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古三代习俗史之生产(行业)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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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行业)习俗
生产(行业)习俗,是指人类在劳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一些具有普遍意义的习惯性行为或倾向,它是在生产劳动中约定俗成的。生产习俗一般具有一定的广泛性、流行性,但亦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地域性或民族性。生产习俗相对于严格意义的劳动生产而言,劳动生产是与人类一起诞生的,故在严格意义的劳动生产未出现之前,亦即在距今 300—400 万年之前的腊玛古猿、南方古猿时期所发生的谋生习惯行为,尚不能称为严格意义的生产活动,或应称为准劳动生产行为,而由此产生的一些习惯行为或倾向,便应称为准劳动生产习俗。准劳动生产时期的准习俗内容较为简单,常见者是利用天然物质如竹木棍棒、石块等追猎禽兽、挖掘植物根果,目的无非是为了充饥以延续生命,随着人类的诞生,真正的劳动生产和习俗也随之应运而生。人类在发展,社会在前进,生产在扩大,劳动生产的习俗内容也随之发展得越来越复杂,越来越丰富。综观远古至三代劳动生产的发展历史,中国的生产形态,至少已形成采集、狩(渔)猎、农业、畜牧业、手工业等五大形式或习俗倾向。限于篇幅,兹重点介绍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等三大习俗。
(一)农 业
现代农史学通常将农业分为“广义农业”和“狭义农业”。广义农业其内容包含农、林、牧、副、渔等各方面,而狭义农业则仅指植物(农作物)栽培,本书此节使用的农业概念,基本上属狭义农业范畴。
中国是从古迄今世界有名的农业大国,众多的河流湖泊,充足的日照和雨水,温凉适宜的气候,广袤肥沃的平原或盆地,丰富的植物资源等等,为古今农业的发明和发展造就了温床和提供了优越的自然条件。考古资料和科研成果表明,中国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栽培植物的重要策源地之一,栽培植物的出现是农业发生的重要标志之一,是人类从原始的、盲目的、被动的、仰仗大自然的食物恩赐向积极主动的驾驭大自然的食物资源道路大踏步前进的重要标志。农业的发明,开辟了人类食物来源的新途径,是人类发展历史上具有极其深远、极其重要意义的伟大变革,故以农为本,是中国古今都致力推行和奉行的民生国策。不啻于此,农业的发生与发展,还具有左右、改变社会结构和社会组织,加速历史进程的重要作用,如中国新石器时代的繁荣发展,夏商周文明社会的诞生,都离不开农业的支持、催化和润滑。
农业的发明导源于原始的采集业,原始采集业是原始农业的母体和摇篮。中国原始农业的发生,是从驯化野生植物开始的。驯化野生植物最早尝试者是妇女。在采集经济为主的时代中,妇女们长年累月从事采集植物工作,久而久之,积累了丰富的野生植物生长知识,通过进一步的观察、摸索和尝试,从偶然到必然,终于成功地将可供食用及充饥的野生植物驯化成人工栽培的农作物,从而率先拉起了农业发展史的序幕,成为叩开新石器时代大门的伟大先驱者。
考古和历史资料昭示,农业生产是自新石器时代早期至夏商周三代最重要的经济生产形态之一,它具有持续时间最长、组织规模最宏大、跨越时空环境最广阔的特点。从中国全史的角度看,则其是最具影响力、造福人类最大的生产行为和习俗,是社会生产和经济发展的主要基础和命脉。
农业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具有广泛的同一性、趋向性、习惯性,易言之,其具有广阔的时空流行性,故作为古人社会生产的一种重要生产或经济形态,其本身便构成为形态上的流行习俗。
1.原始农业习俗的起源和传播
中国古史传说农业是神农氏发明的。
《淮南子?脩务训》:“于是神农乃始教民播种五谷。”《庄子》、《周易?系辞》、《白虎通》、《商君书》等也有相类似的记述,结合考古资料分析,这应是对中国新石器时代早期农业产生阶段的带有神化色彩的写照。
从世界历史的情况看,农业的发生大多是与新石器时代相联系的。就中国的历史情况而言,农业的出现也是与新石器时代紧密相连的,农史学将中国新石器时代的农业称为原始农业,考古学则认为农业是新石器时代的基本特征之一。
最新的考古学发掘和研究成果表明,美洲的墨西哥和秘鲁、北非埃及、西亚土耳其和伊朗、东亚中国等均是古代农业的策源地和中心区。国外的农业起源时间迄今最早可溯至距今 1 万年上下,而中国的农业发生,迄今在黄河流域中原地区至少可上溯至公元前 6000 年(距今 8000 年)左右的磁山、裴李岗文化时期。但从磁山、裴李岗文化遗存所反映的生产力水平已超出农业发生初始阶段的现象分析,黄河流域尚应存在早于磁山、裴李岗文化时期的农业遗存,农业的起源应从这些有待发现的更早时期的遗址中去寻觅。在华南地区,经考古发掘调查的广西柳州白莲洞二期文化、来宾龙洞岩、武鸣苞桥、芭勋、腾翔、桂林北门附近的洞穴遗址、广东阳春独石仔、封开黄岩洞、贵州平坝飞虎山洞、台湾玉山等等遗址,最近被学者用考古学的分期法归属为华南地区新石器时代早期前段“无陶新石器文化时期”,这些遗址的碳 14 测定年代扣除偏老部分,绝对年代约在距今 9500 年至 11000 年,研究者依据诸遗址发现的骨铲、石磨盘和磨棒、个别遗址的孢粉分析,结合碳测年代情况认为,该时期当已发生种植芋类、薯蓣、豆类等植物的原始农业①。广西桂林甑皮岩遗址,碳 14 测定年代为距今 7580 年至 11310 年,学者结合遗存出土的陶器和共存物分析,亦提出该遗址时期已发生原始农业的问题②。如此看来,无论是在中原地区抑或是在华南地区,中国原始农业的起源时间与美洲、非洲、西亚等地区是基本同时或者稍早,中国农业发生的时代也当在新石器时代早期。
① 张之恒:《华南地区新石器时代文化的分期和特征》,《中国考古学会第七次年会论文集(1989)》第13—23 页,文物出版社 1992 年。
② 梁家勉主编:《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史稿》第 6 页,农业出版社 1989 年。
③ 李根蟠、卢勋:《我国农业起源于山地考》,《农业考古》1981 年 1 期。
从磁山、裴李岗文化遗址和华南地区诸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址均是坐落在山麓地带和山洞中的情况分析,中国新石器时代早期出现的原始农业包含一种山地农业③或旱田农耕业,这种山地或旱田农耕业,实际上亦是中国最早的农业。华南地区的山地农业遗存,目前考古发现尚主要局限在上述遗址。而在黄河流域的中原地区,这种山地或旱田农耕习俗除见诸磁山、裴李岗遗址外,属其文化圈内的河北武安南岗、河南密县莪沟以及新郑、登封、鄢陵、长葛和郏县等地有关遗址,都泛见这种生产习俗的流行。与磁山、裴李岗文化大体属同一阶段而绝对年代略略偏晚的农业遗存,在甘肃秦安大地湾、陕西宝鸡北首岭、临潼白家、华县老官台、元君庙、西乡李家村、河南洛宁洛河沿岸等地共约发现了 20 多处,其分布范围主要集中在关中地区,西及甘肃陇东地区,东到陕豫接壤地带,南逾秦岭到达汉中地区。从时间和分布地域上看,这些遗址是山地或旱田耕作生产习俗的最早承继者。
在公元前 4800 年至公元前 3600 年的新石器时代中、晚期,黄河流域出现了以中原仰韶文化为代表的规模宏大的农业文化,仰韶农业文化的分布,以关中、豫西、晋南一带为中心,东至豫东和河北,西抵渭河上游和洮河流域,北到河套地区,南及汉江中下游,其分布范围大大超越了前期。仰韶文化的农业生产,可以说,是直接继承了前期的传统,普遍流行着以旱田耕作为主的农业生产习俗。此外,不属仰韶文化系统的山东滕县北辛文化、泰安大汶口早期文化、黑龙江密山新开流文化、辽宁沈阳新乐下层文化等,也在这一时期内相继流行着旱田耕作的农业生产习俗。
在公元前 3500 年至公元前 2000 年以前的新石器时代晚期,黄河流域中下游地区继仰韶文化之后崛起的农业文化是龙山文化,龙山文化的分布西起陕西,东临海滨,北达辽东半岛,南抵江苏北部,其范围包括了以黄河中下游为中心的广大地区。中原龙山文化包含的诸遗址和山东大汶口中晚期文化以及山东龙山文化等等遗址,明显也都是旱田农耕生产习俗的承继、流行和传播者。此外,兴起于这一时期的黄河上游甘、青、宁地区的甘肃仰韶文化(马家窑文化)、齐家文化、西藏昌都卡若遗址、北方地区(辽宁、吉林、内蒙古)的红山文化、内蒙古富河文化、辽宁长海小珠山遗址等等,其农业生产的主要特征也都是流行旱田耕作习俗。
在中国原始农业的内涵中,除了旱田耕作农业外,事实上还包含一种在长江流域及广大南方地区流行的水田耕作农业。
长江流域和南方地区的以水田耕作为特色的原始农业,迄今所知,至少可上溯至距今 7800 至 8200 年前的彭头山文化时期。彭头山文化因发现于湖南澧县大坪乡彭头山而得名,1988 年经考古工作者的正式发掘,其文化面貌披露于世,在彭头山遗址出土的陶片中夹杂大量的稻壳和稻谷,结合其它共存物和遗址的碳 14 年代测定情况分析,许多学者认为,彭头山遗址水稻遗存的发现,标志了中国的稻作农业早在距今八千年前后便已发生。据此可知,中国的水田耕作历史与旱田耕作历史同样古老。与彭头山农业文化时代性质相近的湖南石门皂市下层文化和湖北宜都城背溪文化,也都发现了明显的水稻遗存,这些迹象表明,在长江中游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中,种植水稻已不是个别现象,水田耕作生产看来已形成习俗开始流行起来。
