四肢同现代人十分接近,石器工具数以万计,并知道用火和保留火种。北京猿人的石器原料多为石英、砂岩和少量的燧石以及水晶石等,这些石料是他们有意识地从数里之外选来的。但加工的方法十分笨拙,主要是用一块打击另一块。在直接打击之后,很少发现他们进行第二次加工。石器的类型和使用的分工也不那么明显。使用这样的工具,他们在自然面前究竟能获得多少自由呢?据古书上记载,“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韩非子》),“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庄子》),“聚生群处”(《吕氏春秋》)。这说明除了那些笨拙的石器之外,在很大程度上他们仍然还是依靠动物的本能来适应自然界。可以想见,他们的智力水平一定是很低的。他们能看见五光十色的自然界,他们能知道自己以外的别人和别的东西的存在。但是他们还不能明确地把自身同自然界对立起来,他们还不可能有明确的自我意识,因而还不可能把自己和自己的意识作为对象来思考。北京猿人的平均脑量为 1059 毫升,比现代猿类的平均脑量(415 毫升)大一倍半以上,但却只有现代人平均脑量(1400 毫升)的三分之二。尤其是,北京猿人牙齿粗壮,嘴巴前伸,没有下颏,不可能频繁地改变音节,其语言只能由一些分化极少的声音构成,连表达简单的意向也必须用面部表情和身体动作来补充。头脑的思维活动主要是为谋求生存、抵御侵害、制作器具等,受当时直接感知的对象和实际活动制约,是在动作中思考,思考的对象往往只是他们正在做的事情,还不能连类推及间接的较远的事物,缺乏概括力和想象力。这种思维相当于儿童思维发育的第一阶段,心理学上称之为感觉动作思维。
  丁村人距现在约 10 万年左右,从其牙齿和顶骨的特征看已介于北京猿人和现代人之间。丁村人的石器工具及其加工方法,比北京猿人有显著的进步。北京猿人的石器一般是一物多用,丁村人的石器类型规整固定,用途有明确的分工。人们发现他们已有专门用来加工石器的石砧、石锤,石器多经反复加工和修整,便于手中把握。这些有意识的加工制作活动说明,他们的智力已比北京猿人有显著的进步,已经越出“猿人”而进入“古人”或“化石智人”阶段。这样的实践水平和智力水平,已经有可能对意识进行思考。世界上许多地区的早期化石智人,已有墓葬,其尸体的位置和姿势都作过有意识的安排,说明他们已把人自身作为思考的对象,因而对人的意识也可能有了他们的看法。
  山顶洞人距今约 18000 年左右。从他们的身高、脑量、头骨骨壳厚度及牙齿结构等方面来看,同现代人已经没有多大差别。他们已学会人工取火,第一次支配了一种伟大的自然力,从而最终把人同动物界分开。作为远古人类,山顶洞人制作工具的技术已相当精细。各种石器除了选材、打制之外,还要经过研磨、钻孔以至着色。其中有一枚骨针,针尖锋锐、针身滑挺,显系精心刮磨而成。针尾(直径 3.3 毫米)的打孔技术,若无复杂的智力活动是根本达不到的。这表明了他们已善于总结生产经验、积累知识和技能、富于创造力。他们把一些石珠、蚶壳、兽牙、骨管及鱼骨等,经过磨制、钻孔和着色,然后串起来戴在头上或挂在颈上,证明他们已产生了美与丑的观念。更说明他们思维形态的是:他们埋葬死人有了一定的规矩,以燧石、石器、石珠、穿孔兽牙等物品随葬,并在死者身旁撒有红色铁矿粉粒。这种有意识地埋葬死者,说明他们对死后的未来已有某种想象和思考;放置随葬品,说明他们相信死者在另一个世界仍然继续生存;撒有红色铁矿粉粒,据民俗学分析,主要是取其“红色”为生命和血液的象征,这样做法有望给死者重新赋于生命,让其灵魂借以寄生;这一切都是山顶洞人灵魂不死观念的表现。
