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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制确立前后的各级各类教育
自壬寅学制颁布之后,新式教育蓬勃发展,光绪二十八年至宣统三年(1902- 1911)全国新学堂的发展情况如下(采自《近代史研究》1987年第3期:王笛《清末新政与近代学堂的兴起》):
各省新学的兴办因人口数量和人文状况不同而有很大差别,下表是光绪二十九年至三十四年(1903~1909)各地新学发展情况(资料来源同前表):
从以上两表可见,1902- 1911年间,新式学堂由700余所发展至52,500所,在校学生最高时达到163万多人,其中以四川、直隶、河南、山东和湖北等省发展最迅速。各级各类教育均有不同程度的发展,现将其概况分述于后。
(一)普通教育
1。学前教育
清代以前,中国没有正规的幼儿教育。清末维新运动期间,维新人士开始注意到这个问题,康有为在《大同书》中设计 育婴院 ,收3- 5岁儿童。梁启超在《教育政策私议》中提倡设立幼稚园,收五岁以下儿童,保育年限为二年。因戊戌变法失败,这些主张未能得到施行。光绪二十七年(1901)八月,清政府下兴学诏,令各州县 多设蒙学堂.但是直到实行癸卯学制时,才制定了第一个蒙养与家教合一的蒙养院章程,首次将蒙养院正式列入学校系统。章程规定:各省、府、厅、州、县以及较大市镇,均应在育婴堂(孤儿院)及敬节堂(寡妇堂)内附设蒙养院, 以蒙养院辅助家庭教育,以家庭教育包括女学.蒙养院专为保育教导3- 7岁的儿童,每日不得超过四小时。保育教导的主要内容有游戏、歌谣、谈话和手技,其目的在于 发育其身体,渐启其心知.保育教导的方法为 就儿童最易通晓之事情,最喜好之事物,渐次启发涵养之 , 断不可强授以难记难解之事,或使为疲乏过度之业.初设蒙养院,师资成问题,因为中国历来排斥女子教育,保育员没有来源。章程只能规定各省学堂将《孝经》、《四书》、《烈女传》、《女诫》、《女训》及《教女遗规》等书,择要编成浅显的图书,分散给各家各户。并选取外国家庭教育书籍中简易且不与中国妇道妇职相悖者,广为译刊,希望由家庭教育中培养出保育员来。《奏定学堂章程》颁布后,一些省市开办了幼儿教育机构,如:光绪二十九年(1903),武昌模范小学附设蒙养院。光绪三十年(1904),上海务本女塾附设幼稚舍。同年夏,湖广总督张之洞在武昌筹建湖北幼稚园,挑选略能识字的乳媪100名,以高凌蔚为监督,延聘日本教习三人负责幼儿的保育和教导。《湖北幼稚园开办章程》规定:幼稚园 重养不重学 ,招收5- 6岁的儿童入园,保育科目有行仪、训话、幼稚园语、日语、手技、唱歌、游戏等,目的是为儿童体育、智育、德育的发展打下根基。光绪三十一年(1905),湖南设立蒙养院。光绪三十二年(1906),江苏学务处通饬各属育婴堂、敬节堂都附设蒙养院。光绪三十三年(1907),上海私立爱国女学设立蒙养院。据清末学部统计,光绪三十三年,全国已有蒙养院幼儿4,893名。
清末幼儿教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的学校式的学前教育,这对中国教育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但是当时的幼儿教育还只是家庭教育的辅助而已,偌大的中国,幼稚园数量极少,也不是普通百姓所能进入的。
2。初等教育
清代最早的中国私人创办的小学堂是光绪四年(1878)张焕纶在上海创办的正蒙书院小班。虽然名为书院,但从课程设置来看,有国文、史地、经史、时务、格致、数学、诗歌等,因此实际上是一所新式学堂。光绪八年(1882)
改称梅溪书院,增设英文、法文课,注重体育,对学生进行军事训练。此外,光绪二十二年(1896),钟天纬在上海创办的三等公学,也是新式初等教育萌芽时期的私立小学堂。
中国最早的公立新式小学是光绪二十三年(1897)盛宣怀奏办的南洋公学外院。挑选聪颖幼童120名入学,由南洋公学师范生授课,课程有国文、算学、舆地、史地、体育五科。外院学生所用的《蒙学读本》三编都是师范院编纂的,这是中国人自编新式教科书的开始。
光绪二十四年(1898)五月,光绪帝谕令各省、府、厅、州、县将现有的大小书院一律改为学堂,其中的州县书院改为小学堂。虽因变法失败,此令废除,但各地还是很快办起一些小学校。其中较为著名的有:光绪二十四年(1898),俞复在无锡创办无锡三等公学;北京兴办八旗奉直第一号小学堂。光绪二十五年(1899),陆基在苏州创办崇辨蒙学,自编《启蒙图说》、《启蒙问答》等教科书。光绪二十六年(1900),天津创立蒙养东塾。
光绪二十八年(1902)的《钦定学堂章程》规定小学教育为三级:蒙学堂、寻常小学堂和高等小学堂,儿童自六岁起受蒙学四年,十岁入小学堂学习六年。光绪二十九年(1903)的《奏定学堂章程》把三级十年的小学教育改为两级九年:初等小学堂五年和高等小学堂四年,从前的蒙学堂改为属于幼儿园性质的蒙养院。
初等小学堂收七岁(即满六岁)以上的儿童,分必修科和随意科。必修学科有八门: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算术、历史、地理、格致、体操,随意科有两门:图画、手工。每周上课三十小时。教学方法规定 以讲解为最要 ,并注意 循循善诱之法 ,纠正了从前专重死记硬背的教学方法,还规定尽量不用体罚。小学 堂普遍实施班级授课制,废除从前学校中的个别授课制。小学堂分官立、公立、私立三种,和单级、多级、半日三类,可按各地的具体情况开设不同的学堂。
高等小学堂招收初等小学毕业生,亦分两科。必修学科有九门: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算术、中国历史、地理、格致、图画、体操;随意科可视各地情形加设手工、商业、农业等。每周上课36小时。教学方法基本与初等小学相同。