在公元前 5000 年至公元前 2000 年期间,长江流域和华南地区的水田耕作农业发展十分迅速,呈现了格外发达繁荣的趋势。在长江流域,继彭头山、皂市、城背溪农业文化之后,首先崛起的是下游地区的浙江余姚河姆渡和桐乡罗家角文化,中游地区的四川大溪文化紧追其后,河姆渡文化在余姚茅湖、鄞县辰蛟、宁波八字桥和舟山白泉等宁绍平原东部地区均有分布,大溪文化则主要分布在四川巫山县城、湖北秭归朝天咀、宜昌杨家湾、清水滩、中堡岛、宜都红花套、古老背、枝江关庙山、江陵毛家山、蔡家台、松滋桂花树、公安王家岗、湖南澧县三元宫、丁家岗、安乡汤家岗等川鄂湘毗邻地区。这些遗址都是明显流行以水田耕作为主要生产习俗的,且水稻种植业都已达十分发达的水平。继河姆渡、大溪文化之后,嘉兴马家浜文化、京山屈家岭文化、余杭良渚文化、郧县青龙泉三期文化和江西山背文化、福建昙石山文化、广东石峡、陈桥、金兰寺文化以及广西、云南、贵州等地的新石器晚期文化等等长江流域和华南地区的大部分农业文化遗址,都普遍流行着水田耕作,并以种植水稻为主的生产习俗。
2.夏、商、西周时期的农业
大约在公元前 21 世纪,中国由原始社会进入了奴隶社会,由启建立的夏王朝成为中国第一个国家王朝,到公元前 17 世纪前后,夏王朝的统治因商王朝的崛起而划上了终止符。有关夏王朝的史迹,大多见于古代文献。与文献记载相应的考古资料,迄今主要见于河南偃师二里头类型文化,二里头类型文化主要分布在豫西、晋南一带,这与文献传说的“夏墟”方位基本吻合。夏王朝的农业生产,就目前的资料显示,主要是流行旱田耕作技术与习俗,而在夏王朝中心范围之外的其它地区,如长江流域和南方地区则仍然是流行以水田耕作为主的生产习俗。
从公元前 17 世纪至公元前 11 世纪前后,由商汤建立的商王朝统治了中原大部分地区,其势力范围主要集中在河南、山东、河北、湖北一带。考古发现的商代文化资料蔚为大观,典型的遗址主要有郑州二里岗、安阳殷墟、河北藁城台西、湖北盘龙城等等。大量的考古实物和甲骨文记录表明,商朝是以经营农业为主的王朝,尽管当时的手工业已很发达,但农业仍然是社会经济命脉。商朝的农业生产,主要是旱田耕作,间或兼营水田耕作,在商朝的南界,即长江流域一带以及其它同时期的南方民族,则主要流行水田耕作的农业生产习俗。
公元前 11 世纪至公元前 770 年周平王东迁之前,是由武王始建的西周王朝时期,其势力中心区是陕西、河南,东至山东濒海地区,西抵甘肃,南至湖北、湖南、四川、江西,北达北京、内蒙、辽宁一带。西周时期的考古学文化,可以陕西境内的周原、沣镐、宝鸡等遗址为代表,大量的文献记载和考古发掘资料表明,西周时期农业生产水平已相当发达,由王室统一管理的农业生产,除流行旱田耕作术外,也流行水田耕作习俗,《诗?小雅?白华》:“滮池北流,浸彼稻田”,便是水稻生产的实例之一。在同时期的南方地区,其生产习俗主要流行水田耕作。
3.农作物和其它栽培动植物
在新石器的早期阶段,黄河流域的旱田耕种粮食作物主要是粟(俗称小米,夏商周三代或称稷),磁山、裴李岗遗址均有出土实物,除粟外可能还有黍(俗称大黄米);华南地区的山地耕种粮食作物,最早可能是芋类、薯类(均未见实物出土);长江流域的水田耕种是水稻,但稻的种属(籼粳)情况尚不清楚。
在新石器时代中晚期,黄河流域和其它流行旱田耕作习俗的北方地区,耕种的粮食作物主要是粟、黍,个别地区或亦种植豆、麻、稻、高粱、麦等等;长江流域、华南地区则主要种植水稻,个别地区(如台湾凤鼻头文化)亦兼种粟。至于其它作物种植,综合全国各地的情况,大致有芝麻、蚕豆、薏苡、瓠(葫芦)、菱角、芡实、甜瓜、桃、樱桃、莲藕、栗子、花生、橄榄、枣、油菜、芥菜或白菜等等。其中的薏苡,即现在所称的药玉米或薏仁米。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发现葫芦的情况,已表明其成为当时较重要的农作物之一,其经济价值基本上可与粟黍稻菽相媲美。
夏王朝的植物栽培情况,考古资料十分阙如,文献记载则有一些线索。
《国语?鲁语》:“昔烈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柱,能殖百谷百蔬。夏之兴也,周弃继之,故祀以为稷。”
《夏小正》:“正月……囿有见韭(韭菜)……采芸(油菜)……梅杏杝桃则华。……三月……摄桑……祈麦实。……四月……囿有见杏。……五月……种黍菽穈,煮梅蓄兰,菽糜。……八月,剥瓜、元校、剥枣、栗零。……九月……荣鞠树麦。……十有二月……纳卵蒜……。”
按《国语?鲁语》的说法,在夏代之前的烈山氏之子柱已能种植百谷百蔬,至夏朝时周人的始祖弃则继承了这种技能,并被人称为后稷,这表明夏朝的种植业是较为发达的。传世的佚名氏《夏小正》,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物候历,在西周至春秋时期杞国一直使用《夏小正》,历史上有人认为它是夏朝历书,但近代多数学者认为它不是夏朝历书,但可能仍然保存有夏代历法的基本面目。如是,《夏小正》中出现的黍菽穈(粟)麦,当是夏朝的主要粮食作物,而梅杏桃瓜枣栗兰桑韭芸蒜等,则是当时种植的果树或蔬菜。此外,据《史记?夏本纪》“令益予众庶稻,可种卑湿”的记载看,夏王朝亦当种植有水稻。
商朝的农作物种类,据文献和殷墟出土甲骨文记载,大致有黍、稷(粟)、麦(大、小麦)、菽(豆)、麻、稻等等。
《尚书?盘庚》:“惰农自安,不昏作劳,不服百亩,越其罔有黍稷。”
《铁二四八?一》:“癸卯卜,亘贞,我受黍年,二月。”
《前三?三○?三》:“庚申卜,贞我受粟年,三月。”
《後上三一?十一》:“贞,弗受稻年,二月”。
《佚六五三》:“丁未卜,大兄受禾。”
《邺三?四五?七》:“庚辰贞,受来(麦)。……勿受来。”
《粹八八七》:“……亥卜,受来禾。”
商代文化遗址出土的粮食作物实物则有粟、黍、麦、麻、稻等,可与文献和甲骨文记录互证。此外,除粮食作物外,见于文献、甲骨文和出土遗物的植物,还有桃、樱桃、郁李、梅、桑等等。麻(大麻)、桑的种植,主要是用于纺织。
西周时期的农作物情况,与夏、商时期的种植传统差不多,《诗经》等古籍中尤多见有关农作物的记述。
《鲁颂?閟宫》:“有稷有黍,有稻有秬。”
《大雅?生民》:“艺之荏菽,荏菽旆旆。”
《周颂?思文》:“贴我来(小麦)牟(大麦),帝命率育。”
《豳风?七月》:“六月食鬱及薁。七月亨葵及菽,八月剥枣,十月获稻,为此春酒,以介眉寿。七月食瓜,八月断壶,九月叔苴,採荼薪樗,食我农夫”、“九月筑场圃,十月纳禾稼。黍稷重穋,禾麻菽麦。”
《豳风?七月》中的鬱即郁李,壶即瓠、葫芦,苴即麻。考古实物所见的西周作物主要是麦、麻、高粱和稻。综合文献记载和考古实物出土情况所知,西周时期的农作物主要有黍、稷(粟)、菽(豆)、稻(稌)、大麦(牟)、小麦(来)、麻、郁李、葵、枣、瓜、葫芦、油菜、芜菁、芥菜、白菜、杏、桃、梅等等。此外,并出现了对桑、檀、松、柏、椅、桐、梓、漆、楚、棘、柞、樗等树种的种植。
(二)畜 牧 业
畜牧业是“广义农业”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畜牧业,易言之,便是人工饲养动物的生产或家畜(禽)饲养业。畜指圈养,牧即放牧。
畜牧业是狩(渔)猎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其发生与人类的农业生产发明和定居生活密切相关。它弥补了狩猎业不稳定的缺陷,开辟了保障人类肉食来源的新途径,是新石器时代至西周时期一项重要的经济生产活动。
据目前考古发现,中国的畜牧业发生时间迄今已可上溯至距今 7000—8000 年至 1 万年左右的新石器时代早期。新石器时代中期以后,饲养家畜(禽)的风气迅速传播发展起来,至夏、商、西周时期畜牧业的生产水平已达到相当的高度。鉴于地理环境、族属、时代、生产和生活习惯的差异,中国畜牧业的发生、发展和习俗传播在全国各地是不平衡的,但尽管如此,若以总体情况观察,中国新石器时代至西周时期的畜牧业生产成就仍然是不可低估的,其成就的具体表现主要在于成功地驯化饲养了猪、牛、狗、鸡、羊、马等六畜及其它动物。
1.养猪
最早的养猪习俗迄今可追溯到距今 8000 年至 1 万多年前,广西桂林甑皮岩发现的家猪骨骼,是中国现知时间最早的家猪,它表明华南地区的养猪习俗在新石器时代早期之初业已出现。浙江河姆渡文化发现的家猪遗骨,则表明长江流域地区至少在距今 7000 年前便已出现饲养家猪的习俗。河北磁山、河南裴李岗文化发现的家猪,标志了黄河流域尤其是中原地区大约在距今7000—8000 年的时期中亦已发生了养猪的习俗。
到了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养猪的习俗迅速地在全国各地蔓延传播起来。在考古发掘的仰韶文化、龙山文化、大汶口文化、马家窑文化、齐家文化、大溪文化、屈家岭文化、河姆渡文化、马家浜文化、良渚文化、昙石山文化、陈桥?金兰寺文化等许多遗址和云南元谋犬墩子遗址中,都较普遍、大量地发现了家猪的遗骸。
夏代的养猪情况据文献资料尚无法详明,但据二里头文化已发现家猪骨骼的迹象看,夏代是流行养猪习俗的。
商代的养猪业十分发达。考古发掘的郑州二里岗文化和殷墟文化遗址,均出土有大量的猪骨,甲骨文中也有不少用猪为祭祀牺牲的记录。在殷墟历年发掘的殷代墓葬中,用猪腿骨供享于墓内棺室周围的现象更是屡见不鲜,在发掘出土的商文化骨器中,以猪骨为质料的比例亦相当大。甲骨文的家字,是宝盖头下加一豕(猪)构成,或据此构形认为是在家中祭猪的表示。其实,家字的成形是与商代养猪习俗的流行密切相关的,由于家猪在商人日常生活中的意义非同一般,它既可作为正常肉食、又可用于祭祀和丧葬活动,且饲养的技术难度不是很大,生长的周期也不算很长,故殷商时期大约已发展到家家养猪的程度,是家都养猪,有猪必见家,所以甲骨文的家字由房屋和猪的象形组合成字,是再合理、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由此可见,养猪的习俗在商代是最为风靡的习俗之一。商代的养猪,从甲骨文的圂字看,已明显表现出是实行圈养的意义。