  再说新石器时代,即原始公社(先为母系氏族公社,后为父系氏族公社)时代。如果说原始人类在旧石器时代逐渐产生了灵魂不死的观念,那么此种观念在新石器时代则逐渐发展为更强的崇拜心理、行为和文化,即萌发出原始的宗教意识。这情况我们想在后面用一专节详细介绍。这里只能总的说明:由于生产能力和智慧能力的加快提高,新石器时代的原始人类开始思考自然界的奥秘(比如它为什么有那样大的威力来对待人)和人的奥秘(比如梦、魂、祖先等)。这里主要产生了原始迷信思想。但是另一方面,他们在长期的生产过程中也逐渐认识到自然界某些因果联系的简单的规律。比如对于野兽活动的追踪,对制造渔猎工具的一些简单经验的形成,使他们不能不对客观世界采取现实的态度。可以说,这时期的原始人类处于迷信与现实的双重思维形态当中。
  原始思维形态具有很多特点,比如:1.具体性。他们抽象概括的能力是很差的,其思维的整个过程都是和具体的事物联系在一起。就以对数目多少的表达为例,民族学考察,一些原始部族的人们数数必须点着具体实物,或者掐指头来计数,手指头不够用就把脚趾以至身上的其他部位也用上;或者用掐草杆、划道道的方法帮助计数。2.象征性。象征思维就是以某种感性的符号来表达主体所意会的观念,比如原始人的巫术性仪式、歌舞、绘画、雕刻以及各种崇拜形式(如自然崇拜、图腾崇拜)都是象征思维的表现。他们总是借用某些具体的事物来隐指某些特征上相似或相联系的观念,因此一个图形或符号又常常不仅是某个事物的符号,而且还可能指着另外更宽泛的意义,这是我们现代人难于理解和需要研究的隐义层。3.情感性。原始人的生活条件异常艰苦,死亡、疾病、饥荒、干旱和洪水灾祸时刻在威胁着他们。世界充满了不可预料、反复无常和意外的灾难。当人们尚不能用简陋的石器主宰世界时,唯一的办法是借助神灵去主宰世界,而神灵不过是人的情感和愿望的化身。对这方面的进一步研究,可参阅李景源所著《史前认识研究》。
  (三)自发的“公”与“礼”的观念
  在我国原始社会里,生产力十分低下,人们生活也很简陋。“上古穴居而野处”(《周易》),“无衣服履带宫室畜类之便,无器械舟车城廓险阻之备”(《吕氏春秋》)。那时人与人之间没有剥削、压迫和奴役,人们共同占有生产资料,集体劳动,共同消费,没有阶级和等级,没有君主和国家,各氏族部落“共推”、“共举”自己的首领,管理自己的事务。“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无进退揖让之礼。”(《吕氏春秋》)这里说到的“知母不知父”是母系氏族社会的情形。到了父系氏族社会就“知父”了,随着父系制的出现,对偶家庭也就转变成一夫一妻制的家庭,这时,就有了“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而且在父系氏族社会的晚期及其解体之后,则开始出现“上下长幼之道”和“进退揖让之礼”,反映出历史进入阶级社会的某种道德规范的萌发。
  但是无论如何原始人类也有自己的道德观念。这种道德观念是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中自然形成的,带有习惯和自发的特点。我国先秦典籍中的一些记载都认为原始人类纯朴而不虚伪,为公而不计私利。描绘最为具体的是《礼记》的《礼运》篇。其中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这里虽然忽略了原始人类愚昧野蛮、氏族复仇的消极一面,但是从另一面却真实地道出了他们公有观念、平等观念和互助观念,这确实是原始社会道德的基本特征。这不但可以从原始社会流传下来的神话,以及地下发掘的墓葬、文物中得到有力的佐证,同时这还可以从解放前还停留在原始社会末期的少数民族的生活中找到旁证。
