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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子京为何遭贬,真相待揭

时间:2026-07-19访问:0来源:历史铺

滕宗谅冤案:官府贪腐背后的历史转折 滕子京因“泾州挪用公款案”而被贬,后查实纯属冤案。庆历三年(1043年)九月,滕宗谅调京不久,驻扎在泾州的陕西四路马步军都部署、泾略安抚招讨使郑戬告发滕宗谅在泾州滥用公款行为,监察御史梁坚对其弹劾。指控他在泾州耗费公使钱十六万贯,随即遣中使太常博士燕度前往邠州勘察此事。 滕宗谅一慌乱之际,将账本和抚恤名录等全部烧光,反将罪名坐实。幸得范仲淹及监官欧阳修等为滕宗谅辩白,极力救之。使得滕宗谅仅官降一级,仍充任天章阁待制,贬至凤翔府(今陕西省宝鸡市境)知府,后又贬虢州(今河南省灵宝市境)知州。 御史中丞王拱辰上奏认为滕“盗用公使钱止削一官,所坐太轻”,甚至宣称如果不依法办理会辞职。原本要轻判的皇帝于是庆历四年春将滕宗谅贬至岳州巴陵郡(今湖南岳阳一带)。 滕子京在岳州三年期间,向民间债主宣言:“只要付一笔钱,由政府向欠钱不还者追债,债主们纷纷委托,政府赚得了一万缗用于重修岳阳楼。”滕宗谅写《与范经略求记书》给范仲淹,请他作记。随信附赠其自撰的《洞庭秋晚图》,范仲淹即应邀执笔撰写了名闻遐迩、广为后世传诵的《岳阳楼记》。 庆历七年初调任苏州时,三个月后病逝于苏州任所,享年五十七。葬于苏州,其子孙迁葬于青阳县城南金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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