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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 窗口名称:宜昌市伍家岗区夷陵大道336号宜昌市伍家岗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9号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政务服务中心,具体楼层为9号综合窗口。 网上入口:点击这里,进入申请办理流程。 申请人条件: 一、符合40%救济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政策要求:(依据《国务院关于精减退职的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问题的通知([65]国内字224号》及湖北省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

)
1.
从1961年1月1日至1965年6月9日期间,有精减在职的;
2.
195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国营、公私合营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或人民团体、民主党派以及军事系统工作而无军籍职工;(依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不符合百分之四十救济的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鄂政发[1982]138号》
)) 3.
精简当时和现在(指1965年出台文件时)已丧失劳动能力、或年老体弱、或长期患病影响劳动较大的;
4.
精简当时和现在(指1965年出台文件时)家庭生活无依靠的。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条件者,可享受40%救济。(依据《国务院关于精减退职的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问题的通知([65]国内字224号》)
) 二、不符合上述条件者,不得享受生活困难补助政策。(依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不符合百分之四十救济的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鄂政发[1982]13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