  在仰韶文化的村落遗址中(不论在半坡还是在姜寨),氏族成员环绕共用的大型房屋而居住,大房供集会、议事和进行宗教活动使用。氏族的村落都有公共墓地,安排得井井有条,它与村落的布局一样,反映了氏族制度血缘关系的牢固性。人们生前集体劳动、共同生活,所以也相信死后埋在一处,可以在另一世界继续生前的氏族生活。墓中随葬品一般差别不大,反映了原始的平等观念。从民族学的角度看,我国以游猎为生的鄂温克人,解放前停留在原始社会末期的历史阶段。他们财产公有,平均分配,集体劳动。没有成文法,只有习惯法,人们的行为仅靠习惯和舆论来约束。他们的私有观念仅在萌芽状态,不懂得为个人积累财富,不偷窃,不说谎。热爱劳动、扶助孤寡、团结互助是鄂温克人的最高道德准绳。打中野兽的猎手,将兽肉最好的部分分给别人,自己拿差的少的一份;鳏寡孤独在分配时受到特别的优待。枪     支、驯鹿可以互相借用,不要任何报酬。各家在森林中的仓库从不加锁,别人可以自由进入拿借东西,然后自觉归还。氏族长、家族长和萨满都没有特权,不脱离劳动,进行义务服务。总之,“公”的观念成为原始社会道德规范的基础。
  至于“礼”的观念,则是原始社会晚出的观念。严格意义上的礼与祖先崇拜有关,最初是指求神赐福的宗教祭祀典仪,它起源于 5000 多年前原始社会进入父系氏族社会的时期。至考古学上的龙山时代,礼得到了长足发展,并产生了带有阶级色彩的原始的礼制。原始的礼和礼制在华夏文明产生过程中曾有过巨大作用。
  龙山时代是紧临夏代之前的一个历史时代,其社会性质为氏族制度逐渐解体、国家产生前夜的军事民主制时代。那时已出现贫富差距,社会开始分化。据考古工作者报道,山东龙山文化大多数墓扩狭小,无随葬品,有随葬品的也不过三五件。属中原龙山文化的山西襄汾陶寺墓地占墓葬总数 98%以上的中、小型墓,随葬品缺乏,特别不使用陶器随葬。相反,当时却有少数大墓除规模宏大、均有葬具外,随葬都量多质精,并用既作财富象征又具宗教意义的猪下颚骨陪葬。例如确与良渚大墓有关的江苏吴县草鞋山第五层以上堆筑高近 4 米,土方量达 16000 立方米;浙江余杭反山良渚墓地堆筑高约7 米,土方量近 20000 立方米。堆筑如此巨大的土台在原始的生产力条件下,是何等的艰巨困难,而营造目的又只是为了埋葬少数显贵者的大墓,显然这是礼仪的需要。在浙江余杭瑶山还发现有与墓葬复合的良渚文化祭坛遗迹。它坐东朝西,由红土台、灰围沟、砾石坎组成,约 400 平方米。在红土台南北有 12 座墓葬。墓主生前很可能是担任祭师、巫觋等持礼职务的贵族,故在丧葬上另有这特殊礼仪。墓内有琮、璜、管、钺、珠等大量玉器,随葬品数量随墓穴离祭坛中心远近而变化,越近越丰富。其中有一墓中出土一件嵌玉高圈足大漆杯,是国内考古发现中非常罕见之物,无疑也是当时极贵重之礼器①。在山东龙山文化遗存中,曾多次出土过一种胎质细腻、黑 光发亮、造形美观、薄如蛋壳的陶杯,对其稍有碰撞即告粉碎,显然不合适作日常实用器皿;而且它只是出于较大型的墓中,总出土量很少,故这只能是为当时原始礼制所规定由少数权贵所占有以显示高贵身份、奢荣地位和拥有特权的礼器。
  父系氏族社会时期,生产的发展已经有“超出自身消费的剩余”,与此同时私有制也已经产生,贫富分化也迅速发展,因此具备了产生阶级的物质基础和社会条件。但是这时还不是阶级社会,尽管也出现了奴隶现象(如龙山时代大墓中有人殉),但仍旧是个别零散的奴隶,只是“偶然现象的奴隶制”。这种情况当然也要反映到思想意识领域,比如礼和礼制的出现就是。统治者为了统治需要,便起而利用本质在于维护等级的礼这一工具,来规范社会秩序,规定人们的行为准则,因而礼得到长足发展,并产生出等级制度即原始的礼制。所以龙山时代的礼和礼制,既有前所未有的阶级色彩,又是统治者用以调整内部关系的准绳。