癸卯学制颁布后不久,各地就有学制太长等议论。宣统元年(1909)江苏教育总会呈学部请变通初小学堂章程,认为初等小学的年限愈短、科目愈简单,教育普及就愈容易,建议缩短初等小学的年限并简化其学习科目。学部根据各方面的意见,于当年颁布《变通初等小学章程》,分初等小学为三种:五年完全科,四年简易科和三年简易科。同年十一月,学部又颁布《简易识字学塾章程》,为年长失学及贫寒子弟无力就学者设立 简易识字学塾.这种学塾学习年限为1-3年,每日上课2- 3小时,可设半日班或夜校。学生不交学费,应用书籍物品都由学塾发给,学习科目有:简易识字课本、国民必读课本和浅易算术,可设体操为随意科。
当时发展小学缺少资金和教师,热心教育者认为不如改良旧塾,使之逐渐成为初等或高等小学堂。光绪三十年(1904),江苏川沙和苏州出现私塾改良会。光绪三十一年(1905)上海成立私塾改良总会,公布《私塾改良章程》。两江总督周馥札饬各属仿办,继任者端方亦札饬宁、苏、皖、赣提学使司 切实筹款兴办.宣统二年(1910),学部颁布《改良私塾章程》,规定:初等私塾至少须授修身、国文、读经讲经、算术四科;高等私塾除上述四科外,还应加习历史、地理,高级班还可酌加格致和体操。
学制公布后,全国的小学教育有较大发展,大致情况如下表(采自董宝良《中国教育史纲(近代之部)》第269页):
3。中等教育
清代最早的公立普通中学是光绪二十一年(1895)津海关道盛宣怀奏设的天津中西学堂中的二等学堂。该校分头等和二等两级,头等学堂相当于大学,二等学堂相当于中学,各四年毕业。二等学堂招收13- 15岁学生入学,其学习科目为:第一年,英文初学浅言、英文功课书、英文拼法、朗诵书课、数学;第二年,英文文法、英文字拼法、朗诵书课、英文尺牍、翻译英文、数学并量法启蒙;第三年,英文讲解文法、各国史鉴、地舆学、英文官商尺牍、翻译英文、代数学;第四年,各国史鉴、坡鲁伯斯第一年、格物书、英文尺牍、翻译英文、平面量地法。其后,盛宣怀又于光绪二十三年(1897)
在上海创办了南洋公学,其中的 中院 ,就是中学。光绪二十四年(1898),俞复在无锡创办三等公学,其中的 二等学堂 ,也是中学。
光绪二十八年(1902)的《钦定学堂章程》,将中学纳入了统一学制。
章程规定, 由府治所设学堂为中学堂 ,称 官立中学堂 ;由私人捐资所设中学堂,称 民立中学堂.中学堂修业年限为四年,可分实业科,并应附设师范学堂。
光绪二十九年的《奏定学堂章程》,将中学的修业年限由四年改为五年,不再分科(实业和师范学堂另立)。除规定府治必须设一所中学外,各州县如有能力也可酌办。除官立、民立中学外,地方士绅也可集资自设中学,集自公款的名为公立中学,一人出资的名为私立中学。这些中学准借用地方公所、寺庙等处办学。中学堂学习科目共12门: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外国语、历史、地理、算术、博物、物理及化学、法制及理财(可不开)、图画、体操。每周上课36小时。
宣统元年(1909),学部奏请仿德国学制变通中学课程,实行文、实分科制:文科重经学,实科重工艺。
学堂章程颁布后,各地中学相继出现,但迄宣统元年为止,全国普通中学不过四百六十余所,学生四万余人,显然发展不快。
4。高等教育
清朝政府创办的新式大学,首推光绪二十一年(1895)盛宣怀奏办的天津中西学堂的头等学堂。该学堂修业年限为四年,第一年不分科,课程有英文、制图、物理、化学、天文、地理、万国公法、理财学等;第二年以后,各就性质所近,选学一种专门学科。专门学科分工程、电学、矿务学、机器学、律例五科。学生120人,分四班,每班30人。学生毕业后, 或派赴外洋,分途历练;或酌量委派洋务职事 ①。光绪二十四年(1898),接受京奉铁路局的要求,特设铁路班。光绪二十六年(1900)停办。光绪二十九年(1903)重建,改名为北洋大学,学制由四年改为三年,设有土木工程、采矿、冶金等科,成为我国最早的工科大学,也是今天天津大学的前身。
光绪二十三年(1897),盛宣怀又在上海创设南洋公学,其中,建于光绪二十六年(1900)的 上院 ,亦是大学。学生120名,分四班,每班30名。学制四年。最初开办的目的侧重于培养政治、外交等方面的人才, 以通达中国经史大义厚植根柢为基础,以西国政治家日本法部文部为指归,略仿法国国政学堂之意.后来培养目标有所变化。光绪三十一年(1906)春,改政治科为商务科,同年秋又增设铁路科,并改名为邮传部上海高等实业学堂。次年停办商务科,成为专设工科的大学,以后学校规模日益扩大,成为清末著名的工科大学,是今天上海交通大学的前身。
清末最著名、体制最完备的新式大学是京师大学堂。筹办京师大学堂之议首倡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李端棻的《请推广学校折》,总理衙门虽批复妥筹办理 ,但却互相推诿,行动迟缓。同年七月,管理官书局大臣孙家鼐呈递《复开办京师大学堂折》,以官书局筹办京师大学堂。光绪二十四年,御史王鹏运又奏请开办京师大学堂,当天即得到光绪帝的批准。四月二十三日,光绪帝在 定国是诏 中指示: 京师大学堂为各行省之倡,尤应首先举办.五月六日,光绪帝又催促军机大臣和总理衙门迅速复奏,不得延迟,并且警告:如不依限复奏,定即从严惩处不贷。总理衙门复议后,命梁启超起草了《京师大学堂章程》。章程主要内容有:
① 盛宣怀:《拟设天津中西学堂章程禀》,《皇朝经世文新编》第六册,学校上,第 26-27页。
①办学方针: 中学体也,西学用也,二者相需,缺一不可.②学科设置:分普通学和专门学两大类,普通学是全体学生都应通习的功课,专门学由学生任选一门或两门。普通学有经学、理学、中外掌故学、诸子学、初级算学、格致学、地理学、文学及体操学;专门学有各国语言文字学、高等算学、格致学、政治学、地理学、农学、矿学、工程学、商学、兵学、卫生学等。
