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教育史之秦代教育与战国时期教育的比较
时间:2024-07-05访问:9来源:历史铺
秦代教育与战国时期教育的比较
(一)文教政策和制度的比较
和战国时代各大国的 崇法尚武 的文教政策不同,秦代是我国封建中央集权国家的形成时期,随着这个封建中央集权国家的形成,逐渐采取了 崇法尚刑 的文教政策,秦代依旧 崇法 ,但不强调 尚武 了,其用意就在于为了防止六国残余贵族的反叛,也为了防止人民的反抗。秦始皇对于 法 特别强调,以法为教,且特别重视刑, 普施明法,经纬天下,永为仪则 (《史记?秦始皇本纪》), 上乐以刑杀为威 (同上)。秦二世继承并变本加厉地推行这一政策,以 杀人众者为忠臣 (《史记?李斯列传》)。
根据秦代以法为教的政策,在中央方面,主持刑法的廷尉,可说是中央教育行政长官。秦代文教政策方面的重要决策人物李斯,在秦代初年就是廷尉。李斯是荀卿的学生,原本是儒家人物,但李斯在秦做丞相时已完全倒向法家一面去了。有史书记载荀卿听到李斯受到秦始皇的重用做了丞相时,曾 谓之不食 (《盐铁论?毁学》),因为李斯已完全背弃了他的教义。荀子虽也注意法,但他更重视礼,认为 庆赏刑罚执诈之为道者,佣徒鬻卖之道也,不足以合大众,美国家 (《荀子?议兵》)。他曾公开地在秦昭王的丞相应侯(范睢)面前,指出秦国不重儒是一个大缺点(参见《荀子?富国》)。而李斯则强调以法为教,而且建议禁止一切儒家经典的流行, 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 (《史记?秦始皇本纪》,认为 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 (《史记?秦始皇本纪》),反对复古法周。
在教育制度方面,战国有私学,如孟轲、荀卿等都是私学大师。在秦代,则禁止一切私学。李斯之所以向秦始皇建议禁止一切私学,原因就在于:秦已统一天下, 六王毕,四海一 ,而私学是封建割据时代的现象, 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而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 (《史记?秦始皇本纪》)。这不利于中央封建集权国家的思想统治。李斯的这个建议,经过秦始皇的批准,在全国推行。
战国时有的国君鼓励学术研究,容许各派学者著书立说,并没有专门的教育机构,接纳各派学者,讨论学术方面的问题,如著名的齐国稷下学宫之设立。但到了秦代,这些均被取消了。也就是说,秦代没有学校、学宫之类的教育机构,只有 吏师制度 ,而且只允许一家独鸣,就是只允许向法吏学法, 若有欲学法令,以吏为师 (《史记?秦始皇本纪》)。
在秦代,中央方面负责文教事务的官员,除廷尉外,还有奉尚。奉尚是主持宗庙礼仪的官,等于周初的 宗伯.但周初以礼为教,宗伯是中央教育行政首脑人物,到了秦代,则是无足轻重的冷官了。另外,还有博士。在战国时,有的国家已经有博士了,他们是中央文教方面的顾问官,秦代也有, 掌通古今.秦博士地位不高,秩六百石,也不受重视,在秦始皇时,仅是备员而已。博士的成分很复杂,有儒生,如伏生,叔孙通等;有术士、方士,如有所谓占梦博士;还有师傅。师傅是统治人物及其子女的老师,有相当大的权力。如秦代权臣赵高,就是秦始皇少子胡亥的师傅, 高受诏教习胡亥,使学以法事数年矣 (《史记?李斯列传》)。又如: 始皇立茅蕉为傅 (《说苑》);功臣战将王翦也曾做过师傅, 翦为宿将,始皇师之 (《史记?自起王翦列传》)。
在秦代,在地方则乡设三老 掌教化 (《秦会要?职官》)。三老是地方基层的教师行政官员。
(二)教育思想和教育内容的比较