  ①  参见《孔子研究》1990 年第 3 期。
  (四)赤裸裸的美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是这里的关键所指是“人”,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人”。只有具备了人的意识活动即人之“心”之后,才有对“美”的理解和追求,才有“爱美”的情态。从人类学的角度来看,如果一个人生下之后完全脱离人类社会,那他就会失去人之心而变成和动物一样。据说法国南部阿威龙荒野森林发现的 13 岁野孩阿威龙,由于他长期生活在与人世隔绝的环境里,也完全丧失了人性。他的视觉极不稳定,不能凝视任何对象;听觉极其迟钝,对任何音乐和极强噪声都无动于衷;嗅觉极不灵敏,对香水和恶臭都没有反应;发音极其单调,处于全哑状态;触觉极其简单,只能用手机械地抓东西,摸不出平面和浮雕有什么区别;智力和动物差不多,而且情绪贫乏,面部呆板,没有人的情感表现。他回到人类社会较晚,已经 13 岁了。由于长期脱离人类的社会生活实践,得不到内在的自然人化,就不能产生人的心理活动,更不可能产生人类那种对“美”的追求。
  原始人类对美的追求是赤裸裸的。比如新石器时代陶器上的彩绘,布色早期多用单彩,或红或黑进行构图;晚期多用复彩,即用二种以上颜色构图,有不少还用白色或红色作衬底,以增强美的表现。画彩的陶器一般是盆、碗、缽之类的饮食器皿和瓶、壶、瓮之类的储容器皿。画面构图,题材内容极为丰富。以类分有人面花纹、动物花纹、编织花纹以及天文、昆虫、水波和几何形花纹几大类。人面花纹是以黑色线条勾出人的头部脸庞和眼、耳、口、鼻诸器官,额门和下颏加色彩填实。一般是以一人面花纹为一组图案,或者在一件器物上画四组花纹图案,两组为人面纹相对称,另两组以鱼纹或其它图案相对称。这种图案纹饰主要见于西安半坡类型仰韶文化。天文图案有太阳、月亮、星座、日晖几种。太阳纹星以墨色线条画出一个圆形圈,圈外布以匀称的辐射线以表现太阳的光芒。月亮星以弧形墨线,画出二个相对的月牙,可能为新月和残月的写照。星座纹是由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墨色圆点,并以直线或曲线连成。总之原始彩绘尽管非常直观和拙朴,但是整个画面给人一种严谨、自然的感觉,达到了较高的艺术水平。
  原始舞乐更为生动。传说中舞乐的创造者是一个集体,即“帝”的八个儿子。人们发现:在敲击石片的同一节奏声中,大家在一起手舞足蹈,虽然不能直接产生任何物质产品,可是人们可以从中得到某种精神上的满足,感受到集体的力量、以及彼此交流感情、抒发欢愉、倾泻郁闷等。同时,人们相信:通过舞乐,可以得到丰收,猎获更多的鸟兽;可以使氏族兴旺,增添人口;可战胜敌人,驱赶疾病等。这些也就是原始舞乐所包含的内容。
  研究原始舞乐除了通过古文献外,就是那些描绘原始舞乐的文物、崖画等,以及流传至今的原始舞乐的“活化石”(即部分尚处于或接近原始发展阶段的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的舞乐,及其它原始舞乐的现代遗存)。例如在广西花山崖画中,有一部分明显是舞乐着的人物形象。他们排列整齐,动作一致,人群中有腰挂环形刀,张臂向上,作半蹲姿,头戴饰物(可能是鸟羽),形体较大的人物,这形象很可能是氏族首领。这种头上插着翎羽的人物形象,有时并没有模拟飞鸟的姿态,羽饰仅仅是一种美的装饰,因为,只有机智的猎手才能射中空中翱翔的飞鸟。于是,羽饰成为优秀猎手的标志,同时也是美的标志。