③体制和职能:实行大、中、小学三级体制,分列班次;循级递升;既是最高学府,又是全国最高教育行政机关,兼管全国各地学堂。
④学生来源:一类是 翰林院编检,院司员大门侍卫、候补候选道府州县以上大员子弟,八旗世职及各省武职后裔之愿入学堂肄业者 ;一类是各省中学堂毕业生。
⑤师范学堂:在京师大学堂内 别立一师范斋,以养教习之材 ,并 别立一小学于堂中,使师范生得以有考验.⑥附属机构:设有藏书楼、仪器院,并在上海等处开设编译局,编辑大、中、小学教科书。(见《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一辑下册,第657页。)
五月十五日,光绪帝谕令设立京师大学堂,委派吏部尚书、协办大学士孙家鼐为管学大臣,管理大学堂事务。任命张元济为大学堂总办(张不久辞职,黄绍箕继任,黄不久调职,由余诚格继任)。许景澄为总教习,原同文馆总教习丁韪良为西学总教习。并决定将原设官书局和新设译书局,均并入大学堂,由管学大臣督率办理。
八月,戊戌变法失败,一切 新政 均被推翻,唯京师大学堂得以保存。
十一月,京师大学堂开学,地址在北京景山东马神庙处。此时的京师大学堂已有名无实,只办了诗、书、易、礼四堂及春秋二堂,每堂不过十余人。 兢兢以圣经理学诏学者,日悬《近思录》、朱子《小学》二书以为的.次年,学生增加到近二百人, 乃拔其尤者,别立史学、地理、政治三堂 ,并将原有各堂改名为立本、求志、敦行、守约。光绪二十六年(1900),八国联军入侵北京,学校停办。
光绪二十七年(1901),清政府开始筹措 新政 ,十二月一日,派张百熙为京师大学堂管学大臣,京师大学堂从此恢复。光绪二十八年(1902)
正月,张百熙奏陈筹办京师大学堂情形:一、预定办法;二、添建讲舍;三、附设译局;四、广购书籍仪器;五、宽筹经费。其预定办法,先设预备和速成两科,预备科分政科、艺科两门,速成科分仕学馆、师范馆。其译局由官书局筹办,一设京师,一分设上海。以吴汝纶为大学堂总教习,于式枚为总办。九月,京师大学堂正式举行招生考试,录取仕学生57名,师范生79名。
十一月十八日开学,先办速成科(分仕学馆和师范馆)。翌日,京师大学堂在北京北河沿购置房舍一所,设立京师大学译学馆(即原同文馆),设英、法、俄、德、日五国语言文字科,学习年限五年,除学习外语外,兼习普通学,二年后兼习法律交涉专门学。译学馆还设有文典处,从事翻译和编辑英、法、俄、德、日五种文字的字典。(民国元年译学馆归并北京大学,改为法律院)。
光绪二十九年(1903)正月,京师大学堂添设进士馆,令新进士皆入馆肄业。四月,增设医学实业馆,招生数十人,授中西医学(以后改为医科大学)。光绪三十年(1904)正月,京师大学堂添招师范生,并开办预备科。
分咨各督抚学政咨送,兼就京招考,共得学生400余名。二月,仕学馆归并进士馆。光绪三十一年(1905),京师大学堂师范科分为四类:洋文、地理历史、理化算术、博物,预科分为三类六级:法文、英文、德文,俱分甲乙级。光绪三十三年(1907)五月,学部奏准在京师大学堂增设满蒙文学一门,列于中国文学之前。六月,附设博物品实习科,分制造标本、模型及图画三类,每类完全科三年毕业,简易科二年毕业,先办简易科。光绪三十四年(1908)二月,京师大学堂筹办分科大学,学部奏准拨德胜门外校场地为分科大学之用,又奏拨阜成门外望梅楼地方,筹建农科大学。旋设筹办分科处、分科工程处。五月,学部奏改京师大学堂优级师范科为京师优级师范学堂,以五城中学地方改建校址。七月,学部、度支部会奏分科大学,设经学、法政、文学、医科、格致、农科、工科、商科八科,由度支部拨给开办经费200万两。宣统元年(1909)三月,学部奏准京师大学堂预备科改为京师高等学堂,学科分三类,考选中学毕业生入堂。同月,学部奏派柯劭忞(经科)、林棨(法政科)、孙雄(文科)、屈永秋(医科)、汪凤藻(格致科)、罗振玉(农科)、何燏时(工科)、权量(商科)等分任京师大学堂分科大学堂监督。宣统二年(1910)三月,分科大学除医科外,其余七科都于内城马神庙之大学堂校舍开办,京师大学堂成为经、法、文、格致、农、工、商七科齐备的大学(民国元年京师大学堂改名为北京大学校,由严复任校长,全校分文、法、商、农、工等科,学生818人)。
清末各省新式大学的设立始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八月二日清政府所下的兴学诏,诏中 着各省所有书院,于省城均改设大学堂 ,此后,各省乃遵旨将省城书院改为大学,或新设大学,其中有:光绪二十七年(1901),山东巡抚袁世凯在济南奏设山东大学堂;浙江巡抚廖寿丰奏改浙江求是书院为求是大学堂(此为浙江大学的前身);江苏学政李殿林奏准,将南菁书院改为江苏全省南菁高等学堂;江苏巡抚聂缉椝奏准将苏州中西学堂改为苏州省城大学堂;光绪二十八年(1902),河南巡抚锡良奏设河南大学堂;山西巡抚岑春煊奏准在太原开办山西大学堂;贵州巡抚邓华熙奏设贵州大学堂;江西巡抚奏请将省城豫章书院改为江西大学堂;陕西巡抚升允、藩司樊增祥创办关中大学堂(1919年改为西北大学预科,后又改为政法专门学校、西北大学等);光绪二十九年(1903),陕甘总督菘蕃委任知府杨增新为提调,在兰州创办甘肃大学;云南按察使陈灿就五华书院原址设立云南高等学堂(后改为师范学堂);此外,这几年兴办的还有闽省大学堂、广西大学堂、四川大学堂、两湖大学堂、湖南省城大学堂、广东大学堂、安徽省城大学堂等。