从陕西沣镐遗址和其它西周遗址或多或少也出土有家猪骸骨和西周金文中常见有猪形的铸铭等现象看,西周时期仍然流行养猪的习俗,并且是使用“执豕于牢”①的圈养办法。
① 《诗?大雅?公刘》。
2.养牛
位于长江流域江西万年仙人洞和湖南澧县彭头山、石门皂市等遗址均先后发现了水牛骸骨,倘若这些牛骨可以确定为家养水牛的话,那么,中国饲养水牛的习俗发生便可追溯到距今 7000—8000 年以前。
距今 6000 多年的浙江河姆渡文化已流行饲养水牛的习俗则是确凿无疑的。河姆渡、江苏吴江梅堰、马家浜等遗址出土了较大量的家水牛遗骸,表明长江流域饲养水牛的习俗历史源远流长。南方地区其它遗址发现的属新石器时代中、晚期的家牛骨,恐怕大都应是水牛,从而表明长江流域的饲养水牛习俗在此时期已较广泛地传播到其它地区。黄河流域流行饲养水牛之俗的文化主要见于山东大汶口文化和河北、陕西等地龙山文化中,这种习俗大约是从长江流域地区传播而来的。此外,据大汶口和王因遗址出土的家牛骸骨看,当时亦出现了饲养黄牛的习俗。
夏朝继承了新石器时代以来的养牛传统,这可从二里头文化类型遗址普遍发现家牛骨的现象中证知,中国古文献有关夏朝养牛习俗的资料十分寡见。《山海经?大荒东经》说:“王亥讬于有易,河伯仆牛,有易杀王亥,取仆牛”。王亥是商先公先王之一,生活在夏朝初年,仆牛即服牛驾牛的意思。这则记述表明夏朝可能已开始出现用牛驾车的习俗,诚然,驾车的牛理所当然是家牛。
商朝的养牛习俗,早在先公先王(夏朝早期)时期便已远近闻名。《世本?作篇》说:“王亥作服牛”,与前举《山海经?大荒东经》记载相应。商王朝建立后,养牛业更是获得了空前的发展,并达到了相当高的饲养水平。商代二里岗、殷墟文化遗址发掘出土的家畜骨骼,尤以牛、猪骨为最多,殷墟出土的十几万片甲骨文,其中的骨文,便是用家牛肩胛骨制成的。家牛饲养习俗的流行,与商人的饮食生活、祭祀、丧葬活动中大量用牛密切相关。商人用家牛祭祀祖先的习俗大量见于甲骨文记录中,用于祭祀的牛,动辄数十数百甚至上千,如“■千牛”①、“丁巳卜,争贞,降■千牛,不其降■千牛千人。”②甲骨文中并有商王贵族关心养牛业亲自举行祈牛的祭祀仪式、时常去养牛基地视察养牛情况的记录,如“贞,王往省牛。贞,王勾往省牛”③。此外,甲骨文记载用于祭祀的牛有“幽牛”、“黄牛”、“白牛”、“堇牛”、“物牛”,结合殷墟小屯和苗圃北地遗址曾出土有水牛骨骼的现象可知,商人除了持有养黄牛的技术和习惯外,也流行养水牛的技术和习俗。甲骨文中的幽牛,当即水牛。商人养牛的习俗不仅表现在祭祀上,而且亦表现在塑造铜质或玉、石质的牛形殉葬品上。《尚书?酒诰》中说殷人“肇牵车牛远服贾”,则表明商代的养牛业已开始出现为畜力利用的服务效能。
西周时期的考古资料,为西周养牛习俗的存在和盛行提供了物证,古代文献中也不乏西周养牛情况的记载。
《诗?小雅?无羊》:“谁谓尔无牛?九十其犉。……尔牛来思,其耳湿湿。”
《卯毁》:“……锡汝马十匹、牛十。”
以上记述说明了西周时期养牛和赏赐牛的一般情况。
① 董作宾:《殷墟文字乙编下辑》5085、5227 等。② 郭若愚等:《殷墟文字缀合》301。③ 《甲骨文合集》1117b。
据《周礼》所载,西周时期已出现官营的养牛业,地官司徒中牧人属下的“牛人”一职,便是专门负责政府的养牛业,凡是祭祀、飨食、宾射、军事、丧事、会同、军旅、行役等各项事务需要用牛时,均由“牛人”供给。
陕西长安普渡村、甘肃兰州西瓜坡■、江苏新沂三里墩、青海都兰诺木洪等地发掘出土的家牛遗骨,陕西长安张家坡、沣西、沣东镐京、宝鸡茹家庄、铜川城关等遗址发现的玉、陶、铜牛塑象等等,均以实物证据的形式证实了西周时期养牛业的盛大规模和养牛习俗的流行。
3. 养马
中国新石器时代是否已出现养马的习俗,目前尚不能确切地肯定。陕西西安半坡遗址发现的马骨,是考古材料最早的实例。山东历城城子崖、河南汤阴白营、吉林扶余北长岗子、甘肃永靖马家湾、秦魏家、内蒙古包头转龙藏、南京北阴阳营等新石器时代晚期遗址所发现的马骨,由于都缺乏确凿鉴定为家养的证据,故论者只能据夏商周时期养马业相当发达的情形,暂且推测至迟在龙山文化时期(距今 4000 年左右),中国的北方地区当已普遍驯养了家马。
相当于夏朝积年内的二里头类型文化较普遍地发现有马骨遗存,从实物上说明了夏朝已较大量地饲养着家马。《世本?作篇》:“相土作乘马”,相土是商代始祖契的孙子,是商代的第三世祖先,其生存年代恰在夏朝年间,乘马是指用马驾车。《荀子?解蔽篇》:“乘杜作乘马”,《吕氏春秋?勿躬篇》:“乘雅作驾”,乘杜、乘雅都是指相土,夏代初年的商族人已发明用马驾车,用马驾车是养马业和社会生产力水平发展到一定高度后的产物,商是夏朝的一个封国,故说“相土作乘马”,也等于说夏朝已制作马车和用马来驾车。与此种说法互为补证的还有“奚仲作车”说①,奚仲是夏朝专管制作马车的车官(车正),故车(马车)又相传是他始创制的。马车是家马和木车的结合体,故奚仲制造马车,必须要有大量的家马驾车来作保障,由此可见夏朝的养马业一定十分发达,养马的习俗也一定非常普及和流行。《尚书?甘誓》在叙述夏启征伐有扈氏(当时的方国部落)时说:“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这表明在夏王朝的征伐战争中,家马作为当时快速的牵引动力,已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以上史载情况表明,夏朝的养马业是很发达的,养马的习俗可以说已蔚然成风,用马驾车的畜力利用之俗,也从此进入了一个大发展时期。
商承夏朝而建立新的王朝,商的先公先王在夏朝的饲养和利用家马事业中已崭露头角,故商汤建国后,为适应生产、生活和军事活动的需要,发展养马业已成为当时社会生产之一宗大事,“国之大事,在祀与戎”②,养马业的发达与否,是与王朝的军事征伐和祭祀活动的顺利与否密切相关的。“汤乃以革车三百乘,伐桀于南巢”③,用 300 辆马车投入讨伐夏桀王的战争中,可见其养马业的规模绝非一般。从 1935 年殷墟第 11 次发掘迄今,殷墟范围内已发掘出土数十座马坑和车马合葬坑,马坑是指用于祭祀或殉葬后掩埋马匹的坑,其中尤以 1935 年殷墟西北冈王陵区发现的内埋 37 匹马的大马坑、1978 年在武官村北地(同属西北冈王陵区)发掘的 30 个祭祀坑中的共 117匹马等最引人注目,它们显然是殷人用来祭祀先公先王的遗存。车马合葬坑是指将马与车子同葬一处的遗存,车马合葬大多属于殉葬时使用。据甲骨文记载和考古资料,马和马车的使用是商代权力、地位、富贵的象征,在日常生活、生产、军事、祭祀和殉葬活动中,唯有贵族阶层才有条件、有资格享受马和马车使用的待遇。这种用马或马车进行殉祭活动的习俗迄今最早只能上溯至商代晚期的武丁时代。甲骨文有“王畜马才兹■”①的记录,这表明商朝已出现建立马厩即圈养的养马习俗,这种圈养业,其规模宏大,从而为商朝的食用、生产、军事和殉祭利用马匹提供极大的保障。另据甲骨文所载,商朝已发明马匹去势术,同时还出现了专职管理王室马匹饲养的职官“马小正”。
① 此说见于《左传》、《吕氏春秋》、《世本》、《说文解字》等书。
② 《左传?成公十三年》。
③ 《淮南子?本经训》。
周承商制,在养马习俗的发展上更是如此。考古工作者历年来在甘肃灵台白草坡、陕西长安普渡村、张家坡、扶风黄堆、武功黄家河、长安镐京、北京琉璃河、青海都兰诺木洪、新疆巴里坤石人子乡、南湾、兰洲湾等处先后发掘出西周的马骨遗存,这表明西周的养马习俗的分布有着较广的范围。
古代文献中有不少反映西周养马业习俗流行的记载,其中尤以《诗经》为最。如《小雅?六月》:“戎车既饬,四牡骙骙”。《小雅?鸳鸯》:“乘马在厩,摧之秣之”。等等。《诗经》中出现诸多与马相关的描述,是当时养马业发达、养马习俗流行的直接表明,从中我们可看到驰骋疆场、民间喂养、马厩圈养等等具体而生动的养马、用马片断。
《前汉书?刑法志》说西周时期的百乘之家(乡大夫一级)有“戎马四百匹,兵车百乘”,千乘之家(诸侯级)有“戎马四千匹,兵车千乘”,万乘之主(天子)有“戎马四万匹,兵车方乘”,此足见当时养马的规模和重要意义。
《周礼》一书则记述有西周时期官营养马机构设置和职官的情况,其中的“校人”、“牧师”、“圉师”、“廋人”、“趣马”、“巫马”等职官是分别负责马的放牧、饲养、调教、乘御、保健的。如此细致的专业分工,实是养马业发达的标志。此外,《周礼》中亦出现“中春通淫”、“攻特”、“佚特”、“执驹”等术语,这说明周人已掌握马的匹配、去势、分群放牧等繁育技术。
此外,除了以上各种利用外,西周时期的马和马车,经考古发掘证实,也是属于一种高级的奢侈品;能够乘用马车的也大多是贵族阶层,贵族们在生前乘用马车以显耀权贵,死后同样沿袭商朝贵族的传统;“纶组节约车马藏乎圹”①,用马和马车殉葬,迄今为止考古发现的大批西周车马坑的事实,证实了马车殉葬的习俗在西周时期已获得进一步的发展。
① 胡厚宣:《战后宁沪新获甲骨集》1、521、522。
① 《墨子?节葬》。
4.养狗
从世界人类发展史的总体情况看,养狗的习俗可能渊源甚早,大约在旧石器时代的狩猎生产中,作为狩猎的最佳助手,狗已开始步入被驯养的行列,故狗应是人类最早驯养的家畜动物之一,而养狗习俗也应当是畜牧业中发生最早的生产习俗之一。
中国的家狗遗骨,迄今在河南、河北、陕西、山东、山西、湖南、湖北、辽宁、内蒙、安徽、江苏、上海、福建、台湾等省份内的 20 多处新石器时代遗址均有发现,遗骨的年代最早可达距今 7000—8000 年,如新石器时代早期的河北武安磁山、河南新郑裴李岗遗址均发现了家狗骨骼。这种现象表明,在中国整个新石器时代中,养狗的习俗在南、北方地区都是十分风行的。
有关夏朝养狗的习俗,目前在文献记述和考古发掘中可资验证的材料都不太多,二里头文化遗址曾发现有陶塑家狗的实物和殉狗的墓例,说明夏代也是存在养狗习俗的。从新石器时代和商、周时期均十分盛行养狗的情况分析,夏代的养狗习俗也应该是较为流行的。