  原始社会时期,人类的生活环境极艰苦、恶劣。人类要维持生命,延续后代,面临着十分严峻的考验。因此,人类渴求人丁兴旺,种族繁盛。人类从生活中直觉地明白一个自然规律:男女交配可生殖后代,但他们对人的生理现象并不了解,当时也不可能了解。于是产生了对性和生殖器官的崇拜。遗存至今的原始岩画,十分清晰、形象地反映了人类求偶、交配的活动和性崇拜的意识。而这种活动和意识,又常常跟舞乐杂糅在一起。例如内蒙发现类似男女对舞的崖画,画风拙朴,二人手臂相互搭肩,女性胸部画两个圆点,代表乳房,臀有尾饰,两腿叉开,尾下有一圆点,似滴液。男性尾饰更长,尾梢拆卷,双腿劈开,他俩正兴奋地连臂跃舞(参见王克芬著《中国舞蹈发展史》)。
  不难理解,原始人类的劳动生产实践创造了最初的美,同时也创造了人类最初的美感。他们在生产劳动中对节奏、韵律、对称、均衡、变化、统一等自然规律性和秩序性逐渐熟悉了,掌握了,并且产生美的感受。在原始的生产中,从人类利用最简单的工具如石器、弓箭等等开始,就更多地注意到它们的功能和形态,并把它们联接起来,在这种创造使用工具的合规律性、合目的性的活动中,便培育了人对自然秩序的一种领悟(理解)情感和想象,当人们在改造客观世界中达到自己的目的的时候,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在劳动生产活动中得到统一,于是人们感到自己的心意状态与外在自然(不是具体的自然对象,而是自然的普遍形式规律)的合一,就产生情感愉快,这便是最早的美感。美与直接满足物质生活需要的生产实践相脱离而独立发展,经过许多中间环节,其中包括原始宗教、图腾崇拜、巫术礼仪,原始艺术,而走向纯粹的形式美即装饰。原始宗教、图腾崇拜、巫术礼仪,在旧石器时代中晚期就产生了,而原始艺术如彩陶上的图画、图案、雕刻、音乐、舞蹈、绘画,则产生于旧石器时代晚期,到了新石器时代有了进一步发展。装饰也产生于旧石器时代晚期,到了新石器时代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美和审美比图腾巫术活动、原始艺术、装饰产生要早。图腾巫术活动不是现实活动,而是实现现实活动的一种幻想形式,它起于生产活动,通过演习、操练、回忆、模拟各种物质生产活动,培养原始人类的生产技巧,并协调、组织、集中原始人类的群体生活,而其感性活动形式如歌舞,则集中原始人类的美感,并在巫术礼仪活动中,使原始人类的狂热情感受到规范和节制。正是这感性活动形式,后来发展成为艺术的审美形式,进而演变为一般的形式美。
  (五)崇拜的心理和文化
  “崇拜”就一般的语义上讲,乃是指人对外在事物(或其他人)所产生的内在尊敬和钦佩心理,在某种程度上它是一种良性的。但是,当崇拜心理发展到无条件的痴迷和依赖时,那就成为一种宗教意识了。原始人类的崇拜心理就是一种宗教意识,其产生的基础和根源在于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低下,在于原始人对自然斗争的软弱无力。原始时代,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还没有力量支配自然界的物质去征服自然,因而不可能不受自然的支配。当人们对自然界的许多领域还处于无知,而又不能超出自己的实际经验求得解释时,便产生和构造出一连串的不正确的虚幻观念,形成强烈的崇拜心理。这种心理主要表现在: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敬畏鬼魂和迷信占卜等。
