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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高龄津贴细则申报流程

时间:2026-07-23访问:2来源:历史铺

高龄津贴申领指南:从申报到终止的全流程解答

一、申报与初审:数据直达老人的生活世界 1.

数据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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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网格监管中心提前一个月(即1日)将本月符合高龄津贴申报条件的老人数据推送到老人居住地网格员E通上。网格员收到数据后,在5个工作日内登门咨询老人本人(包括本人姓名、银行卡号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等),同时对老人的身份证及联系方式进行登记或拍照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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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老人不在本地需由代理人申报的还需对代理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进行登记或拍照存档,并向系统提交至户籍地社区。若老人不愿在居住地申报,也可向户籍地网格员申报,通过E通主动申报。没有配备E通农村社区可申请系统申报。 2.

初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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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民政专干(网格员)每月10日前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包括核对老年人银行卡号、比对社区户籍资料、入户抽查老年人的基本情况。 3.

提交与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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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复审合格后,通过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提交给所属街道办事处(乡镇)。街道办民政专干每月15日前对本辖区高龄津贴申请进行复审。 4.

审批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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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老龄)部门在25日召开评审会,对各街镇的审核上报材料通过民政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审批,并于批准之月起发放高龄津贴。

二、年审与变更:系统预警与终止 1.

自动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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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每月会自动与死亡数据、社保停发和公安户籍变动信息进行比对,系统提示预警。社区民政专干(网格员)需安排人员核查预警对象。若符合终止条件,应终止津贴发放;否则取消预警。 2.

年审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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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1月为年审期。在年审期内,系统将比对社保资格认证信息,凡通过的自动显示已年审。未通过或未参加社保的老人,社区专干核查后,可采取登门或视频方式进行确认(如需核实可联系本人),经确认通过则手动操作已年审;无法联系本人的或其家属者不可通过年审。 3.

终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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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津贴的人员死亡、户籍迁出本辖区或年审未通过且查证属实的,社区专干需填写《宜昌市高龄老人津贴终止报告》,于15日前上报街道办事处(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民政(老龄)部门,再从批准次月起停止发放津贴。因迁出原因停止发放者可重新申请高龄老人津贴,并自重新审批之日起发放津贴。

三、温馨提示与保障措施 -

领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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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1月为年审期,在年审期内系统将比对社保资格认证信息(包括是否通过),系统自动显示已年审。未通过者需社区民政专干核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

变更与终止的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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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超过90岁或100岁的当月,系统会自动变更为新年龄段高龄津贴标准;若已满50且符合终止条件,则停止发放。 -

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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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专干(网格员)负责做好登记、拍照存档等基础工作,确保数据准确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四、后续关怀:保障您的权益与安全 1.

终身更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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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对象年满90或者100岁的当月,系统会自动变更为新年龄段高龄津贴标准。 2.

预警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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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每月会与死亡数据、社保停发和公安户籍变动信息进行比对,社区专干需核查预警对象,若符合终止条件应终止发放;否则取消预警,并按照终止通知要求进行处理。 3.

重新申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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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津贴的人员去世、户籍迁出或年审未通过且查证属实的,社区专干可填写《终止报告》,并于15日前上报街道办事处(乡镇),确保待遇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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