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23访问:2来源:历史铺

关于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和城乡环境,减少环境污染,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止,在全区范围内全面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广大居民朋友们,您好!为了营造安全、环保、文明的城市环境,坚决遏制烟花爆竹过度燃放带来的不良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呼吁大家: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积极劝阻违规燃放行为,共同维护城市文明的良好秩序。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以及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场景下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停止燃放,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构成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或刑事追究;触犯法律的,还可能面临法律制裁。
三、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段以及特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通告内容,确保自身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如发现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上述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四、违法违规燃放的举报电话:110 潍坊市潍城公安分局 (发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