  ①自然崇拜  原始人经常看到的现象是大自然千变万化、运动不息。但是他们对这种状况并不理解,于是便将其归之于神秘力量支配的结果,而且在想象这种神秘力量时,最直接最方便的思路就是用自身类比的方法,即凭着自我感受去想象自然物,认为它们也同人一样,具有思想、意志和感情,也有各自的灵魂存在,这种灵魂支配着自然物的运动,这便是万物有灵的观念。在原始人眼里,日、月、风、雨、雷、电等都有神灵;天、地、山、川、水、火等背后也是由神灵在主宰;总之,人死为鬼,树久有灵,顽石能言,风雨有主,无物不神,无鬼不灵。既然各种自然之神分管着各种自然物象,原始人为了求福避祸,就得讨好它们,于是便产生了种类繁多的祭神活动,向神贡献牺牲,诉说心愿,舞蹈礼拜,以博取神的欢心。这便是原始的自然崇拜。这种崇拜活动到了仰韶文化时代,成为人们生产和生活中的大事。在临潼姜寨发现的母系氏族村落基址上,有五片住房,每片中心有一个方形大房屋,是供氏族集会和进行宗教活动的场所。在我国原始时代,有关对日、月、星辰的崇拜,流传下来的标记不多,仅只从考古发掘的仰韶文化彩陶中有日、月的花纹图案,反映出那时人们对日、月的印象是深刻的,这有可能也是对日、月崇拜的一种证明。
  ②图腾崇拜  “图腾”(totem)一词源于北美印第安人的某一方言,具有“亲属”的含义,一般专指某一氏族的标志或图徽。图腾的信念与功能,主要在于它不仅是集团祖先的标志,而且它能庇护集团中每一个成员,又能幻想将它们受到膜拜的超人的品质与功能,世代嬗替地传给集团的子孙们。在一切发达的母系氏族社会中,图腾的信仰与崇拜成为一种极为盛行的宗教信念。那么图腾崇拜怎样形成的呢?原始人在自然界强大的物质力量的威胁下,渐渐把自身的凶吉祸福的莫测变化同自然界的变化联系起来。在他们的眼里,自然界提供日常生活之需,还具有保护自己集团成员的巨大功能,这样,人们对自然界的解释就日渐复杂和多样了。在这个时候,人们在众多的自然崇拜物(主要是各种动物、植物或人造形象等)当中,选定出一两种对集团成员最密切、最亲近、最重要的对象,将它们放在特殊位置上,采用一系列的仪式对之专门崇拜,期望子子孙孙均能得其庇护、受其利益,于是就形成了图腾崇拜。
  我国旧石器时代就有了图腾文化的前兆。有人认为,北京周口店山顶洞遗址中发现的人工着色的、上绘一种简单图案的小砾石,与澳大利亚人的图腾圣物“丘林噶”相似。而新石器时代的图腾文化遗迹就更明显了。当时彩陶上的蛙纹和鸟纹,以及各种写实或写意的动物纹样,都可说是古代某氏族部落的图腾标志。我国古籍中有把始祖形象描绘成半人半禽形象,如伏羲“蛇身人首”,神农“人身牛首”,句芒“鸟身人面,乘两龙”,祝融“兽身人面,乘两龙”。古代的一些雕刻物和图画也有一些半人半兽或半人半禽形象。在近现代一些原始民族中,这种形象大多是图腾祖先或图腾神形象,由此可见图腾文化自古至今的源流。古籍中还记载了不少氏族的动物名号,如少昊部落有凤鸟氏、玄鸟氏、青鸟氏、丹鸟氏等;伏羲部落有飞龙氏、潜龙氏、居龙氏、降龙氏等;黄帝部落有熊、罴、虎等氏族部落名号。根据民族学资料,图腾民族都以奉为图腾的动物、植物、无生物或自然现象作为氏族部落名称,所以,一般认为上述这些动物名号都是氏族部落的图腾名称。
  ③祖先崇拜  祖先崇拜和图腾崇拜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崇拜的对象主要是人,后者崇拜的对象主要是动植物或其它自然物。但是两者共同把这些崇拜的对象视作自己集团的祖先。人类由广泛崇拜自然界到图腾物,再发展到自己集团社会中有血缘关系的人,这个漫长的演变,生动地反映了同大自然进行斗争过程中人在认识上的规律性的变化。我们知道,历史上农业的形成使人们的生活有了更可靠的保障,畜牧业的兴盛意味着人征服和支配动物取得伟大胜利。人在动物面前的自卑感和依赖感减少了,而优越感、自主感增强了,更多的人不再把动物当成神圣之物。