秦始皇为了巩固秦王朝的封建统一政权,有利于他的子孙万世帝业,实行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 ,并且 作制明法,……专隆教诲 (《史记?秦始皇本纪》)。秦王朝的 书同文 和 行同伦 ,目的就在于推行共同的文字和促进共同的民俗。所谓 行同伦 ,就是秦始皇根据阴阳五行说,自以为秦得水德 ,以十月(亥月,亥属水)朔为岁首。衣服旌旗都以黑色为贵。 数以六为纪,符、法冠皆六寸,而舆六尺,六尺为步,乘六马 (《史记?秦始皇本纪》)。庶民用黑布包头,称为 黔首 ,又号黄河为德水。秦始皇在帝位十二年间,出巡五次,目的在于 以示强威,服海内 ,并宣扬统一四海的功德;同时也包含有 黔首改化,远迩同度 的意义。秦统一中国之初,私学仍然存在,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 ,甚至 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同上),这对于推行秦王朝的政令,实有很大障碍。为了统一思想,打击那些 入则心非,出则巷议 的 造谤 者们,秦始皇不得不采取法家李斯创议的箝制思想的严厉手段。
战国时,各派教育思想都有争鸣的机会,但是到了秦统一六国后,实行严格的思想统治,只允许法家独鸣,法家的教育思想取得独尊的地位。秦始皇本人就对法家的著作倾倒之极,他特别爱读韩非子的著作, 人传其书至秦,秦王见《孤愤》、《五蠹》之书,曰:' 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史记?老子韩非列传》)。李斯在上奏秦二世的《督责书》中,引用了申子、商鞅和韩非子的话,秦二世也引用过韩非子的话(参见《史记?李斯列传》),可见法家教育思想在秦的流行。只是秦代的法家教育思想和原始的法家教育思想,已有很多不同,如原始的法家是反对信鬼神的,韩非子就认为,迷信鬼神,是国家衰亡的征兆之一(参见《韩非子?亡征》),但秦始皇却要求仙药,迷信长生不老之说;原始的法家,是反对阴阳家的思想的,但秦始皇却信奉阴阳家的所谓 五德终始说 ,并据此制定其教育政策。阴阳家的五德终始说认为,各个朝代以土、木、金、火、水等五德的顺序受命,周而复始, 始皇推终始王德之传,以为周得火德 (《史记?秦始皇本纪》), 今秦变周,水德之时 (《史记?封禅书》)。而水德主刑杀,于是秦就剧烈地推行崇法尚刑的政策,以为水德之始。 刚毅戾深,事皆决于法,刻削毋仁恩和义,然后合五德之数 (《史记?秦始皇本纪》),这种思想在原始法家中也是没有的。
在教育内容方面,秦代继承了法家的传统,实行 以法为教 来取代 礼、乐、诗、书 和 书简之文.它的目的是十分明显的,那就是把新王朝的法令条文作为教育的内容,无疑是要使教育直接为秦王朝的政治统治服务,使人们明白和遵守法令,这对于巩固刚建立的政权是有利的。但是从办教育这个角度来看,一个王朝的教育内容仅仅限于学习法令条文,而把其他的知识均排斥在外,这样的教育内容未免太贫乏、太狭窄了。它不利于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科学的发展,是秦王朝文化专制主义和蒙昧主义的表现。
而战国时期是百家争鸣,如齐之稷下学宫,就有像慎到、田骈那样的道法家,荀子那样的儒家。即使是秦国,在吕不韦作丞相时,也收纳了各派学者,作了《吕氏春秋》一书,被称为杂家。可见,战国时期教育内容是相当丰富的。
值得提及的是,秦代除了重视法律教学外,还重视书法和识字教育。秦相李斯、中车府令赵高和太史令胡毋敬分别以小篆为字体编写了蒙童教材《仓颉篇》、《爰历篇》和《博学篇》。这三本蒙童教材的中心内容,是教学书法、识字、书写姓名、熟悉语法和识认名物等。这些教材的编写,既是推行 书同文 的基础要求,也是 普施明法,经纬天下 的政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