商朝的养狗习俗,在考古材料中表现得尤为鲜明,以郑州二里岗、安阳殷墟文化为代表的商文化遗址,均发现有大量的家犬骨骼。在商代的墓葬(尤其是晚期墓葬)中,用狗作殉兽的习俗十分流行。殷墟历年来发掘的殷代墓葬,不管是贵族或平民墓,多半见有在棺底(腰坑)或棺面(二层台)上下殉葬家狗的现象,江苏铜山丘湾发掘的社祭遗存中也发现用较多的狗来祭祀的现象,这些现象表明,商代养狗习俗的风行,是与日常生活之需(如食用和利用家狗作防卫)和殉葬、祭祀之风密切相关的。甲骨文中也有不少用狗作祭牲的记录。如“其宁风,三羊、三犬、三豕”;“…■贞,尞于东五犬五羊五豕”;“丁巳卜,又尞于父丁百犬百豕卯百牛”。这表明家狗在商朝人心目中具有非常重要的物质和精神利用价值。
在考古发掘中,陕西长安镐京、大原、张家坡、普渡村、湖北均县朱家台等遗址均发现有家狗遗骨,陕西一带发现的西周墓葬,也大多见有用狗殉葬的现象。《周礼?秋官?司寇》专设有“犬人”之职官,其职责是掌握调配供祭祀用的犬牲,并负责选择相好狗种和牵养家狗。这些情况表明,商代的养狗、殉狗习俗至西周时期仍然十分流行。
5.养羊
中国养羊的习俗史迄今可上溯至 7000 年上下的新石器时代早期。安徽定远侯家寨、沈阳新乐文化均发现了家羊遗骨,裴李岗文化遗址也出土过陶塑羊头。在新石器时代中晚期的仰韶文化、龙山文化、红山文化、屈家岭文化、马家窑文化、齐家文化、河姆渡文化以及云南地区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均普遍发现有家羊骨胳或家羊雕塑品。这些现象表明,中国新石器时代的南北方地区均先后流行有养羊的习俗。
《夏小正》说:“二月,…初俊羔”、“三月…■羊”。初俊羔是指饲养小羊,■羊是指分别羊群牝牡。在考古发掘的二里头文化类型遗址中,也普遍发现有家羊骨胳或羊的雕塑品。这些现象表明,夏朝是流行养羊习俗的。
商朝的养羊习俗应该说是最为普及流行的。据考古发掘的商代甲骨文和其它遗物情况可知,商朝人在食用、殉葬、祭祀活动中均少不了羊。从甲骨文的牧字既从牛旁也从羊旁的迹象看,其养羊的盛况与牛不相上下。可能是由于羊的温顺性格,商朝人对羊似乎也是情有独钟,在诸多的铜、玉、石、骨等艺术品上,都不乏羊的尊容。此外,在与商朝国土相邻的不少民族或部落,都是以牧羊为生的,如甲骨文常提到的羌族(人),便是一以牧羊为主的民族,这表明在商王朝时期,养羊的习俗在畿内(王畿)域外都是盛行的。
《史记?周本纪》说:“周后稷名弃,其母有邰氏女,曰姜嫄,姜嫄为帝喾元妃”,《诗?大雅?生民》:“厥初生民,时维姜嫄”。姜嫄是周始祖后稷之母,其姓从羊女,表明其本是牧羊人部落或以羊为图腾的氏族部落民的后裔,故西周的养羊习俗,本身就有其十分悠久的历史传统。西周立国后,养羊习俗更是风靡王朝内外,从而为食用和其它利用家羊的活动,提供了极大的保障。陕西长安普渡村、大原村、青海都兰诺木洪等地考古发掘的家羊骨,为了解西周的养羊习俗情况提供了更为直接的实物证据。《诗经》等古代文献中泛见羊的描述,使我们有幸目睹到一幅幅养羊、用羊的生动图景。《诗?小雅?无羊》:“谁谓尔无羊?三百维群”的介绍,使我们知晓了当时牧羊的每一羊群已达到了 300 只羊的规模。在西周青铜器铭文上,也常见有以羊为主体的族徽,这也是养羊习俗的具体反映。总而言之,西周时期养羊业,除了以牧养、食用的方式表达其盛况外,同时亦以丧葬、祭祀利用的方式表达养羊习俗流行的重要意义。
6.养鸡
中国新石器时代早期的裴李岗、磁山和北辛等文化遗址,均出土有家鸡的遗骸,这说明家鸡的饲养迄今至少可上溯到距今 8000 年前左右,这是目前世界上已知家鸡饲养的最早记录。在黄河流域新石器时代中、晚期的仰韶文化、龙山文化、马家窑文化、宝鸡北首岭遗址以及长江流域华南地区的屈家岭文化,湖北天门石家河遗址,云南元谋大墩子遗址等均发现了家鸡遗骸或塑像,这些现象说明,中国新石器时代家鸡饲养习俗已具有相当普遍的流行性。
《夏小正》说:“正月……鸡桴粥”。鸡桴粥意思是鸡下蛋。这则记述说明夏代是存在养鸡的习俗的。
殷墟出土的甲骨文中已有鸡的象形字,商周甲骨文、金文的彝字,均是双手捧鸡的象形,彝字的象形体,郭沫若先生曾认为是透露了“用鸡祭祀的痕迹”①,由于商代人经常用鸡来作为祭禽,故捧鸡行祭的彝字便成为青铜礼器的总称,如金文中的“宝尊彝”等。在商代晚期的殷墟遗址中,也有鸡骨的出土,用鸡祭祀的实例和用鸡腿供奠于墓内的现象也有所发现。以上情况表明,商朝是流行着养鸡习俗的。
西周时期的养鸡习俗,可从《周礼》、《诗经》等古文献的记载中窥见一斑。《周礼》的春官设有鸡人一职,专门负责掌握管家鸡祭祀和报晓事宜,如《周礼?春官?鸡人》:“鸡人,掌共鸡牲,辨其物……凡国事为朝,则告之时”的记述,清楚地阐明了鸡人的职责。《诗?王风?君子于役》亦有“鸡棲于埘”、“鸡棲于桀”的诗句。以上记述表明,西周的养鸡习俗是颇为流行的。
7.养鸭
鸭,古称鹜或家凫、舒凫,后因其“呷呷”的鸣叫声,故改称鸭。或认为甲骨文中未见鸭字,但从安阳殷墟已发现的石、玉制作鸭形雕塑品看,其形与甲骨文中的■(学者或释为鸟字)字酷似,推测此字是鸭字的原形,据形体可隶定为凫字,商朝人尚处在刚刚驯养野凫的阶段,故将已驯养成功家鸭也称作凫,这是自在情理之中的。因而,甲骨文的凫字实应是鸭字的原形。结合河南辉县琉璃阁也发现有铜鸭的现象看,商代至迟在中晚期已出现养鸭的习俗。
从辽宁凌源考古发掘有西周时期的鸭形铜尊、江苏句容浮山果园出土的西周陶罐中装有鸭蛋等现象看,养鸭的习俗在西周时期亦有一定的流行和发展。
① 郭沫若:《卜辞中的古代社会》,《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第 227 页,人民出版社 1954 年。
8.养鹅
鹅,古称舒雁。商代甲骨文中尚未见可确认的鹅或雁字,但从殷墟妇好墓已发现玉鹅形雕塑品的情况看,推测商代可能已出现饲养家鹅的习俗。
传世铜器中有一件青铜鹅尊①,从其造型和风格看,当是西周时期作品。结合《周礼?大宗伯》、《仪礼?士相见》等古籍中关于“雁”、“舒雁”的记载,推测西周时期也流行有养鹅的习俗。
9.养鹿
从旧石器时代至新石器时代乃至夏朝,鹿一直是古人类最重要、最惯常的狩猎对象之一,到了商代鹿更是王公贵族重要的田猎对象,殷墟出土的甲骨文中有很多获鹿的记录,在商代遗址发掘中,也发现大量的鹿骨、角,并发现一些雕刻栩栩如生的鹿形雕塑品。联系到甲骨文中已出现很多以鹿或麋为偏旁成字的现象分析,推测商朝人在经常性的、规模宏大的狩鹿活动中,通过设陷阱等办法,已开始将活捉的鹿类动物进行非繁殖性的饲养,从而为食鹿肉,用鹿骨、角制作器物提供一定的保障,开创圈养野生鹿类动物习俗的历史。
《诗经?大雅?灵台》:“王在灵囿,麀鹿攸伏,麀鹿濯濯,白鸟■■”,这段记述说的是周天子在灵囿养鹿取乐的事,囿通常是指菜园、苗圃和畜养动物的场所。显然,周天子灵囿养鹿的故事说明人工养鹿的习俗在西周时期已获得进一步的发展和流行。
10.养象
象曾是商朝以前人类的重要狩猎对象。《论衡?书虚》:“舜葬于苍梧,象为之耕”,舜生活的年代相当于原始社会晚期,舜死,民用象来耕田以示报祐舜。这则记述暗示养象役象的习俗很可能在中国新石器时代晚期的南方地区业已发生。在商朝的势力范围内,当时仍生息有野生象,故狩猎大象也是商朝王公贵族田猎活动一项重要的内容。殷墟出土的甲骨文中有一些获象、■象、省象、令象的记录,获象是猎获大象,■象是赏锡大象,省象则是巡看大象,尤如省牛,令象则是驯令大象,甲骨文的为字,是用手牵着象鼻驾驭大象的象形兼会意字。据省象、令象和为字的构成情况看,商代晚期在狩猎的基础上,已开始建立畜养象的场所(省象),并逐步驯化、驾驭大象,正因为这种养象习俗的发生和发展,才导致“商人服象,为虐于东夷”①的后果。殷墟发掘的埋有象和象奴的象坑,殷墟薛家庄三号墓出土青铜鼎、觚、爵上发现的“执象”、“象”的铭文,都证实了商朝人驯驭象(服象)的习俗的存在。安阳殷墟妇好墓出土了一对圆雕玉象,刻划极其精细生动,这两件精湛的玉雕艺术品,显然也是商朝人对象的熟悉(尤其是在养象习俗的影响下)或曾经相伴生活的结晶。
11.养猴
在殷墟考古发掘中曾发现过猴骨,1976 年发掘殷墟妇好墓时也发现了一件圆雕玉猴,猴的形态非常生动有趣:蹲坐,仰面朝天,圆眼大鼻呈人面形,前肢上拱,后腿平撑,短尾压于臀后,脊背踡隆,宛如一副正在与人耍戏的神态。根据玉猴形神的细致刻划情况,推测商朝晚期的殷王室中已出现以娱乐为主的养猴、耍猴的习俗。
① 客庚、张维持:《殷周青铜器通论》。
① 《吕氏春秋?古乐篇》。
12.养熊
在殷墟考古发掘中也出土过一些熊骨,甲骨文中也有猎熊的记录。殷墟妇好墓发现三件圆雕、一件浮雕的玉熊,熊的姿态均作抱膝蹲坐状,不是野生奔走状态,从刻划的形态特征看,这些也似乎都是幼熊塑象,故据此推测商晚期的殷王室中除了饲养鹿、象、猴等野生动物外,恐怕还有玩养幼熊习俗的存在。
(三)手 工 业
手工业简言之便是手工制作业。从目前的研究现状看,手工业亦应区分为“广义手工业”和“狭义手工业”。前者包括人类所有用手工制作器物的生产劳动,后者则指已经出现社会分工、手工生产劳动并成专业的生产部门的手工生产业。“广义手工业”源远流长,它贯穿在人类发展史的全过程中,从人类制造第一件石器开始,广义手工业便宣告诞生,广义手工业的诞生也同时成为人类诞生的标志。中国广义手工业的发生迄今可追溯到距今约 200万年的元谋人时期。“狭义手工业”是现代学者流行的概念,通常是将石器制作业排除在外,专指陶、木、竹、铜、玉、骨、纺织等行业。本书使用的手工业概念均指“广义手工业”。从远古至夏商周三代的“广义手工业”内容大约包含石、木、陶、玉、骨角、牙、介壳、铜、铁器等制作业和纺织业,从习俗学的角度而言,这些手工业事实上也是人类发展史上的生产习俗。
1.石器制作
在云南元谋人和山西芮城西侯度遗址发现的打制石器,是目前中国考古发掘中所见的最早的石器,其标志了中国打制石器习俗的发生迄今至少可上溯到距今 100 万年至 200 万年。
打制石器习俗是石器生产习俗中发生最早的习俗,中国打制石器习俗产生于旧石器时代早期,而这种习俗的最昌盛、最流行时代则是整个旧石器时代。新石器时代后,尽管磨制石器习俗已非常流行,但打制石器工艺和习俗仍未间断,所不同的是,此时期的打制石器工艺与习俗已成为磨制石器习俗的一个过程或附庸。到了夏商周时期,标准的打制石器已难觅踪迹。