例如鄂温克人早年一直崇拜熊图腾,但是在解放前夕处于父系氏族时代里,对熊图腾的崇拜大为减弱,开始猎熊并吃熊肉。不过图腾观念的残余影响犹存,表现为猎吃熊肉要举行一系列宗教仪式,还要对熊实行风葬,假哭致哀。历史上当父权制和私有财产出现时,需要确立和巩固父系血统关系来保障财产继承权。这就具备了崇拜男性祖先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图腾崇拜的后期,出现了以男性生殖器为图腾的崇拜。在龙山文化和齐家文化的遗址里,发现了陶祖和石祖,祖就是男性生殖器造象,象征着生殖繁衍之神。“祖”字从“示”从“且”,“示”者祭祀,“且”的甲骨文和金文字形象男阴。考古学和古文字学提供的资料都说明,祖先崇拜是从人们重视父系传种接代开始的。陶祖和石祖的出现,标志着图腾崇拜的衰落,祖先崇拜的兴起。
  祖先崇拜日益构成全部宗教活动的核心,这种崇拜活动规模之大、时间之长、次数之频繁,形式之繁缛以及祭祀中牺牲之多都是空前的。人们以为,只有如此隆重的祭祀,才能获得祖先神灵的欢悦和保佑,避免灾祸,因为祖先神灵是掌握人们命运的。从原始社会的解体到奴隶社会这段历史时期里,祖先崇拜是压倒一切的崇拜。例如他们认为,炎帝是古羌人氏族的始祖和宗神,他创造了农业,故号神农氏。太皞是夷人氏族部落想象中的先祖,人们把建立畜牧业的功劳归于他,故号伏羲氏,又传说八卦由他始作。颛顼(高阳氏)是夷人一个分支的先祖,据说他使南正重司天以属神,使火正黎司地以属民,“绝地天通”。帝喾(高辛氏)又名帝俊,其妻简狄生契,契被认为是商人的祖先。黄帝被认为是北方一些氏族的先祖,曾协助炎帝在涿鹿打败■尤,后来又在阪泉战胜炎帝,统一了相当广阔的地区。这个传说反映了许多大的部族彼此争斗又相互融合,最后形成华夏族的复杂过程。黄帝(有时加上炎帝,简称炎黄)被看成华夏族的缔造者。传说黄帝造舟车、弓矢、屋宇、衣裳,其妻嫘祖养蚕,其臣仓颉造字,大挠作甲子,伶伦制乐器。人们把一切社会文明器物的发明权都奉送给黄帝。
  ④敬畏鬼神和迷信占卜  我国古人把灵魂分为魂、魄两类,而且认为魂魄各有其不同的作用。魄依附于人的肉体,对人体各种器官活动起作用;魂依附于人的精神,对人的精神活动起作用。人死之后魂是不会消失的,消失的只是形魄。不消失的魂归于天,转化为鬼,由此而产生对鬼的敬畏,这可以从原始时代人们对死者的埋葬处理上表现出来。在灵魂不灭的迷信产生之前,人们对死者的尸体弃之不管,不作安置。当灵魂不灭的观念和迷信产生以后,人们对死者的尸体处理就不是弃之野壑不管,一般都要作妥善的安置,人们认为,对死者的尸体、灵魂如果不作妥善的安置,就会在人世间为祸作祟。安置的办法各民族有所不同,在我国主要进行埋葬。比如在新石器时代,埋葬死者有集中的公共墓地,有一定的葬式,头部方向有一定的选择,有随葬品等等。这都是在敬畏中对死者鬼魂的安排。
  占卜是原始社会晚期开始流行的一种迷信活动,它是人们为了解决疑难之事,或想预先得知自己所要做的某一件事情的吉凶祸福,而求助于神,向神进行卜问所使用的一种方法。占卜要有一定的占具,并通过一定的形式、方法进行。据文献记载和民族调查资料,占具有用草木、竹石、果核以及动物骨骼为材料的。在新石器晚期文化遗址就有许多卜骨的发现,这些卜骨的骨料有猪、牛、羊、鹿的肩胛骨,有的卜骨已经过整治修理,卜骨上有许多灼痕,每一个灼痕背面都有裂纹的痕迹。由此证明占卜迷信在原始社会末期已相当流行。另外,占卜迷信与前兆迷信有密切关系。前兆迷信是人们把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存在的偶然巧合的现象,当作吉凶的征兆。例如有流星西落,第二天族中死了一人,前兆迷信就认为流星西落预兆了族中要死人。前兆迷信是偶发的,而占卜是通过一定的方法请求神给人预示吉凶征兆。当占卜迷信发展起来之后,社会中就出现了一种专事占卜的人,称作巫师。他们参与氏族部落的议事活动,成为氏族部落的精神贵族。