上述省立大学中,最著名的是山西大学堂。光绪二十八年(1902)初,山西巡抚岑春煊遵旨奏办山西大学堂,同年,英国与清政府协商,以 庚子赔款 中的山西地方赔款为基金,委派英国传教士李提摩太筹办中西大学堂。不久,根据李提摩太的建议,岑春煊奏准将中西大学堂并入山西大学堂作为西学专斋,原山西大学堂为中学专斋。由沈敦和任总办,谷如墉任中斋总理兼副总教习,高燮曾为中斋总教习,李提摩太任西斋总理,英人敦崇礼任西斋总教习。中学专斋称高等科,课程只有经史政艺四门;西学专斋分法律、矿学、格致、工程四科,课程有英文、算学、物理、化学、博物、历史(世界史)、地理(中外地理)、图画、体操(足球)等。
《钦定学堂章程》和《奏定学堂章程》相继颁布以后,上述省立大学堂,一般均改为高等学堂。因为《钦定学堂章程》规定: 今定省会所设学堂曰高等学堂 ;而《奏定学堂章程》则规定外省设立大学 至少须置三科以符学制.根据这些规定,全国只保留京师大学堂和山西大学堂。经过对省属大学的整顿,清朝结束以前,全国公立大学只有京师大学堂、山西大学堂以及光绪二十九年由天津中西学堂改建的北洋大学堂三所,其余皆为高等学堂(一直到民国十一年才恢复省立大学的制度)。
按《奏定学堂章程》的规定,大学教育分三级:高等学堂或大学预科、分科大学和通儒院。高等学堂招收普通中学堂毕业生,以教大学预备科为宗旨,在各省会设立一所,学习期限为三年。学习科目分为三类:第一类为升入经学、政治、文学、商科各科大学预备,第二类为升入格致、工科、农科各科大学预备,第三类为升入医科大学预备。大学堂招收高等学堂或大学预备科毕业生,以造就通才为宗旨,下分八科,又称分科大学堂。设在京师的大学堂,必须八科齐备;设在各省的可不必全设八科,但至少须设三科方许成立大学堂。八科是:经学、政法、文学、医科、格致、农科、工科、商科。
各分科大学又各设若干学门,少则二门,多则十一门,每个大学堂学生各专一门。除政治科大学和医科大学的医学门需学习4年外,其余各分科均学习3年。第三年毕业时,学生要呈交毕业课艺及自著论说,作为评定毕业成绩参考。工科大学学生,还要交计划制图图稿。通儒院为最高学府,好比今天的研究院,必须具有分科大学毕业资格(或学力相等者),经过分科大学教员会议选定,由总监督核定后,方能入通儒院。研究期限五年, 以能发明新理、著有成书、能制造新器、足资利用为毕业。 清朝政府从光绪三十一年(1905)起推行法政教育。四月,修律大臣伍廷芳奏请在京师设立法律学堂,考取各部属员,住院肄业,毕业后派往各省佐理新政、分治地方,本科三年毕业,速成科一年半毕业。七月,学务大臣孙家鼐议复伍廷芳奏,并要求各省参照直隶法政学堂章程,举办法政学堂。
十月二十一日,清政府通咨各省设立法政学堂。光绪三十二年(1906)五月十六日,学部咨各省添设法政学堂,凡未经设立此项学堂之省,应即一体设立;业经设立者,亦应酌量扩充。是年秋,浙江巡抚张曾■议办浙江法政学堂,冬季招生,翌年春季开班入学。同年,吉林、云南等省也开办了法政学堂。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二十日(1907年2月2日),学部奏设京师法政学堂,以进士馆房舍改建。根据《法政学堂章程》,京师法政学堂分预科、本科和别科,预科两年毕业后升入本科,本科分为法律、政治两门,均三年毕业,预科、本科定额各200名,均经考试入学,别科三年毕业,定额100名。
另设讲习科,学员无定额,满200人以上开办,以三学期一年半毕业。光绪三十三年(1907)八月,学部令各省法政学堂增设监狱学一科。光绪三十四年(1908)三月,两江总督端方奏办两江法政学堂,六月,学部奏设北洋法政学堂,并通令各省法政学堂划一办法。宣统元年(1909)三月,清政府设立贵胄法政学堂,招收宗室、蒙古王公、满汉世爵及其子弟,以造就贵胄法政通才。宣统二年(1910)四月,学部再次通告各省扩充法政、法律各学堂,十月,又奏准推广私立法政学堂。清政府对法政学堂的重视,使清末法政教育发展迅猛,学生数量超过全国学生数的一半以上。
除了官立大学和高等学堂以外,清末还兴办了一些私立大学。中国人自办的最早的私立大学是复旦公学和中国公学。
复旦公学创办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八月,由马相伯、严复、熊师复等筹建,两江总督周馥拨银一万两为开办费,划上海吴淞营地70余亩为校园。由马相伯任监督,李登辉主教务。第二年,由于马相伯赴日本,改聘严复为监督。学生170余人,分甲乙丙丁戊五班,英文和法文两个部,分别用英文和法文授课。
中国公学创办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春,由归国的留日学生邀集各省在沪人士设立。光绪三十一年(1905)十一月,中国留日学生八千余人为抗议日本文部省颁布《清国留学生取缔规则》,举行总罢课,二千余人回国,大约有三百多人留在上海。他们希望自办一所学校以便集体生活和学习,经全体同学公议,定名为中国公学。光绪三十二年(1906)二月六日,中国公学宣告成立, 以谋造成真国民之资格,真救时之人才 为宗旨。中国公学分高等甲、乙两班,普通甲、乙两班,还有师范班、理化班;不久又加丙一、丙二两班;次年又添设德文班下班、戊班。成立数月,经费即窘困到极点,负责庶务的姚洪业,忧愤而投黄浦江,他的死震惊了中外,各界人士慷慨解囊,两江总督端方也命令财政局每月拨银一千两,公学这才得以继续。但是,端方借此机会委派监督,以监视这个被怀疑有革命思想的学校,因此与校方曾发生激烈冲突。中国公学不但是教育机构,也可以说是革命的机关。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中,就有中国公学的饶可权;与徐锡麟一同刺杀安徽巡抚恩铭而罹难的马宗汉、陈伯平,也是中国公学的学生。参与广州之役的有中国公学学生熊克武和但懋辛。教员之中,宋耀如是孙中山最早的同志之一;马君武、沈翔云、于右任、彭施涤皆是老革命党。中国公学的寄宿舍常常是革命党的旅馆,章炳麟、戴天仇、陈其美等都住过;陶成章、秋瑾等由日本回上海,也经常来公学驻足。可见,中国公学在清末高等学校中是一所独特的学校。