中国磨制石器的习俗,始于新石器时代早期,距今已有近 1 万年的历史。从早期到晚期的整个中国新石器时代,是磨制石器习俗由初兴向渐盛和风靡至极发展传播的时代。夏商周三代,虽然铜器制作工艺和习俗获得了迅速空前的传播发展,但传统的更具实效的磨制石器习俗在手工业生产中仍然占有不可取代的魅力。
中国的细石器生产习俗,大约形成于旧石器时代晚期,距今约 3 万年左右至 15000 年左右的山西朔县峙峪、阳原虎头梁、沁水下川等遗址首开细石器生产习俗的先河。到了距今 14000 年而后至 1 万年左右的中石器时代,细石器的生产工艺开始走向成熟,细石器这种特殊的生产习俗也随之成为中石器时代的重要标志。以陕西大荔沙苑、河南许昌灵井、山东临沂凤凰岭等为代表的中石器时代遗存,便是流行细石器生产习俗的典型代表。到了新石器时代,这种生产习俗仍然可见到在全国许多遗址流行延续的踪迹,在夏商时期中也偶尔能见到这种习俗的孑遗。
2.木(漆)器
非洲的坦葛尼湖南端卡兰博瀑布附近,曾发现一批保存完好的属旧石器时代早期的经加工成单尖或双尖的木棒和短木锥①,英国的克拉克当和萨克郡的来灵根也各发现一件旧石器时代的木矛头②。这些出土现象表明,在世界史上,制造和使用木器工具的历史十分古老。木器工具的前身是未经人类加工的原木棒(树干、枝等),腊玛古猿,南方古猿时期的猿类,大约已凭本能学会了利用和使用原木棒,当最早的石器制作促使猿变为人后,利用石器加工制作木器和使用木器生产工具的习俗也随之应运而生,故生产木器和利用木器进行生产的出现时间可能仅次于打制石器习俗的发生。
中国目前尚未发现属于旧石器时代的木器实物,这大致与木器的不易保存原因有关。但没有这种实物例子的发现,并不等于中国旧石器时代就不存在生产木器和使用木器的习俗。从实验考古学的角度看,旧石器时代的木器工具主要是利用打制的石片或刮削器加工而成的,中国旧石器时代所有遗址发现的打制石片或刮削器都十分大量,这种现象说明,从早期至晚期的整个中国旧石器时代,是存在生产和使用简单的木器工具的习俗的。这种简单的木器工具,具体而言,便是适应当时采集和狩猎经济的经用石器加工削尖一端的木棍、棒。中国新石器时代的早期,从考古现状来看,也大体上是继承和持续着这种制造和使用木器的传统习俗。
到了距今 6000 多年至 4000 年前后的新石器时代中、晚期,浙江余姚河姆渡、吴兴钱山漾、杭州水田畈、余杭反山、瑶山、庙前、宁波慈湖、江苏常州圩墩、吴江梅堰、溧阳洋渚、吴县澄湖古井、台湾台北芝山岩、山西襄汾陶寺等遗址均发掘出土有数量不一的确凿的木器实物,木器实物的种类除了各种不同的生产工具外,尚有各种不同的生活器类。这些木器实物的出土,无疑为我们认识洞察新石器时代的制作和使用木器习俗的具体内容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证据。在中国新石器时代遗址中,考古发掘出土的绝大部分石制生产工具,尤其是那些带穿孔的工具,据民族学资料所示,大多要与木柄结合加固方能应用于劳动生产中,故该时代除了存在木质的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器外,事实上也存在大量的经加工的木质器柄或器把。此外,河姆渡遗址曾出土一件瓜棱状敛口圈足木碗,其外表残存薄薄的朱红色涂料层,剥落较甚,微显光泽,经鉴定涂料是生漆,这是中国迄今最早的漆器,它说明中国在木器上髹漆的工艺习俗早在距今 6000 多年前的长江流域下游地区便已发生。
《易?系辞下》:“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揉本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类似的传说亦见于《世本?作篇》、《白虎通》、《拾遗记》等书。将这些传说验之考古学资料,不难看出,这显然是中国新石器时代木器制作业的具体写照。考古学与文献记载的相吻,进一步说明木器制作和使用的习俗在中国新石器时代中曾十分盛行。
①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洲通史工》中译本第 249 页。
② 奥克莱:《旧石器时代文化》,周明镇译本,第 13 页。
二里头文化遗址发现的木耒痕迹、漆觚、鼓、缽等用器和木棺葬具等,明确表明夏王朝时期也是盛行制作、使用木漆器习俗的。《韩非子?五蠹》:“禹之王天下也,身执耒臿以为民先”,《史记?夏本纪》说禹治洪水时“陆行乘车,水行乘船,泥行乘橇,山行乘■(音 jú ) ”,《庄子?天下》说:“禹亲自操橐(tuó)耜”,禹所乘的车、船、橇、■和操持的耒臿耜,均是木制品,《韩非子?十过》:“禹作为祭器,墨漆其外,而朱画其内”,指的则是木漆器。禹为夏启之父亲,禹时的木(漆)器制作和使用都已到达这个水平,那么,夏启立国和整个夏王朝时期,盛行木(漆)器生产和应用习俗的详情就不言而喻了。
商和西周王朝的木漆器生产和应用习俗,除了继续体现在制作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器之外,其更重要的还在于体现在制作交通工具(马车、牛车、船等)和棺、槨葬具上。
3.陶器制作
陶器制作是人类社会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发明和进步,烧造陶器习俗的最初出现通常又标志着新石器时代的开始,陶器在考古学的断代和文化对比上具有特别的意义和作用,故其又被考古工作者誉为考古学(尤其是原始社会考古)研究的标兵。
中国陶器制作技术或习俗的起源,迄今可上溯到新石器时代早期。江西万年仙人洞、广西桂林甑皮岩发现的陶片,是中国迄今所知最早的陶器制品,距今大约已有 8000 至 1 万年左右的历史,这种现象表明,中国烧造陶器的习俗史至迟在距今 1 万年前后便已在华南地区发生。黄河流域中原地区目前所知最早的使用陶器的遗址是河北磁山、河南裴李岗文化遗址,它们说明该地区的制陶历史至少也有近 8000 年之久。长江中下游地区据湖南澧县彭头山、石门皂市、浙江河姆渡遗址出土的情况看,其制陶的习俗也在距今 6000—9000 年时期出现。
中国古文献记载的一些陶器发明事宜,实际上应是对中国新石器时代早期制陶习俗出现的早期阶段的一个描写。如《周书》:“神农耕而作陶”、《世本?作篇》:“昆吾作陶”、《吕氏春秋》:“黄帝有陶正昆吾作陶”、《周礼?考工记》:“有虞氏上陶”等等。新石器时代早期的制陶业主要盛行制作泥质和夹砂的红(砖红色)陶器。
到了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制陶的技术迅速提高,制陶的习俗更是在全国各地普遍传播发展开来,使陶器的制作逐渐成为新石器时代最大规模、最具影响力和最呈专业化的手工生产业。新石器时代中期陶器制作主要流行泥质和夹砂的器表施饰红、黑或白彩的“彩陶”,晚期则主要流行泥质和夹砂的灰陶、黑陶和蛋壳陶等。
从夏代始,中国社会进入了文明国家阶段,据相当于此时期的二里头类型文化遗址的考古发掘情况看,尽管手工业中已出现了青铜制造业,但制陶的习俗仍然左右着夏朝手工业的潮流,流行陶器主要是夹砂和泥质的灰陶。
同样,在商朝和西周时期,制铜业虽已发展到了相当的高度,但仍不可能取代或阻挠制陶业的存在与发展,制陶的生产习俗仍旧在全社会中普遍风行。据考古资料,商周制陶业除继承以往的制陶传统外,还出现了白陶和釉陶的生产工艺,制作白陶器的习俗主要见于商朝,制作釉陶的习俗则在商代与西周均有所流行,釉陶又被称为原始瓷,它为后来瓷器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白陶与釉陶的生产习俗,可视作是商代、西周时期制陶习俗内容的一个新的重要的发展和进步。
4.玉器制作
许慎《说文解字》说:“玉,石之美有五德者。”现代地质学知识告诉我们,玉分硬、软两种,硬玉即矿物中辉石的一种,主要成份是硅酸钠和硅酸铝,硬度在 7 以上、比重 3.3,如翡翠等;软玉是矿物中角闪石的一种,主要成份是硅酸钙,硬度在 6—6.5,比重 2.9—3.1,如碧玉或青玉、白玉等。古人所称的玉,基本上是属软玉。考古发掘出土西周及前此时代的玉器,都属软玉范畴。
中国制玉工艺和习俗的发生,大约在新石器时代中期,浙江河姆渡遗址发现的玉璜、玦、管、珠等遗物,标志了中国制玉工艺和习俗的兴起迄今至少可上溯到距今 6000 多年前。自此而后,黄河流域的山东大汶口文化、山西襄汾陶寺龙山文化、长江流域的马家浜文化、良渚文化、辽西地区的红山文化、华南地区的石峡文化都明显盛行着制玉的工艺和习俗。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制玉、用玉风气的发生与发展,为夏商周三代玉作手工业的迅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有关夏朝制玉工艺和习俗的流行,在中国古代文献记载中已有所反映。
《帝王世纪》:“(禹)至于涂山之会,诸侯承唐虞之盛,执玉帛亦有万国。”
《史记?殷本纪》:“桀奔于鸣条,夏师败绩。汤遂伐三 ,俘厥宝玉。”
《淮南子?说山训》:“咼(和)氏之壁,夏后氏之璜。”
《淮南子?精神训》:“夫夏后氏之璜者,匣匮而藏之,宝之至也。”
禹时“执玉帛者万国”的记述已足以表明,夏朝玉器制作业相当发达,制玉的习俗十分流行和普及,玉器更是成为财富、礼品和信物的象征物之一。“夏后氏之璜”的记述则表明,夏朝不仅盛行制玉,而且所制的玉璜遐迩闻名,堪与其后时代的“和氏壁”相提并论,是先秦时期人们梦寐以求的宝玉之一。
在二里头文化遗址经考古发掘出土的较大量、较精美的玉饰品,进一步证实了夏朝崇尚流行玉器生产和应用习俗的文献传说。