  在这里我们特别介绍一下原始的生殖崇拜问题。原始社会的生产力十分低下,由于生产工具的极端简陋,使得依赖渔猎和采集为生的先民难以存活和发展。生产工具是人手臂的延长,然而从旧石器时代到新石器时代的漫长岁月里,生产工具进步甚微,只有弓箭的发明和普遍使用,是一项重大的成就。在原始状态的生产方式下,人口的增加就意味着人手的增加。那时,社会培育人手的“投资”很少,而一个五六岁的儿童即可以从事采集劳动。因此,人类自身的繁殖便成了原始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出于对作为社会生产力的人的再生产的严重关切,原始人类中出现了生殖崇拜。换句话说,生殖崇拜深刻反映了一个绝对庄严的社会意志——作为社会生产力的人的再生产。
  生殖崇拜的最初阶段里对生殖器崇拜,生殖器崇拜的表现是对生殖器象征物的崇拜,其深层涵义是祈望生殖繁盛,亦即解决增加人口问题。已故著名中年学者赵国华曾著《生殖崇拜文化论》一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0年版),其中对中国原始生殖崇拜提供很多考古资料和理论分析。比如,作者以鱼纹的象征意义、蛙纹的象征意义与月亮神话、花卉纹等的象征意义等等,来阐述中国原始社会的女性生殖器崇拜;以鸟纹的象征意义、蜥蜴纹等的象征意义、玉琮等的象征意义等等,来阐述中国原始社会的男性生殖器崇拜。正如著名学者季羡林先生在为该书作序中指出:此书有“十分精彩的阐述、石破天惊的推理、天外飞来的论证、恢廓弘大的内涵”。该书具体内容可请读者自行索阅,我们仅只从思想史角度强调:
  生殖崇拜的心理来源于极低的人口存活率。原始人口生产类型的特点在于高出生率、高死亡率、极低的增长率。据估计,原始社会人口的死亡率高达 50%。旧石器时代人口百年增长率不超过 1.5‰,新石器时代人口百年增长率不超过 4‰①。与此相伴的是原始人类的平均寿命很低,根据各种估计推测,从旧石器时代到新石器时代,初民的平均年龄在 20 岁至 30 岁之间。可以想见,原始人类只能以增加出生率来求得和扩大人类自身的再生产。如果还考虑到生命的短促还使妇女的可育时间大为缩减,依赖增加出生率来求得和扩大人类自身再生产的意义就显得更不寻常了。因此,人口问题在原始社会生活中成了关系到人类社会能否延续的根本大事。这导致原始人类产生了炽烈的生殖崇拜。
  另外,生殖崇拜并不是性(色)崇拜。当然,性行为与生殖是统一的,性行为是生殖的必需条件,生殖是性行为的自然结果。但是在相当漫长的历史中,原始人类并不知道男女交合与生殖的直接因果关系,以为生殖只是女性自身具有的一种功能。在他们的观念中,性爱与生殖是完全分离的,性爱是性爱,生殖是生殖,满足性欲与追求人口繁盛是毫不相干的两回事。当时,人类的性爱是比较自由的,性满足也不成其为问题,而人口蕃衍却是摆在社会首位的极其重大的问题。因此,初民对女性或男性生殖器崇拜,就只是蕃衍人口的生殖崇拜,绝对不含有性崇拜的意味。
  ①  吴申元:《中国人口思想史稿》,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6 年版,第 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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