根据宣统元年(1909)的统计,当时全国官立高等学校的设置情况如下:
(二)其他教育
1。师范教育
清末维新运动期间,维新人士开始注意到培养教师的问题。光绪二十二年(1896)梁启超著《变法通议》,其中有一节就是《论师范》。他认为:师范是 群学之基 ,教师是 学子之根核 , 革旧习,兴智学,必以立师范学堂为第一义。 他指责当时聘请外国人担任教师有五大缺点,主张自办师范学校,培养本国教师。
清末办得最早的公立师范学校是盛宣怀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在上海创办的南洋公学中的师范院。师范院开学于光绪二十三年(1897),考选高材生四十名,延聘华洋教习,课以中西各学,为南洋公学的上院和中院培养教习。后又仿照日本师范学校的办法,设附属小学一所,名为 外院 ,令师范生分班教之,作为教学实验场所。为了培养出合格的教习,师范院还制定出考核标准,分五个层格,对逐次达到层格的学生给予凭据。进院时发给试业白据,试业两月,合第一层格,换给蓝据;第二层绿据;第三层黄据;第四层紫据;第五层红据,递进递给。
光绪二十四年(1898)五月,梁启超在为总理衙门拟奏《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中,规定 别立一师范斋以养教习之才 , 选其高才者作为师范生,专讲求教授之法,为他日分往各省学堂充当教习之用。 但该筹议未能实现。
光绪二十七年(1901)六月,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第一次会奏变法事宜,奏请令各省分遣学生出洋游学,分习 文武两途及农工商等专门之学 ,并指出应专派若干人入师范学堂,专习师范,回国后充小学、中学教师。同年,罗振玉在《教育世界》上发表《设师范急就科议》,主张仿日本速成科之例,立师范急就科,培养小学教师,并拟出详细章程。
光绪二十八年(1902)四月,湖广总督张之洞于武昌创办湖北师范学堂,并附设东路小学堂。课程除普通学外,另加教育学、卫生学、教授法、学校管理等科。学额120名,速成班一年毕业,第二班二年毕业,第三班三年毕业。派武昌知府梁鼎芬为监督,聘任日本师范教员一人为总教习。这是清末最早的官办中级师范学堂。
同年七月,直隶总督袁世凯奏设直隶保定师范学堂,分设四斋:一斋半年毕业,二斋一年,三斋二年,四斋三年,以应各地对教习之急需,待各地教习敷用,统一定为三年毕业。
在光绪二十八年颁布壬寅学制以前,师范教育没有形成系统。《钦定学堂章程》规定,于高等教育段的大学堂内,附设师范馆,修业三年,毕业后充任中学堂教习;中等教育段的中学堂内,附设师范学堂,修业四年,造就小学堂教习。
同年,京师大学堂附设师范馆正式成立,这是中国国立高等师范教育的开端。师范馆的学生程度和大学预科相同,入学资格为科举时的举人、贡生、监生以及毕业于中学堂的学生,经考试录取后入学。修业年限为三年,课程有伦理、经学、教育学、习字、作文、算术、中外史学、中外舆地、博物、物理、化学、外国文、图画、体操等十四门。毕业后成绩优良的,给予担任中小学教师的文凭。这就是现在北京师范大学的前身。
学制颁布后,各地兴办的师范学堂增多。这一年,湖南创设了全省师范讲习所,还奏准分设三路师范学堂:中路师范学堂设于长沙,西路设于常德,南路设于衡阳。在成都,锦江书院改为师范学堂。在福州,陈宝琛创办了全闽师范学堂,等等。
中国第一所私立师范学校——通州师范学校,也是这个期间由张謇在江苏南通创办的。通州师范最初设讲习科,后增设本科(4年)、速成科(2年),并附设实验小学。同一时期,张謇还兴办了通州女子师范学校。
光绪二十九年(1903)癸卯学制制定,才把师范教育与普通教育分设,使之自成一个独立系统。
《奏定学堂章程》把师范教育分成优、初两级。
优级师范学堂的目的是培养初级师范学堂及中学堂教员、管理员。修业年限一般为四年,先学习一年公共科目,再学习三年分类科目,毕业后如想深造还可再加习一年。公共科的课程有八门:人伦道德、群经源流、中国文学、东语、辨学、算学、体操;分类科共分四类:语文类、史地类、数理化类和博物类;加习科分为十科:人伦道德、教育学、教育制度、教育机关、美学、实验心理学、学校卫生、专科教育、儿童研究、教育演习,学生可自由选学五门,毕业时要提交论文一篇。公共科和分类科为必修科,学生在校费用均由官费支给,加习科为随意科,加习与否由学生决定。毕业后必须在中等学校服务六年,否则追缴在校时所供给的一切费用。
根据这些规定,光绪三十年(1904)京师大学堂师范馆改为优级师范科,光绪三十四年(1908)又改为京师优级师范学堂,以厂甸五城学堂地址改建校舍,并奏派陈同成为监督。
初级师范学堂目的是培养小学师资,学生入学资格为高等小学堂毕业生,设五年制的完全科和一年制的简易科两种。完全科的课程有十二种: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教育学、历史、地理、算学、博物、理化、习字、图画、体操。此外,还可以按各地不同的情况加授外国语、农业、商业、手工的一门或数门。师范生不必交纳学费,但毕业后都有充当小学教员的义务,服务地点和年限如下:①地点 由省会学堂毕业者,应有从事本省各州县小学堂教员的义务;由州县学堂毕业者,应有从事本州县小学堂教员的义务。
②年限 由官费毕业者,完全科学生服务六年,简易科四年;由私费毕业者,完全科三年,简易科二年。
癸卯学制为师范教育确定了比较完备的体系。我们可以列一表格,将这一时期师范教育的概貌总结如下(引自刘向岫:《中国师范教育史》第25页):
癸卯学制公布以后,师范教育制度没有大的变更,只有小的改动。
光绪三十二年(1906),因急需中学教师,在优级师范内增设选科,分本科和预科,本科二年,预科一年。宣统二年(1910)停办,改为补习科,补习初级师范后三年课程。