商朝的制玉行业的发达程度和习俗流行的程度可以说比夏朝有过之无不及。玉器是商朝奴隶主贵族十分珍视的贵重礼器和装饰品之一。以郑州二里岗、安阳殷墟为代表的商文化,迄今已出土了数以万计的玉器实物,充分说明了商朝玉作业的发达和尚玉习俗的流行。商朝人上至王公贵族,下至平民百姓,除了生前佩带玉器以显示权力、财富和华美外,还流行将玉器作为祭祀品和殉葬品的习俗,仅殷墟妇好墓一墓就殉葬有玉器 755 件,以此足见商代殉玉在贵族阶层中之重要作用。殷墟发掘的数以千计的平民墓,殉玉的墓也为数不少,说明殉玉的风气在殷代全社会中都是风行的。商代的制玉工艺水平,尤其是到了晚期的殷墟文化时期,已发展到了相当高的程度,妇好墓中出土的各种人形、动物形线雕、浮雕和圆雕作品,刻划细腻、雕琢适度、比例匀称、构思巧妙、刀法娴熟流畅,给人一种玲珑华贵、栩栩如生、美不胜收的观感,堪称商朝制玉的杰出代表。《尚书?盘庚》:“兹予有乱政同位,具乃贝,玉”,《周书?世俘》:“商王纣取天智玉琰■身,厚以自焚……焚玉四千……凡武王俘商旧玉亿有百万”,此两则记述从文献学的角度证实了商朝制玉和用玉习俗的流行盛况。
西周时期制玉的风气也十分盛行,考古发掘的河南三门峡虢国墓地,曾发现玉器数百件,陕西宝鸡茹家庄墓地也发现大量的西周玉器,据统计,仅茹家庄一、二号墓出土的玉石器就达 1300 多件,加上其它地区历年发掘发现的玉器,其数便可谓数不胜数。如此大量的西周玉器出土,表明了当时制玉业的发达和普及。据文献记载,西周的制玉、用玉已形成一定的礼俗制度,《大戴礼?保傅篇》:“下车以佩玉为度,上有双衡,下有双璜衡牙,玭珠以纳其间,琚瑀以杂之,”《诗?郑风?女曰鸡鸣》:“知子之束之,杂佩以赠之”、《诗?小雅?采芑》:“服其命服,朱芾斯皇,有玱葱珩”,这些都是表示成套佩玉的记载。《周礼?春官?大宗伯》:“以玉作六瑞以等邦国,王执镇圭,公执桓圭,侯执信圭,伯执躬圭,子执谷璧,男执蒲璧”,这则是介绍以玉区别身份地位的记述。《尚书?金滕》:“周公立焉,植璧秉珪,乃告大王、王季、文王”,这是说周公用玉璧、圭祭祀周先公先王的事。由此可知,周代的玉器制作习俗已出现渗透到属意识形态的礼仪制度中的趋向。
5.骨、角、牙器制作
骨、角、牙器制作之俗发生时间很早,流行时间也相当长。骨是利用动物的身躯骨架、角是利用有角动物的角、牙是利用个别动物的牙等来制作器物。
山西芮城西侯度遗址,曾发现了一件步氏真梳鹿的头盖骨,上面保存了左右两段鹿角,其中左角的一段上,有明显的切割痕迹,切痕的横断面呈“V”形,可能是制作角工具而留下的痕迹,从而开创了中国远古人类制作骨角器的先河,表明中国的制作骨、角器习俗可能渊源于距今约 100 多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早期。北京猿人遗址曾出土有尖形或刀形的骨器工具,另见骨砧、角锤和用鹿头盖骨加工而成的“水瓢”,这是迄今最早的骨角器实物,距今至少已有 30—70 万年左有的历史。中国早期制作骨、角器习俗的实例尚有如次几个:山西侯马南梁旧石器时代中期遗址发现骨角器 28 件,其中 16 件是骨器,包括锥状器 1 件、尖状器 14 件、刮削器 1 件,南梁遗址属丁村文化类型;同一时期的北京新洞人遗存,发现磨制骨片两件,是中国迄今最早的磨制骨器;宁夏灵武水洞沟旧石器时代晚期遗址发现磨制骨锥一件;同时期的山西朔县峙峪发现打制骨尖状器和骨片,河北阳原虎头梁发现鸟骨制成的珠饰、辽宁营口金牛山上层出土亚腰形穿孔骨器和经打琢粗磨的骨锥各一件,湖南桂阳木墟岩■洞发现磨制刻纹骨锥一件,四川资阳人遗址出土刮制的三棱形骨锥一件,吉林榆树人遗址也报道发现有骨器,北京山顶洞人发现的骨角牙器有骨针、磨光鹿角和下颚骨、穿孔青鱼眼骨饰、刻纹鸟骨管和穿孔兽牙。以上骨、角、牙器的发现情况说明,从旧石器中期始到晚期,中国制骨、角、牙器的习俗不仅业已发生,而且已逐渐普及流行,并发展出打制、琢磨、刮削、磨制、刻雕、穿孔等多种加工习俗,为新石器时代以后这种生产习俗的大发展、大普及奠定了基础。
北京“东胡林人”墓葬中发现的骨镯,距今已有约 1 万年左右的历史。黄河流域中原地区、山东沿海地区、长江流域中、下游地区、华南地区和东北地区发现的新石器时代早期遗存中,都毫不例外地发现骨、角、牙器制品,说明骨、角、牙器的生产习俗在当时已相当流行。以仰韶文化、龙山文化、大溪文化、河姆渡文化、马家浜文化、良渚文化、屈家岭文化、马家窑文化、兴隆洼文化、红山文化、石峡文化、卡若文化、昙石山文化、齐家文化、大汶口文化等为代表的中国新石器时代中、晚期文化,均普遍流行生产骨、角、牙器的习俗。尤其是河姆渡文化、大汶口文化大量骨、角、牙器的出现和制作工艺的复杂、精湛,如圆雕工艺的出现,说明了新石器时代骨、角、牙制作业的兴盛,代表了中国新石器时代制骨、角、牙器的工艺的最高水平。中国新石器时代的骨、角、牙制品,除了大量的生产工具外,还有种类繁多的装饰用品和早期的卜骨生产。此外,大汶口文化发现的象牙筒、梳,河姆渡文化发现的象牙器,标志了中国象牙器的生产已达到一定的水平,象牙器的生产习俗发生恐怕可上溯到更早的时期。中新石器时代的象牙生产业,无疑为夏、商、周时期象牙制作工艺的发展、发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据考古发掘,在二里头文化类型遗址,除发现大量的骨器、角器外,尚发现大量的骨器半成品、骨料以及卜骨和象牙器。这种情况说明,夏王朝纪年时期内的骨、角、牙制作业是相当发达的。骨、角、牙器的生产习俗对夏代的社会生产经济的发展予以重要的影响。《史记?孔子世家》说:“吴伐越,堕会稽,得骨节专车。吴使使问仲尼:‘骨,何者最大?’仲尼曰:‘禹致群神于会稽山,防风氏后至,禹杀而戮之,其节专车,此为大矣。’”从此则记述看,夏禹时已存在用骨节制作车饰的习俗,与考古材料显示的夏代制骨习俗基本吻合。
商朝的制骨、角、牙器的生产习俗在考古发掘中表现得更为突出。郑州紫荆山、殷墟北辛庄、大司空村等地制骨作坊的发现,郑州二里岗、殷墟文化时期的诸遗址、墓葬中发现的大量骨、角、牙器制品和半成品、废料等,殷墟十几万片有字卜骨和其它难以统计的无字卜骨的发现,充分说明商代这种手工行业的发达、兴盛是前此时代无法比拟的。仅以安阳殷墟发掘的几个例子,便足以表明商代骨、角、牙器制作业的洋洋大观。如 1958—1961 年在安阳殷墟苗圃北地、梅园庄、北辛庄、小屯西地、白家坟等遗址,发掘出土骨器 1439 件、角器 27 件、牙器 5 件;1976 年发掘的殷墟妇好墓,随葬骨器564 件、象牙器 3 件。其中妇好墓出土的两件象牙杯,为以往出土所罕见,其器形设计的巧妙新颖,雕工的精细流畅,代表了商代象牙器制作的最高水平。联系郑州二里岗墓葬出土的象牙觚的现象看,商朝的牙器生产亦开辟了容器制作的新工艺、新途径,创行了象牙容器制作的新习俗。
西周时期骨、角、牙器制作习俗的流行,在考古发掘中有很强烈的反映。陕西歧山凤雏(即周原)西周建筑基址 1977 年发现 300 多件卜骨(包括带字的);扶风云塘、沣西张家坡、曹家寨等处均发现了西周时期的制骨作坊遗址,出土大量的骨料、半成品和成品;其它西周时期遗址、骨器出土的记录屡见不鲜;尤其是在西周墓葬,随葬骨、角、牙器已成为一种时髦。这种种迹象说明,西周时期的骨、角、牙器制作习俗是相当盛行的,制作的工艺水平也达到一定的高度。河南浚县辛村西周墓发现的象牙雕刻片饰,表明这种工艺生产习俗在西周时期尚在持续发展。辛村墓出土的觽(角制的佩饰),《周礼?考工记?弓人》记载的以角制作弓的事宜,《诗?小雅?角弓》“骍骍角弓,翩其反矣”的记述,则表明西周时期角制工艺和习俗的巧用其材和独出心裁的发展。
6.介壳器制作
介壳器是指蚌蛤壳、龟甲、蛋壳类制成的器物。
山西新绛县三家店发现的一件“蚌制品”是中国目前所知最早的介壳制品,其时代在中国旧石器时代中期,距今约五万年以前。宁夏灵武水洞沟旧石器时代晚期遗址,曾发现用鸵鸟蛋皮磨制而成的圆形穿孔饰片,皮片并染成红色;河北阳原虎头梁遗址发现穿孔蛤壳,鸵鸟蛋皮扁珠;北京山顶洞人遗址发现有海蚶壳(亦写成蚌壳)饰。这些发现表明,中国旧石器时代晚期介壳器的生产制作已逐渐蔚然成风。
北京“东胡林人”墓中发现的蚌饰,是华北地区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中最早的介壳器制品之一,与其时代差不多的华南地区新石器早期文化,如广东阳春独石仔、封开黄岩洞、翁源青塘等遗址均发现了诸如蚌刀之类的蚌器。黄河流域中原地区,长江流域地区的新石器早期文化目前尚未见到介壳器制品。新石器时代中期开始至晚期,象仰韶文化、龙山文化、大汶口文化、河姆渡文化、马家滨文化、良渚文化、大溪文化、屈家岭文化等黄河、长江流域的绝大多数遗址,都不同程度地流行有介壳器制作的习俗。广东、广西、福建等沿海地区的遗址,尤其是贝丘遗址,更可视作是盛行介壳器制作习俗的突出代表。中国新石器时代的介壳器制作,主要体现在生产工具和装饰品上。
二里头、二里岗、殷墟文化和西周时期的考古遗址与墓葬,除毫不例外地发现较大量的生产工具、装饰品等介壳器外,尚以发现较大量用于占卜的龟甲片而区别于前此时期。这些现象说明,夏商周三代介壳器的制作、利用习俗不仅十分流行,而且发展出新的内容。
7.铜器制作
铜器制作经历了利用自然铜锻打成器和利用加温冶炼天然铜矿石提炼块铜或铜汁锻铸成器两个阶段。在大自然中存在自然铜和天然铜矿石,发现利用自然铜的习俗比冶铜制器习俗发生要早得多。在小亚细亚的阿里喀什、查塔尔萤克、苏贝尔特等遗址零星发现的属公元前 5800 年到公元前 7000 年时期的铜珠和铜丝等,是世界上迄今最早的自然铜块利用记录。它们表明人类制作自然铜铜器的习俗早在新石器时代便已发生。小亚细亚锡亚尔克、安瑙、埃及巴达里、普雷迪纳斯蒂克、叙利亚布拉克等遗址发现的铜针、锥、刀、矛头、斧和薄片等,是世界上迄今最早的冶铜制品,距今至少已有 6000 年至7000 多年的历史。就现有资料看,中国境内的生产工具及装饰品制作从使用非金属材料到使用金属材料的历史性转变,大约发生于公元前 30 世纪,即距今约四、五千年的新石器时代晚期,相当于传说中的黄帝至舜的五帝时代。中国目前最早的铜器实物之一是陕西临潼姜寨仰韶文化遗址 1973 年出土的黄铜圆薄片,但学术界对这一发现尚存争议。如果这一发现能得到确认,那么,中国冶金(铜)技术的萌芽便可上溯到距今 6000 多年前。按公认的事实,山东胶县三里河、牟平照格庄、甘肃东乡林家、永登蒋家坪、武威娘娘台、永靖大何庄、秦魏家、广河齐家坪、内蒙伊金霍洛旗朱开沟、河北唐山大城山、青海贵南朶马台、山西襄汾陶寺、甘肃玉门火烧沟和夏家店文化(内蒙、河北等地)等发现的铜器制品,均属于迄今中国最早时期的铜器制品。在这些铜器制品中,既有红铜(自然铜)、锡青铜、铅青铜、也有黄铜。这种现象表明,从公元前 3000 多年至公元前 1500 年期间,中国铜器的制作正处在一个继续利用天然纯铜,开发合金青铜的过渡阶段,在此之前,很可能还存在一个更为原始的局限于利用自然铜的时期,故中国铜器制作习俗的发生可能是比较早的。
