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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政府投标保证金退还政策解析:如何便捷办理

时间:2026-07-23访问:1来源:历史铺

关于办理中标项目保证金退款的通知

一、基本情况说明 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十一楼综合服务2号的窗口办理项目中,中标单位需提交合同原件及相关条件材料。合同要求必须符合标准,中心档案室将保存该合同原件供后续核查使用。同时,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将由中标单位缴纳并实时收取,具体收费依据为鄂价工服〔2017〕61号文件。

二、申请流程说明

(一)合同收集环节 提交材料要求:中标单位需持合同原件一份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楼综合服务2号窗口(电话:

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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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66602),确保合同条款清晰明确。同时,须携带合同原件及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以便核查存档。

(二)信息服务费缴纳 缴费依据及流程:交易平台将按照时间节点自动退还投标保证金及信息服务费。系统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1个工作日内,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按原路径全额退回;在合同收集及平台信息费缴纳完成后,中标人还需提交完整缴费凭证并经中心存档备案。

(三)退还保证金规定 正常流程节点:正常情况下,系统将按照时间节点自动完成保证金退还工作。若出现异常情况(如中标结果公告、合同收集与平台费用缴纳等),招标人应提前书面说明原因及预计退款时间,并提交退还申请。

(四)退还条件及例外情形 特殊情形处理: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同签订纠纷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保证金退回,招标人将无条件向未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退还保证金及相应利息;如项目处于投诉处理期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合同签订情况,退还标准也将依据实际情况调整。

(五)信息变更与异议 变更要求: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需关注单位名称、银行账号等关键信息的变更,并及时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员诚信库中进行信息变更。若因上述变更影响保证金退还,则需提前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资料。

三、注意事项

(一)单位变更管理 信用要求: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单位名称或银行账号的重大变化,应立即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员诚信库中进行信息变更,并提交书面材料;若因上述变动导致保证金退还无法及时完成,则需承担相应责任。

(二)其他要求 投标资料完整性:所有提交的合同、发票等文件须真实、完整、有效,否则将影响退款处理进度。

四、联系方式 -

办理地点: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十一楼综合服务2号窗口 -

咨询电话:0717

-

6866602 -

开户银行:未公开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