光绪三十三年(1907),颁布《女子师范学堂章程》,规定在府、州、县设立初级女子师范学堂,为女子小学堂培养教习。招收女子高等小学堂毕业、年龄在15岁以上的女子入学。学生修业年限为四年,课程有修身、教育、国文、历史、地理、算学、格致、图画、家事、裁缝、手艺、音乐、体操等十三科。学生不交学费,毕业后须在女子小学或蒙养院服务三年。女子师范学堂附设女子小学堂及蒙养院各一所,供师范生实地练习教学。这是中国女子师范教育的开端。
宣统三年(1911),由于要求加速普及教育,急需小学教员,学部奏准在初级师范学堂内设临时小学教员养成所和单级教员养成所。
清末创办师范教育,总的来说是比较受到重视的,师范教育因此得到较大发展。关于师范教育的发展状况,可以从下面统计数字中得到数据(采自董宝良《中国教育史纲(近代之部)》第280页):
2。实业教育
洋务运动中兴办的各类技术学堂,实际上是中国最早的实业专科学校。
维新运动期间,维新人士也努力提倡实业教育。光绪二十二年(1896),江西绅商蔡金台等于高安县创办蚕桑学堂。 百日维新 的教育改革中则有鼓励设置各种实业学堂、创办农务学堂、筹设茶务学堂等措施,后因戊戌政变而停止。清末 新政 实行以后,十分重视实业教育。光绪二十七年(1901)
六月刘坤一、张之洞在会奏变法第一折中便提出在各省设农工商矿等专门学堂,以培养实业人才。光绪二十八年(1902)正月,清政府命令各省设立农务、工艺学堂。
壬寅学制的颁布,使实业教育形成了初、中、高三级系统,即简易农工商实业学堂、中等农工商实业学堂和农工商高等专门实业学堂三级。但是,在壬寅学制中,实业教育尚未形成独立体系,而是依附在普通教育系统内。
壬寅学制的颁布对实业教育有所推进。光绪二十八年(1902)十一月,山西巡抚岑春煊奏办农林学堂,任姚文栋为总办,聘日本农、林专门教习各一人。这是最早创办的农林学校。同年,直隶、湖北等省创办高等农学堂,先办预科。次年,湖南高等实业学堂和北京工业专门学堂设立,后者经费由慈禧的脂粉费余款项下拨充。
癸卯学制的颁布,才使实业教育形成了与普通教育并行的独立体系。学制规定,实业教育共分三类:正式实业学堂、补习实业学堂和实业师范学堂。
正式实业学堂分初、中、高三等。在初等教育段,与高等小学并行设立的是初等实业学堂,分农业、商业、商船学堂三种;在中等教育段,与中学堂并行设立的是中等实业学堂的预科和本科,分农业、工业、商业、商船学堂四种;在高等教育段,与高等学堂并行设立的是高等实业学堂的预科和本科,也分农业、工业、商业、商船学堂四科;大学分为八科,其中的农、工、商科,均具有实业教育性质。
补习实业学堂分实业补习普通学堂和艺徒学堂二类。实业补习普通学堂可附设于中小学堂或各种实业学堂内,招收具有初等小学堂以上程度、打算或已经从事各种实业的儿童,课程分普通科和实业科两类,实业科分农业、工业、商业及水产四科,统限三年毕业。艺徒学堂招收十二岁以上已经做工的儿童,目的在于利用他们的余暇时间来补习知识和技能,学习期限从六个月到四年不等。
实业师范或实业教员讲习所专门培养各级实业学堂、实业补习普通学堂和艺徒学堂的教员,招收中学堂或初级师范学堂的毕业生,修业年限各科不一,农业和商业教员讲习所二年毕业,工业教员讲习所完全科三年,简易科二年。学生在学一切费用都是公费,毕业后须服务六年。
癸卯学制颁行全国以后,各省和商、学两部都尽力提倡实业教育,实业学堂很快在各地设立起来。
光绪三十年(1904),农工商部奏准筹办京师高等实业学堂。同年,直隶高等工业学堂创办,分正科和速成科。正科有应用化学科、机器学科,三年毕业;速成科有制造化学科、意匠图绘学科,二年毕业。光绪三十一年(1905),江西开办高等农业学堂。次年,山东、山西各省陆续开办高等农业学堂。到宣统三年(1911),全国先后创办高等工业、农业、商业等类学堂共17所。
实业教育发展较快的有湖北、四川、山东、浙江、直隶等省。湖北省,光绪三十三年(1907)有实业学堂9所,学生200人,到宣统二年(1910)
达69所,学生7,000人。四川省,几年中开办了工务、艺徒、商工、铁路、中等农业、中等工业、财政等实业学堂以及劝业员养成所、实业教员讲习所和商业讲习所等。宣统元年(1909)共有实业学堂14所,学生1000余人。
山东省,光绪三十年(1904)以后,在工业方面先后成立艺徒、习艺、工艺、工业等学堂18所,农业方面有蚕桑、农林学堂等16所。浙江省,宣统元年(1909)全省各类实业学堂计14所,学生近200人。直隶省,各州县有工艺场、织工厂、艺徒学堂、习艺所等共80余所。
女子实业教育也出现了:光绪三十年(1904),上海史家修创设私立上海女子蚕桑学堂,这是女子专科职业教育的开端。
据不完全统计,从光绪三十三年(1907)到宣统元年(1909)的三年间,全国实业学堂的数量和学生人数都增长了将近一倍,可见发展速度还是较快的。关于各类实业学堂数目和学生人数的统计数字如下表(采自董宝良《中国教育史纲(近代之部)》第283页):
3。女子教育
鸦片战争前,清代沿袭封建教育传统,基本上没有什么女子教育可言,只有少数贵族女子在家延师受教,至于开明士绅的女孩子也只能在12岁前于私塾中识字。鸦片战争后,五口通商,西方各国传教士开始在中国兴办一些专收或兼收女生的教会学校,成为近代中国女子教育事业的开端。首创者为英国女传教士爱尔德赛于道光二十四年(1844)在宁波办的教会女塾。
中国人自办女学的思想,萌芽于19世纪末。光绪十八年(1892)郑观应著《女教》,主张 通饬各省,广立女塾,使女子皆入塾读书。 光绪二十二年(1896)陈炽在《妇学》中,提出广增女学,令 女子自四岁以上,至十二岁为期,皆得就学。 同年,梁启超在《时务报》上发表《论女学》,强调兴办女学的重要性,指出: 正人心,广人才,必自蒙养始;蒙养之本,必自母教始;母教之本,必自妇学始,故妇学实天下存亡强弱之大原也。 次年,梁启超亲撰《倡设女学堂启》,并附有《女学堂试办略章》,对女学堂的办学宗旨、课程设置及内容、招生对象、教学管理等,都作了明确的阐发。康有为也主张设女学,章程皆与男子学校相同,并主张毕业于大学或专门学校的女子,都可以获得举人、进士的称号或学士、博士的学位;学问有成者,应允许她们参加选举、应考、为官、为师, 但问才能,不加禁限.这些主张在中国历史上可以说是破天荒的。