《左传?宣公三年》:“昔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类似的记述亦见于《墨子》、《越绝书》、《史记》、《汉书》、《管子》、《山海经》等文献中。
中国先秦时代一般泛称金属器为金,文献记述提到的金,多是指铜。说禹时已用铜铸鼎,目前尚缺乏考古学证据,但禹和整个夏朝已流行铜器制作习俗,则已为考古学所证实。
相当于夏代积年的二里头文化,考古发现出土了坩埚片、铜渣和陶范,证实了夏启时“折金于山川而陶铸”的铸铜史实;铜爵、斝、鼎的出土,说明了当时容器制作工艺和习俗已经发生;铜兵器发现也证实“以铜为兵”的生产习俗,较大量的铜器工具的出土,则表明当时铜器制作尚是以工具类及其它小型单范器为主。二里头文化发现的铜器均是青铜器,这表明合金青铜器制作习俗至夏代已获得迅速的发展。二里头文化发现的青铜爵、斝、鼎,是中国迄今最早的青铜容器,它表明中国早期的铜器制作,至此已从单范的工具铸作迈进多范合铸的水平阶段。多范合铸的制铜新工艺和习俗,开了商代、西周时期青铜酒礼器的先河,合金青铜的流行更奠定了商周铜器文化大发展的基础。
商朝盛行铜器制作的习俗,与前代相比较,有过之而无不及。仅以考古发掘的现状看,就足以说明商代制铜业的发达乃至盛况空前的技术水平和流行的程度。以二里岗、殷墟文化为代表的商代文化遗址,已出土数以千计的青铜容器以及数不胜数的青铜兵器或工具、饰品等。如殷墟妇好墓,一墓内便随葬青铜器 468 件,其中作为礼器象征的青铜容器所占比例最大,共发现210 件,次为武器,有 134 件,其余均为工具、饰品等,且体现在容器制作上的工艺水平相当高超娴熟。妇好墓大量青铜器的随葬,从不同角度说明了商代青铜制作业的盛大规模和偏重容器制作的趋向,更显示和代表了商代铜器制作技术的最高水平和潮流。郑州紫荆山、南关外、殷墟苗圃北地铸铜作坊址的揭露,说明商代铜器制作业已基本步入一个专业化宫营的阶段。大量的有铭文铜器的出现,则表明制作带文字的铜器习俗,在商代业已发生并获得初步的流行发展。
周承商制,在铜器制作习俗的流传和推广上尤为如此。西周时期的青铜器制作水平和普及程度,可以说是与商朝不相上下。在历年来陕西周原、丰镐、宝鸡地区、河南洛阳地区、北京房山琉璃河、昌平白浮村、辽宁凌源马厂沟、喀左、江苏丹徒、安徽屯溪和湖熟文化等西周墓葬和窖藏中,发现的铜器数量洋洋大观。尤其是有铭铜器的流行和铸、刻铭水平,则较商朝有过之无不及。
8.铁器制作
铁器制作应包含陨铁制品和冶铁制品两类。前者是直接利用天然陨铁锻打 成 器 , 后 者 是 通 过 人 工 冶 炼 铁 矿 石 浇 铸 或 锻 打 成 器 的 。 西 亚 格 尔 策(Gerzeh)、乌尔(Ur)遗址出土的陨铁珠和匕首,是世界上迄今最早的陨铁制品,距今已有 5000 年左右的历史。小亚细亚特洛伊发现的铁器,是公元前约 2300 年左右的产品,这是迄今世界上最早的冶铁制品。已知中国最早的铁器制品,是河北藁城台西商代遗址、北京平谷刘家河商代遗址出土的铁刃铜钺,经鉴定两器的铁刃均属陨铁,由此而知,中国陨铁制器的习俗至迟在商朝便已发生。新疆哈密等地发现的一些以块炼铁为原料制作的铁器工具和装饰品,如焉不拉克铁刀等,则表明中国人工冶铁铸器的习俗,在公元前 13至前 11 世纪的商代晚期业已发生。河南三门峡虢国墓地 2001 号墓发现的铜柄铁剑等,是黄河流域中原地区迄今最早的人工冶铁制品实物,它们的出土,亦说明人工冶铁制品的历史在中原地区迄今至少可上溯到西周晚期。
《尚书?禹贡》:“(梁州)厥贡璆铁”,《诗?秦风》:“驷驖孔阜,六辔在手”。驷驖之驖,学者或写作铁,认为是马色如轶的意义。过去,学术界对《诗》、《书》反映的用铁情况大多表示怀疑,但从目前考古发现的情况来看,《书》、《诗》反映的铁器使用情况是有一定根据的。
9.金器制作
金几乎全部都是以自然金的形式为古人类所认识和开发利用,天然金块是古人直接利用制作器物的主要对象之一。在公元前 3500 年以前的西亚乌尔?欧贝德文化中,发现了一小片经加工的黄金饰片;在公元前 3500 年至前3100 年时期的埃及涅伽达文化Ⅱ(又称格尔塞文化)中,金属加工已出现了黄金制品,这些是世界迄今最早的金器制作记录。
中国古籍所说的金,通常是对铜等金属器的泛称,个别情况也将黄金包括在内。由于天然金块的成色是黄澄澄的,故古人习惯将金称为黄金,以示与其它金属的区别。古史传说中国“五帝”时期已使用黄金。《管子?地数》说:“(黄帝时)上有丹砂者,下有黄金”,《史记?平准书》:“虞夏之币,金有三品,或黄或白或赤”、《尚书?禹贡》:“厥贡惟金三品”、《新语?术语》:“舜弃黄金于崭嵓之山”。依据这些传说,中国金器的制作习俗大约在新石器时代晚期便已发生。
金由于是一种比较稀有的天然金属,自然金块的获取,大多出于偶然的机会。从中国考古发掘提供的迹象看,西周以前时期的中国人类,遇到这种天然金块的机会恐怕不是很多,故金器的出土实例比较少见。甘肃玉门火烧沟齐家文化晚期墓葬中曾发现用黄金打制的饰品,火烧沟遗址的碳 14 测定经校正的年代为公元前 1900 年至前 1700 年,这是迄今年代最早的中国金器实物。北京平谷刘家河墓葬、河南安阳殷墟和河北藁城台西遗址墓葬发现的金臂钏、金耳环、金笄、金箔以及金块等,说明商代晚期的黄金饰品制作习俗已初步流行起来,商代的黄金饰品制作习俗到了西周时期仍在持续,并发展出一种包金工艺新习俗。从火烧沟到西周时期金器制作,都属于利用天然块金直接加工制作,至于淘采砂金、炼铸金器的习俗,则是春秋战国时代才兴起的。
10.银器制作
地球上存在自然银,但一般不易被发现。古人类大量使用的银,是用吹灰法在炼铅过程中获得的副产品。西亚土耳其特洛伊Ⅰ、Ⅱ期遗址发现银棒、爱琴文明的克里特拱形地下墓出土三把早于米诺斯文化早期的银匕首,均是公元前 2000 年至 2500 年时期的产品。埃及涅伽达Ⅱ期文化(格尔塞文化)发现的银器,是公元前 3100 年至前 3500 年时期的产品。这些银器的发现,表明世界最早的银器加工制作习俗迄今已有 5000 多年的悠久历史。
《尚书?禹贡》:“梁州……厥贡璆铁、银镂砮磬。”这则记述认为中国的银器在夏禹时便已经使用。甘肃玉门火烧沟遗址出土的银饰,证实了这则文献传说。火烧沟的银饰,是迄今中国自西周以前时期最早和唯一的银器制品,商朝和西周时期目前尚未见到银器出土的报道,春秋战国而后,银器制作习俗才较为普遍地流行开来,其中原因,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和探索。
11.铅器制作
铅大约在铜器制作的初期便作为一种合金与铜结合构成铅青铜器,故铅的提炼和使用年代非常悠久古老,在伊朗约公元前 3000 年时期的卢里斯坦人便使用有铅青铜。铅是贵金属银的依附体,银是炼铅的副产品,故炼铅的习俗发生要比银早,公元前 1750 年至前 2350 年的印度哈拉帕文化,出土有纯铅制作的小瓶、埀球等器物,这表明用纯铅制作器物的习俗,其发生时间也相当早。在青铜时代晚期,由于铅本身的缺憾,故铅器制作通常仅限于浇铸小件饰物,供祭祀和奉献而用。
中国铅器的制作不很发达,也主要是由于铅的性能所导致。《尚书?禹贡》载:“青州……厥贡……铅松怪石。”考古发掘的夏家店下层文化,曾发现铅贝,这与贡铅和使用“玄贝”的记载基本吻合。郑州、黄陂等属二里岗时期的青铜器含有较多的铅,安阳殷墟、洛阳西周墓均发现有成组的仿青铜器造型的铅器制品,这些制品包括礼容器和兵器、工具。显然,由于铅质脆软,其制品大多不是实用品,所以,考古发现的夏商周铅器,其用途与国外基本类似,大多属用于随葬祭祀代表青铜器的明器。据目前资料所知,冶炼铅块并用以制作随葬礼明器的习俗,在中国的商周时代,还是较流行的。
12.纺织
纺织是一种服务于人类穿着的手工行业,纺纱织布,制作衣服,遮丑饰美,御寒避风,防虫护体,大约便是纺织起源发展的重要动机。古史传说中国先民是从“不织不衣”①、“而衣皮苇”②,然后演变到“妇织而衣”③。这种传说是与穿着文化的发展规律相吻的。
据考古资料,中国纺织生产习俗,大约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已见萌芽,距今约 2 万年左右的北京山顶洞人已学会利用骨针来缝制苇、皮衣服。这种原始的缝纫术虽不是严格的纺织,但却可以说是原始纺织的发轫。而真正纺织技术和习俗的诞生流行当在新石器文化时期。
《易?系辞》:“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所谓衣裳,便是指用麻丝织成布帛而缝制的衣服。这则记述反映的正是中国新石器时代纺织业诞生,麻、丝衣服开始出现并流行的真实情况。甘肃秦安大地湾下层文化出土的陶纺轮,表明原始的纺织业在西北地区新石器时代早期便已出现,距今已有 8000 年左右的历史。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原始纺织业开始呈现欣欣向荣、日新月异的大发展趋势。全国各地文化遗址普遍可见到与纺织有关的遗物,其中,最为重要者有下列诸例:
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距今年代近 7000 年。曾在出土的牙雕盅上发现刻划蚕纹四条,并发现苘麻的双股线痕迹和出土了木质纺车和纺机零部件。江苏吴县草鞋山遗址,距今约 6000 年。发现迄今最早的葛纤维纺织品,实物是用简单纱罗组织制作,经线以双股纱线合成的罗地葛布。
1926 年,山西夏县西阴村仰韶文化遗址中发现经人工割裂过的“丝似的、半个茧壳”,这是迄今最早的蚕茧实物,距今约 5000 多年。
