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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宜昌市旅行社奖励申报的通知
一、相关要求与说明 亲爱的旅行社同仁: 为鼓励本地游客来宜昌旅游,提升旅游业发展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奖励对象:(一)奖励对象为2021年招揽外地游客来宜昌旅游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许可证、合法经营的旅行社;(二)本通知所称游客均指团队游客,即单团人数在30人以上;散客不计入计算对象。 -
奖励范围:旅行社以专列、包机、包船、大巴车等形式组织市外国内游客年内来宜昌旅游,行程中至少有1晚安排在本市酒店住宿,游览2处或2处以上A级景区(无门票景区除外),按单团给予奖励。 -
申报资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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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宜昌市2021年旅行社奖励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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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团社应签订旅游协议、承运合同等证明材料,并附航空机票、乘座人、行程确认书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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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游客名单需清晰列出,景区入园及酒店住宿证明、住户分配表、发票复印件作为附件一并报送。
二、申报流程说明 1.
纸质版准备:申报材料一团一报,纸质版需报送1份,其他资料提供清晰全套电子扫描件(PDF格式)。 2.
电子扫描件提交:《申报表》建议使用Adobe
Acrobat等工具进行电子化处理。 3.
审核与公示:各单位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内,通过后正式报批发放奖励名额。
三、相关责任 -
报名团队需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资料; -
未按规定报送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将取消参与奖励资格; -
建议各旅行社提前做好宣传推广,提高服务质量。 希望所有旅行社积极响应,共同推动宜昌旅游发展!