中国人创办的第一所女学,是光绪二十三年(1897)上海电报局局长经元善发起创办的经正女塾。次年5月,经正女学在上海城南开学,招收8- 15岁的女学生20余人入学,但因戊戌变法失败,经正女学于光绪二十六年(1900)中秋节后停办。
此后还有光绪二十八年(1902)吴怀疚在上海创办的务本女塾,蔡元培和蒋智由等在上海创办的爱国女学,以及南京的旅宁第一女学,常州的争存女子学堂,广东的移风女学校等。这一时期的女学,多集中在经济、文化和交通比较发达的地区,且多以私人办学为主。因为壬寅学制没有纳入女子教育,这一时期的女学尚缺乏统一明确的章程。
癸卯学制第一次提到了女子教育,把它包括在家庭教育之中。学制的正式公布,对增设女学有所推动。光绪三十年(1904),张之洞在湖北省原设之幼稚园中设立敬节学堂,挑选精通文理之节妇100名入学;江苏人侯鸿鉴在无锡创办竞志女学,分中学、师范两科;连慈禧太后也准备在中南海内创设女学。光绪三十二年(1906)一月十八日,慈禧太后面谕学部,要求振兴女学。
光绪三十二年(1907),学部奏定《女子师范学堂章程》和《女子小学堂章程》,女子教育这才正式列入教育制度。女子师范学堂的情况,已在 师范教育 一节中有所介绍,这里再介绍一下女子小学堂。女子小学堂 以养成女子之德操与必须之知识、技能,并留意使身体发育为宗旨 ①,分为初等和高等两级;初等与高等并设的称为女子两等小学堂。学生入学年龄,初等为7- 10岁,高等为11- 14岁。初等小学课程设有修身、国文、算术、女红、体操等五个科目,此外音乐为随意科;高等小学课程除没有上面五科外,还有中国历史、地理、格致、图画四个科目,此外音乐为随意科。初等和高等女子小学堂,修业年限均为四年。以上为本科,另外可依地方情形设半日班及补习班。女子小学堂的设立,必须与男子小学堂分开,不能混合;凡堂长、教习均需以女子充当。
女子小学和师范学堂章程的颁布,鼓励了女子教育的发展。晚清出版的《中国新女界》发刊词云: 近年以来,朝野上下,始从事女子教育问题,通都大埠之间,女校相继成立。虽规模未备,甫具雏形,较诸东西女界,瞠乎其后,然就吾中国论之,不可谓非为吾女界开一新纪元也。 女子初等学堂,光绪三十三年(1907)有391所,女生人数11,936人,占初等教育学生总数的2%;女子师范学堂,上海、天津、浙江、福建、安徽、湖北、奉天等地均有设立,仅宣统三年(1911)就设立了7所,女子师范学生亦有所增加。
① 《大清新法令》第七类《教育》。
清末兴办女子教育,是中国教育史上的一大创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不仅数量很少,而且 在质的方面,目的的错误,范围的狭小,程度的低浅,都是不能不承认的事实 ①。这主要表现为:①教育宗旨浸透了轻视妇女、宣扬三从四德的封建陈腐观念,不许违悖 中国懿微 之礼教,不许沾染 末俗放纵 之僻习。所培养的只是能够相夫教子的贤妻良母,而没有独立平等的人格。
②与男子教育不平等。按照清廷学部奏定女学堂章程,清末男女教育完全分开,女子 不必与男子受同等教育 ,其学制,小学八年,师范四年,分别比男子同类学堂少一年。女子师范是女子教育的最高机关,女子不能与男子同等享受中学、大学和职业教育。在课程设置方面,偏重于家政,国文、外语、数学等主要学科的学时均少于男校,程度亦低于男校。
4。医学教育
我国自办新式医学教育,发端于洋务运动时期。同治十年(1871),京师同文馆开设医学、生理学讲座,由英国人德贞任教。光绪七年(1881)开设、光绪二十年(1894)正式奏准成立的天津医学堂(北洋医学堂),是我国自办的第一所西医学校(参见第五章第一节)。
光绪二十四年(1898)戊戌变法期间,光绪帝批准孙家鼐奏请设立医学堂,归大学堂兼辖,惜政变发生,未能实现。光绪二十七年(1901)实行新政 后,各地医学堂逐渐设立。
光绪二十八年(1902),江西创办医学堂,陈日新为监督,聘日本医生南雅雄为教习,光绪三十一年(1905)停办。
光绪二十九年(1903),京师大学堂增设医学实业馆,招收数十人,授中西医学,以后改为医科大学。
光绪三十年(1904),李钟珏在上海公共祖界西区租赁房屋创办女子中西医学校,光绪三十三年(1907)迁入上海医院。
光绪三十年(1904),直隶布政使柳生春等奏准创办保定医学堂,聘请教习,招收学生二十人。学习年限为9年,前3年教授普通医学,中间3年学习大方脉、妇科脉、儿科等中医专门学,后3年再授以西医学。
同年,四川总督锡良奏请设立四川军医学堂。
次年,直隶总督袁世凯奏设军医学堂和马医学堂。
为了鼓励学医,学部还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奏陈医学馆学生毕业奖励办法,一律比照中学各生中等奖励作为岁贡。
① 《中国教育界》第十八卷第七期。
5。满、蒙、藏、回族的新式教育
清末对满、蒙、藏、回族教育也开始注意。
首先是八旗教育有所发展。光绪二十八年(1902),杭州将原满营青梅书院改为八旗小学堂。光绪二十九年(1903)湖北巡抚端方、荆州将军绰哈布将原驻防辅文书院改为中学,八旗义塾归并为小学4所,官学56所归并为蒙养学堂10所。光绪三十一年(1905)四川将军奏请在成都设驻防小学。