河南郑州青台遗址,距今约 5500 年。发现了粘附在红陶片、头盖骨上的苧麻、大麻布纹和丝帛残片,同出十多枚红陶纺轮。其中丝帛残片是迄今最早的丝织品实物。
河北正定南杨庄仰韶文化遗址,距今 5400 年,1980 年出土两件陶塑蚕蛹,这则是迄今最早的陶塑蚕蛹。
浙江吴兴钱山漾遗址,距今 4700 年。除发现多块麻纺织技术较草鞋山葛布先进的苧麻布残片外,还发现了丝带、丝绳和丝帛残片。从丝织品编织的密度、拈向、拈度情况看,钱山漾的缫丝、合股、加拈等丝织技术已具有相当的水平。
以上实例情况说明,麻织和丝织的技术与习俗,在新石器时代中、晚期的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地区均已获得迅速的发展和流行。尤其是草鞋山罗地葛布的发现,证实了传说的“五帝”时代即新石器时代的确存在“夏日衣葛”的习俗。
① 《列子?汤问》。② 《白虎通》卷一。③ 《商君书?画策》。
《左传?哀公七年》:“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帛即丝织品,万国持有丝织品,其语虽未免有些夸大,但却反映了禹时及夏朝的丝织习俗的盛行。《帝王世纪》:“未喜(妹喜)好闻裂缯之声而笑,桀为发缯裂之,以顺适其意”,夏桀王为讨好妹喜而撕裂的缯,便是指丝织品之一种。《管子?轻重甲》:“昔者桀之时,女乐三千人……无不服文绣衣裳者。”这种“文绣衣裳”,自然非丝织品而莫属,以此足见夏代丝织业之发达和丝织习俗之流行。有关夏代的纺织情况,在考古发掘中也有所表露:
1960 年,二里头遗址出土的一件铜铃上,粘附有一层纺织物痕迹,经发掘者观察认为是麻布痕迹。
1980 年,二里头遗址Ⅲ区发掘的二号墓中的一件玉圭,在刃部和顶端都粘附有麻布残迹。
1981 年,二里头遗址墓葬出土的兽面铜牌和一件铜铃上,也都发现麻布痕迹。
以上考古发现表明,夏代除了流行如文献传说的丝织业外,在社会的中、下层,恐怕主要是流行麻葛类纺织习俗。
商朝的纺织,据目前的发现看,至少已有丝织、麻织、毛织、棉织等等。
商代的丝织,在殷墟出土的甲骨文记录中,已有充分的反映。甲骨文已见桑、蚕、丝等字,桑字如桑树的象形,商代已种植桑树,这是没有疑问的。种桑是为了养蚕,蚕字也是蚕虫的肖形。山西夏县西阴村仰韶文化遗址曾发现过半个蚕茧,浙江河姆渡牙雕盅上也见蚕的刻划图形,郑州青台、浙江钱山漾发现的丝织品,均说明新石器时代的养蚕习俗存在当确凿无疑,养蚕习俗至商朝更加盛行,这是合乎常规的继承发展,说商代养蚕业十分发达,这也应毫无疑问,殷墟考古发现的玉蚕即是一有力的佐证。养蚕是为了抽取蚕丝,抽取蚕丝后便可以进行丝织,甲骨文的丝字,是两束缠绕好的抽丝象形。桑、蚕、丝是丝织的前提,种桑、养蚕、抽丝技术的发生与发达,使商朝的丝织业也取得了空前发达的成就。《说苑?反质篇》说:殷纣王“锦绣被堂……非惟锦绣、絺、紵之用邪!”《帝王世纪》也说:殷纣王时“妇女衣绫纨者三百余人”,此两则记述从某种意义上反映了商代丝织的发达情形,考古发掘也证实了商朝的丝织已达到品类繁多、精益求精的阶段。如河北藁城台西遗址发现的粘附于青铜器上的丝织物,就包含有平纹纨、皱纹縠、绞经罗、菱纹绮等等;殷墟妇好摹铜器上粘附的丝织品有纱纨(绢)、朱砂染色帛、双经、纬缣、回纹绮等;武官大墓三件铜戈上也发现绢帛痕迹,殷墟其它地点的墓葬也经常发现有丝绳、丝带和覆盖尸体的丝帛片等,在传世的商代铜器上,也见发现花绮的报道。
商代的麻织,由于更具有广泛性、大众性,故其发达情况亦丝毫不逊于丝织。浙江河姆渡遗址发现的苘麻痕迹和纺车等,说明麻织业在中国渊源甚早。商代麻织品的发现,已见于北京平谷刘家河商代墓葬和河北藁城台西商代遗址等,这些发现共同表明,商代麻织的技术水平已达到一定的高度。
商代的毛织,目前主要见于新疆哈密五堡遗址,该遗址出土的毛织品,有平、斜两种组织,并用色线编织成彩色条纹的罽,表明毛织技术已具一定水平,遗址年代在公元前 13 至 14 世纪,距今约 3200 年左右,相当于商代晚期。河北藁城台西商代遗址也曾在麻织品的夹杂中发现一根羊毛,经鉴定属山羊绒。这些发现表明,中国毛织的技术与习俗,至少在商代便已出现。
福建崇安武夷山船棺葬中曾出土有青灰色棉布,经鉴定是联核木棉。武夷山船棺葬的年代与前述新疆哈密五堡大略相同,故木棉纺织的技术与习俗据此而知,大约在商代晚期亦已发生。
西周时期的纺织,基本继承了自新石器时代以来的丝、麻、葛织等传统,并继承了商代的毛织习俗。考古发掘所见的西周纺织资料,主要有陕西宝鸡茹家庄西周墓出土的丝织山形纹绮残片,青海都兰出土的用绵羊毛、牦牛毛制成的毛布、毛带、毛绳、毛线等毛织品。文献记载中则有不少丝织、麻织、葛织的流露。《诗?大雅?瞻印》:“妇无公事,休其蚕织”、《诗?豳风?七月》:“蚕月条桑……猗彼女桑”、“七月鸣鵙,八月载绩,载玄载黄,我朱孔扬,为公子裳”,《诗?郑风?出其东门》:“缟衣綦巾,聊乐我员”,《陈风?东门之扮》:“谷旦于差,南方之原,不绩其麻,市也婆娑”,以上是有关桑、蚕、丝织、麻织和丝麻衣服成品的记述,至于葛织情况,《诗?魏风?葛屦》、《小雅?大东》均有“纠纠葛屦,可以履霜”的诗句,从句意看,此时期的葛织已不是“夏则衣葛”①或“夏日衣葛絺”②的情景,而是局限于制作葛鞋上了。《孟子?藤文公上》说:“许子衣褐”,褐即是毛织的衣服,《诗经》中也见到“无衣无褐”之语,结合出土材料可知,西周时期显然是流行毛织生产习俗的。
13.酿酒
酒是淀粉类物与水在一定条件下发酵、糖化生成的。淀粉类物大多是农产品,发酵、糖化作用通常是在具一定密封条件的容器中完成的,而人类早期密封度最大的容器显然是陶器。故农业和制陶业,是酿酒的先决条件,只有具备了粮食和陶容器,才使原始酒的发生成为可能。当整罐的粮食不慎泡水受潮而未及时处理,当蒸煮的饭食吃不完剩留在容器中而未及时处置,在一定的时间和一定的温度下,泡水的粮食,含水的饭食都完全可能发生发酵、糖化作用,其结果便是产生最原始的含酒精成份的天然酒。当初尝天然酒感觉奇异,再饮回味无穷,断饮心绪不安时,就萌发了重新获取天然酒液的念头和举措,从无意识地得到初尝甜头到有意识的酿造满足饮欲,这便诞生了原始的酿酒和饮酒习俗。
中国酿酒习俗的起源与发生,一般认为是在出现确凿的饮酒器的新石器时代晚朝。所谓饮酒器,便是指陶盉、鬶、高足杯之类。这种饮酒器概念是比照夏商周时期酒器的一般情况而限定的,故难免有失偏颇。其实,原始时期的人类在使用陶器制品时,虽有一定的分类使用概念,但并无严格的使用定则,一器多用是非常流行的习俗,且有不少器类的用途并未被现代人所认识,按图索骥般地寻酒器溯酒源,显然不能真实地反映中国酿酒的起源情况。从酿酒必备农业和制陶业发生的两个先决条件看,中国新石器时代早期已经完全具备。黄河流域的磁山、裴李岗、北首岭、李家村等早期文化已明显出现较发达的农业和制陶业,故中国酿酒的习俗完全可能在此时便已发生。磁山、裴李岗时期的诸文化遗址,普遍发现的深腹罐、深腹三足器等陶容器,器体很大,显然是用于盛贮粮食用的。而陶壶、带流的三足壶、圈足钵等,则是盛、饮水之器,这些盛贮粮食、盛、饮水器,事实上也完全可能是原始酿酒的发生器和饮用器。新石器时代中期如仰韶文化大型陶瓮、缸、罐、鼎和壶、碗、盉,大溪文化的罐、缸、瓶、杯、壶、碗、鼎,河姆渡文化的罐、甗、壶、钵等等,都应是酒的发生器和饮用器。新石器时代晚期开始出现的陶甑、甗等和与夏商周时期类似的专用酒器现象,则表明此时的酿酒习俗相当盛行,酿酒逐渐迈进专业化阶段,酿酒的技术也获得空前的发展和提高。
① 《韩非子?五蠹》。
② 《庄子?让王篇》。
夏王朝时期,中国的原始酿酒业至此显然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世本?作篇》:“仪狄造酒”、“杜康造酒”、“少康作秫酒”,《战国策?魏策》:“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纲鉴易知录》:“古有醴酩,禹时仪狄作酒”等等记述,正是夏禹和夏王朝时期酿酒习俗盛行的具体反映。相当于夏代的二里头类型文化;考古发掘已发现数百座墓葬,从随葬的情况看,盉、觚、爵等酒器已占较大的比重,饮酒器不仅有大量的陶制品,而且也出现了精致美观的青铜制品。遗址中除发现大量的陶质盉、觚、爵、壶、角、杯等酒器外,也出土大量盛贮、炊煮粮食的陶容器,如罐、鬲、瓮缸、簋、斝、甗等等这些盛贮、炊煮器,与当时的酿酒、饮酒习俗密切相关,是夏代酿酒习俗流行的重要旁证。
考古发掘和研究成果表明,商王朝时期从王公贵族到黎民百姓,所有的社会活动都受到礼的制约,而这种礼的实质,便是酒。酒代表礼,礼通过酒来表现,这是商代社会一个十分显明的时代标志。在商代的手工业制作中,酒礼器的制作最重要,酒礼器不仅大量应用于日常生活中,而且还大量应用到丧葬活动上。河北藁城台西村商代遗址,曾发现一座形制特殊的房子,房子建在高出地面 1 米的台基上,平面呈阶梯形,无前墙,只有密排的柱洞,进门处有台阶,大约是一座斜坡式房顶的建筑,屋内堆积大量灰烬和陶容器,并发现大量的桃、李、枣等植物种仁和重 8.5 公斤的人工培植酵母,在房子附近又发现两口水井,井内遗有木桶、陶罐等汲水用具,据出土现象,学者认为这是一座酿酒作坊址。台西酿酒作坊遗迹及有关遗物的发现,说明了商代的酿酒业已呈现专业化的倾向,并出现明确的使用酵母曲来酿酒的实证。
周承商制,酿酒之风有增无减。西周王室曾鉴于商代酗酒成风以至人亡国败的教训,用杀头问罪的办法试图禁酒①,但事实却是有禁无止。饮酒、酿酒不仅没有禁绝,而且官方也出现大力发展酿酒业,以保障祭祀燕飨之需的举措。《周礼》中有酒正、酒人之职官,这便是专门负责管理酒的酿造和使用的官吏。酒正等并能辨别酒的五齐(剂),即泛齐、醴齐、盎齐、醍齐、沉齐,有人认为五齐是酿酒的五个阶段,也有人将五齐解释为五种原料不同的酒,但无论是何种情况,五齐事实上是酿酒经验技术的总结,它们说明西周的酿酒技术已达到一定的水平。
① 见《尚书?酒诰》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