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22访问:2来源:历史铺

台风:风暴的命名与定义

一、台风简介 台风是赤道以北、日界线以西、亚洲太平洋国家或地区对热带气旋的一个分级划分。在气象学上,按世界气象组织定义,热带气旋中心持续风速达到12级称为飓风(Hurricane)或其他在地近义字。西北太平洋地区的台风名称则采用之近义字为“台风”。

二、全球台风等级划分 过去我国习惯称形成于26℃以上热带洋面上的热带气旋(包括世界气象组织定义中的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和台风)为台风,按照其强度,分为六个等级: 1.
热带低压
-
最大风速6~7级,风力小于10.8米每秒。 2.
热带风暴
-
最大风速8~9级,风力小于17.2米每秒。 3.
强热带风暴
-
最大风速10~11级,风力超过10.8米每秒至24.4米每秒。 4.
台风
-
风速达到12~13级,属于超强台风级别。 5.
强台风
-
最大风速14~15级(≥17.2米每秒),属于超强台风级别。 6.
超强台风
-
超过16级风力,属于超级台风级别。
三、西北太平洋地区台风的命名与识别 西北太平洋地区的台风名称采用之近义字为“台风”,具体包括: 1.
日本气象厅(RSMC)的强台风和超强台风编号及命名方式。 2.
台湾中央气象局(PASC)的强烈台风等,这些台风均具有较高的中心持续风速。 3.
美国联合台风警报中心的超级台风,其编号和名称由世界气象组织台风委员会提供,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统一识别和管理。
上一篇:风暴潮:海洋灾害的巅峰之战
下一篇:世未解之谜:历史学家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