同年,蒙古喀尔沁王捐资倡办蒙古学堂。光绪三十二年(1906)盛京将军赵尔巽奏设旗员仕学馆。同年,两江总督端方于京口驻防设中学1所、小学3所。光绪三十三年(1907)公布《陆军贵胄学堂试办章程》,规定在北京设立陆军贵胄学堂,隶于练兵处,专收王公世爵及四品以上宗室现任二品以上京外满汉文武大员的子弟,学习普通学术及陆军初级军事学,学习期限为5年。同年,学部奏准在京师大学堂增设满蒙文学一门,列于中国文学之前。
同年,学部奏请在京师设立满蒙文高等学堂,次年公布学堂章程,规定开设满蒙文科,并附设藏文科,各设正科及预科,以满蒙语文或藏语藏文为主课,辅以各种科学及法政等课,预科二年毕业,正科三年毕业,学完预科后才能升入正科。光绪三十二年(1906),归化城副都统文哲珲改满蒙官学为蒙小学,后改为高等小学,光绪三十四年(1908)继任者三多增设初等小学1所,半日学堂3所。光绪三十四年(1908),东三省总督锡良、奉天巡抚程德全创办八旗满蒙文中学堂;热河都统廷杰奏驻防已设初小1所、蒙学6所、识字学堂3所、满蒙文义学4所。宣统元年(1909),清政府设立贵胄法政学堂,以造就贵胃法政通才为宗旨,招收宗室、蒙古王公、满汉世爵及其子弟,设正简二科,正科四年毕业,简易科二年毕业。同年,为进一步推行八旗教育,学部奏设八旗学务处,派阿联为总理,恩华为协理,管理八旗各中小学堂一切事宜。宣统二年(1910),学部奏定满蒙文高等学堂及中学堂各科课程。
其次,在偏僻的少数民族地区也出现了一些近代学堂,这以川边藏族地区最为明显。光绪三十一年(1905)清政府平定川边寺庙上层喇嘛和土司叛乱后,进行改土归流,同时大力兴办学堂。光绪三十二年(1906),四川总督锡良创办藏文学堂,招收文理通顺、身体健壮之学生120名入学,教授藏文藏语、以及汉文、修身、伦理、英文、历史、地理、算学、体操等课程。
光绪三十三年(1907),西藏设汉文传习所、陆军小学堂。同年,护理川督赵尔丰奏请成立关外学务局,派劝学员到各地劝办学堂,采取半强迫办法,凡学龄儿童不入学者罚及家长,学生一切费用皆由学堂供给,学生皆免徭役。此举实施后,川边学堂由光绪三十三年的2所发展到宣统三年的200余所,学生由60人发展到9,000余人。在这个世世代代没有正式教育的地区,堪称是一大进步。
清代后期,回族传统的经堂教育日益衰落,受新式教育兴起的影响,回民教育也有所改革,倡办了一批新式回民教育机构。光绪末年,童琮在镇江创办穆原学堂,还发起成立了第一个回族教育团体——东亚穆民教育总会;蒋森书在南京创办钟英中学;安铭在北平创办宛平民立初级小学;马邻翼在湖南邵阳创办清真偕进小学;张子岐在营口创办小学,等等。其中影响最大的是王浩然创办的新式学校。王浩然,宛平人,名王宽,幼时接受经堂教育,毕业后充任各地教长。光绪三十二年(1906)出国朝觐并考察了国外教育,次年回国,创办了第一所半宗教半普通性质的回民学校——回文师范学堂,地址在北京牛街礼拜寺。经课之外,开设会话、作文及汉文等课,一反过去宗教上层反对青年读汉文书的常规。光绪三十四年,又创立清真第一两等(初等、高等)小学堂,招收回族子弟读书。他还在三里河、花市、教子胡同和海淀镇设立了四所附小,不久因故停办,仅存清真第一两等小学堂。从经堂教育到新式回民教育,是回族教育史上的一个巨大转折。
6。华侨教育
中国人侨居海外的历史已有千年,但华侨教育的历史较短。1729年,在荷印的巴达维亚创办了第一所侨民学校——明成书院。戊戌变法期间,康有为为了宣传维新思想,南游爪哇各地讲学,在八茶罐创办了中华会馆,并附设了中华学堂。康有为的弟子徐勤,在横滨创办大同学校,专门教育华侨子弟。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派,为推翻清朝政府,也注意在华侨中寻求支持,光绪二十九年(1903)在仰光创办了中华义学,在教育之外也进行革命活动。
光绪三十二年(1906),清政府驻荷兰公使钱念劬特派一位参赞到爪哇调查华侨教育,发觉发展华侨教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钱念劬认为,应该让华侨子弟回国读书,因此写信给两江总督端方,允许他遣送21名学生回国求学。经过多次磋商,端方请准清政府,接受这批学生。是年冬季,由董鸿袆将这批学生送回南京就学。这些学生中文程度很差,生活习惯又与内地学生有许多不同,无法插入普通学校读书。众人建议单独成立一所学校,被端方采纳。当年冬季,即在薛家巷妙相庵设立学堂,聘请了几位教员,开始为学生补习中文。江南提学使陈伯陶替该校起了名字,叫做 暨南 学堂,就是中国文化传到南洋去的意思。这是在国内办的第一所华侨学校。后来发展为暨南大学。
学部成立后,也开始注意在美国、日本以及东南亚等地的侨民教育。光绪三十三年(1907),学部奏拟请派员赴美筹办侨民兴学事宜折,计划先在美国试办华侨教育,为清廷所批准。
清末兴办各级各类教育的成绩明显,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自上而下普及教育。新式学堂的设立是由高等、中等再到初等,逐步推广。第二,重视师范教育。第三,实业教育发展迅速。清末各级各类新式教育的发展,体现了当时社会变革和发展的趋势,适应了历史前进的潮流,为中国近代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新式学堂逐步取代科举书院的过程,就是大量士绅转化、资产阶级地位逐步提高、西方资本主义文化大量传播、近代知识分子群出现并趋于革命化的过程,从而造成了广泛深入的影响。但是,清末各级各类新式教育也存在很大的局限性。首先,从办学宗旨到教学内容,忠君尊孔思想和传统经学仍占统治地位。其次,清政府对学堂控制严密。再次,各学堂教学水平参差不齐,相当一部分学堂仅是旧式书院的改头换面。最后,科举遗风仍然存在。由于政治、经济和文化等诸多因素的限制,清末各级各类教育还远未能满足当时的社会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