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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近期来潍人员疫情防控管理服务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位同志们: 为有效防控疫情,科学有序管理来潍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经市委指挥部办公室全面梳理并印发通知,现就相关政策措施进行具体说明。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一视同仁做好相关政策梳理工作,不得变相加码。一旦上级调整政策,务必严格按照最新要求精准调整。
一、境外来潍人员管控措施 对于入境人员严格执行“14+7+7”管理措施:即入境城市14天集中隔离,返潍后需在7天居家健康监测及7天健康监测;若居家健康监测条件不达标或管理不到位,则应实行集中隔离。具体包括:
(一)省外口岸入境人员 1.
完成隔离流程:到达目的地县(市、区)集中服务点后,立即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其中1次为“三采双检”(鼻、咽、痰三种标本,使用两种不同试剂)。居家健康监测的第7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入境后第28天对其本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1次核酸检测。 2.
特殊情况:在入境口岸完成隔离满14天或市外停留超过7天不满14天的人员,须按照规定继续健康管理和检测措施,并在第28天对其本人及家庭成员进行核酸检测。
(二)省内口岸入境人员 1.
居家健康监测:入境后第28天对已入住的公共场所(如酒店、商场等)居民实施1次核酸检测,并继续健康监测至满7天。 2.
特殊情况处理:在市外停留超过7天不满14天的临时居住人员,需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满21天或市外停留时间超14天后进行核酸检测。
二、重点地区来潍人员管理措施
(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人员 -
暂缓来潍:确需来潍的,须在抵达后7天内实施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公布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已抵达的人员,执行健康管理至抵达后14天。 -
核酸检测:公布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已抵达的人员,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
特殊情况处理: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等6类高风险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与6类高风险人员共同生活或工作的家属及同事等开展1次检测。
(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其他县(市、区、旗)人员 -
非必要不来:确需来潍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公布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已抵达的人员,按2次检测执行。 -
特殊情况处理:与6类高风险人员共同生活、工作的家属和同事等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密切接触者及“同时空”伴随人员 对于与6类高风险人员或确诊病例活动轨迹重叠的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与感染者活动时空轨迹重叠的人员需进行7天居家检测。
(四)“同时空”伴随人员管控 在“同时空”伴随人员中: -
首次出现时,立即开展核酸检测。 -
持续密切接触超过24小时后,需完成核酸检测并继续健康监测。
(五)其他来潍人员 1.
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旅客:近14天内有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旅居史的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来潍进行检测;市外定点医院及发热门诊、采样检测、集中隔离场所等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需在口岸与入境人员接触服务保障期间避免来潍。 2.
其他高风险岗位:如市外定点医院及发热门诊、采样检测、集中隔离场所、进口货物集中监管专仓工作人员,在口岸与入境人员、进口货物、其他物品有直接接触的服务保障人员等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需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居)报备。
三、其他相关要求
(一)近14天内有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旅居史的人员 对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来潍人员进行严格管控;市外定点医院及发热门诊等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在口岸接触服务保障期间,需保持安全距离。
(二)市外定点医院及发热门诊、采样检测人员 -
非必要不报:避免在口岸与入境人员、进口货物、其他物品接触的服务保障人员聚集;确需来潍的须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居)报备。 -
特殊情况处理:此类工作人员应尽量减少聚集和活动范围,确保自身健康安全。
(三)其他高风险岗位人员 针对各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如需在口岸与入境人员接触服务保障期间进行核酸检测,须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居)报备;尽量避免来潍工作。
四、通知期限与执行机制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25日正式生效,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对于因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疫情扩散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绝不姑息纵容。希望各单位和同志们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开展工作,共同保障潍城区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潍坊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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